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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ger)先生,没有他的物权法知识的相助,这本书恐怕永远也写不成。悉尼·特纳(Sydney Turner)先生罕见的渊博学识已经帮助我——但愿如此——避免了一些令人扼腕的大错。亚瑟·韦利(Arthur Waley)先生在中文方面给我的帮助是不可或缺的,其作用之大只有我一人知晓。拉波科娃(Lopokova)女士(J.M.·凯恩斯太太 - Mrs J.M. Keynes)一直在近旁纠正我的俄语。我把我所可能拥有的对绘画艺术的全部理解,归功于罗杰·佛莱(Roger Fry)先生无与伦比的共鸣和想象力。我也希望,通过我侄子朱利安·贝尔(Julian Bell)尖锐而极具穿透力的批评,我已经从另一个方面有所获益。M.K.·斯诺登(M.K. Snowdon’s)小姐在研究哈罗盖特(Harrogate)和切尔滕纳姆(Cheltenham)档案上的孜孜努力丝毫也没有白费。其他一些朋友在各方面对我提供的各式各样的帮助实在太多了,请原谅我在此无法一一详加致谢。尽管如此,我还是要提到以下各位的名字:安格斯·戴维森(Angus Davidson)先生;卡特莱特(Cartwright)太太;珍妮特·凯斯(Janet Case)小姐;伯纳斯(Berners)勋爵(他在伊丽莎白一世时期音乐方面的学识不可限量);弗朗西斯·比勒尔(Francis Birrell)先生;我的哥哥艾德里安·斯蒂芬博士(Dr Adrian Stephen);F.L.·卢卡斯先生(Mr. Lucas);德斯蒙德·麦卡锡夫妇(Mr. and Mrs. Desmond Maccarthy);我的姐夫,同时也是最鼓舞人的评论家,克莱夫·贝尔(Clive Bell)先生;G.H.·瑞兰兹(G.H. Rylands)先生;科尔法克斯女士(Lady Colefax);内莉·博克索(Nellie Boxall)小姐;J.M.·凯恩斯(J.M. Keynes)先生;休·沃波尔(Hugh Walpole)先生;维奥莱特·迪金森(Violet Dickinson)小姐;尊敬的爱德华·萨克维尔·韦斯特(Edward Sackville West);圣·约翰·哈钦森夫妇(Mr and Mrs St. John Hutchinson);邓肯·格兰特(Duncan Grant)先生;斯蒂芬·汤姆林夫妇(Mr and Mrs Stephen Tomlin);奥托莱恩·莫瑞尔(Ottoline Morrell)先生和女士;我的婆婆悉尼·伍尔夫(Sydney Woolf)太太;奥斯伯特·斯特维尔(Osbert Sitwell)先生;雅克·拉维拉特(Jacques Raverat)夫人;克里·贝尔上校(Colonel Cory Bell);瓦莱莉·泰勒(Valerie Taylor)小姐;J.T.·谢帕特(J.T. Sheppard)先生;T.S.艾略特夫妇(Mr and Mrs T.S. Eliot);艾塞尔·桑德斯(Ethel Sands)小姐;南·哈德森(Nan Hudson)小姐;我的侄子昆丁·贝尔(一个在我小说方面长期且助益颇多的合作伙伴);雷蒙德·莫迪默(Raymond Mortimer)先生;吉拉尔德·韦尔斯利(Gerald Wellesley)女士;林顿·斯特莱彻(Lytton Strachey)先生;塞西尔子爵夫人(Viscountess Cecil);霍普·米尔利斯(Hope Mirrlees)小姐;E.M.·福斯特(E.M. Forster)先生;尊敬的哈罗德·尼克尔森(Harold Nicolson);还有我的姐姐瓦内萨·贝尔(Vanessa Bell)——这份名单恐怕会变得太长,而它现在就已经足够引人注目了。虽然这份名单唤起了我的一些最美好的记忆,并且必然将引起读者的期待,但是,这本书本身却只能给读者带来失望。为此,我想在向以下各位致谢后,结束这篇序言:感谢大英博物馆和档案局工作人员的殷切相助;我侄女安吉莉卡·贝尔(Angelica Bell)无可替代的帮助;还有我的丈夫,感谢他一直以来耐心地从旁协助我的研究,此外,无论我的书中对于历史的精确度达到了什么样的水平,全都要归功于他渊博的历史学知识。最后,我还想感谢——如果我没有记错他的姓名和地址的话——一位身在美国的绅士,他曾慷慨而无偿地纠正了我先前作品中的标点符号、植物知识、昆虫知识、地理名词以及大事年表方面的错误,我恳切地希望,他现在仍能慷慨赐教。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0 2. c o m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第一章 他——其性别毋庸置疑,虽然当时的流行服饰对此有所掩盖——正朝悬在房梁上的一个摩尔人[1]头颅劈去。那头颅,除了凹陷的双颊和一两绺椰棕般干枯粗糙的头发,无论是颜色,还是形状,都多多少少让人联想到一个破旧的足球。它是奥兰多的父亲——也可能是祖父——在一个明月高照的夜晚,在非洲的蛮荒原野上,从一个突然跳出来的高大的异教徒的肩膀上砍下来的;现在,在杀死他的贵族的巨宅的阁楼上,在永不停息地吹过阁楼的微风中,它慢慢地摇晃着,仿佛再也不会停下来了。 奥兰多的父辈们曾驰骋于或日光兰盛放、或乱石丛生、或河流纵横的各种原野,期间,他们曾砍下许多不同肤色的人的头颅,并把它们带回来挂在房梁上。奥兰多发誓,总有一天他也要那样。但他才16岁,太小了,不能和他们一起去非洲或法国策马奔腾,所以,他只能悄悄地躲过花园中的母亲和孔雀,溜进阁楼,然后在那里,时而弓步,时而跳起,对着空气练剑。有时,他会不小心砍断绳子,使挂着的头颅咚地一声掉到地上,而他则不得不去重新把它挂起来,每当这时,他都会怀着某种骑士精神,把它绑到几乎够不着的地方,这样一来,他的敌人居高临下,那干瘪、乌黑的嘴唇看起来,像是在得意洋洋地对着他咧开嘴笑。在穿堂而入的风中,那头颅在他家的顶楼上,摇过来,又摇过去——因为他家的宅子太大了,无论春夏秋冬,都风吹不止,不是从这边吹向那边,就是从那边吹向这边,仿佛被风包围了似的。上面画着猎人的绿色挂毯也总是飘拂不定。他们家祖祖辈辈都是贵族,向来都是。他的祖先们从北方的浓雾中来,来时头上都戴着王冠。房间里那栅栏一样的阴影,和那地板上棋盘一样的黄色格子,不正是阳光透过窗户上那个大盾徽的彩色玻璃,投影而成的吗?盾徽上有一头黄豹,而奥兰多此时正好站在豹身中央。他把手伸向窗台,推开窗户,它一下子变得红、黄、蓝三色相间,宛如蝴蝶的翅膀。那些喜欢研究符号,而又有天赋能破译它们的人,这时也许会发现,虽然他修长的双腿、健美的躯体和结实的肩膀,全都被透过盾徽射来的光照得色彩斑斓,但是,奥兰多的脸,在他推开窗户的刹那,却只有纯粹的太阳光照耀在上面。不可能找到比这更率真、更惆怅的脸。生育此人的母亲固然幸福,但记录此人生平的传记作家的幸福有过之而无不及!她决不用黯然神伤,而他也决无需求助小说家或诗人。他必将功勋连连,加官进爵,平步青云,而他的写传者会一一记录,直到抵达他们想望的顶峰。看看,奥兰多简直就是为诸如此类的事业而生的。绯红的脸颊上长着淡淡的汗毛;嘴唇上初生的短须只比脸颊上的汗毛略厚一点点。秀气的双唇略微上翘,遮盖着整齐精致、杏仁般白净的牙齿。鼻梁笔直而又坚挺,彷如利箭;头发乌黑,双耳小巧,且紧贴两侧。但是,哎呀,罗列青春之美怎能不提到额头和双眸呢?这是几乎人人生来就有的;而此刻奥兰多正凭窗而立,我们正好可以看到他的正面。瞧呀,他的双眼就像两朵湿润的紫罗兰,那么大,那么晶莹,仿佛里面充盈着清水;他的太阳穴像两个白色的圆雕,而额头则如一座拱起的大理石圆顶架于其间。看着那双眸和前额,我们不禁热情咏赞;看着那双眸和前额,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即使他瑕疵累累,每一个优秀的写传者都会避而不谈的。有些景象使他烦心,譬如他的母亲,一个身穿绿裙的美丽女人,走出来喂孔雀,后面跟着女仆杜希德;有些景象使他愉悦,譬如鸟儿和树木;有些使他迷恋死亡,譬如傍晚的天空和归巢的白嘴鸦;凡此种种,都像螺旋阶梯一般升入他的脑海——他的脑海无边无垠——所有这些景象,还有那花园中传来的各种声音——击锤声,砍柴声——引发的各种情感,全都混处其中,而这是所有杰出的写传者的都讨厌的,但言归正传——奥兰多慢慢地转回头,就像那些每日特定时间做特定事情的人一样,在桌旁坐下,心不在焉。他拿出一本封面写着“埃塞尔伯特:五幕悲剧”的笔记本,然后拿起一支旧鹅毛笔,醮上墨水,写了起来。 才一会儿,他就写了十几页诗句。文笔流畅,显而易见,但也晦涩难懂。堕落、罪恶、痛苦,是他戏剧中的主角;其中有虚构国度的国王和王后;可怕的阴谋使他们惊慌失措;他们的内心充盈着高贵的精神;其中没有一个词是他自己平时会说的,但他把这全都写得流利而明畅,考虑到他的小小年纪——他还不足17岁——以及还得好些年十六世纪才会结束,这确实难能可贵。然而,他终于停下笔来。他开始描绘大自然,就像所有年轻诗人一样;为了精确地描绘绿荫,他抬起头来,仔细观察(这时,他表现得比大多数人都更具胆识)事物本身,而那刚好是长在窗下的一丛月桂。然而,之后,他再也写不下去了。自然中的绿和文学中的绿是两回事。自然和文字似乎天然地互不相容;强行把它们拉到一块,它们只会相互撕扯,直到粉碎。奥兰多所见之绿荫,完全打破了他诗歌原有的节奏和韵律。更何况,自然本身也会搞一些恶作剧。一旦向窗外望去,看见花丛中的蜂群,看见打哈欠的小狗,看见落日,就会联想“我还能看到多少次日落呢”,等等,等等,(这些想法都是些老生常谈了,根本不值一写)于是,他搁下笔,披上外衣,大步走出房间,不小心绊到了一只漆柜子。奥兰多经常这样,在很多琐事上,他总是笨手笨脚。 他小心翼翼地躲开所有人。园丁斯塔布斯正从小路上走来。他连忙躲到了一棵树后,直到斯塔布斯走过。他从花园围墙上开的一个小门溜出去。他绕开所有马厩、狗舍、酿酒厂、木匠铺、洗衣房,以及所有人们做蜡烛、宰牛、打马铁和缝制无袖紧身上衣的地方——他家的庄园大得就像一个乡镇,里面回响着各种手工艺者劳作的声音——他来到一条长满蕨草的小路;这条小路穿过一个隐蔽的公园,一直通向山上。可能某些性格特质间的确有密切关系,常常成对地出现;在这里写传者应该注意到,上面提到的笨拙,就通常与热爱孤独相伴相生。既然绊到箱子是常有的事,那么,奥兰多自然会热爱视野开阔的、僻静的地方,并在那里久久地、久久地、久久地玩味自己的孤独。 沉默了很长时间之后,他长叹一声道:“我孤独。”——这是他在这部传记中第一次开口说话。他快步向山顶走去,穿过了蕨草地、山楂林,惊动了野鹿、野鸟,来到一棵树冠如盖的橡树底下。这个地方海拔很高,可以一眼望见十九个英格兰的郡;如果天清气朗,更是可以看见三十个,甚至四十个。有时候,他还能望见波浪翻滚的英吉利海峡;河流以及航行其上的船只;正在起航的西班牙大帆船;西班牙无敌舰队喷吐着浓烟,还不时传来沉闷的炮声;海岸线上的要塞;绿草地上的城堡;这一座瞭望塔,那一座堡垒;还会有一些巨大的宅邸,就像奥兰多父亲的那座一样,大得就像山谷里一座城墙围绕的乡镇。东边,是伦敦的尖塔和笼罩城市的浓雾;有时候,在天边,如果风向正好,还能看见斯诺登峰[2]隐约在云间的陡峭山尖和锯齿状岩崖。奥兰多站在那里点数、凝望和辨认了好一会儿。那是他父亲的大宅;那是他叔叔的。那边树林里的三座大塔楼都是他姑姑的。那块石楠丛生的荒地是他们的,那片树林子也是;还有那只野鸡、那头鹿、那只狐狸、那匹獾和那只蝴蝶。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然后扑向——他的动作里包含着某种激情,用“扑向”这个词恰到好处——橡树脚下的地面。面对夏天种种稍纵即逝的景象,他热切地想要感受身下像脊骨一样隆起的大地;他把橡树虬劲的根须想象成了大地隆起的脊骨;或者,在一个又一个联想中,那会是他胯下骏马的马背或一艘颠簸着的轮船的甲板——其实,它可能是任何东西,只要那东西坚实,因为他渴求某种东西,能够让自己漂浮的心有所依靠。他的内心充满挣扎;每天傍晚大概这个时间,他只要外出散步,这颗心就会情海翻波,久久不能停息。所以,他喜欢来到这棵橡树底下,把心系在上面;当他躺在地上的时候,心中涌动的一切就会慢慢地平静下去。细密的树叶静静地挂着,路过的鹿停下了脚步,灰白的夏日云朵纹丝不动。他的四肢在大地之上变得越来越沉重;他一动不动地躺着,渐渐地,小鹿向前走近了一些,白嘴鸦在他周围盘旋,燕子俯冲下来,前后翻飞,蜻蜓子弹般疾速掠过,仿佛夏日傍晚所有爱欲缠绵的活动,都在他的身体周围,像网一样交织了起来。 过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夕阳落得很快,天边的白云被染成了绯红色,山峦变成了紫罗兰色,森林一片青黛,山谷则已被黑暗所笼罩——远方传来了一阵小号声。奥兰多一跃而起。那尖锐的声音是从山谷传来的。它来自下面一处被黑暗笼罩着的地方;一处经过精心筹划的密集的地方;一座迷宫;一个乡镇;它来自山谷中他那所大宅院的中心。声声单调重复的喇叭声夹杂着其他刺耳声音。他刚才往下望的时候,那个地方还是黑压压一片,现在却转眼间变得灯火通明了。有些急促移动的微弱灯火,应该是仆人们在走廊上快步走去回应召唤;另外一些是又高又亮的灯,应该是在迎接即将参加晚宴的宾客;还有一些不断上下浮动的光,应该是拿在一群侍从的手里的灯,那些仆人屈膝、下跪、起来、迎接,尊敬有加地护送一位从四轮马车上下来的高贵的公主进入室内。马车掉转头,驶进院子里去了。骏马甩动着尾巴。女王已经驾临。 奥兰多不再眺望,迅速地跑了下山。从一扇偏门进去后,他飞快地跑上螺旋楼梯,回到自己的房间。他脱下长袜,扔到一边,又脱下无袖短上衣,扔到另一边。然后匆匆地浸洗了一下头发,擦洗了一下手,修剪了一下指甲。借着一面不到六英寸的镜子和一对旧蜡烛的光,他不到十分钟——有可靠的时钟为证——就穿戴好了:猩红色马裤、花边衣领、塔夫绸马甲和鞋子上的玫瑰花结足足有两朵大丽花那么大。他准备就绪,红光满面,心情激动。但他已经严重迟到了。 沿着熟悉的捷径,他匆匆穿过一个又一个房间和楼梯,快步走向五英亩外、位于宅院另一端的宴会厅。但走到半路,在仆人们居住的后院,他停了下来。斯图克里太太起居室的房门开着——显然,她已经带着所有钥匙,等候女主人的吩咐去了。但在仆人餐桌的旁边,正坐着一个肥胖、邋遢的男人,手边摆着一个大啤酒杯,面前放着一张纸;他身穿棕色粗呢衣服,白色轮状皱领有点儿脏。他手里握着一支笔,但没在写东西,似乎是正在脑子里反反复复、来来去去地构思着些什么,要一直等到它们聚拢成他满意的形状或态势的时候才打算下笔。他的眼睛又圆又凸,阴沉浑浊,像某种纹理奇怪的石头,直勾勾地看着一处,因而没有注意到奥兰多。尽管很赶时间,奥兰多还是突然停了下来。这是一个诗人吗?他正在写诗吗?“请告诉我,”他想说,“这世界的一切”——因为他对诗人和诗歌有着最狂热、最荒诞、最夸张的幻想——但要怎么和一个没有看见你的人说话呢?要怎样和一个看见食人魔、森林之神或海洋深处的人说话呢?所以,奥兰多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看着那个男人在手指间来来回回地转笔;凝视着某处;沉思;然后突然飞快地写下六七行,并抬起眼睛。奥兰多害羞得拔腿就跑,当他去到宴会厅时,刚好来得及惶恐地下头,并跪下,为伟大的女王双手递上一碗玫瑰花水。 由于羞怯不敢抬头,他除了女王浸在水里戴着戒指的双手,什么也没有看见;但这就足够了。这是一只令人过目不忘的手;瘦削、手指纤长而佝曲,像王权宝球,又像王权宝杖;刚健、暴躁而又病态;同时却又君临天下;举起之时往往意味着人头落地;他暗想,这只手长在一副衰老的躯体上,那躯体闻起来就像用樟脑丸保存皮衣的橱柜;但那副躯体用华衣美裳和金银珠宝装饰着,而且虽然受到坐骨神经痛折磨,但也依然挺直;纵然被数不清的恐惧威胁着,它也绝不会退缩。此外,女王的双眼是淡黄色的。所有这些,都是看着那几颗硕大的戒指在水中闪烁时,他所感受到的。突然,什么东西落在了他的头上——或许,他所看到的这些,对历史学家们全无用处。其实,他的脑海一片混乱,充满着各种极不协调的意象——黑夜和耀眼的蜡烛,邋遢的诗人和高贵的女王,静寂的旷野和嘈杂的仆人——以至于他什么也没看见,或者说,只看到了一只手。 同时,女王也只能看到他的头顶。但如果能从一只手推断出一副躯体的模样,并由此洞悉一位伟大女王的全部禀性,她的乖戾、刚强、脆弱和恐惧,那么,对于一位坐在国家宝座上,目光犀利的贵妇而言(如果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3]的蜡像可信的话),她也必定能从一个人的头,解读出同样丰富的内容来。在她面前低垂着的头虔敬而纯真,黑发长而卷曲,暗示了一位年轻贵族笔直、健美、修长的双腿,紫罗兰色的眼睛,金子一样的心灵,忠诚且富有阳刚之气——所有这些特质,都已和这位老妇人渐行渐远,因此,她对它们也日益钟爱。她日渐衰老、疲惫,不得不屈服于时间。她的耳边总是传来大炮的轰隆声。她总是看见闪烁着寒光的毒液和长长的匕首。每当在桌旁坐下,她就听见英吉利海峡的枪声;她惧怕——那是一个诅咒吗,那是一个暗示吗?夜幕映衬下的天真、单纯,对她而言弥足珍贵。于是,就在这个夜晚,当奥兰多熟睡之际,她按照传统,在一张羊皮纸上按下了手印和图章,把一所巨大的修道院赐给了奥兰多的父亲。那座修道院,原来属于大主教,后来属于国王,而现在,属于奥兰多的父亲。 夜里,奥兰多睡得很沉,一点也没有觉察到女王吻了他。女人的心往往敏感而复杂,也许是他的纯真,也许是他在她的嘴唇触碰到他时的惊吓,让她对这位年轻的表亲(他们有共同的血缘)念念不忘。无论如何,在敕令传来,召他去怀特霍尔宫[4]侍候女王时,他在宁静的乡村里生活还不到两年,才写了也许不到二十个悲剧、十二个历史故事和二十首十四行诗。 “来,”看着沿长廊向她迎面走来的奥兰多,女王说,“过来,我纯真的孩子!”(他身上有种安静的气息,使他看起来总是纯真无邪,即使在这个词严格来讲已经不再适用的时候,亦是如此。) “过来!”她说。此时,她正笔直地坐在壁炉旁边。她让奥兰多站在距离她一英尺的地方,然后上下打量着他。她是在对比那天夜里所推测的和现在眼前所看见的奥兰多的模样吗?她猜得准不准?眼睛、嘴巴、鼻子、胸膛、臀部、双手——她逐一细看;她在打量的过程中,嘴角只是明显地抽动了几下;但当目光落到他的双腿上时,她禁不住放声大笑了起来。他的外貌,完全符合一个贵族绅士的标准。但内在呢?她鹰一般的黄色眼睛,闪闪地看着他,仿佛在洞穿他的灵魂。年轻的奥兰多被她看得害羞起来,满脸通红,但这平添了他的魅力。活力、风度翩翩、浪漫、憨傻、诗意,青春——她读他,就像读书一样。紧接着,她从手指(指关节有些肿大)上摘下一枚戒指,戴到他的手指上,任命他为司库和总管;然后,为他戴上项链,代表他荣膺公职;最后,命令他跪下,把镶有宝石的嘉德勋章[5]吊袜带系到他左腿最纤细的地方。从此以后,他自然扶摇直上。女王在国内巡行之时,他总是骑马伴随在她四轮马车的旁边。她派他去苏格兰探访那里不幸的女王,这是一项令人伤感的差事。他正要出航去参加波兰战争,她又临时把他召了回来。因为她怎么忍心让他的细皮嫩肉被撕裂、让他长满卷发的头颅滚落?她把他留在身边。在英国大获全胜的时候,伦敦塔上连连鸣枪庆贺,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火药烟灰,呛得人直打喷嚏;窗下不断回响着平民们高呼万岁的声音,她把他拉到女仆们为她垫的软垫上(她太疲惫、太老了),把他的脸埋到自己穿着的一大堆令人惊异的衣服里——她已经一个月没有换衣服了——这唤起了他儿时的记忆,他想,这味道闻起来完全就像他家里母亲储藏皮衣的老橱柜。他站起来,刚才的拥抱差点没让他窒息。“这,”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是我的胜利!”——正好这个时候,一枚火箭呼鸣着飞到了空中,把她的脸颊染成了猩红色。 那位老妇人宠爱他。据说,女王——他是什么样的人,她一目了然——虽然没有安规办事,但还是为他筹划了一个雄心勃勃的锦绣前程。她赐予他土地和房产。他将成为她老年时的儿子;成为搀扶她病弱之躯的臂膀;成为她无力之时依靠其上的橡树。她穿着又硬又僵的锦缎,笔直地坐在炉火旁——虽然炉火很旺,但她一点也没感到温暖——用嘶哑的声音说出这些承诺,以及一些盛气凌人而又温柔古怪的话(他们这时在里士满)。 与此同时,漫长的冬季还在继续。庄园里所有树都结满了霜,河水流淌得很慢。有一天,地上大雪覆盖,镶着木板的房间里,光线昏暗,影影幢幢,园子里传来牡鹿的叫声;她透过镜子(她因为害怕密探,所以总是把一面镜子放在身边),看到门外(她因为害怕刺杀者,所以总是把门开着),有一个少年——是不是奥兰多呢?——正在亲吻一个姑娘——那个无耻的小贱人是谁?她猛地举起自己的金柄宝剑,恨恨地砍向镜子。镜子哐啷一声,碎了一地;人们急忙跑来,把她扶起到她专用的座椅上;从那之后,她深受打击,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常常哀叹男人的轻薄无常。 这也许是奥兰多的错;但是,不管怎样,难道我们要去谴责奥兰多吗?那是伊丽莎白时代;那时的道德观念和我们现在的不一样;他们的诗人、气候、甚至连蔬菜,也和我们现在大不相同。一切都变了。就说天气吧,我们可以相信,那时的夏暑、冬寒和我们现在完全两样。那时的白天温暖而明媚,与黑夜,就像土地和水一样截然分明。那时的夕阳更加红艳火热;那时的黎明更加明亮清新。他们从没见过我们那朦胧的拂晓和延沓的黄昏。雨要么倾盆而下,要么一滴不降。太阳要么耀眼明亮,要么黑暗隐匿。他们的诗人,就像他们素来习惯的那样,把这一切都转译到精神领域;他们讴歌玫瑰花的凋谢和花瓣的零落。他们吟唱时光短暂;岁月流逝,转眼间人们就长眠于地下,从此无声无息。至于说用暖房或温室来延长或保存新鲜石竹花和玫瑰花的寿命,他们想都没想过。对于我们这个充满怀疑、错综复杂、含混不清、日益衰弱的时代,他们从未耳闻。一切都是激烈而短暂的。花开花谢,日出日落,爱人相爱和分离,并且诗人在诗歌中抒写什么,年轻人们就把什么转变为现实。姑娘们犹如玫瑰,她们的青春年华也短暂如花。必须在夜幕降临前将她们采摘。白昼短暂,白昼就是一切。因此,如果奥兰多按照当时的社会风尚、诗人乃至时代精神本身的诱导,在窗台上——哪怕当时地上有雪而女王又在走廊里警惕地监视着——采撷他的玫瑰花,我们又怎么能谴责他呢?他年轻,孩子气;他只是在做本能驱使他去做的事情。至于那个姑娘是谁,我们和伊丽莎白女王一样不得而知。她也许叫多丽丝、克洛丽思、迪莉娅或者戴安娜,因为他将这些名字都写进了诗歌。同样,她可能是一名入宫侍奉的贵族小姐,也可能是个女仆。因为奥兰多的品味很广泛;他不仅仅喜欢庭院中的花朵;野花甚至杂草也常常让他着迷。 在这里,事实上,正如一个写传者会做的那样,未经修饰就揭露了他的一个古怪性格;这种性格的来源,也许可以从他的某个祖母曾经穿过工作服和提过牛奶桶这一事实中得到解释。肯特郡或苏塞克斯郡大地的泥土气息,以及从诺曼底继承来的高贵血统在他身上混合为一。他认为平民和贵族融合是件好事。诚然,他一直都很喜欢地位低下的同伴,尤其是那些饱学之士——这些人的机智颖慧常常是导致他们地位低下的原因——似乎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血缘上的亲近关系。在生命的这个阶段,他脑海里充满了诗歌,而且,每晚上床睡觉前都会浮想联翩,比起宫中的小姐们来,某个客栈老板女儿的脸蛋似乎更有朝气,某个猎场管理员侄女的脑子显得更灵活。因此,他开始在夜间频繁出入沃平老台阶[6]和露天酒肆。为了掩藏脖子上的星章和膝盖上的嘉德勋章,他总是裹着一袭灰色斗篷。在满地沙土的陋巷、保龄球草地和诸如此类地方的简陋房舍中,他面前摆着一只酒杯,悄悄地听水手们讲述发生在西班牙美洲大陆上的艰辛、恐怖和残忍的故事:这些人怎样没了脚趾头,那些人怎样没了鼻子——口述故事绝不像书面的那样完美或委婉曲折。他尤其喜欢听水手们齐声合唱亚速尔群岛的民歌;每当这时,他们带回来的马尾鹦鹉就会来啄他们的耳环,或用坚硬的喙贪婪地敲打他们戒指上的红宝石;它们还会像他们的主人一样说脏话、赌咒。那里的女人也和那些鸟儿一样,说话大胆,行为奔放。她们坐在他的大腿上,搂着他的脖子,猜他的粗呢斗篷下藏着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并且,她们都像奥兰多本人一样喜欢直奔主题。 机会也并不缺乏。河流上来往穿梭着驳船、平底货船和其他各式各样的船只,从早到晚都骚动而充满活力。每天都有上好的轮船出海,驶向印度群岛;不时会有一艘脏黑、破旧的船只艰难地慢慢靠岸,船上载的都是些来历不明、体毛浓密的男人。日落之后,没有人会理会在水里延宕调情的男女;有传言说看见他们在装珠宝的麻袋之间抱在一起酣睡,也没有人皱一皱眉头。这些事情,在奥兰多、苏琪和坎伯兰郡伯爵身上确实发生过。那天很热,他们情欲高涨;随后他们就在红宝石中间睡着了。恰好,那晚深夜,伯爵独自一人提着灯笼来查看战利品;他已将大部分财产投注在西班牙航海大发现上。他的灯笼照在一个木桶上,让他大吃一惊,后退了几步——两个幽灵正缠绕着躺在木桶旁边睡觉。伯爵天生迷信,作恶太多让他的良知不得安宁,他把这两个人——裹在一袭红色的斗篷里,苏琪的胸脯几乎和奥兰多诗歌中永恒的白雪一样白——当成了一对溺死水手的幽灵,从坟墓里跳出来谴责自己。他急忙一边画十字,一边发誓悔改。现在施恩路上那排救济院的房子,就是他当时惊慌失措地发誓的结果。今天,那个教区里住着的十二个贫穷老妇人还一起喝茶,并在晚上为让她们有瓦遮头的伯爵,也为那对在宝船上偷情的爱侣祷告祝福——不过,我们究竟应该从这件事中总结出什么道理,这里就不多追究了。 然而,奥兰多很快就厌倦了;他不仅厌倦了这种不舒适的生活方式,周围的混乱街道,也厌倦了人们的粗野举止。因为,我们必须记住,罪恶和贫困对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人来说,根本不像我们认为的那样有吸引力。他们不像我们这样以学识为耻;不像我们这样认为生为屠夫之子是荣耀,也不认为不会阅读是一种美德;不会像我们那样,把所谓的“生活”与“现实”和无知与横暴联系在一起;事实上,他们没有任何能与这两个词对等的概念。奥兰多去到他们中间,并不是为了寻找“生活”;他离开他们,也并不是为了追求“现实”。只是当他听了很多很多遍杰克如何失去鼻子、而苏琪又如何失去贞操的故事后——必须承认,他们的故事都讲得很好——他感到有一些厌烦了;几乎在所有的故事中,鼻子总是这样被切,而贞操总是那样失去——或者说,对他而言似乎如此——但是,讲故事的艺术和技巧使得这些雷同的情节变化多端,而这往往能极大地激起他的好奇心。所以,他选择把这些美好的记忆永留心中;他不再频繁地前往露天酒肆和撞柱游戏球道,并把那袭灰色斗篷挂进了衣柜,露出在脖子上闪烁的星章和膝盖上发亮的嘉德勋章,再次现身詹姆斯国王的宫廷之中。他年轻、富有而又气宇轩昂,风头一时无人能比。 有许多淑女都为他倾倒。她们之中至少有三个人曾与奥兰多谈婚论嫁——在他的十四行诗中,他分别称呼她们为克罗琳达、法薇拉与欧弗洛绪涅。 下面逐一介绍她们。克罗琳达是一个十足的淑女,既温柔,又娴静——事实上,奥兰多深深地迷恋了她六个半月;但她的睫毛是白色的,另外,她见不得血。她曾因为看见她父亲餐桌上的一只烤野兔而晕倒。此外,她还深受牧师的影响;甚至把自己的内衣节省下来送给穷人。她把让奥兰多改过自新、重归正途视为己任,这让奥兰多很反感,于是他退婚了,并且,在得知她因天花死去的消息后,也没觉得有多遗憾。 接下来的是法薇拉;她的品性和克罗琳达截然不同。她是一位索美塞特郡穷绅士的女儿,靠着非凡的勤勉和独到的眼光在宫廷中步步高升;她出色的马术、精美的脚弓和优雅的舞步,为她赢得了所有人的赞美。然而,有一次,她在奥兰多的窗下抽打一只西班牙猎犬,理由紧紧是因为它撕破了她的一只丝袜(在这里,必须公正地说一句,法薇拉几乎没有丝袜,她的其他大部分袜子都是粗毛线织的)。这让热爱动物的奥兰多很生气,并发现她的牙齿长得很不齐,两颗门牙还是向内歪的,而这无疑是——他说——一个女人性情乖张而残忍的明证,于是,从那晚之后,他就终止了二人的婚约。 第三个,欧弗洛绪涅,是到目前为止他在爱情中最认真对待过的一位。她是爱尔兰德斯蒙德家族的后裔,拥有和奥兰多家族一样古老的族谱。她面容白皙,相貌美丽,性格稍有些迟缓冷淡。她讲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虽然下颚的牙齿稍微有点变色,但她上颚的牙齿长得很整齐好看。她的膝上总是抱着一只惠比特犬或西班牙猎犬,她还用自己碟子里的白面包来喂它们;她能在维金纳琴的伴奏下唱歌,歌声甜美动人;她非常重视自己的外貌,总是要花整个早上来着装打扮。总而言之,她本可成为一名像奥兰多这样的贵族的完美妻子,而且他们婚前的筹备都已经进行得很深入了——双方的律师都在忙于契约、遗产、定居点、宅院、房屋以及其他所有两个富有的人结婚前需要处理确定好的东西——然而,就在此时,让人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一场严重的大霜冻降临了。这场大霜冻后来还被记载进英国气象史。 历史学家告诉我们,那是大不列颠诸岛有史以来遭遇过的最严重的大霜冻。鸟儿在半空中冻结成冰,石头般坠落地面。在诺维奇,一位年轻、身体健壮的农妇,正要走过路对面,却在街角遭遇了一阵冰冷的飓风,目击者眼睁睁地看着她瞬间化为粉末,和尘土一起被卷过屋顶。被冻死的牛羊不计其数。尸体冻住了,和床单紧紧地黏在了一块儿。遇见一整群被冻结在路上一动不动的猪,一点也不稀奇。田野上随处可见被冻僵的牧人、农夫、马群和驱鸟的小男孩,他们都是在动作的瞬间被冻住的,一个人的手还放在鼻子上,另一个人的酒瓶还在嘴唇上,还有一个则刚举起一块石头,想要扔向一个乌鸦群——那些乌鸦似乎刚吃饱,正坐在距离他一码远的树篱上。大霜冻实在太严重了,不时导致石化现象。人们普遍认为,德比郡某些地方岩石数量剧增的原因,并不是火山爆发,因为根本就没发生过火山爆发,而是一些不幸的旅人被冻僵了,然后就在原地变成了石头。教会对此也束手无策;虽然有一些地主将这些遗迹视为神圣,但绝大多数地主不是把他们用作地标、给羊擦痒的桩子,就是根据石头的形状把它们用作牲畜的饮水槽——直到今天,它们依然被用作这些用途。 然而,正当乡村经济陷于停顿,人们遭受着极端困苦之时,伦敦却沉浸在一片穷奢极欲的狂欢之中。新国王把皇宫设在格林威治,想要趁着加冕礼收买人心。他命人把冰封了二十多英尺的河流和两岸六到七英里内的地方都打扫干净,然后在上面布置曲径、街巷、酒水摊位等,将其装饰成公园或游乐场,而这一切都由他承担费用。至于他自己和那些朝臣们,他则专门在皇宫大门的正对面预留了一块特定的场地,和公共区域只用一条丝绳隔开。这里立即成为了英国上流社会的核心。满脸胡须、脖上围着白色轮状皱领的大政治家们在皇家宝塔的深红色遮棚下处理国家大事。军队高官在鸵鸟羽毛覆盖着的斑纹凉亭下,计划如何征服摩尔人和攻陷土耳其。海军上将手拿酒杯,在狭窄的小路踱来踱去,声情并茂地讲述西北航道和西班牙无敌舰队的故事。情侣们在铺着黑貂皮的长沙发床上谈情说爱。王后和侍女出来散步时,撒向空中的玫瑰花瓣犹如冻雨一般纷纷落下。彩色的气球静止地浮在空中。到处都用雪松和橡木燃烧起了巨大的篝火,由于其中加了大量的盐,所以那些火焰都同时呈现出绿色、橙色和紫色。然而无论火烧得多旺,都无法融化那已经坚硬得像钢一样的透明冰层。冰层很透,人们甚至可以看到几英尺深的冰层下的景象:这有一只鼠海豚,那有一只比目鱼。成群的鳗鱼一动不动地挺在那里,似乎是在发呆;它们是真的死了,还是只是假死,在回暖后会复活,这个问题让一些哲学家难以回答。在伦敦桥附近,河流被冻结了大约20英寻[7];在那儿可以清楚地看到,河床上有一艘失事的平底货船,它是去年秋天因超载苹果而沉没的。一位身穿格子呢上衣和环形裙子的老妇,打算乘船去对岸的萨里郡卖水果,而现在她坐在船上,膝上都是苹果,所有人看了,都觉得她正打算接待某位主顾,然而她冻成青色的嘴唇告诉了人们事实的真相。这是詹姆斯国王特别爱看的一景,他会带一班朝臣一起去细看。总而言之,在白天,那是最壮丽而令人快乐的场景。但狂欢的高潮在晚上。冰冻一直持续;夜晚一片死寂;月亮和星星在天空中闪耀着钻石般的冷光;朝臣们伴着长笛和喇叭的优美旋律,在冰面上翩然起舞。 确实,奥兰多不是那种舞步轻盈、擅长跳库兰特舞[8]和沃尔特舞[9]的人;他在动作笨拙之余,还有点心不在焉。比起那些奇异的外国舞,他更喜欢自己从小跳惯了的简单的本国舞。事实上,1月7日傍晚,大约六点钟,他刚刚跳完一支四对方舞[10]或小步舞的时候,瞥见了一个人影从莫斯科大使馆的亭子里出来;他顿时好奇心大发,因为那人身穿宽松的俄罗斯束身衣裤,使人辨认不出是男是女。那位姓名和性别都还未知的人,中等身材,看起来很苗条,一身牡蛎色的天鹅绒,上面有罕见的绿色皮毛镶边。但是这些细节,都被那人整体散发出来的非凡魅力淡化了。奥兰多的脑海里迅速升腾起各种最异乎寻常和荒诞不经的意象和比喻:西瓜、菠萝、橄榄树、绿宝石、雪狐,而这些都是在三秒钟之内同时浮现在他脑海里的意象;他不知道自己是听到她、闻到她、看到她还是三者都有。(虽然我们一刻也不能暂停叙述,但是,在这里,我们需要快速地提醒各位读者,这个时候出现在奥兰多脑海中的所有这些意象,都极其简单和符合他的感觉,而且大多数来自于他小时候喜欢闻的东西。但如果说他的感觉是简单的,它们同时却又极其强烈,使人难以停下来去寻求个中原因。)……西瓜、绿宝石、雪狐——他目不转睛地望着、赞美着。当那个男孩,唉,一定是个男孩——没有女人能在冰上如此灵活敏捷——几乎是踮着脚尖从自己面前滑过时,奥兰多懊恼得直扯头发,因为,如果那个人和他同性,他就不可能去拥抱他了。但当那滑雪者滑近一些时,奥兰多发现,尽管那人的双腿、双手和姿势都像男孩,但没有男孩会有那样的嘴巴、那样的胸脯和那样的双眼。那双眼如此晶莹碧透,仿佛是从深海里打捞上来的。最后,那人停了下来,优雅地向国王行了一个屈膝礼;那时国王正和一名渴望加官进爵的贵族跳曳步舞,并经过这里。她站的地方离奥兰多只有一手之距——她是女人。奥兰多凝视着她,禁不住颤抖了起来,而且感觉忽冷忽热;渴望投身到夏天的空气中;想要踩碎脚底的橡树子;想要激情拥抱山毛榉树和橡树。事实上,他紧抿双唇,又微微打开一点,仿佛要咬些什么;随后又闭上,仿佛已经咬过了。而在这一切发生时,欧弗洛绪涅小姐正依偎着他的手臂。 后来,他获知,那位陌生女人名叫玛柔莎·斯坦尼洛夫斯卡·达格玛·娜塔莎·伊莉亚娜·罗曼诺维奇,是位随同莫斯科大使来参加新国王加冕礼的公主;那位莫斯科大使是她的叔叔,也有可能是父亲。人们对莫斯科人知之甚少。他们长着大胡子,带着裘皮帽,一言不发地坐着,时不时喝一口黑色的不明液体,然后吐到冰面上。他们不讲英语,有些人会法语,但英国宫廷里会法语的人寥寥无几。 奥兰多和公主相识,始于下面这个小事故。在一次款待显贵的宴席上——该宴席的大餐桌设置在一个巨大的遮棚之下——他们正好坐在彼此对面。那位公主坐在弗拉西斯科·威尔勋爵和莫瑞伯爵两名年轻贵族中间。她很快就让他们二人窘态万分,因为他们虽然都是很优秀的小伙子,但却对法语一无所知。这一切奥兰多都看在眼里,并且觉得很可笑。晚宴刚开始的时候,那位公主转向伯爵说——她的优雅使他着迷——“我想,我去年夏天在波兰遇到了一位和你长得很像的绅士,”或“英格兰宫廷女性的美丽让我陶醉。我从没见过像你们王后这么优雅的女性,还有她那精致的发型。”弗朗西斯科勋爵和那位伯爵都陷入了尴尬之中。只见他们一个急忙帮她舀辣根酱,另一个则吹口哨叫他的狗过来,并用一根骨头逗它。看在眼里的公主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坐在对面的奥兰多,视线越过餐桌上的野猪头和填馅孔雀,看着她的双眼,也大笑了起来。但是,在惊讶之中,他的笑容忽然僵住了。到目前为止,我爱过的都是些什么人呀?他激动地问自己。一个瘦得皮包骨的老女人,他回答。还有数不胜数的红脸蛋儿妓女。一个成天哀诉的修女。一个强悍冷酷、言辞刻薄的女投机者。一个成天只知道摆弄花边和讲究虚礼的庸人。那些爱情对他而言,只是木屑和煤渣。他曾经拥有的那些快乐都太平淡乏味了。他很吃惊,之前自己经历这一切的时候,竟然没有厌烦沉闷得打哈欠。因为,当他看着公主时,他感到血液都融化了;他血管里的冰化为了美酒;他听到流水潺潺,百鸟嘤鸣;他看到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他的男子气概觉醒了;他手握宝剑,向着比波兰人或摩尔人都更勇猛的敌人冲去;他纵身跳入水底;他看见绽放在裂缝中的危险之花;他伸手——事实上,当那位公主对他说:“能麻烦您把盐递给我吗?”的时候,他正灵感勃发,创作着一首最为热情洋溢的十四行诗。 他的脸刷地一下全红了。 “无比乐意效劳,小姐。”他用标准的法语答道。感谢上天,他的法语讲得和母语一样标准、流利;这是他母亲的一名女仆教他的。然而,对他来说,如果他从来没有学过法语,没有回应那个声音,没有追随那双眼睛的光芒……也许,会更好一些。 那位公主继续和他说话。她问他,坐在她旁边的、举止像马夫一样的乡巴佬都是些什么人?他们倒到她碟子里的那些恶心的混合物是什么?在英国,狗和人同桌吃饭?那位坐在餐桌尽头,头发堆得像五朔节花柱[11]一样的可笑女人,真的是王后吗?国王平时吃东西也这样口水直流?那些花花公子中,哪位是乔治·维利耶?虽然这些问题一开始让奥兰多感到很不安,但是那位公主提出这些问题时的俏皮和诙谐,又让他忍俊不禁;他从周围人茫然的脸上看出,没人听懂那位公主说了什么,于是,他就开始无拘无束地回答她的问题,并且和她一样,说的是标准法语。 就这样,他们二人开始了亲密的关系,并且很快成为了宫廷中流言蜚语的焦点。 很快,人们就发现,奥兰多对这位异国女人的关心远远超过了一般礼仪的要求。他和她几乎形影不离,而且虽然旁人听不懂,但却能看出他们每次都相谈甚欢,而且经常会脸红和大笑,因此,最愚钝的人也能猜到他们谈话的主题是什么。此外,奥兰多本人也变化惊人。过去,从没有人看到过他如此朝气蓬勃。一夜之间,他身上男孩的笨拙一下子都不见了;他从一个每次进入女士房间都会碰掉桌上一半装饰品的郁郁寡欢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风度翩翩、殷勤有礼的贵族青年。人们看见他扶那位莫斯科女人(人们这样称呼她)上雪橇,或伸出手来邀请她跳舞,或接住她故意掉下的斑点手帕,或对她提出来的其他各种要求惟命是从——这些情景让老人们无神的眼睛发亮,让年轻人快速的脉搏跳得更快。然而,这一切之上,都笼罩着一层乌云。老人们耸动肩膀;年轻人们在指间窃笑。所有人都知道奥兰多已有婚约在身。玛格丽塔·欧布莱恩·欧黛尔·欧雷丽·泰尔康内尔小姐(这是欧弗洛绪涅在奥兰多十四行诗中完整的名字)左手的食指上戴着奥兰多送的光彩夺目的蓝宝石戒指。她才是那个应该得到他无与伦比的关注的女人。然而,即使她把衣柜里的所有手帕(她有非常多)都扔到冰面上,奥兰多也绝不会弯下腰去把它们捡起来。她可能等他来扶她上雪橇等了二十分钟,最后也还是只能让自己的黑人侍从来帮忙。当她笨拙地溜冰时,没有人在近旁鼓励她,并且,如果她重重地摔倒了,也没有人扶她站起来并帮她拂去衣裳上的雪。虽然她生性恬淡,不易动怒,而且比大多数人都更不情愿相信一个区区外国女人,能够把她从奥兰多的爱情中驱逐出去,但玛格丽特小姐本人最后也开始怀疑:一些事情在发生,将打破她内心的平静。 事实上,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奥兰多也越来越不屑于掩饰自己的情感。刚开始用餐没多久,他就会找各种借口离开,或悄悄地从正在排四对方舞队形的滑冰者中溜走。下一刻,就会发现那莫斯科女人也不见了。然而,最让整个宫廷感到愤怒和虚荣心——它最脆弱敏感的地方——受伤的是,经常有人看见这对情侣在用来隔开皇家围场和公众区域的丝绳的另一边滑冰,并消失在人群中。因为那位公主有时会突然跺着脚大声说:“带我离开这。我讨厌这些英国流氓。”她所指的是英国宫廷本身。她再也无法忍受它了。她说,里面尽是盯着别人看、爱窥探别人隐私的老女人,和踩别人脚趾头的傲慢的年轻人。他们很难闻。他们的狗在她的双腿间跑来跑去。这里就像一个笼子。在俄罗斯,他们的河流有十英里那么宽,上面可以同时容纳六匹马并肩奔驰,而且一整天也不会遇到一个人影。另外,她想去看看伦敦塔、伦敦塔卫兵、圣殿闩上的脑袋和城市里的珠宝店。于是,奥兰多带她进城去看伦敦塔卫兵和谋叛者的头颅,还在皇家交易所给她买所有能取悦她的东西。然而,这些都不够。他们都越来越渴望整天呆在一起,远离所有人的议论和窥视。因此,他们不去伦敦了,而是掉转头,很快地远离人群,来到泰晤士河冰封的河段之间,那里,只有海鸟和一些艰难地凿冰取水或捡枯枝枯叶的老村妇。因为,这个时候,穷人们都寸步不离自己的房舍;而那些情况稍微好一些,能够负担得起费用的,则都拥进城里取暖和娱乐去了。 因此,奥兰多和萨沙——他对她的爱称,并且,这也是他小时候养的一只俄罗斯白狐的名字;那只狐狸柔软如雪,但却牙齿锋利,后来因为狠狠地咬了奥兰多一口,被他的父亲杀死了——他们就可以独享这儿的河流了。滑冰和爱情使他们热血沸腾,他们会裹着大裘皮斗篷,躺倒在黄柳掩映的冰面;奥兰多拥抱着她,并且第一次感受到——他喃喃地说——爱情的喜悦。销魂过后,他们心醉神迷地躺在冰面上;他给她讲他从前的爱情经历,并且告诉她,和她比起来,她们都是木头、粗布和煤渣。她会一边笑他言辞过激,一边在他的臂弯中转过身来,充满爱意地再次拥抱他。他们很惊奇,身下的冰竟没有被他们的热情融化,并且怜悯那个老妇人,她身体里没有这么多热量,只能用旧钢镐子凿冰。然后,他们会裹在黑貂皮里,无所不谈:旅行和风景;摩尔人和异教徒;这个男人的胡子和那个女人的皮肤;她在餐桌上用手喂食的老鼠;家里大厅总是飘来荡去的挂毯;一张脸;一根羽毛。无论多么琐屑或宏大的话题,他们都无所不谈。 但是,后来,奥兰多突然陷入了某种忧郁之中;诱因有可能是老妇人在冰面上蹒跚而行的景象,也可能全无来由;每当这时,他就会面朝下,贴着冰面,凝视里面冻结了的河水,并想到死亡。有一个哲学家说得对,忧郁总是与快乐相随;他还说,它们其实是一对双胞胎;并且,得出结论说,所有极端的感觉都与疯狂类似;因此,恳求我们求助于真正的教会(他指的是再洗礼派教会),说那里是浮沉情海者唯一的海湾、港口、抛锚地,等等。 “死是万物的归宿。”奥兰多坐直身子,满脸忧郁地说。(因为那就是此刻他脑海中的想法,从生到死,剧烈地摇摆不定,中间没有任何停顿,因此,写传者也不能停下来,而必须飞快地跟上奥兰多生命中这个时刻不经思考而又激情四溢的轻率行为和脱口而出的过激之词。) “死是万物的归宿。”奥兰多坐直在冰面上说。然而,萨沙的血管里流淌的毕竟不是英国人的血;她来自俄罗斯,那里的黄昏更长些,黎明来得更缓些,人们说话也往往由于犹豫怎么收尾而最后不了了之——萨沙凝视着他,也许是在嘲笑他,因为对她而言,他看起来简直就是一个说傻话的孩子。最后,萨沙感到身下的冰变得冷了起来,她不喜欢,于是,她把他拉了起来;她说起话来如此可爱、俏皮和聪明(但不幸的是,她都是用法语讲的,而众所周知,法语中最有韵味的那些东西,恰恰无法用英语传达。),使得他一下子就忘记了冰冻的河水或逼近的夜或老妇人或无论什么,而是尝试着告诉她——在那些已成陈迹的女人们曾经让他联想到过的,成千上万个陈腐意象中左寻右觅——她像什么。白雪、奶油、大理石、樱桃、雪花石膏、金色丝线?一个也不是。她像一只狐狸,或一棵橄榄树;像他在高处俯瞰到的海波;像绿宝石;像太阳,或云雾缭绕着的青山——和他在英国看到或知道的所有东西都不一样。他搜肠刮肚,但还是找不到恰当的词语来形容。他渴望不一样的风景,不一样的语言。对萨沙而言,英语太坦白、太率直,也太甜腻。因为她说的话无论听起来多么开放、撩人,但却总还是有所保留;她的行为无论多么大胆、出格,但却总还是有所隐藏。就像隐耀在绿宝石里面的绿色火焰,或为群山所遮蔽的艳阳。表面看起来很清楚;内在却如摇摆的火焰般,四处跃动,难以捉摸;她从不会像英国女人那样,周身一直散发恒静稳定的光芒——然而这时,奥兰多想到了玛格丽特小姐和她的衬裙,就又激动了起来,猛拉着她在冰面上滑行——越滑越快,越滑越快——嘴里还同时发誓说,他要去追逐那火焰,去潜水寻找那宝石,等等,等等,他一口气说个不停,就像一个被痛苦压抑了很久的诗人突然热情喷发一样。 但萨沙却一直沉默不语。当奥兰多告诉完她说,她是狐狸,是橄榄树,是翠绿的山顶,并把自己家的全部历史告诉她,说他们家是不列颠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们来自凯撒统治时代的罗马,并且在当时可以乘坐流苏轿子穿行卡斯罗大街(罗马的首要街道),他说,这是一项拥有皇室血统的人才能享受的特权(他高傲的轻信,颇为迷人),之后,他停下来问她:你家在哪里?你父亲是做什么的?你有兄弟吗?为什么你单独和你的叔叔来到这里?虽然她爽快地一一回答了他的问题,但这之后,他们两人都陷入了莫名其妙的尴尬之中。一开始,他猜想,这是因为,她所在的阶级其实并没有看起来那么高贵;或是因为,她在为同胞们野蛮的生活方式而感到羞愧,因为他曾听说,俄国的女人都长胡须,男人腰部以下都覆盖着毛皮,而且无论是女人还是男人,身上都涂抹牛油来御寒,用手撕肉吃,住的小棚屋连英国贵族的牲口棚都不如;于是,他克制自己,不再追问。但再三思量后,他认定,她之所以沉默并不是因为那个原因;因为她的下巴很光滑;她身穿天鹅绒,颈戴珍珠项链,而且,她的行为举止完全不像出生在牲口棚里的人。 那,她究竟对他隐瞒了什么?压抑在他心底的疑虑就像一座纪念碑下的流沙,会突然流动,使得上面的整个建筑物摇摇欲坠。他突然感到一阵剧烈的痛苦。他终于忍不住大发雷霆,使得她也不知道怎样安抚。也有可能她根本就不想安慰他;说不定他的狂怒反而让她感到满足,因为她就是要故意惹怒他——这是莫斯科人性情中古怪的一面。 继续叙述这个故事——他们滑得比平时要远一些,到了轮船抛锚的地方;现在那些轮船都被冻结在了河中央,其中也有莫斯科大使的船;只见那艘船的主桅杆上挂着双头鹰旗,旗的下端挂着几码长的彩色冰锥。萨沙之前把她的一些衣服放在了船上,想到船上这个时候应该没有人,于是,他们就爬上了甲板,并进到船舱里找。这时奥兰多回想起了自己以前的一些生活片段,他想,如果在他们之前,就已经有了别的一些体面公民来这里藏身,他也不会感到吃惊;结果情况正和他想的一样。他们没走多远,就有一个帅气的年轻小伙子从一卷绳索后面走了出来——他刚才在那卷绳索后面忙着些什么——很显然他是船上的一名海员,因为他用俄语对他们说话,虽然奥兰多听不懂他说什么,但大致可以猜到,他是在说他可以帮公主找到她想要的东西,然后,他点燃一截蜡烛,和她一起走进了下面的船舱。 时间流逝,而奥兰多一直沉浸在自己的梦里,他只想着生活是多么欢乐,他珍爱的姑娘多么世间罕有,想着怎样才能让她永永远远,毫无疑问地只属于自己一个人。要克服的障碍和困难很多。她决意要回俄国去,而那里河川冻结、野马成群,她说,男人们会割开彼此的喉管。他并不喜欢长满松树的雪原景观,也不喜欢情欲和暴力泛滥的风气。他也不愿意舍弃自己亲爱的祖国的生活方式,比如运动和植树;放弃他的公职;牺牲他的事业;射击驯鹿而不是兔子;喝伏特加而不是加纳利葡萄酒,在袖筒里藏一把匕首——他觉得这个习俗简直莫名其妙。但是,他愿意为了她做所有这些,甚至比这些更多的事情。而荒唐的是,对于他和玛格丽特小姐定在一个星期后举办的婚礼,他竟然想都没想。她的族人会来谴责他,骂他背弃了那样好的一位名门淑女;他的朋友会嘲弄他,笑他为了一个哥萨克女人和荒芜的雪原亲手毁了大好前程——然而这些和萨沙比起来,连一根稻草都不如。他们将在第一个月黑风高之夜,一起远走高飞——乘船去俄国。他独自在甲板上踱来踱去,思索着、计划着。 转向西边的时候,他看见夕阳像只橙子,挂在圣保罗大教堂的十字架上,这让他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夕阳如血,并且沉落得很快。现在一定将近入夜了。萨沙已经走了一个多小时。他立即萌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他对她的信任蒙上了阴影。他顺着他们走进船舱的方向走去,在黑暗中摸索着柜子和木桶前进,最后借着一处微光,他看见他们正坐在一个角落里。有那么一秒钟,他看见了他们;看见萨沙坐在那水手的膝盖上;看见她向他俯下身去;看见他们抱在一起;之后,他眼前的灯光由于他的暴怒而化成了一团红云。他爆发出一声痛苦而愤怒的吼叫;叫声在整条船中回荡。幸亏萨沙及时挡在两人中间,否则那名水手很可能来不及拔出弯刀,就被奥兰多掐死了。后来,奥兰多感到一阵致命的恶心,他们只能让他平躺在船板上,并给他喝了一点白兰地。他慢慢地恢复了过来,起来坐在甲板的一堆麻袋上。这时,萨沙抱着他,温婉地凝视着他眩晕的双眼,就像一只咬了他的狐狸,现在用甜言蜜语,哄骗他,谴责他,使他怀疑自己的所见。难道烛光没有摇曳不定吗?难道影子没有晃动不清吗?那个箱子很沉,她说;那个男人刚才是在帮她移动它。奥兰多有那么一刻是相信她的——因为,谁能断定他的愤怒没有让他产生错觉,误以为看到了他最怕看见的东西呢?——但紧接着下一刻,他就对她的谎言感到更加怒不可遏。萨沙脸色发白了;在甲板上猛跺脚;她说,如果她,一个罗曼诺夫家的人,曾经躺在一个普通水手的怀抱里,她当晚就会祈求她所信奉的神灵来毁灭她。的确,看着他们俩(他几乎无法让自己那样做),奥兰多对自己卑鄙的想象——一个如此娇柔的精灵落入一个长毛的海上畜生的手中——感到很恼怒。那水手很高大,穿着袜子,身高六英尺四英寸,耳朵上戴着常见的金属环,看起来像匹拉车的挽马,一些鹪鹩和知更鸟飞累了,就会落在它的背上休憩。就这样,他屈服了,相信了她,并请求她原谅。但就在他们言归于好,一起准备走下船之时,萨沙停住了脚步,手扶舷梯,回头对那个脸庞又大又黄的怪物说了一连串俄语,不知是问候、调笑还是亲昵的话——奥兰多一个字也没听懂。但她语气中的某些东西(那可能是俄语辅音的缺点),让他想起了几个晚上前的一个情景:他无意中发现她躲在一个角落里偷偷地啃一截从地板上捡起来的蜡烛头。没错,那蜡烛头是粉红色的,还镀了金,是从国王的桌子上掉下来的;但它是牛油做的,而她在啃它。他一边扶着她回到冰面上,一边想,她身上难道没有什么粗俗、乏味、乡野的东西吗?他还幻想她四十岁时的模样:那时她将变得笨重,虽然她现在苗条得像根芦苇似的;她还将变得死气沉沉,虽然她现在快活得犹如一只云雀。然而,当他们向着伦敦往回滑的时候,他的猜疑很快就融化掉了,而且,他感到,自己仿佛一条被鱼钩钩住了鼻子的大鱼,不情愿然而又默然地被拖着在水里快速移动。 这是一个让人惊叹的美丽夜晚。夕阳西下,在通红的火烧云的映衬下,伦敦所有的屋顶、尖顶、炮台和山峰都变成了墨黑色。这是喧闹的查令十字街;那是圣保罗大教堂的穹顶;那是宝塔建筑群的大广场;那像小树林一样的——其中的树都光秃秃的,只有顶端有一个把手——是圣殿闩门刺着头颅的尖矛丛。现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的窗户被照亮着,就像神圣的、多彩的盾牌一样(在奥兰多的幻想中);现在,整个西天看起来就像一扇金色的窗户,成群结队的天使(还是在奥兰多的幻想中)正沿着天堂之梯不停地攀上走下。他们似乎是在渺远的空中滑行;冰面变得很蓝,而且犹如玻璃一般光滑;他们向着市里越滑越快,四周围着白色的海鸥;他们的冰鞋滑过冰面的同时,海鸥的翅膀划破天空,彼此似乎遥相呼应。 为了消除奥兰多的疑虑,萨沙变得比平时更温柔、更可爱了。她原本很少谈及自己的往事,现在却对他讲起了俄罗斯的冬天,旷野中回响的狼嚎,还模仿给他听。他也给她讲关于本地牡鹿的事,告诉她,那些牡鹿为了取暖,走进大厅里,一个老人用桶中装着的麦片粥喂它们。然后,她赞美他,赞美他对野兽的爱护,赞美他的勇敢,赞美他的双腿。他听到这些赞美,禁不住欣喜万分,并为自己曾因幻想她坐在一个普通水手的膝盖上,而且到了四十岁时变得又胖又懒而污蔑她,感到羞愧难当;他告诉她说,他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赞美她;但立即就想到了,她犹如春天、绿草和喷涌的清泉,于是把她抓得比以前都更紧了,并带着她旋转到了河中央——海鸥而鸬鹚跟着他们一起旋转。当他们终于气喘吁吁地停下来时,她有点气促地说,他就像一棵点着无数蜡烛的圣诞树(就像他们在俄国的圣诞树那样),上面挂满了黄色的小球,辉煌灿烂,足以照亮整条街道;因为在他容光焕发的脸庞、乌黑的卷发和黑红两色的斗篷的映衬下,他看起来就像是自己在燃烧,并从内心的一盏灯中发出耀眼的光芒。 所有颜色,除了奥兰多脸上的红晕,很快都消隐了。夜幕降临。落日橙色的光辉消失了,来自电筒、篝火、号灯和其他照亮河面的设备的刺眼的白光取代了它。而且,一切都发生了神奇的改变。很多正面是白色石头的教堂和贵族宅邸,此时都只能看见一些条条块块,因此看起来就像漂浮在空中一样。尤其是圣保罗大教堂,除了镀金的十字架外,什么都看不见了。西敏寺看起来就像一片叶子的灰色叶络。一切都变得瘦骨嶙峋。快到嘉年华举办场所的时候,他们听到一个低沉的调子,似乎是敲打音叉的声音,那声音越来越响,最后变成了一片喧嚣。不时有烟火伴随着人们的欢呼声飞上夜空。渐渐地,他们识辨出,在熙攘的人群之外有几个人影,他们四处旋转,就像河面上的小飞虫一样。在这个光亮的圆圈之上和周围,黑暗仿佛一只巨碗,扣在这漆黑的冬夜之上。而这黑暗又留了一个缺口,时断时续地飞起灿烂的烟火——新月、蟒蛇、王冠——给人以期待和惊喜。树林和远方的山一会儿绿得像在夏日里一样,一会儿又回到了冬天,漆黑一片。 这时,奥兰多和公主来到了皇家围场附近,却发现一大群平民挡住了他们的去路;那些平民已经很靠近丝绳了,不敢再向前。由于憎恶丝绳另一边那些监视的目光,这对情侣选择在这里闲逛,与周围的平民摩肩接踵;学徒、裁缝、卖鱼妇、马贩、骗子、饥饿的学生、头裹方巾的女仆、卖橙子的女孩、马夫、严肃的市民、下流的酒保,还有一群总是出没在人群周围的衣衫褴褛的小孩,他们在人们的脚与脚之间尖叫着爬来爬去——事实上,伦敦街道上所有的乌合之众都聚集在那里,说笑打闹、掷骰子,算命,推推搡搡,挤来挤去;有的地方喧哗热闹,有的地方却静寂沉闷;有些人张大嘴打哈欠;有些人则像马背上的寒鸦那般不恭不敬;他们的衣着打扮也各不相同,充分显示了他们不同的经济情况和身份地位;有的人穿着裘皮和绒面呢的衣服,有的人则在脚上裹了块破布,才勉强没有赤脚踩在冰面上。显然,主要的人群都站在一个临时棚舍或舞台的对面,一个类似于我们的《潘趣和朱迪》的戏剧正在上演。一个黑人挥舞着手臂大叫。一个白衣女人躺在床上。虽然那个舞台很简陋,演员们在几架梯子上跑上跑下,有时还会绊倒,而底下的人群跺脚喧闹、吹口哨,把橙子皮扔到冰面上让狗们去抢,但那些惊人、婉转深幽、抑扬顿挫的台词还是像音乐一样,搅动着奥兰多的内心。那些大胆的连珠炮似的话让他想起了沃平区酒肆里唱歌的水手们,那些词句即便没有任何意思,也会像美酒一样使他陶醉。不时会有一些仿佛是从他内心深处撕扯下来的只言片语,越过冰面传到他的耳朵里。那个摩尔人的暴怒就像是他自己的暴怒;当那个摩尔人扼死床上的那个女人时,也似乎是他用自己的手杀死了萨沙。 最后,话剧结束了。一切都沉入黑暗之中。眼泪从他的脸上流下来。抬头仰望天空,那里也只是漆黑一片。毁灭与死亡笼罩着一切,他想。人类生命的终点是坟墓。蛆虫吞噬着我们。 “我想,现在日月 应该晦暗不明,受惊的地球 也目瞪口呆——”(《奥赛罗》第五幕) 正当他这样说的时候,一星微弱的光在他的记忆中升起。那晚很黑,伸手不见五指;而这正是他们等待已久的夜晚;这正是他们计划远走高飞的夜晚。他记得清清楚楚。时机到了。他突然激动地把萨沙拉到身边,在她耳边细语道:“生命之日!”这是他们的暗号。他们约好午夜在布莱克法亚区附近的一家旅馆见面。马匹会在那里备好。他们私奔所需的一切都计划安排好了。于是,他们暂时告别,回到各自的帐篷。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 午夜还没到,奥兰多就早早地等着了。夜如此黑,以至于一个人只有站在你跟前才能被看见,而这对他们恰恰是有利的;在万籁俱寂中,能听见半英里外的马蹄声和孩子的哭声。奥兰多在院子里踱来踱去,好多次,听到鹅卵石上传来平稳的马蹄声和女人衣裙的沙沙声,他都以为是萨沙来了。但来人只是某个耽误了归期的商人,或当地某个从事黑市交易的女人。他们路过后,街道变得比之前更静了。然后,那些城市穷人聚居区楼下的灯光都移到了睡房,接着,一盏接一盏地,都熄灭了。这个地区的街灯本来就寥寥无几,而且,由于守夜人的失职,它们也都在黎明前很久就都熄灭了。奥兰多看看灯笼的灯芯,又瞧瞧马鞍的肚带;装完手枪火药,又检查了一下手枪皮套;所有这些事情,他都重复做了至少十二遍,直到他发现再也没有没有什么能做的了。虽然还有大约二十分钟才到午夜,但他不想进到旅馆大厅里去;在那里,老板娘还在服务一些海员,卖给他们萨克干白葡萄酒和更便宜一些的加纳利白葡萄酒;那些海员坐在那里唱小调,讲关于德瑞克、霍金斯和格伦威尔的故事,直到他们推翻长椅,滚到沙地上睡着。黑夜似乎更能体谅他心中此刻激动着的剧烈情感。他细听每一个脚步声;猜测每一个动静。喝醉酒的人的每一声大嚷小叫,和一个睡在稻草里或遭遇其他不幸的穷困的可怜人的哀号,都让他揪心,仿佛它们在预言他此次冒险凶多吉少。但他并不担心萨沙。他相信她会单独前来,披着斗篷,穿着裤子和靴子,扮得像个男孩子一样。她的脚步很轻,几乎听不到,即使是在这样死寂的夜里。 就这样,他在黑暗中等待着。突然,他的脸被打了一下,软软的,但很重。他的心一下绷紧了,他跳起来,手按在了剑柄上。接着,他的额头和脸又挨了十几下打。干燥的霜冻持续得太久了,以至于他好一会儿之后才意识到是在下雨;刚才打在他额头和脸上的是雨滴。一开始,那雨下得很慢,从容不迫地,一滴接着一滴;但很快六滴一下子变成了六十滴,然后六百滴,最后倾盆而下。仿佛整个原本硬邦邦的天空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丰沛的源泉。才五分钟的时间,奥兰多就全身湿透了。 他赶紧把马盖上,然后自己躲到了门楣下避雨,从那里,他还能看到院子。周围的可见度比之前更低了,而且,瓢泼大雨的声音盖过了所有人或动物的脚步声。本来就坑坑洼洼的路面,现在溢满雨水,也许会变得无法通行。但他几乎没有想过,这可能对他们的私奔计划造成什么影响。他集中所有注意力,凝望着通往这的鹅卵石道路——借着灯笼的微光——一心等待着萨沙的到来。有时候,在黑暗之中,他似乎看见了她站在雨里。但幻象消失了。突然,一个令奥兰多毛骨悚然、痛苦万分的声音响起了,那是圣保罗大教堂第一次午夜报时的钟声,那声音回荡着恐怖与警告,仿佛一个可怕的恶兆。钟声又无情地敲响了四下。怀着对爱人的迷信,奥兰多觉得她会在第六下钟声响起的时候到来。然而第六下钟声远去了,第七下、第八下……他不安地感到,它们仿佛是宣告死亡和灾难的通报。第十二下钟响起的时候,他知道,他厄运已定。这时,无论他怎么理性地去为她找借口——她或许只是迟到了;她可能遇到了阻挠;她也许迷路了——都无补于事。奥兰多多情善感的心明了真相。别的钟也都敲响了,此起彼伏。仿佛全世界都在回响着她的欺骗,而他则沦为了笑柄。原先潜藏在他心底的怀疑现在全都浮现了上来。成千上万条毒蛇啮咬他,而且一条比一条毒。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的大雨中。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的膝盖也一点一点地向下弯曲。倾盆大雨不停地下,雨声轰隆,仿佛枪声齐鸣。远方传来橡树被折断、劈裂的巨大声响,以及野兽的嚎叫和非人的呻吟。但是,奥兰多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直到圣保罗教堂响起两点的钟声,他才咬牙切齿地大喊了一声“生命之日!”声音里充满了可怕的讥讽。他把灯笼摔在地上,飞身上马,漫无目的地狂奔而去。 一定是某种盲目的本能——因为他已失去理智——把他带往了通向大海的河道的岸边。黎明不期而至,天空呈现出淡淡的黄色;这时雨基本停了;他发现自己来到了沃平边的泰晤士河。一片无与伦比的奇观展现在他眼前。三个多月来,被厚厚地冰封着、看起来就像岩石一样的地方——此前上面承载着整个城市的骄奢淫逸——现在变成了浩浩荡荡的黄色河流。河流在昨夜重新获得了自由。仿佛一股硫磺泉(许多哲学家偏爱这样的景观)从地底下的火山带喷涌而出,由于冲击力巨大,一下就把坚冰裂为了碎片,并把那些巨大沉重的冰块狠狠推开。只要看一眼那些河水,就会感到头晕目眩。到处一片嘈杂混乱。河面浮满了冰山。这些冰山有的有草地保龄球场那么宽,一所房子那么高;有的则小得像一顶帽子,但却在水中剧烈地旋转着。现在,整队冰块顺流而下,击沉挡在它们前面的一切。现在,河水奔腾翻卷,犹如扭曲的巨蟒,在碎冰之间翻滚,并把它们从一岸甩到另一岸,不时可以听见冰块在防洪堤和堤柱上撞碎的巨响。然而,最让人感到惊心动魄和毛骨悚然的,还是看到那些就被困河上的人;他们站在危险旋转的冰岛上,惊恐万分,手足无措。无论他们是跳到洪水里还是继续呆在冰块上,他们都将无法逃脱死亡的厄运。时不时会有一整队这样的可怜人一起顺流而下,他们有些跪着在冰上,有些还在哺乳婴儿。有一个老人似乎正在大声朗读着《圣经》。还有时,会看见一个可怜人在他狭窄的领地上孤独地大步行走,他的命运也许是最不幸的。在他们被冲出大海之际,会听见有些人在徒劳地大喊救命,疯狂许诺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发誓如果上帝听到他们的祷告,就会捐建圣坛和奉献财富。一群年轻的船工或邮差——由他们的制服判断——大声唱着酒馆里的低俗歌曲,仿佛是在虚张声势,但是很快就撞到了一棵树上,并带着他们对神明的亵渎沉没了。一位上了年纪的贵族——他穿着的毛皮长袍和戴着的金链子宣示了他的身份——在离奥兰多没多远的地方沉没了,只听见他用尽最后一口气大喊,要向谋划了这次恶行的爱尔兰反叛者复仇。许多人在陷于将死的境地时,还紧紧地怀抱着一些银水壶或其他宝贝;至少有二十个可怜的穷人因为贪婪而被淹死,他们宁可从岸上跳下水中,也不愿意放弃一个金酒杯,或眼睁睁地看着一件毛皮长袍从他们眼前消失。因为洪水冲走了家具、贵重物品和其他各种各样的财物。此间还能看到其他奇异的景象:一只猫在哺乳它的孩子;一张摆好足够二十个人享用的丰盛晚餐的餐桌;一对睡在床上的夫妻;还有数量多得惊人的各种厨房用具。 奥兰多在一旁看得头晕目眩,好一段时间,他无法动弹,只能呆呆地看着激荡的洪流从眼前奔流而过。最后,他似乎终于想起了些什么,于是,轻轻地夹了夹马肚,艰难地沿着河岸,向大海的方向飞奔而去。转过了一个河湾,他来到了不到两天前看到被一动不动地冻结着的大使船只的河段对面。他急忙一艘一艘地点数着所有船只。法国的;西班牙的;奥地利的;土耳其的。所有的船都还漂浮在那里,虽然法国的船已经漂离了停泊处,土耳其船的侧边开了一条大裂缝,水快速地往里注。但那艘俄国船不见了。有那么一刻,奥兰多以为它一定是沉了;但,站在马镫上,用手遮住光线,他鹰一般锐利的目光,分辨出在地平线上,有一艘船的轮廓。那艘船的桅杆顶上飘扬着黑色的双头鹰旗。那艘莫斯科大使的船正在出海。 他猛然跳下马背,仿佛要在狂怒中和洪水决一死战似的。他站在没膝的水中,用所有能够想到的侮辱字眼痛骂那个无情无义的女人。背信弃义,变化无常,薄情寡行,他骂她;魔鬼,荡妇、骗子;漩动着的河水卷走了他说的话,只把一个破水壶和一根小稻草扔到他的脚边。 [1] 摩尔人(Moor),主要由埃塞俄比亚人、西非黑人、阿拉伯人和柏柏尔人组成,也有伊比利半岛出身的土著穆斯林,肤色深于欧洲人。(译注) [2] 斯诺登峰(Snowdon),位于威尔士西北部,海拔约1085米,是威尔士第一高峰,英国第二高峰;它的威尔士名为“古墓”(Yr Wyddfa),传说阿瑟王曾在此砍杀了一个巨人。(译注) [3] 威斯敏斯特大教堂(the Abbey),通称威斯敏斯特修道院(Westminster Abbey),既是英国国教的礼拜堂,又是历代国王举行加冕典礼、王室成员举行婚礼的大礼堂,还是一个国葬陵墓。(译注) [4] 怀特霍尔宫(Whitehall),也称为白厅宫,位于英国伦敦,从1530年至1698年间都是英国国王在伦敦的主要居所。在17世纪末被火焚毁之前,是欧洲最大的宫殿,拥有超过1,500间房间。(译注) [5] 嘉德勋章(the Garter),起源于中世纪,是今天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骑士勋章。它最主要的标志是一根印有“Honi soit qui mal y pense”(“Shame on him who thinks evil of it.”“心怀邪念者蒙羞”)金字的吊袜带,男士带在左小腿,女士带在左臂。(译注) [6] 沃平老台阶(Wapping Old Stairs),位于伦敦东区的沃平区,台阶直伸至泰晤士河畔的码头,是水手、造船工、海上补给供应商等的聚集地。(译注) [7] 英寻(fathom),英制水深单位,合6英尺或1.6288米,主要用作航行或采矿的度量单位。(译注) [8] 库兰特舞(corantoe),一种法国舞蹈,步伐快捷或滑行。(译注) [9] 沃尔特舞(lavolta),16至17世纪流行的一种意大利快步舞。(译注) [10] 四对方舞(quadrille),由四对或四对以上舞伴组成的一种老式欧洲舞蹈。(译注) [11] 五朔节花柱(Maypole),英国传统节日五朔节时,用挺拔的树干如杉树等做成,上面漆成五颜六色,顶上挂着花环的一种柱子;孩子们在五朔节时手持彩带围着柱子欢跳。(译注) 第二章 眼下,传记作者遇到了难题,但与其掩饰,不如坦白。此前,叙述奥兰多生平故事的私人文件和历史文献,使得传记作者得以履行其首要职责,即追随真相不可磨灭的印记,一路跋涉向前,不左顾右盼,不受引诱,不贪图安逸;踏实稳健地朝向前方,直到蓦地跌入坟墓,在我们头顶上方的墓碑上写下“终结”二字。但现在我们的正前方横亘着一段小插曲,不能置之不理。这是一段此前未必记录在案的小插曲,模糊且神秘,因此无法解释。要解释的话,也要耗费大量篇幅才行;整个宗教体系都奠基在其意义之上。我们的职责很简单,就是尽可能地陈述出所知的事实,以便读者对其形成自己的理解。 那个冬季灾难频仍,霜冻过后,洪水泛滥,夺去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奥兰多的前程也彻底断送了——他被逐出宫廷;失宠于当时的权贵;爱尔兰的戴斯蒙德家族自然更是怒不可遏;国王已经被爱尔兰人搞得麻烦缠身,不想再火上浇油。那个夏天,奥兰多回到了他坐落在乡间的庄园,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六月的一个清晨——18号,星期六——他没有像往常一样按时起床;男仆去叫他时,发现他还在熟睡。没人能叫醒他。他似乎完全昏迷了,甚至觉察不到他的呼吸。把狗拉到他窗下吠叫、在他屋里敲锣打鼓、在他枕头下放荆豆枝,或是在他脚底贴芥末膏,都无法把他叫醒;整整七天,他什么也没吃,没有一丝生命迹象。第七天早上,他却在惯常的起床时间(刚好7:45)醒了,还把房间里喋喋抱怨的妇人和乡村算命先生全都赶了出去。这还没什么,奇怪的是,他对自己昏迷多日的事似乎浑然不知;他穿好衣服,让仆人备马,和以前一觉醒来时的情况并无两样。但大家猜想,他的脑子一定发生了什么变化,因为尽管他表现得相当理智,而且行为举止也较以往严肃、安详,但他的记忆却仿佛残缺不全了。人们谈起强霜冻、滑冰和狂欢时,他会听着,但从没表现出亲眼目睹过这些事情的样子,只是用手拂过眉毛,就像抹去一些阴云一样。每当谈论起半年前的事,他都似乎并不悲痛,却好像是在因为记不起以前的事而懊恼,或在努力回忆别人给他讲的故事。据观察,若有人提到俄罗斯、公主或船的话题时,他就会心神不安地陷入一种抑郁的情绪之中,要么站起来眺望窗外,要么唤来一只狗,要么拿刀在松木上刻刻划划。那时的医生也不比现在的医生高明,开出的药方无非是注意休息与加强煅练、饥饿疗法或补充营养、参与社交或闭门独处、终日卧床静养或在午餐与晚餐之间骑马跑上四十英里。除此之外,还有常用的镇静剂和刺激剂,可谓杂七杂八,全凭他们的想象力了:起床后多喝蝾螈水,睡前服一剂孔雀胆汁。后来他们不再管他,认为他不过昏睡了一星期,以此作为结论。 但是,倘若这是睡眠,那我们不禁要问,这是什么性质的睡眠?莫非这是一种补救之道?——昏睡之中,一只黑色的大翅膀,掠过最痛苦的记忆,掠过那些可能使生命从此裹足不前的事情,并为之涂上一层光亮的色彩;即使对最丑陋、最卑贱的记忆也是如此。是否我们必须偶尔通过死亡来与喧嚣的生隔开,才能不至于被撕成碎片?那么,我们是否生而如此,即每日必须短暂地品尝死亡的滋味,否则生命便无法继续?那么,这些渗透进我们最隐秘的生活方式里,改变我们最宝贵的东西的神奇力量,究竟是什么?奥兰多是否因痛苦至极而疲惫不堪,死去一个星期,然后复活了呢?如果真是这样,那死亡的本质是什么?生命的本质又是什么?等了半个多小时后,对问题的答案毫无头绪——我们还是继续讲故事吧。 眼下,奥兰多沉浸在一种极度离群索居的生活中。在宫廷中失宠,遭受了巨大悲痛,这些都是原因;他丝毫没为自己辩解,也几乎不邀请任何别人来访(虽然他有很多朋友都会愿意前来),似乎闭门独守父亲留下的这座大宅正好符合他的性格。他选择孤独。没有人确切地知道他如何度日。他养了一大群仆人,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打扫空荡荡的房间,掸平从未有人睡过的床单。漆黑的深夜,当他们坐在一起吃喝玩乐时,会看到一束灯光沿着走廊,穿过宴会厅,走上楼梯,然后走进卧室,他们知道这是主人独自在宅子里游荡。没人敢跟着他,因为宅子里有形形色色的鬼魂出没,而且宅子很大,很容易迷路,或从某个看不见的楼梯上摔下去,或如果打开一扇门时,刚好有一阵风吹来,你身后的门就会永远关上。——这种事并不少见,因为常常能发现死人或动物的骸骨,死状狰狞挣扎,就是确凿的证据。之后灯光消失不见,管家格里姆斯迪奇太太对牧师杜普先生说,希望老爷没遇上什么倒霉事。杜普先生说,老爷肯定正跪在小教堂里他祖先的墓前。小教堂在南面半里之外的弹子球场。杜普先生说,奥兰多是因为罪孽而感到愧疚;格里姆斯迪奇太太相当激烈地驳斥道,我们大部分人都是如此;而斯图克莉夫人、菲尔德夫人和老保姆卡彭特都敞开嗓门,齐声夸赞她们的爵爷;而马夫和厨子们则一本正经地说,看着这样一位本应去追追狐狸打打鹿的贵族无精打采地在宅子里晃荡,真是感到揪心遗憾;小小年纪的女洗衣工以及帮人递递酒杯、端端糕点的女帮厨朱迪和费思,也对奥兰多的贵族风度大发议论;因为再也没有比他更和善的绅士了,他慷慨大方,会赏些小钱给她们,让她们可以买个丝带花结或头花什么的。甚至连那个黑人格瑞斯·罗宾逊——他们给她取这个名字,为了让她皈依基督——终于明白他们在讨论什么的时候,也赞同爵爷是位绅士,英俊、和蔼又可爱;为了表达自己的意思,她咧开嘴大笑,露出了全部牙齿。总之,所有仆人都对他交口称赞,并且咒骂那个毁了他的外国公主(但是,他们用更粗俗的字眼来称呼她)。 杜普先生设想他的爵爷去了墓地很安全,用不着去找,可能是因为胆小,也可能只是想留下来喝热麦芽酒,但无论如何,他大体上也许说对了。奥兰多手持蜡烛缓慢地走过长廊和宴会厅,细细地观看墙上的一幅幅画像,仿佛在寻找某个已然消逝了的人的踪迹;随后,他来到教堂里他家专用的包厢,一连几个小时坐在那里,看幡旗飘动,月光摇曳,身旁只有蝙蝠和骷髅天蛾为伴。眼下,奥兰多正在沉思死亡与腐朽,并从中获得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喜悦之感。即使这样,他还觉得不够,一定要下到安放着十代先祖的棺材的地下墓室。这里很少人来,所以老鼠肆虐横行。在他往前走的时候,还好有一根大腿骨钩住了他的外衣,否则真有可能踩碎刚好滚到他脚下的某个老麦利斯爵士的头盖骨。这个阴森恐怖的墓地建在大宅地下很深的地方,仿佛奥兰多与征服者威廉[12]一起从法国来的第一个先祖,是希望借此说明:一切浮华都建于腐朽之上。无论我们曾经如何载歌载舞、欢乐逍遥,依附于骨骼之上的血肉都终将归于尘土;猩红色的天鹅绒变成了尘土;戒指(在这里,奥兰多只要弯腰用灯笼一照,就可以捡起一只宝石不知滚到了哪个角落里不见了的金戒指)上的红宝石不见了,昔日炯炯有神的眼睛现在也变得暗淡无光了。“这些王公贵族的一切都化为乌有了,”奥兰多说,有点夸大了他们的地位,但也可以谅解,“除了一根手指。”他拿起一只骷髅手,来回扭动上面的关节。“这是谁的手?”他接着问,“左手还是右手?”男人的还是女人的手?老人的还是年轻人的?曾经驾驭过战马还是曾经拿过针线?它采过玫瑰,或拿过兵器吗?它——这时,他想不出来了,可能是想象力枯竭了,但更可能是,一只手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使他无法穷尽,于是他习惯性地退缩了。他把那只骷髅手和其他骷髅骨放在一起,想起一个叫托马斯·布朗的作家,他是诺维奇的一位医生,他探讨这些主题的著作曾使奥兰多非常着迷。 于是,他举起蜡烛,借着光把那些骨骸摆放整齐,因为他虽然生性浪漫而爱幻想,但做事却异常井井有条,地上掉了个线团都会让他受不了,更不要说是祖先的骸骨了。他又恢复了那种古怪悒郁的情绪状态。他慢慢地走回画廊,在画像中寻找着什么;这种状态直到他看到一幅不知名画家画的荷兰雪景图并痛切地哭泣起来才告一段落。这时,对他而言,生命似乎不再值得继续。他忘掉了祖先们的骸骨,忘记了生命建立在死亡之上的思考。他站在那儿,不停地啜泣,全身颤抖。一切皆因对一个女人的渴望,这个女人穿着俄式裤子,眼梢斜飞,樱唇微翘,脖子上戴着珍珠项链。她已经走了。她已经离开了他。他再也见不到她了。因此,他啜泣着,摸索着路走回他的房子。格里姆斯迪奇太太看到窗户里的灯光,于是从唇边移开酒杯说:赞美上帝,主人平安地回到了自己房间。她在这段时间里一直担心他会被人暗中谋害。 奥兰多拉了一把椅子到书桌前,然后坐下并打开托马斯·布朗爵士的著作,开始研读其中最长、最不可思议的一段奇谈怪论。 虽然这些事情不值得笔者大肆渲染,但它们可以帮助读者从零星的暗示中,拼贴出一个人物的家世和现状来,使之栩栩如生。读者能够从笔者的窃窃私语中听到鲜活的声音,往往笔者还一语未发,他们就已能猜想出他的模样,而且,无需任何引导,就能确切地知道他的想法。笔者的目的受众正是这样的读者。对这样的一个读者来说,奥兰多的性格明显由多种奇特的气质混合而成。他忧郁、慵懒、冲动,喜欢独处,更不用说我们第一章开篇就提到过的那些细微的怪异性情。当时,他冲向那个黑人的骷髅头,挥剑把它砍了下来,然后却又颇有骑士风范地把它捡起来重新挂在自己够不着的地方,并且接着就拿了本书临窗而读。奥兰多从小就热爱阅读。在他小时候,男仆时不时会发现他半夜还在读书,而且,如果他们拿走了蜡烛,他就养萤火虫来照明,而如果他们拿走了萤火虫,他就会用火绒来代替,差点把房子都烧掉。简而言之,他是一位染上了文学病的贵族。其他的说起来很复杂,还是留给小说家去说明白吧。在他那个时代,和他同一个阶层的很多人都没有染上这种病,因此,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去奔跑、骑马和求爱。但有些人从小就感染了一种据说是从希腊和意大利飘来的细菌,这种细菌滋生于日光兰的花粉,有致命性。感染了这种细菌的人,抬起手来打出去时手臂会颤抖,寻找猎物时视线会模糊,表达爱意时说话会结巴。而这种病的致命之处在于,它会使人产生幻觉并将之当作真实。因此,尽管奥兰多拥有命运赐予的一切,衣食住行等一切用度应有尽有,但是一旦他翻开一本书,就会把自己所拥有的全部财富忘得一干二净:占地九英亩[13]的石砌大宅消失了,一百五十个仆人不见了,八十匹坐骑没有了……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清点完毕的地毯、沙发、服饰、瓷器、盘子、调味瓶、火锅和其他多是用金箔做成的不动产,一切的一切,都如海雾般蒸发得无影无踪。就这样,奥兰多坐在那里读书,孑然一身,别无其他。 如今,孤独的奥兰多的病情恶化得很迅速。他常常连续阅读六个小时,直到深夜。当仆人们来请求屠宰牲口或收割麦子的指示时,他会把书摊到一边,就像不懂他们说的是什么一样。这太糟糕了,训鹰师豪尔、男仆吉尔斯、管家格里姆斯迪奇太太,还有牧师杜普先生都感到非常伤心。他们说,这么好的一位绅士根本不需要书。他们还说,应该让他把书给那些瘫痪和垂死的人。但更糟糕的还在后头。因为,这种阅读病一旦侵入,就会削弱人体机能,使人很容易成为笔墨之中潜藏着的另一灾祸的牺牲品。这位可怜的人开始写作了。对于那些住在破房子里,全部财产不过是一把椅子和一张桌子的人来说,写作是不智之举——但还好,因为他毕竟没有太多的东西可以失去——而对于一个不愁吃穿用度,一切应有尽有的富人而言,写书就是一件极端悲惨的事情。他所拥有的一切财富对他来说毫无意义;写书的念头犹如滚烫的熨斗和咬人的虫子般折磨得他体无完肤。他愿意倾尽所有(这正是那种细菌的可怕之处),只为写出一本传世之作。然而,即使是秘鲁的全部金矿,也无法为他买来哪怕一句妙语。因此,他终日搜肠刮肚,面壁枯坐,以至于精力消耗过度,积劳成疾。在人们眼中,他处于何种状态已无关紧要。他已经走进死亡之门,看见地狱之火。 幸好奥兰多体格强健,那种击垮过他的许多同龄人的疾病(病因如上所述)一直没有击垮他。但后面的故事会让我们了解到,他也受害不浅。读了一个多小时托马斯·布朗爵士的著作后——此时已是深夜,万籁俱寂,只听得见牡鹿的鸣叫声和守夜人的喊叫声——他走到房间的另一头,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条银钥匙,打开了一个嵌入式大橱柜的柜门。橱柜里面有五十个柏木抽屉,每一个抽屉上都贴着一张奥兰多写的字迹工整的字条。他犹豫了一下,似乎在考虑打开哪一个抽屉才好。其中一个抽屉上写着“埃阿斯之死”,另一个写着“皮拉姆斯的诞生”,还有一个写着“奥里斯的伊菲琴尼亚”,还有“奥德修斯的归来”、“希波吕托斯之死”、“梅利埃格”[14]等等。事实上,全部抽屉上写着的都是身处逆境的神话人物的名字。每个抽屉里都放着许多奥兰多自己写的作品。其实,奥兰多的病从很多年前就开始了。奥兰多对纸张笔墨的渴求远甚于其他孩子对苹果和糖果的渴求。他常常在谈话和游戏的中途悄悄溜走,躲到窗帘背后,或藏在牧师的小房间里,又或藏到他母亲卧室后面那个地板破洞、鸟粪臭味熏天的橱柜里,一手端着墨水瓶,一手握着鹅毛笔,在膝盖上摊开的一卷纸上写作。就这样,他在二十五岁之前就用散文体或韵文体创作了四十七部戏剧、历史小说、爱情故事和诗歌;它们有些用法语写,有些用意大利语写,但全都是篇幅很长的浪漫主义作品。他让齐普赛街口、圣保罗大教堂对面的“约翰·保尔羽饰和头饰店”把其中一部印了出来。尽管他自己很喜欢这部作品,每次看都满心欢喜,但他从来没把它给别人看过,包括他的母亲,因为他知道,对贵族来说,写作已是不可饶恕的耻辱,更别说出版了。 然而,现在夜深人静,他又独自一人,大可安心写作。他从储藏柜中选出了两本文稿:其中一本很厚,标题大概是《瑟诺菲拉,一个悲剧》之类的,另一本很薄,标题很简单,就叫做《橡树》(这是他全部文稿标题中唯一一个单音节标题)。接着,他坐到了墨水瓶前。他先捋了捋鹅毛笔,然后又和那些沉迷此道的人一样,仪式般地进行其他几步诸如此类的准备工作。但他并没有往下继续,而是停了下来。 这一停顿在奥兰多的生命中意义重大,实际上,这比许多令万人屈膝、血流成河的征服行为更具意义,我们应该思考一下,他为何停下?经充分思考后,我们认为原因大致如下。大自然在我们身上耍了很多稀奇古怪的花招,很不公平地用不同的材料塑造我们,或陶土和钻石,或彩虹和花岗岩,有时还在同一个人身上同时使用不同材料,以至造出一些极不和谐的形象来,如诗人长着屠夫的脸庞,而屠夫却长着诗人的脸庞;总而言之,大自然喜欢制造混乱和神秘,因此,即使是现在(1927年11月1日)我们也还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上楼,或为什么下楼,我们绝大部分日常生活都如船只航行在某片未知海域,水手站在桅杆上用望远镜眺望地平线,问:“那里有陆地吗?”对此,如果我们是先知,就会回答“有”,而如果我们诚实无欺,就会回答“没有”。除了这一拙劣、冗长的问题外,大自然还有许多问题有待回答,而且它进一步复杂化了自己的使命。它不仅在我们中间制造出一大堆五颜六色碎花布似的琐碎事物,例如把一条警察的裤子和亚莉珊德拉皇后的新娘面纱并排放在一起,让头脑原本就混乱了的我们愈加莫名其妙;它还想方设法地用一条细线把一切都轻巧地缝纫在一起。记忆就是这位女裁缝,而且她生性乖戾反复无常。记忆的针线上下翻飞、里外穿行,一会儿这边,一会儿又那边,我们不知道接下来或再接下来会是什么。因此,哪怕是全世界最普通的一个动作,譬如在桌边坐下并拿过来一个墨水瓶,都有可能搅动成千上万怪异而且支离破碎的记忆碎片,时而明亮,时而昏暗,就像一个十四口之家的内衣挂在同一条晾衣绳上,它们在狂风中招展、翻飞、摆动。即使我们最寻常的行为,其意义也往往并不简单明了,让所有人都心安理得,相反,它们很可能犹如扑扇的翅膀或浮动的灯光一样,使人捉摸不透。因此,就在把鹅毛笔浸入墨水的一瞬间,奥兰多眼前出现了那位离他而去的公主满含嘲讽的脸庞,霎时间,上百万个问题像浸泡过苦胆汁的利箭一般向他射来:她在哪里?为什么要离他而去?那位大使究竟是她的叔叔还是她的情人?他们是不是早有预谋?她是迫不得已的吗?她结婚了吗?她还在不在人世?——它们全都把毒液射进他的体内。仿佛为了发泄痛苦,他把鹅毛笔狠狠地插进了墨水瓶里,结果溅了满桌子墨水。然而,就在这时——谁能解释一下(也许这是无法解释的,因为记忆本身就是不可解释的)——一张完全不同的脸代替了那位公主的脸。但这是谁呢?他问自己。这张新的脸叠加在那张旧的脸上,就像在下一张幻灯片上还能隐隐约约地看见的上一张幻灯片;他望着它,大约过了半分钟后,他终于想起来了。“这是很多年前,老贝丝女王驾临用餐的那个晚上,坐在杜希德房间里那个很胖、很邋遢的男人的脸,当时,”奥兰多自言自语地说:“我刚下楼梯,就看到他坐在桌子旁边,他的眼睛怪异无比,我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那样的眼睛,但,他究竟是谁呢?”奥兰多问道,因为此时,除了眼睛和前额之外,一条粗糙油腻的皱巴巴的领子和一件棕色的上衣,又浮现在了记忆里,最后还有一双齐普赛街[15]居民穿的那种笨重的靴子。“他不是贵族,不是我们这类人,”奥兰多说(他不会把这话大声说出来,因为他是位彬彬有礼的绅士,然而,这也表明贵族血统对精神气质的影响,同时也表明,一个贵族要成为作家有多么困难),“一定是一位诗人。”按惯例,在好好地困扰了他一通之后,记忆现在该把上面这一切通通给抹去,或让他想起一些完全无关的蠢事,例如一只狗在追一只猫,或一个老女人在用红色棉手帕撸鼻涕什么的,这样一来,奥兰多就会因跟不上它的多变而死心,就会开始在纸上奋笔疾书。(因为,只要我们下定决定,就能把记忆这个泼皮野妇连同她所有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起赶到屋外去。)但奥兰多停了下来。记忆仍然把那个长着明亮的大眼镜的邋遢男人的形象呈现在他眼前。他也还停在那里看。正是这些停顿,给我们带来了灭顶之灾。就是在这种时候,祸起萧墙、军队叛乱。在此之前他停过一次;那一次,爱情及其可怕的溃败、双簧管、锣鼓,和从肩膀上拧下来的血淋淋的头颅,一起向他涌来。因为爱情,他遭受了痛不欲生的折磨。现如今,他又停了下来;这一次,“野心”泼妇、“诗歌”女巫和“名望”娼妓趁机而入,在奥兰多的心头群魔乱舞。他笔直地站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发誓要成为家族里的第一位诗人,光耀门楣。他说(称颂着先人的名字及功绩)鲍里斯爵士在战场上杀死了异教徒、高文爵士杀死了土耳其人、麦尔斯爵士杀死了波兰人、安德鲁爵士杀死了法兰克人、理查德杀死了澳大利亚人、乔丹爵士杀死了法国人、赫伯特爵士杀死了西班牙人。但是,所有的这些征战杀戮、骄奢淫逸和猎场奔驰,如今还剩下什么呢?一副骷髅,一根手指。然而,他一边说,一边望向桌上托马斯·布朗爵士的著作——但忽然,他又停了下来。那些话有如从房间四面八方、从晚风和月光中涌起的符咒,为了不被它们吓得连这一页都写不完,我们还是让它们待在坟墓里吧;它们没有死去,而只是涂上了防腐香料,依然肤色生动,呼吸平稳——把这一成就与先人的功业相比较一番后,奥兰多大声喊道,他们以及他们的丰功伟绩都化成尘土灰烬了,而这个男人和他的话语却将永垂不朽。 但他很快就发现,当年麦尔斯爵士和其他人为赢得一个王国而与全副武装的骑士搏斗的艰难程度,和他当前为赢得不朽名声而与英国语言搏斗的艰难程度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凡是对创作的甘苦稍有了解的人,都不用说就知道其中的细节:写的时候感觉不错,但写完一读就又感到失望,于是,改了又删,删了又写;时而欣喜,时而绝望;有美妙的夜晚和纠结的清晨;灵感倏忽而来又稍纵即逝;明明看到自己的书就在眼前,但一瞬间它却又消失了;一边吃饭,一边扮演着自己书中的角色;一边走路,一边念着他们的名字;时而大哭、时而狂笑;在两种风格之间摇摆不定,时而喜欢夸张雕饰,时而欣赏平易简朴;刚才还在藤比河[16]的峡谷,一下子却又去了肯特郡或康沃尔郡的田野;无法确定自己是世上最神圣的天才还是最愚蠢的傻瓜。 正是为了解决这最后一个难题,他经过了几个月的奋力劳作后,决定打破离群索居的生活,和外界交往沟通。他在伦敦有位来自诺福克郡叫吉尔斯·伊萨姆的朋友,虽出身高贵,但结识了不少作家,毫无疑问,他能够让他接触到那个受人尊敬的神圣群体中的某些成员。因为对处于目前这个状态的奥兰多来说,能够写出一本书并将之出版的人都有着无上的荣光,而且,那荣光盖过所有因血统和地位而来的荣光。在他的想象中,思想不凡之人,长相也必定惊为天人:他们头罩光环,呼吸清香,唇如玫瑰——和他自己以及杜普先生这些庸人截然不同。他想象不出,还有什么比允许他坐在窗帘之后倾听他们的谈话更幸福的事了。对那些无拘无束、话题多样的交谈的想象,让他想起并感到,过去他和宫庭里那些朋友曾谈论过的东西,是多么粗俗野蛮——无非声色犬马、猎艳豪赌,诸如此类。他还想起,他过去总被人称为学者,常常因喜欢独处和读书而被人嘲讽,但这一点让他感到自豪。他不善于巧言令色。他常常呆立一旁,双颊绯红,步态笨拙,就像一个走进了贵妇客厅的投弹手。他曾有两次因心不在焉而从马背上摔下来。还有一次,他在作一首律诗的时候不小心弄坏了温奇尔西夫妇的扇子。他越是急切地回想起自己与社交生活的种种格格不入,就越是强烈地感到:他年轻时代的所有困扰、他的笨拙与腼腆、长时间散步、对乡间生活的热爱,都证明他本人属于那个神圣的圈子——他生来就注定是个作家,而不是贵公子。那个洪水暴涨的夜晚之后,他第一次感到幸福。 眼下,他已经托诺福克郡的伊沙姆先生带了一封信去给给住在克利福德旅馆的尼古拉斯·格林先生。在信中,奥兰多表达了对他作品的倾慕之情(因为尼·格林当时已名扬四海)和与他结识的渴望;他不敢过多奢求,因为知道自己无以为报;但是,如果尼古拉斯·格林先生愿意屈尊来访,一辆四轮马车将于格林先生方便的任何时间在费特兰大街街角候驾,并把他安全送到奥兰多的家中。后事如何,人们可自由补充;甚至还可以想象,不久之后,格林先生表示接受这位贵族勋爵的邀请,在4月21日星期一的七点钟,乘着车准时到达了奥兰多家主楼的南面大厅,而这让奥兰多喜不自胜。 这个大厅曾接待过许多的国王、王后和大使;法官们穿着锦帽貂裘,威严而立。英国最高贵的女士、最勇猛的武士,都曾光临于此。这里悬挂的旗帜,曾在弗洛顿[17]和阿金库尔[18]的疆场上飘扬。这里陈列着彩色微盾,上面绘有狮子、猎豹和王冠。长桌上摆放着金盘银盏;这里的壁炉用一整块意大利大理石砌成,一晚可以烧掉一整棵橡树,连同上面的叶子和鸟巢。而这时站在那里的是诗人尼古拉斯·格林,他的穿着毫不起眼的黑色紧身上衣,戴着软沿儿帽,手里还拎着一个小包。 急匆匆地赶出来迎接诗人的奥兰多,不免觉得有些失望。这位诗人身高不过中等,身材瘦削,还有些驼背,并且相貌平庸;他进来时绊了门口的那只马士提夫犬一下,惊得那狗上前去咬了他一口。此外,奥兰多尽管阅人无数,却依然弄不明白该把他算做哪类人。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既非仆役、也非乡绅,更不属于贵族。他前庭饱满,鼻子鹰钩,目光有神,但却下巴后弯,嘴角下垂,口水直流。然而,总的来说,令人不安的还是他脸上的表情。他既没有贵族那种令人欣赏的庄重沉着,也没有训练有素的仆人的那种有板有眼的奴态;这是一张拼拼凑凑、生拉硬扯到一起的脸。虽然他是诗人,但是他看起来更惯于责骂训斥,而非阿谀奉承;争吵辩论,而非细语交谈;善于争抢,而非听任自然;针锋相对,而非息事宁人;憎恶仇恨,而非爱戴友好。这从他急躁的动作和多疑、暴躁的眼神中也有所体现。奥兰多多少有些吃惊。但他们还是一起进餐了。 奥兰多过去一直对仆人成群和佳肴满桌习以为常,但现在却莫名其妙地第一次感到羞愧。更奇怪的是,当他想起他曾祖母莫尔曾挤过牛奶时,他竟感到满心骄傲,因为一般而言,想起这些容易令人倒胃。然而,他刚想提起这位地位卑微的女人和她的牛奶桶,那位诗人就抢先一步说起了他的家族。他说,别看格林这个姓氏这么普通,但不同寻常的是,格林家族曾是法国的名门望族,是和征服者一起来到英国的。不幸的是,他们后来衰落了,惟一的作为就是把姓氏留在了皇家格林威治区。他后来说的话题都大同小异,都是关于失去了的城堡、盾徽、北方的准男爵表亲、和西方贵族联姻、有些格林家族的人在名字后面加字母“e”而有些人没加,诸如此类,一直说到鹿肉上桌才停下来。于是,奥兰多趁机说起了他的曾祖母莫尔和她的奶牛,一直说到野味上桌,他心头的重负才稍稍有所缓解。但直到推杯换盏、酒过三巡之后,奥兰多才敢提起说,他不由得想起一件比格林家族和奶牛都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神圣的诗歌。一听到那个词语,诗人的双眼就燃起了火焰;他卸下此前刻意摆出的绅士架子,“砰”地一声放下酒杯后,就背诵起了一首关于他的一部戏剧、另一位诗人和一个评论家的长诗;这是奥兰多在弃妇之外的人的口中听到的最长、最复杂、最激昂和最尖刻的故事之一。至于诗歌本身,奥兰多只感觉到,诗歌比散文更难卖出去,而且,尽管诗行很短,写起来却需要更长的时间。谈话就这样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进行着,直到奥兰多借机暗示说他鄙陋不才,也在试着写作——但诗人突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他说,护墙板里有一只老鼠在吱吱叫。他解释道,他其实有点神经质,一听到老鼠吱吱叫,就会连续两个星期心烦意乱。这所大房子里毫无疑问有很多害虫,但奥兰多从来没有听到过它们的动静。接着,诗人向奥兰多详细讲述了自己过去十多年来的健康状况。听完他的讲述,人们都会惊讶:经历了这么多可怕的病痛折磨,他竟然还活着!他曾经瘫痪、中风、水肿、患过疟疾和连续染上三种热病;除此之外,他还心脏肿大、脾脏肥大,肝脏有病。他告诉奥兰多,尤其是在他的脊椎上,有一种无法用言语描述的感觉。从上往下数第三节有个包火烧火燎,而从下往上数第二节却有个包冰冷刺骨。有时候他醒来时,感觉脑袋里像灌了铅,有时候觉得体内仿佛有上千支蜡烛在燃烧,并且人们还在火上浇油。他说,他甚至能够感觉到床垫下的一片玫瑰叶子,能够通过脚下的鹅卵石来辨别伦敦几乎所有的路。总之,他就像一部精妙地组装在一起的机器(说到这儿,他似乎是无意识地抬起手来,而这确实是精妙无比),因此一想到他的诗集只卖出去了五百本,他就觉得匪夷所思,当然,这肯定主要是因为有人在背地里反对他。最后,他一拳头砸在桌子上,断言,他惟一能得出的结论就是,诗歌艺术在英国已经死亡。 这怎么可能呢?莎士比亚、马洛[19]、本·琼森[20]、布朗、多恩[21],所有这些人都还在写作或只是刚刚封笔,奥兰多一口气数出一串他最景仰的英雄的名字,觉得格林的说法简直不可思议。 格林讥讽地大笑了起来。他承认,莎士比亚的确写过一些非常不错的戏剧,但基本上都是从马洛那抄来的。马洛是个不错的小伙子,但对一个不到三十岁就死了的人,你能说些什么呢?至于布朗,他支持散文诗,但人们很快就会厌倦那类异想天开的文体。多恩故意用艰涩的词语来掩饰作品意义的匮乏,全然一个江湖骗子。笨人才上当受骗,但那种风格一年以后就会过时。至于本·琼森嘛,是他的朋友,而他从不讲朋友的坏话。 不,他总结道,文学的伟大时代已经过去;文学的伟大时代是古希腊时期;无论从哪个方面说,伊丽莎白时代都无法与之相比。在这样的时代,人们很看重他称之为“荣誉”(他把这个词的音发成了“永裕”[22],所以一开始奥兰多并没有明白他的意思)的神圣抱负。现在所有年轻作家都乞食于书商,并且粗制滥造大量可以换钱的“文学垃圾”。莎士比亚就是这种风气的罪魁祸首,而且他正在自食恶果。而当代的特征,他说,就是造作的自负和疯狂的猎奇——希腊人对这两点一刻也不会容忍。虽然这么说让他自己也很心痛——因为他热爱文学,就像热爱自己的生命一样——但他对现状和未来都已不抱希望。说着,他又给自己倒了杯酒。 奥兰多被这些言论震惊了,但同时却又不禁注意到批评家本人似乎一点都不沮丧。相反,越是贬低他自己所处的时代,他就越发地洋洋自得。他说他记得有一个晚上,他和基特·马洛和其他几个人一起在弗利特街[23]的考克酒馆喝酒。当时马洛醉得很厉害,精神亢奋;他很容易喝醉,而且喝醉了就会说些傻话。他仿佛现在还能看到马洛对着同伴挥舞酒杯,打着嗝说:“不得了,比尔,”(他在对莎士比亚说),“大浪来了,而你就站在浪尖之上。”格林解释道,他那样说的意思是,他们正处于英国文学的伟大时代的边缘,而莎士比亚将成为一位重要的诗人。幸而他在两天之后的一场醉酒斗殴中丧命,没有活着目睹这个预言的结果。“可怜的傻瓜”,格林说,“他走了,留下那样的话。一个伟大的时代,确实——伊丽莎白时代是个伟大的时代!” “所以,我亲爱的勋爵,”他接着说,一边调整了一下坐姿,一边在指间摩挲着酒杯,“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好这个伟大的时代,珍视过去,并且尊敬那些作家——还是有一些这种作家的,即那些效法古人,为了“永裕”而非报酬而写作的作家(奥兰多真希望他的音能发得更标准些)。“永裕”,格林说,“可以鞭策高贵的心灵。我要是有份按季度结算的三百英镑的年金,我就会只为“永裕”而活。我会每天早上躺在床上读西塞罗的东西,我会模仿他的风格,让你看不出我们之间有什么不同。那才是我称之为优秀的作品,”格林说,“那才是我所说的‘永裕’,不过,必须要有年金,才有条件这样做。” 此时,奥兰多已经彻底放弃了与诗人讨论自己作品的所有希望,但这已并不那么重要,因为话题转到了莎士比亚、本·琼森和其他作家们的生活和品格问题上,而格林对这些人都非常熟悉,有成百上千条关于他们的轶闻趣事可以讲。在一生中,奥兰多还从来没有如此开怀大笑过。以往,他们是他的偶像。而格林告诉他,这些人中一半是酒鬼,全是好色之徒。他们中的许多人与妻子吵得不可开交。没有一个没撒过谎、玩过阴谋,或耍过卑劣的伎俩。他们的诗歌,都是在街门口垫着印刷工学徒的脑门,在洗衣账单的背面胡乱写下的。《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付梓印刷的,《李尔王》也是;《奥赛罗》也是;怪不得正像格林说的,这些剧本漏洞百出。剩下的时间,他们在酒店和露天啤酒馆里开怀畅饮,说起话来只耍小聪明而不论内涵,而干的那些事,能让朝臣们的寻欢作乐也相形见绌。格林情绪高昂地讲着这一切,使奥兰多听得欣喜若狂。格林的模仿有“起死回生”般的效果,他对书的赞美可以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只要这些书是三百年前写的。 时光就这样流逝了,奥兰多对他的客人既喜爱又蔑视、既钦敬又怜悯,此外还有一种掺杂着恐惧和迷惑的无法定义、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他不停地谈论自己,但他无疑是个聊天的好伙伴,你甚至可以听他讲自己头疼发热这些琐事而不觉厌烦。他幽默风趣而又粗俗无礼,总是肆无忌惮地谈论上帝和女人。他知晓各种古怪手艺,脑子里装满各种知识:他能做三百种不同的沙拉,知道天底下所有酒的调制办法,能演奏六种乐器,他还是第一个同时也可能是最后一个在意大利壁炉上烤奶酪的人。然而,他分不清天竺葵和康乃馨、橡树和桦树、马士提夫犬和小猎狗、小羊和老羊、小麦和大麦;他也不懂得耕地和休耕地的区别,不懂得土地需要轮作;他以为桔子长在地下,萝卜长在树上;他喜欢城市景观,厌恶田园风光——所有这些都令奥兰多惊诧不已,因为他以前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人。看不起甚至讨厌格林的仆人们,也走过来听他讲笑话和故事,而且笑声不止。确实,这座房子在格林来之前从没有过这么多欢声笑语——这一切都如奥兰多沉思,他不禁把现在和过去的生活进行比较。他想起过去曾习以为常的那些话题,不是西班牙国王中风,就是母狗交配;他想起自己从前在马厩和更衣室之间耗费掉的时光;他想起那些爵士们是怎样在酒杯边呼呼大睡,咒骂那些叫醒他们的人;他想起他们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些想法在他心中翻滚,一时无法平息;他最终得出结论:他已把一个躁动不安的精灵引入室中,从此再不能安然入眠了。 然而,尼克·格林的结论却截然相反。一天早上,他枕着最柔软的枕头、盖着最光滑的被子躺在床上;他眺望窗外,视线落到了那片几个世纪以来从没长过蒲公英或野草的草坪上。他想,要找机会逃走,否则就会被活生生闷死在这里。起床,听到鸽子的鸣叫声;穿衣服,听到泉水的流动声。他觉得,除非听到马车轧在弗立特大街石子路上的轰鸣声,不然他就别想再写出一行诗来。他想,长此以往,他会一听到仆人在隔壁厨房添火、在餐桌摆放金盘银盏的声音,就昏睡过去,甚至(想到这,他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一睡不醒。 因此,他来到奥兰多的房间,解释说,由于周围的寂静,他昨晚整晚都没睡着。(确实,这房子周围有一片方圆十五英里的公园,还有一堵十英尺高的围墙。)他说,他的神经最难以忍受的就是寂静。他请奥兰多不要见怪,因为他想当天早上就结束这次来访。听他说要离开,奥兰多有种解脱之感,但同时却很不情愿让他走。他想,这所房子没有了他会显得非常死气沉沉。离别之时(因为他此前很不喜欢提到这个话题),他鼓起勇气把自己描写赫拉克勒斯之死的剧本拿给诗人看,并让他提意见。诗人接过剧本,刚刚低声含糊地说了几句关于“永裕”和西塞罗[24]的话,就被奥兰多打断了;奥兰多承诺他说,会按季度付给他一份年金。于是,说了许多感激的话之后,格林就跳进马车走了。 当马车滚滚远去之时,大厅显得前所未有地宽敞、堂皇,或者说空旷。奥兰多知道,他再也没有心情在意大利壁炉上烤奶酪了。他再不会有嘲讽意大利绘画的那种机敏了;再不会有把宾治酒[25]调制得恰到好处的那份技巧了;也再不会那样妙语连珠了。然而,再听不到那个牢骚满腹的声音,是多大的解脱呀;再一次独自一人,是多奢侈的事呀!他一边解开那只每次见到诗人都会咬他,因而过去六个星期一直被拴着的马斯提夫犬,一边情不自禁地回想道。 当天下午,尼克·格林在费特巷的转角下车后,发现那里的一切和他离开时没什么两样。也就是说,格林夫人正在一间屋子里生孩子,而汤姆·弗莱彻在另一间屋子里喝杜松子酒。书被扔得满地都是,而一如既往地粗陋的晚饭则摆在孩子们常常玩泥巴的梳妆台上。但是,格林觉得,这里才有写作的氛围,这里才是写作的地方,而且他要马上就动笔。题材是现成的:一个蛰居家中的贵族。“访一位乡间贵族” ——他打算给自己的新诗起一个类似这样的题目。他一把夺过儿子正在用来挠猫耳朵的笔,然后往用作墨水瓶的蛋杯里醮了醮墨水,即兴创作了一首激烈的讽刺诗。他写得很直露,让人一读就知道他所嘲弄的人就是奥兰多;从他最个人化的言行举止,到他的热情和疯狂,再到他头发的特有色泽和发“r”这个音时的外国腔调,全都被格林描绘得惟妙惟肖。如果还有怀疑的话,也准能为格林在诗里引用的几段《赫拉克利特之死》所消解。格林认为,这部贵族气十足的悲剧如其所料地冗长和夸饰到了极点。 格林的这本小诗册转眼间就印行了好几版。格林太太第十次临盆的费用也因此有了着落。很快就有在意此类事情的朋友把这本小诗册送到了奥兰多本人的手上。他不动声色地从头到尾读完后,摇铃叫来了一个男仆。他用一把钳子夹着那本诗册,递给男仆,并命令他扔到庄园最臭气熏天的粪堆里去。那个男仆刚转身要走,他又叫住了他,“到马厩里牵一只最快的马,”他说,“快马加鞭赶到哈维奇,然而坐上一条去往挪威的轮船。从挪威国王的养狗场里给我买几只最上等的纯种皇家猎麋犬[26]回来,既要公的,也要母的,不得有误。因为,”他一边转向他的书,一边几乎喘不过气地低声说,“我受够了人类。” 那个训练有素的男仆鞠了个躬,然后就转身离开了。他的任务完成得相当完美,三个星期后,他就牵了三条上等的纯种皇家猎麋犬回来,而且其中一条母狗,当天夜里就在餐桌下产了一窝八只可爱的小狗。奥兰多命人把它们带到自己的卧室。 “因为,”他说,“我受够了人类。” 然而,他还是按季度支付格林的年金。 就这样,这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年贵族,历尽了人世浮华,但他觉得那一切都毫无价值。爱情与抱负,女人与诗歌,全都同样虚浮。文学就是一出闹剧。就在读完格林的《访一位乡间贵族》的那晚,他一把火烧掉了五十七部诗歌作品,只保留下了《橡树》,因为它很简短,而且倾注着他儿时的梦想。他现在还只信任两样东西:狗和自然;一条猎麋犬和一棵玫瑰花。五彩斑斓的世界,纷纭复杂的生活,现在只剩下这两样东西。狗和玫瑰花浓缩了一切。摆脱掉一切泰山压顶般的幻觉后,他感到一身轻松,于是,他唤来爱犬,到花园里自如地散起了步来。 他整日写作阅读,与世隔绝了那么久,几乎忘记了每到六月就会极其美妙动人的大自然。登上那处晴天时可以看见大半个英格兰和一小块威尔士及苏格兰的山顶后,他躺倒在最爱的那棵橡树下,感觉如果可以再也不用和人说话,如果他的狗不会进化出语言能力,如果再也不会遇上一位诗人或公主,那么剩下的有生之年就尚且差强可忍。 从此以后,他日复一日、周复一周、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来这里。他看到山毛榉树叶子变黄,蕨菜长出了嫩芽;他看到月圆月缺;他看到——或许读者能够想象得出下面的段落——四周的草木枝叶由绿变黄,又由黄转绿;日落月出;春去秋来;日夜交替;阴晴变幻……天下之事,两三百年间一成不变,惟多了些许尘土和蛛网,而一个老妇人半个时辰内就能把这些全都打扫干净。这不禁让人觉得,只要用“逝者如斯夫”(此处可在括号内标上确切时间)和“日光之下无新事”等这类言简意赅的语言,就可以涵盖一切了。 然而,不幸的是,尽管时间以令人惊讶的准时影响了动植物的兴衰,但却无法对人的心理产生同样的功效。而且,人的心智对时光的影响也相当奇特。一小时的时间,一旦进入人类的大脑之中,就可能比它的实际长度延长五十或上百倍;另一方面,一个小时在人类心灵中,又可能短得像一秒钟。钟表刻度的时间和人类心灵实际感受到的时间,存在着巨大差异,但人类对此尚知之甚少,还有待进一步探索研究。但正如我们此前提到的那样,笔者的兴趣范围很有限,必须局限于最简单的表述:一个人到了三十岁,就像奥兰多现在这样,思考的时间就会无限延长,行动的时间则会无限缩短。因此,奥兰多发号施令和经营自己庞大庄园的时间不过是一刹那,而当他孤身一人呆在山顶那棵橡树下时,时光却变得圆润饱满起来,仿佛永远不会滴落。而且,它们满含着各种奇怪问题。因为他发现,自己面对着很多连最聪慧的智者都无法解决的难题,比如何为爱情?何为友谊?何为真理?而且,每当他一思考这些问题,他的整个过去,漫长而又纷纭复杂的往昔时光,就会立刻挤进如水珠般悬而欲滴的时光中去,将它鼓胀为原有的数倍,色彩缤纷,充满着宇宙间一切的机缘。 在这样的沉思(它也可以任意命名为其他)中,他度过了人生的许多时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早饭后外出时还只有三十岁,但回家吃晚饭时却已年逾五十。他的年龄,有些时候几星期内就会陡增一百岁,但有些时候却几星期也增加不到三秒钟。总之,断定人的寿命长短(至于动物的生命,我们不便贸然论断)超出我们能力范围之外,因为我们刚说生命漫长,就会有人提醒我们说,它比玫瑰花瓣落地的时间还要短暂。同一时刻,短暂与漫长这两种力量,令人不解地交替主宰着我们可怜的傻瓜——时间对于奥兰多而言,有时重如象腿,有时却又轻如蝇翼。他觉得,生命长无尽时,却又短于一瞬。然而,即使生命无限延伸,时间无限膨胀,他独自漫步在永恒的无垠沙漠之中,他也没有时间去抚平那些三十年来积郁在他心头的爱恨情仇。很久以前,还没等他把“爱情”思考明白(那段时间里,那棵橡树发芽落叶了十二次),“抱负”就把“爱情”给挤走了,而随后“抱负”又被“友谊”或“文学”所取代。而且,由于第一个问题——何为爱情?——尚未解决,哪怕稍加甚至不加触动它就会再次浮现,把书籍或隐喻或生命的意义给挤到一边;它始终在静待时机,准备重新上场。这一过程之所以如此漫长,是因为它不但穿插着各种画面,如穿着玫瑰色锦衣躺在绣绒沙发上,手里拿着象牙鼻烟盒,身边放着金柄宝剑的年迈的伊丽莎白女王的形象,而且还混合着各种气味——她洒了很多香水——和声音,那一天,牡鹿在冬日的里奇蒙花园里鸣叫个不停。于是,关乎爱情的思考,就因为雪和冬天、燃烧的炭火、俄罗斯女人、金柄宝剑、牡鹿鸣叫、老詹姆斯国王的漏口水、烟火以及伊丽莎白一世时代大帆船上的一袋袋珠宝,而显现出琥珀色。因此,每当他想把一件单独的事物赶出脑海的时候,他就会发现受到其他事物的妨碍,就好比一块被掷于海底的玻璃,在一年之后,上面就绕满了骨头、蜻蜓、硬币以及溺水女人的长发。 “天呐,又是一个隐喻!”当他说到这时会大声惊呼(这足以表明他头脑运转的混乱和迂回,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一棵橡树花开花落了那么多次,他却还对爱情得不出一个结论)。“它有何隐含的意义呢?”他自言自语地问道,“何不用一些简明的词汇去表达一下呢……”于是他会连续半个小时——抑或两年半?——努力思考如何用朴素的词语说明爱情是什么。“那样的形象显然是不真实的,”他说,“因为除非在例外的情况下,否则蜻蜓是无法在海底生活的。而且,如果文学不是真理的新娘和共枕者,又会是什么呢?真该死!”他大叫,“都已经说了是‘新娘’,为什么还要用‘共枕者’这个词?为什么不简明表达了事?” 因此,为了安抚诗歌朴素无华的精神,他试图只说:草是绿的和天是蓝的。虽然他和诗歌的距离还很遥远,但他还是由衷地对其保持敬畏。“天是蓝的,”他说,“草是绿的。”然而,当他抬眼望去的时候,却发现正好相反,天空像是一千位圣母发间垂下的头纱;而草地则起伏不定、光影交杂,仿佛一群躲避魔法森林里的毛茸茸的萨提尔[27]的拥抱的女孩。“说实在话,”他说(因为他已染上大声说话的恶习),“我看不出哪个比哪个更真。两者都彻底虚无。”于是,他陷入了深深的沮丧之中,不再相信自己能够解答“诗是什么”和“真是什么”的问题。 在此,我们也许可以趁着他自言自语的时机,略微思考一下眼前的怪异现象:奥兰多,一个从不怕冲锋和决斗的男人,才华横溢而又气色俱佳,却在这样一个六月天,枕着胳膊躺在那里,那样地敏感和受制于思想的沉滞,每当思考到关于诗歌或他自己的写诗能力时,他就会害羞得像一个躲在母亲房间门后的小姑娘一样。因此,我们坚信,格林对他的伤害并不亚于那位俄罗斯公主:格林嘲弄他的悲剧,而公主玩弄他的爱情。但是,言归正传—— 奥兰多继续沉思。他不时地俯观草地、仰望天空,并且努力想象一位已在伦敦出版过诗集的真正的诗人,会怎样描述它们。与此同时,记忆(它的习性前文已经描述过)不断地在他眼前呈现尼古拉斯·格林的面容,仿佛那口无遮拦,总是冷嘲热讽,已被证明是忘恩负义的男人,就是奥兰多顶礼膜拜的缪斯本尊。于是,在那个夏日的清晨,奥兰多向他献上了各种词句,有些朴实无华,有些繁复堆砌,可是尼克·格林却总是不停地摇头和嘲讽,并且唠叨些什么“永裕”、西塞罗和这个时代诗歌已绝迹之类的话。最后,奥兰多站了起来(现在是冰冷的冬天了),立下了他一生中最不凡的一个誓言——这个誓言让他终生处于劳役之下。“我绝不再写或尝试写一个字去讨尼克·格林或缪斯的欢心。”他说,“从今往后,无论写的是好是坏,还是平平无奇,我都只为取悦自己而写作。”这时,他的样子就好像是在撕碎一整沓文稿,然后把碎片全都朝着那个喜欢冷嘲热讽、嘴唇耷拉的家伙的嘴脸扔了过去。记忆仿佛一个胆小鬼,如果你对她投掷石块,她就会马上把尼克·格林的肖像藏起来;而且再也不会用任何东西来取代他。 但奥兰多依旧沉思。确实,他有很多事情需要思考。因为在把羊皮纸文稿撕得粉碎的同时,他也撕碎了那用涡旋花体字写的、带有纹章装饰的名册。那名册是他独自在房间里虚构出来自娱自乐的;在名册中,他像国王任命大使那样,自命为“家族第一诗人”和“当代第一诗人”,赐自己灵魂不朽,永受敬仰。这一切都意味深长,但他现在却把它们撕碎并扔进了垃圾桶。“名望,”他说,“就像(因为再也没有尼克·格林来说三道四了,所以,他纵情地使用各种意象;在这些意象中,我们将只选取其中最朴素的一个或两个。)一件碍手碍脚的镶边外套,一件勒住胸口的银夹克,一个挡在稻草人前的彩色盾牌……”等等。他所要表达的意思的精髓就是,名望乃障碍和束缚,而无名则如薄雾般笼罩着人;无名意味着神秘、丰富和自由;正是无名,让人的思想得以无拘无束地流动。没有人知道他来自哪里,将往何处。他可以探寻真理,然后公之于众。唯有他是自由的;唯有他是真实的;唯有他是安宁的。于是,在那棵橡树下,他进入了一种宁静之境,而身下那些隆起的橡树根也让他感到前所未有地舒适。 他陷入了长时间的思考之中:思考无名的意义,以及它所带来的海浪回归大海深处似的快乐。思考无名如何让倦怠的心灵摆脱妒忌和怨恨,如何让慷慨和宽容无拘无束地流淌在血脉之中,以及如何奉献和索取都不求感激、也不为赞美。他猜想,所有伟大诗人都定然如此(虽然他对古希腊的了解不足以支持他的假设),因为他觉得,莎士比亚写作和教堂的建设者们建设时,一定都是匿名的,他们不求感激和铭记,而只是白天工作,晚上喝点麦芽酒——“这是多么令人欣羡的生活啊,”他在橡树下边想,边伸展了一下四肢。“为什么不现在就去过那样的生活呢?”这个想法像子弹一样向他射来。抱负如铅锤般骤然坠地。他摆脱了失恋和虚荣心受挫所带来的心灵创伤,也摆脱了生活烦恼给他带来的其他一切痛苦。在他一心想求得名望的时候,那些痛苦全都让他寝食难安,而现在他不再把名望放在心上,也就不再感到纠结了。他睁开眼睛——其实他的眼睛一直睁开着,只是此前一直都只见思想、不见其他罢了——看到了底下山谷间他的那座大宅。 它沐浴在春天的晨光里。它看起来更像一座城镇而非一所大宅,但它并不是随意地东拼西凑而成的,而是经一位建筑设计师缜密规划而成的。灰、红、青紫三色的庭院和建筑,布局有序而对称;庭院有正方形的,也有长方形的,有的里面有个喷泉,有的里面则有尊雕塑;建筑高低错落,鳞次栉比,瞧,这是座小教堂,而那是座钟楼;在它们之间,草地如茵,雪松如簇,鲜花如锦……而所有这些都被一堵厚重的城墙所围绕着,但它们布局如此精妙,以至于其中的每一部分都有自如伸展的空间。不计其数的烟囱烟雾袅袅,缭绕空中。看着眼前的一切,奥兰多不禁想,这座可容纳一千个人和约两千匹马的庞大而又井然有序的庄园,不就是由许多默默无名的工人建造出来的吗?多少个世纪以来,我世世代代的家族都一直寂寂无名地居住在这里。这些理查德、约翰、安妮和伊丽莎白们,全都已经长眠山野,没有一个人的名字流传了下来,而他们却男耕女织,繁衍生息,成就了我现在看到的这座庄园。 如今,这座庄园看起来既高贵,又富有人情味,而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那么,他还有什么理由希望超越他们呢?因为,试图超越那些无名杰作,超越那些已消失了的双手的劳动成果,显得极端自负和傲慢。与其如流星般刹那光辉而终湮没无迹,还不如生前默默无闻,但却在溘然长逝之后留下一道拱门、一个小花棚或一堵硕果累累的墙垣。遥望着下面草地之上的那座庄园,奥兰多禁不住激动地说,因为在那儿住过的所有老爷和太太虽然寂寂无名,但他们从没忘记过为那些后来者、漏雨的屋顶和将倒的树木留下些什么。厨房里总是会有一处温暖的角落,用来收留那些老牧羊人;总会留下些食物给饥寒交迫者;就算他们都病倒了,高脚酒杯也总是擦得干干净净,而且就算他们已经奄奄一息了,他们屋子的窗户里也还是可以看到灯光。他们虽然身为贵族,却心甘情愿地和那些引车卖浆者一样默默无闻。默默无闻的贵族,被遗忘的建设者——因此,他激动地对他们大声呼喊,而这种热情正好驳斥了那些批评他冷漠、无情且懒惰的评论家(事实上,我们所孜孜以求的品质,往往与我们仅有一墙之隔)——因此,他用最动人的语言赞美他的家族;但临近结束之时——缺少结束语的演讲算什么呢?——他开始支支吾吾。他本想在最后结语中加些华丽的辞藻,比如追随着前人的足迹,为他们所留下的宝贵遗产添砖加瓦之类的。但由于那座庄园已经占地九英亩了,再增添只砖片瓦都纯属多余。在结语之中可以大谈特谈家具吗?可以谈到头发、餐桌和人们床边的垫子吗?无论结束语缺少的是什么,都必须是这所房子所需要的。于是,他把未完的讲演放在一边,然后漫步下山,并决定自此以后全心全意地投入对宅子的整葺修缮之中,老格里姆斯迪奇太太听到这个消息,不禁激动得老泪纵横,她现在已经很老了。他们一起巡视了整座庄园。 国王卧室里(“那是詹姆斯国王,老爷,”她说,暗指国王曾在这过夜;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可恶的议会政权结束了,英国又恢复了王室执政)搭毛巾的架子缺了一条腿;公爵夫人的侍从休息室的小洗手间里,一直没有放水罐的台子;格林先生抽他那脏兮兮的烟斗时,把地毯弄了个污点,就算她和朱迪用力擦洗,也始终洗不掉。奥兰多一开始想用红木椅子、杉木橱柜、银盆、瓷碗和波斯地毯把大宅里的三百六十五个房间全都重新布置一遍,但后来却发现这绝非轻而易举之事,而且,就算把他家里剩下的几千英镑全都花完,也只够给几条走廊挂上毯子,给餐厅配备精致雕花座椅,为皇家寝室配上纯银(他对这种金属特别偏爱)镜子和椅子而已。 他开始着手置办这一切,只需要看看他的账目明细,就可确认这一点。让我们看一看他的采购清单;页面留白之处是费用的小计——但我们略去这些数字。 “50条西班牙地毯,相同数目的红色和双色塔夫绸窗帘;配有红白两色绣花缎子的窗幔……” “70把黄面缎椅子和60张长凳,全部配上套子;” “67张胡桃木餐桌……” “17打盒子,每打盒子里有5打威尼斯镜子……” “102垫子,每个垫子长30码……” “97块银色羊皮的猩红花缎靠垫,绣有花边,质地轻薄;“ “脚凳以及与之配套的椅子……” “50盏枝型吊灯,每一盏配有12个灯头……” 看到这里,我们就已经开始打哈欠了。但我们不再继续往下看,并不是因为它到此为止,而是因为它实在太冗长了。后面还有99页,金额总计数千英镑——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上百万。而且,如果奥兰多一直这样过日子,人们会发现他无时不在计算:一个小时人工十便士,那么铲平一百万个鼹鼠窝要多少钱;五个半便士买一品脱的钉子,那么整修一下方圆15英里的庭院的栅栏需要多少钉子,等等。 我们已经说过,这类清单很繁琐枯燥,因为壁橱之间没什么差别,而一百万个鼹鼠窝之间也没什么两样。然而,他还是乐此不疲地为之四处奔走;他也经历了一些有意思的冒险。例如,有一次,他为了给一张有银制华盖的大床配制帐帘,把布鲁日附近一个城的织绣女工使得团团转;此外,他在威尼斯与一个摩尔人的冒险经历,在某种程度上也值得一讲。他从这个摩尔人手里买到一个漆柜(可是竟到了动刀子的地步,才把这桩生意谈妥)。工程中也是花样甚多,有一次,一大队人马从苏塞克斯拽来几棵大树,然后锯了拿到走廊上去铺地板;还有一次,从波斯运来了一个塞满羊毛和锯末的大箱子,可里面只有一个盘子或一个黄玉指环。 最后,走廊里终于没有多余的地方来放多哪怕一张桌子;桌子上也没有空间放多哪怕一个柜橱;柜橱里也没有空处多塞进哪怕一只玫瑰花盘;而玫瑰花盘中也没有缝隙可多插进哪怕一把“百花香”……所有地方都满满当当。简而言之,整个庄园被布置得一应俱全。花园里,雪莲花、藏红花、水仙花、木兰花、玫瑰、百合、紫菀、各种各样的大丽菊、梨树、苹果树、樱桃树还有桑树,以及各鲜花盛开的稀有灌木和多年生常青树,根缠蔓绕,枝繁叶茂,浓荫蔽日。除了这些之外,他还购进了羽毛斑斓的野禽鸟和两头马来熊,他相信,在它们粗野的举止的背后,有一颗值得信赖的心。 现在,一切都准备就绪了。夜幕降临,无数盏银制壁灯点亮了。永不止息的微风吹拂着走廊里蓝绿相间的挂毯,仿佛猎人真的在策马奔腾,而达芙妮真的在拼命逃跑。银器闪烁发光,漆器熠熠生辉,木器闪耀夺目;雕花的椅子仿佛张开玉臂,墙上的海豚背着美人鱼破浪前行。一切的一切都按照奥兰多的意愿准备就绪了。于是,奥兰多心满意足地带着几只猎麋犬在庄园中漫步。他想,现在他有内容,可以去完成此前那尚未完成的演讲了。重新开始也许会更好。然而,在漫步走过走廊的时候,他总觉得还缺了些什么。尽管桌子椅子全都金雕银刻,沙发上绣了狮爪纹饰,床上铺了最柔软的天鹅绒,但仅有这些还远远不够。只有当有人坐或躺在上面感受它们的时候,它们才会焕发生气。因此,奥兰多开始设宴款待附近的富豪巨绅。有一次,整整一个月,365个房间全都住满了,52条楼梯上宾客摩肩接踵。300个仆人在厨房里忙得不可开交。庄园里几乎每晚都会举行宴会。于是,短短几年光景,天鹅绒就都光泽不再了,奥兰多的财产也耗费了大半。但是,他却因此得到了乡间四邻的一致好评。他在县里担任多个公职,而且每年都有许多感恩戴德的诗人为他献十几册诗作。尽管他有意不跟作家打交道,并且总是处处避开外国血统的女人,但他依旧对女人和诗人异常大方,而这两种人也都对他无限倾慕。 但是,每当宴会达到高潮且宾客兴致正浓的时候,他都会抽身独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在那里,确信没有人会来打扰之后,他就会拿出一个旧笔记本——这本子是他用从母亲针线盒中的线亲手缝成的——其封面用童稚的笔触写着“橡树,一首诗歌”。他会在房间里一直写到夜半钟声敲响之时,甚至更晚。但是,由于他总是写了多少就删掉多少,所以诗行的总数在年末,反而会比年初减少一些,仿佛在他写的过程中,这首诗反而消失不见了。因为如果用文学史家的话来说,他的文风已经发生了极大变化。他的矫饰和繁复都有所克制;散文的时代正在冻结那些奔放流淌的温泉。甚至外部的风景也少了些许斑斓,荆棘丛亦不再那么多刺盘根错节。也许,当所有感觉都钝化之后,蜂蜜和奶油就不再显得那么有诱惑力了。而且,街道的下水道系统更畅通无阻,室内的采光也更为明亮,这些无疑都对他的文风产生了影响。 一天,他正搜肠刮肚地想往《橡树,一首诗歌》中加上几句诗,却突然瞥见一道阴影掠过。他很快就发现,那不是阴影,而是一位身材高大的女人的身影。只见她穿戴风帽,身披斗篷,正穿过他房间对面的庭院。这是庄园中最隐密的庭院,而且奥兰多也不认识那个女人,因此,他很诧异她到底是怎么进来的。三天后,同样的身影又出现了;接着,星期三中午她再次现身。这一次,奥兰多决定要跟着她。但是她显然并不害怕被人发现,因为当奥兰多跟上去的时候,她放慢了脚步,并且突然转过身来径直地盯着奥兰多的脸。换作其他女人,如果在一位贵族的私宅里被抓到,肯定会吓得魂飞魄散。而且,如果别的女人有那样的脸、发型和侧影,肯定会用披巾把自己包起来。这个女人长得实在太像一只兔子了。一只受了惊而又很执拗的兔子;一只惧怯但凭着愚蠢的鲁莽而无所顾忌的兔子;一只直挺挺地蹲着,双目圆睁地怒视着追捕者的野兔;双耳竖起,不停抖动;鼻子尖尖,不断翕动。此外,这只野兔高达六英尺,而且,梳着一种古典发型,看起来显得更高。她就这样用一种混杂着胆怯与鲁莽的目光,直直地盯着奥兰多。 首先,她得体但稍显笨拙地向奥兰多行了个礼,请求他原谅她的擅自闯入。然后,她挺直了身子——她的身高一定超过了六英尺二英寸。她自称是罗马尼亚的芳斯特——阿尔胡恩和斯坎多普——伯姆女大公哈丽特·格莉塞尔达。她不时发出几声神经兮兮的笑声,而且说话支支吾吾,总是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奥兰多不禁觉得,她一定是从疯人院里逃出来的。她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结识奥兰多。她寄宿在帕克盖茨的一个面包房里。她说她见过他的画像,觉得他很像她的一个过世多年了的姐妹;说到这里,她咯咯地笑了起来。她目前正在拜访英国皇室,王后是她的亲戚。国王是个很不错的家伙,可是每到就寝之时就总是醉醺醺的。说到这时,她又开始咯咯喳喳。别无他法,奥兰多只能请她进屋喝杯酒。 进屋后,她恢复了身为一位罗马尼亚女大公所应有的态度和举止;若不是她表现出平常女人少有的对酒的了解,而且对枪炮器械和国内的运动爱好者了若指掌,还说得头头是道,那他俩可真是要话不投机半句多了。最后,聊完天,她跳起来说,第二天还会再来拜访。说完,她深深地行了个屈膝礼,然后就告辞了。第二天,奥兰多骑马出去了;第三天,他又不在家中;第四天,他把窗帘拉了下来;第五天,下雨了,因为他不忍心让一位女士在屋外淋雨,而且也不十分讨厌有人陪伴,所以就请了她进屋,还拿出一副祖上穿过的铠甲,请教她究竟是雅各比还是托普打制的。他觉得是托普,她却提出了异议——其实,究竟是谁,关系不大。但这对我们这个故事的发展有点重要,因为女大公为了证明她的观点,而这又与如何解开束带有关,所以,她拿起了金制的胫套,套在了奥兰多的腿上。 前面已经讲过,奥兰多有一双线条优美的长腿,这在贵族中是绝无仅有的。 或许是她扣脚踝扣的方式,或许是她弯腰的姿势,或许是奥兰多长时间的离群索居,或许是两性之间天生的吸引,或许是勃艮第葡萄酒的作用,也或许是那炉火的关系……这些全都可能成为原因。像奥兰多这样修养良好的贵族,在家里招待一位女士时,竟也会突然被一股莫名的激情击中,以至于不得不离开房间。更何况,这位女士不仅比他年长许多,而且一副长脸,双眼无神,穿着也稀奇古怪——天气已经变暖了,她却还穿斗篷戴风帽——所以,这其中一定有原因。 那我们不妨问一下:这究竟是哪种激情呢?答案有两面,一如爱情本身。因为爱情——但还是暂时不要提起爱情这个词吧。事实情形是这样的: 在女大公哈丽特·格莉塞尔达弯下腰去扣扣子的时候,奥兰多意外地听到爱神在远处扇动翅膀。那轻柔的羽毛在远处轻轻扇动,激起了他的无限回忆,关于奔流的河水,关于雪地里的爱恋,关于洪水中的背叛。听着那越来越近的声音,奥兰多禁不住脸颊绯红、全身颤抖。他原以为自己曾经沧海难为水,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再次心起波澜。他刚要抬起手来,让那只美丽的鸟儿落在肩膀上,突然——好可怕!——传来了一阵嘎吱嘎吱的巨响,仿佛一大群乌鸦噶叫着从枝桠间争相飞起,一时间,稻草、小树枝、黑羽毛纷纷扬扬,遮天蔽日……最笨重、最肮脏的秃鹰落在了他的肩膀上!因此,他冲出房间,命令男仆把哈丽特女大公送上马车。 现在,我们可以把话题转回到爱情上去了。爱情有一黑一白两张脸孔,有一滑一粗两付躯体。它有两只手、两条腿、两付指甲……事实上,它的每个部分都一分为二,而且,其中一个恰好是另外一个的反面。然而,它们紧紧相连,无法分离。对奥兰多而言,爱神向他飞来,向他露出白脸和光滑、可爱的躯体。它带着纯粹的欢乐,越飞越近。可是,她(很有可能是因为看见了女大公)突然转过身去,露出了黝黑、多毛且粗野的一面。不是爱神,不是天堂之鸟,而是性欲,是秃鹰!它既沉重又肮脏,令人厌恶地落在奥兰多的肩膀上。因此他逃跑了,并叫唤来男仆。 然而,要赶走那鸟身女妖并非易事。那位女大公继续寄宿在面包店里,她的讨厌的幽灵日日夜夜纠缠着奥兰多。虽然奥兰多用白银装饰了屋子,还在墙上挂满了壁毯,但似乎还是无济于事。随时都可能有一只湿漉漉、脏兮兮的秃鹰落在他的书桌上。她就在那里,在椅子间吧嗒吧嗒地跳着。他看见她笨拙地穿过走廊。现在,她落在火炉栏上,看上去很笨重。他把她赶出去后,她又飞了回来,而且不停地啄玻璃窗,直到把它啄碎。 最后,奥兰多终于意识到,他的家再也无法居住了,必须马上采取行动,了结此事。于是,他做了一件任何处在相同境遇下的年轻人都会做的一件事,那就是请求查尔斯国王任命他为君士坦丁堡的特命大使。当时,国王正在怀特霍尔宫散步,身旁陪伴着给他敲榛子的妮尔·圭恩。这位多愁善感的贵妇叹息道:太可惜了,那样一双美丽的腿,竟要远走他乡。 尽管如此,命运终究冷酷,不可改变。她所能做的,只不过是在奥兰多启程之前,转过身去,送给他一个飞吻。 [12] 征服者威廉(the Conqueror),也作William the Conqueror,指英国国王威廉一世。(译注) [13] 英亩,英制土地面积单位,1英亩约等于6.07亩或4047平方米。(译注) [14] 埃阿斯(Ajax)、皮拉姆斯(Pyramus)、伊菲琴尼亚(Iphigenia)、奥德修斯(Odysseus)、希波吕托斯(Hippolytus)、梅利埃格(Meleager),均为古希腊神话中的人物名。(译注) [15] 齐普赛街(Cheapside),伦敦街道名,其名字来源于古英语“ceap”,本来的意思是“市场”,但如今却演变成现代英语中的“cheap”。(译注) [16] 藤比河(the Tempe),位于希腊奥林匹斯山附近,风景秀美。(译注) [17] 弗洛顿(Flodden),英国诺森伯兰郡的山名,1513年英国人曾在此击败苏格兰人。(译注) [18] 阿金库尔(Agincourt),位于法国港口城市加莱以南50公里处,1415年英国人在此击败法国人。(译注) [19] 马洛(Marlowe,1565-1593),即后文的基特·马洛(Kit Marlowe),英国伊丽莎白年代剧作家、诗人及翻译家,为莎士比亚的同代人物,以写无韵诗和悲剧闻名;1593年与人争执期间被用匕首刺死。(译注) [20] 本·琼森(Ben Jonson,1572-1637),英国文艺复兴剧作家、诗人和演员,以讽刺剧见长,代表作有《福尔蓬奈》(Volphone)和《炼金士》(The Alchemist),他的抒情诗也很出名。(译注) [21] 多恩(Donne,1572-1631),詹姆斯一世时期的玄学派诗人,作品包括十四行诗、宗教诗等,曾因撰文攻击天主教、维护王权受到赏识而成为王室牧师,1621年出任圣保罗大教堂教长。(译注) [22] “荣誉”的英文为Gloire,但格林发成了Glawr,译者译为“永裕”。原文为:In such ages men cherished a divine ambition which he might call La Gloire (he pronounced it Glawr, so that Orlando did not at first catch his meaning).(译注) [23] 弗利特街(Fleet Street),是英国伦敦市内一条著名的街道。由于地名“弗利特”与英语的“船队”、“舰队”是同音词,因此也被译为舰队街。一直到19世纪80年代,那里都是传统上英国媒体的总部。(译注) [24] 西塞罗(Cicero,公元前106年-公元前43年),罗马共和国晚期哲学家、政治家、作家,被广泛认为是古罗马最好的演说家和最好的散文作家之一。(译注) [25] 宾治酒(punch),也叫潘趣酒,是一种特色混合性饮料,其名称来自印度拜火教,本名是“panj”,意指“五”,由亚力酒、糖、柠檬、水和茶五种不同成份混合成。由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水手带回英国和介绍到其它欧洲国家。(译注) [26] 猎麋犬(elk-hound),原产地挪威,起源于11世纪,气质大胆而活跃,但通常都很友善,具有非常高贵而独立的品质。(译注) [27] 萨提尔(satyr),古希腊神话中的森林之神,半人半兽,好女色。(译注) 第三章 在奥兰多职业生涯的这个阶段,他曾在国家公共生活中扮演某个最重要的角色,可是,我们对之几乎一无所知,这实在不幸和遗憾。我们知道,他曾出色地完成任务,他所获得的巴斯勋章[28]和公爵勋衔可以证明。我们还知道,他曾参与查尔斯国王和土耳其人之间一些最为棘手的谈判,皇家档案室保管库中的条约可以作证。然而,在他任内爆发的一场革命和随后发生的一场大火,把所有可靠的记录都毁坏了,因此,很遗憾,我们的叙述无法完整。一份文件中最重要的句子往往被拦腰烧焦,无法辨认。还有些时候,我们满以为可以通过手稿破解某些困扰了历史学家上百年的谜案,但却会突然被手稿上出现的一个指头大的窟窿给打断思路。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尝试从那些烧剩的残篇断简中拼凑出一个故事梗概,却还常常不得不去推理、猜测,甚至凭空虚构。 奥兰多的日子似乎是这样度过的。七点钟左右,起床,裹上一件土耳其长袍,点燃一支方头雪茄,然后双肘支在露台的矮墙上,站在窗前,凝视着下面的城市,并沉浸其中。这个时辰,往往雾气浓重,包括圣索菲亚大教堂[29]在内的所有建筑的穹顶,看起来都仿佛悬浮在空中。渐渐地,浓雾散去,可以看到方才气泡似的圆顶其实固定得很牢。接着,可以看到河流和加拉塔桥。再接着,可以看到用绿头巾包住眼鼻沿街乞讨的朝圣者,叼起腐肉的流浪狗,裹着长披肩的女人,不计其数的驴子和手持长杆骑在马上的男人。很快,整个城市喧闹了起来,鞭子的噼啪声、铜锣的敲打声、声嘶力竭的祈祷声和包铜车轮的嘎吱声,此起彼伏。面包发酵、香烛燃烧和调味料加工散发出来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形成一股独特的酸味;这股酸味在空气中弥漫开去,一直飘上培拉山的山峰,仿佛这就是这个喧嚣、斑斓、粗野的民族的独有气息。 凝视着阳光下熠熠生辉的一切,他想,萨里郡和肯特郡的乡村风光,或伦敦和坦布里奇维尔斯的城市景象,与之相比,真可谓天壤之别。左右两侧横亘着光秃秃的亚洲山脉,山岩兀立,荒凉贫瘠。峭壁上或许有一两个强盗首领驻扎的老古堡,但没有牧师寓所和采邑庄园,没有橡树、榆树、紫罗兰、常青藤和野蔷薇,没有树篱供蕨类生长,也没有草原可放牧羊群。白色的房屋,犹如光秃秃的白色蛋壳。他不禁惊奇,自己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英国人,何以会对眼前这一派荒野景象产生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迷恋之情,何以会怎么都看不够那过去只有山羊和牧羊人出没的关隘和远方的高地,何以会深深地爱上那些四季常开的鲜艳花朵,何以会爱上路边粗野的流浪狗远胜于家里的猎麋犬,并且急切地吸入街道上辛辣刺激的气味……他怀疑这是因为在十字军东征期间,他的一位祖先曾与一个切尔卡西亚农妇相好。想想,真有可能,这也许就是他肤色较暗的原因。他一边想,一边回到屋里,开始沐浴梳洗。 喷香水、卷头发、涂香油……经过一个小时的梳洗、准备后,他开始逐个接见秘书和其他高级官员。这些人的手里都捧着只有他自己的金钥匙才能开启的红锦盒。这些盒子里装的都是至关重要的文书,但现在全都仅剩碎片,只能隐约地辨认出一些花饰和盖在烧焦了的丝绸上面的纹章痕迹。对于它们的内容,我们无从得知,只能推断出彼时奥兰多公务繁忙:封蜡盖章,根据不同的涵义为不同的文书系上不同颜色的丝带,用大写字体清晰书写各种头衔,并在大写字母周围描绘花饰……总之,要一直忙碌到午餐开始。他的午餐可能有三十道菜,相当丰盛。 午餐过后,男仆进来通报说六轮马车已在门外准备就绪。于是,他启程去拜访其他大使和国家政要。身穿紫色制服的土耳其禁卫军,举着高过头顶的大鸵鸟羽毛扇,在前面一路小跑着为他开路。拜访仪式千篇一律。每到一个目的地,土耳其禁卫军就用鸵鸟羽毛扇敲敲大门。大门随即敞开,里面是一个富丽堂皇的宽敞大厅。大厅里坐着两个人,通常是一男一女。宾主相互鞠躬行礼。在第一个大厅,只允许谈论晴雨冷热等天气话题。然后,大使移步下一个大厅,在那里又会有两个人起身来迎接他。在这里,只允许谈论和对比君士坦丁堡和伦敦两地的居住环境;大使自然会说他更喜欢君士坦丁堡,而主人虽然没有去过伦敦,但也会说他更喜欢伦敦。在第三个大厅,则必须详细谈谈查尔斯国王和苏丹的健康状况。在第四个大厅,则要相对简短地谈谈大使和主人妻子的健康状况。在第五个大厅,大使会恭维主人的家具,而主人则会称赞大使的着装。在第六个大厅,主人会奉上蜜饯,并谦称鄙陋,而大使则会盛赞甘美。在仪式的最后,大使要抽一袋水烟和喝一杯咖啡。虽然大使抽烟袋和喝咖啡的动作一丝不苟,但其实他的烟袋里没有烟草,杯子里也没有咖啡。因为这一轮拜访结束后,他还要赶赴下一轮,如果真有烟草和咖啡,他的身体会因饮食过度而垮掉的。同样的仪式又会以完全一样的顺序在其他高官的府邸里重复六到七遍,因此,大使通常要到深夜才能回到家中。虽然奥兰多出色地完成了这些任务,而且从未否认它们也许就是一个外交官最重要的职责,但他还是显然被它们缠得疲惫不堪,有时还会情绪低沉至极,以至于只想和自己的狗共进晚餐。也许真的有人听到过他用自己的语言和它们说话。据说,他有时深夜了还会出门,而且乔装打扮得连门卫都认不出来。然后,他会混进格拉塔桥的人群里,或在市集里游荡,或把鞋子扔到一边,加入到清真寺朝拜者的行列中去。有一次,消息说他发烧生病了,但一位赶羊到市集里的牧羊人却说,他们在一处山顶看到一位英国老爷,听到他正在向自己的上帝祈祷。人们猜想,那人一定是奥兰多本人,而所谓的祈祷无疑是他在大声朗诵一首诗,因为,据说,他一直在斗篷下的怀中藏着一份做了很多记号的手稿,而在他门外候命的仆人听到过,他在独处时用一种单调的腔调在吟咏些什么东西。 我们正是凭借着诸如此类的碎片,尽力还原奥兰多在这个阶段的生活和性格。时至今日,关于奥兰多在君士坦丁堡的生活,仍然流传着各种谣言、传说和无法查证的奇闻轶事;我们在上文引用的不过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这一切都说明,时值盛年的奥兰多散发着一种激发想象和引人注目的力量。记忆终有一日会模糊、消淡,但奥兰多的这种力量却给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这是一种神秘的力量,集俊美、出身和某种罕见的天赋于一身,我们可姑且称之为“魅力”,然后,到此为止。正如萨沙说的那样,“一百万根蜡烛”在他内心燃烧,而他甚至不需费力点燃其中一支。他的步伐优雅如鹿,声音嘹亮如钟。因此,他总是谣言缠身。他是许多女人、甚至某些男人倾慕的对象。他们未必与他交谈过,甚至亲眼见过他,只是在脑海想象,在一片旖旎的风光之中,或如血残阳之下,有着那么一个衣冠楚楚的英国贵族的身影。显赫贵族着迷于他,贫民白丁也同样感受到他的魅力。牧羊人、吉普赛人、赶驴人至今仍吟唱着一首关于一个“掷翡翠于井”的英国贵族的歌谣。歌谣里的那个英国贵族无疑就是奥兰多。有一次,不知是因盛怒还是狂喜,他将身上的珠宝扯下来,并扔进了喷泉里。后来一个小听差把珠宝捞了上来。但是,众所周知,这种浪漫气质往往与极度内敛的性格有关。奥兰多似乎没有朋友,而且据人们所知,他也没有爱恋过谁。曾有一位很显赫的贵妇人,为了接近他,不远万里从英国跑来,对他纠缠不休,但他无动于衷,一如既往地忙碌于大使的公务。最后,他在金角湾[30]任大使还不到两年半,就深得查尔斯国王的赏识,有意提拔他到同辈中的最高职位。妒忌他的人说,这是他的美腿给妮尔·圭恩留下了深刻印象的缘故。而实际上,她只见过他一面,而且那个时候她忙于给国王敲榛子壳,根本无暇分神。因此,为他赢得公爵之位的,更可能是他的功绩,而不是他的美腿。 到这里,我们必须暂停一下,因为我们已讲到了他职业生涯最重要的时刻。授予奥兰多公爵勋位这件事,远近闻名而又争议颇多,因此,我们必须尽力从烧毁了的文件和丝带布屑中搜集资料,严谨记录。斋月[31]的大斋结束后,授予他巴斯勋章和公爵爵位的特许状,由阿德里安·斯克罗普爵士率领的一艘护卫舰送达。为此,奥兰多举办了一场君士坦丁堡有史以来最隆重的庆典。当晚月朗风清,人山人海,大使馆内灯火通明。此处再次缺乏细节,因为那场大火烧毁了所有诸如此类的记录,只留下一些重要信息模糊不清、引人遐想的碎片。然而,根据一位当晚也是宾客之一、名叫约翰·芬纳·布里格的英国海军军官的日记,我们得知,当晚庭院里不同国籍的人们拥挤得“就像塞在桶里的鲱鱼一样”。布里格被挤得几乎喘不过气来,于是索性爬上了一棵南欧紫荆树,以便更好地观看庆典盛况。当地居民纷纷传言,很快就会有奇迹降临(这再一次证明了在人们的想象中,奥兰多具有某种神秘的力量)。“因此,”布里格写道(但他的手稿布满烧痕和窟窿,一些句子已很难辨认),“火箭炮呼啸着飞上空时,我们都惶恐不安,害怕当地人会做些什么……担心对所有人不利的后果……在场的英国女士们,我承认,当时我伸手握着我的弯刀。幸而,”他继续写流水账,“根据当地人的举动判断,这些恐惧似乎毫无根据……我断定,展现我们在烟火制造方面的技术非常重要,即使仅仅是为了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大不列颠的优越性……的确,那景象壮观得难以形容。我赞颂上帝,因为他允许……我又祝福我亲爱的老母亲……大使一声令下,虽然在很多方面都显得愚昧,但仍能彰显东方建筑特色的长窗……全部敞开了;窗内,一派生动活泼的景象,彷如一台戏剧演出,在其中,英国的女士和绅士们……表演假面话剧……听不见他们的对话,但看到这么多的穿着优雅、与众不同的同胞……我被深深地感动了,而这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虽然不能……我正专心致志地观察一位女士的惊人举动——所有人都盯着她看,她的举动丢尽了女性和她的国家的脸面,突然……”——不幸的是,一根南欧紫荆树枝折断了,布里格中尉也因此摔到了地上。他日记剩下的内容就只有他对上帝的感激(上帝在日记中占了重要地位),还有他的受伤情况。 所幸的是,哈托普将军的女儿佩内洛普·哈托普小姐在室内目睹了当时情景,她在一封信里继续了这个故事。这封信同样面目全非,最后辗转到了她在坦布里奇维尔斯[32]的一位女性朋友的手上。在信中,佩内洛普小姐的激情丝毫不逊色于那位英勇的军官。“引人入胜,”她在一页纸里感叹了十次,“太奇妙了……简直无法形容……金盘……枝形烛台……穿长毛绒马裤的黑人……堆得像金字塔一样的冰块……尼格斯酒喷泉……国王舰队形状的果冻……睡莲状的天鹅……金丝笼里的鸟儿……穿深红色丝绒燕尾服的绅士们……女士们的头饰至少有六英尺高……音乐盒……佩里格林先生说我看起来非常可爱,这话我只对你说,亲爱的,因为我知道……啊!我太想念你们了!……胜过我们在潘蒂莱[33]看到的一切……酒的海洋……一些绅士喝多了……贝蒂太太醉醺醺的……可怜的博纳姆夫人不幸坐了个空……男士们都很豪爽……多么希望你和亲爱的贝特西……但是所有其他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大使本人的身上,正如大家都承认的那样,因为没有人会卑鄙地否认这一点!多么漂亮的双腿!多么英俊的的容貌!!多么优雅的仪态!!!看到他走进房间!又走了出去!他的表情中有某种很有意思的东西,让人莫名其妙地觉得,他在遭受煎熬!他们说是因为一个女人。狼心狗肺的东西!!!在我们这些生性温柔的女性中,竟有这样一个无耻之徒!!!他尚未婚娶,这里有一半女士都为他倾心……一千、一万个吻,献给汤姆、杰瑞、彼得和最亲爱的喵喵(可能是她的猫)。” 当时的公报有这样一段话:“十二点的钟声刚敲响,大使就出现在了挂满名贵壁毯的中央阳台上。在他左右两侧,各站着六名身高六尺多、手擎火炬的土耳其皇家守卫。在他出现的同时,火箭升空,人群欢呼。大使向人群深深地鞠了一躬,并用土耳其语说了一两句感谢的话。土耳其语是他能够流利运用的其中一种语言。随后,身穿整套大不列颠海军上校制服的阿德里安·斯克罗普爵士走上前;大使单腿屈膝,上校将尊贵无比的巴斯勋章戴在他的脖子上,接着,又把星章别在他的胸前。然后,外交使团的另一位绅士走上前,郑重地将公爵长袍披在他的肩上,然后向他呈上摆在猩红色软垫上的公爵冠冕。” 最后,奥兰多先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才自豪、笔挺地站起身来,拿起那个金制的草莓叶圆环戴在额上。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极其威严而优雅,让人过目难忘。就是这时,人群中发生了第一次骚乱。可能是人们期待的奇迹——有传言说,先知预言会有一场金雨从天而降——没有发生,也有可能是这就是发动攻击的信号,似乎没有人知道确切的答案,但就在奥兰多把冠冕戴在额上的同时,人群中爆发了一次巨大的骚乱。钟声响起,先知刺耳的喊叫声盖过了人群的喧闹。许多土耳其人匍匐在地,前额紧贴地面。宴会厅的一扇门猛地开了,冲进来一群当地人。女人们尖叫起来。某位据说非常渴求奥兰多的爱的女士,抓起一个枝形烛台摔在地上。如果没有阿德里安·斯克罗普上校和一队英国水兵在场,谁也说不准会发生什么事。但那位海军上将下令吹号,一百名水兵当即稍息站好;混乱平息了,现场也恢复了肃静,至少当时是的。 目前为止,我们都能立足于相当有限但却真实可靠的证据进行叙述。但没有人确切地知道那天夜里后来发生了什么。不过,根据守卫和其他一些人的证词,后来大使馆里的人群都散去了,到了凌晨两点,大使馆像往常一样关上了门。有人看见,仍然穿戴着荣誉之物的大使走进房间,然后关上了门。有人说,他锁上了房门,而这有悖于他的日常习惯。还有人坚称,那天深夜,他们在大使的窗下的院子里,听到一阵像是牧羊人吹奏的乡野音乐。还有一个因牙痛而整夜失眠的洗衣妇说,她看见一个男人走出到阳台上,身上裹着一袭长袍抑或一件晨衣。然后,她说,又看见一个女人,穿得严严实实,但显然是个农妇。那男人放下绳子,把那女人拉上了阳台。他们热情相拥,“像爱人一样”,然后,他们一起走进房间,拉上窗帘。之后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第二天早晨,秘书们发现公爵大人——我们现在必须这样称呼他——在凌乱的床上熟睡。房间一片狼藉,他的冠冕滚落到地面上,长袍和袜带被揉成一团扔在椅子上。桌上堆满了纸张。前一个晚上奥兰多确实很劳累,所以一开始谁也没有觉得怎样。但到了下午,他还没醒,于是,仆人请来了医生。过去应对这种情况的所有疗法,膏药啊、荨麻啊、催吐剂啊等等都用上了,但全都不见效果。奥兰多依然酣睡不醒。这时他的秘书才想起应该翻查一下桌面的纸张。他们发现,纸张上写满了诗句,且频频提到一棵大橡树,但字迹大都非常潦草。此外,还有各种的政府文书和私人文件,涉及他在英格兰的庄园的管理问题。不过最后,他们看到了一份至关重要的文件。那是一份婚约,一份由奥兰多和罗西娜·佩皮塔起草、签署和经人公证过的婚约。他们的奥兰多大人是位拥有嘉德骑士勋衔的公爵,而这位罗西娜·佩皮塔女士只是个身世不明的舞女,据说父亲是吉普赛人,母亲是加拉塔桥下卖废铁的小贩。秘书们面面相觑,惊愕万分。但奥兰多仍在沉睡。他们日夜守着他。他呼吸均匀,双颊红润,但除此之外没有一丝生命的迹象。为了唤醒他,他们试遍了一切科学方法和手段。但他却依然沉睡着。 在他昏睡的第七天(5月10日,星期四),土耳其人揭竿而起,打响了推翻苏丹统治的第一枪。布里格中尉早已觉察到这场动乱的最初征兆。这是一场恐怖血腥的暴动。土耳其人放火焚城,凡落在他们手中的外国人,或死于剑下,或遭受笞刑。一些英国人逃掉了;但正如人们所预期的那样,英国大使馆的绅士们誓死保卫他们的红锦盒,迫不得已时,他们宁愿吞下整串钥匙,也不愿让它们落到异教徒手中。暴徒冲进奥兰多的房间,见他四肢僵直地躺在床上,毫无生命气息,就没有碰他,只是抢走了他的冠冕和嘉德长袍。 这里,我们的记述又陷入了迷雾之中。我们几乎都要从心里大喊出来:让它再模糊一点吧!再模糊些,模糊到我们根本无法穿透这重重迷雾,无法弄清事情!那么我们就可以为我们的作品画上句号!就可以干脆说奥兰多死了,下葬了,免得读者左思右想。但是此时,唉,三位守在笔者墨水瓶旁的神祗,“真实”、“正直”和“诚实”厉声喊道“不行!”他们把银号举到唇边一起吹响,要求:“真相!”他们再次呼喊“真相!”,并第三次齐鸣“真相!真相!只要真相!” 这时——感谢上天给我们一个喘息的机会——仿佛有一股无比柔和、神圣的西风把门轻轻地推开了。进来三个身影。第一位是我们的“纯洁女神”,她的额上系了一条洁白无比的羊羔毛头带,长发如一泻而下的白雪,手持一根纯白鹅毛笔。步态庄重地跟在她后面的是“贞洁女神”,她头戴冰凌王冠,状如燃烧未尽的塔楼;其眼如星,其指如冰,只要被她稍微碰到一下,就会马上冻彻肌骨。紧随其后的是三姊妹中最柔弱又最美丽的“谦恭女神”,她躲在两位端庄姐姐的身影里,只露出细长的脸庞,宛如夜空中镰刀状的新月,半掩于云雾之中。她们走向房间中央;在那里,奥兰多依然沉睡着。我们的“纯洁女神”仪态迷人而威严,她第一个说话: “我是这沉睡着的小鹿的守护神;我珍爱皑皑白雪、冉冉明月和熠熠银海。我用袍子遮盖有斑点的鸡蛋和深色斑纹的贝壳;我遮盖罪恶和贫穷。我的面纱笼罩一切脆弱、阴暗和可疑之物。因此,不要说话,不要揭露。宽恕啊,宽恕!” 这时号声吹响。 “纯洁走开!纯洁滚开!” 接着,我们的“贞洁女神”说道: “凡我触碰者,都结为冰;凡我扫视者,都化为石。我让星子不再闪烁,海浪不再翻滚。我栖居在阿尔卑斯山最高峰。我行走时,秀发如闪电。我目光所及之处,万物凋零。与其让奥兰多醒来,不如让他筋骨冻彻为冰。宽恕啊,宽恕!” 号声再次吹响。 “贞洁走开!贞洁滚开!” 到我们的“谦恭女神”说话了。她的声音细微得几乎听不到。 “我就是男人称为‘谦恭’的女子。我是处女,永远都是处女。我不喜欢硕果累累的田地和丰饶的葡萄园。我厌恶繁殖。果树发芽和畜群繁殖的时候,我都会逃走,我都会跑开,跑到斗篷都掉落了。头发散落下来遮住了我的眼睛。我看不见。宽恕啊!宽恕!” 号声再次吹响。 “谦恭走开!谦恭滚开!” 这时,三姐妹哀伤不已地手牵手,慢慢地舞蹈了起来,在摇曳的面纱之下,她们边走边唱: “真相呀,别走出你可怕的洞穴。藏得更深一些吧,可怕的真相。因为有些情最好不闻不问,你却要将它们通通揭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你揭露羞耻,你照彻黑暗。藏起来!藏起来!藏起来!” 她们似乎要用她们的百褶长袍盖住奥兰多。与此同时,号声继续吹响: “真相,真相,只要真实。” 听到这,三姐妹试图用面纱捂住小号,让它们出不了声。但这纯属徒劳,反招所有号角都齐鸣了起来: “可怕的三姐妹,滚开!” 三姐妹发狂似地齐声嚎啕,继续不停地旋转,不停地上下掀动面纱。 “世界变了!男人抛弃我们,女人憎恶我们。我们走,我们走。(‘纯洁’说)我去鸡窝;(‘贞洁’说)我去仍未被玷污的萨里郡高地;(‘谦恭’说)我去有常春藤和窗帘遮蔽着的舒适角落。” “因为那里,不像这里(三姐妹手拉着手齐声说道,并绝望地向着躺在床上的奥兰多作告别状),在安乐窝和闺房、办公室和法庭里,仍有爱我们、尊重我们的处女和市民、律师和医生、禁止和否定之人、莫名其妙地敬畏和颂扬的人、为数尚多(感谢上帝)的体面人家、宁可视而不见和不闻不问的人、喜欢阴暗的人,还有理性地崇拜我们的人。因为我们给予他们财富、成功、舒适和安逸。我们要离开这里,到他们那里去。走吧,姐妹们,走!这里没有我们的立足之地。” 她们将百褶长袍举过头挥舞着,好像要挡住什么她们不想看到的东西,然后匆匆离开并关上了身后的门。 因此,屋里现在只剩下沉睡的奥兰多和吹号的神祗们。吹号的神祗们按顺序排成一列,紧接着,号声齐鸣,声音慑人: “真相!” 这时,奥兰多醒了。 他伸了伸懒腰,然后起身,一丝不挂地直立在我们面前。号声吹个不停:“真相!真相!真相!”。于是,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承认——他是个女人。 号声逐渐远去。奥兰多完全赤裸地站着。开天辟地以来,没有人看起来如此迷人过。他集男性的强健和女性的优雅于一身。他站在那里的时候,银号长鸣,久久不绝,仿佛不愿离开它们召唤来的美人。“贞洁”、“纯洁”和“谦恭”无疑是受了好奇心的驱使,她们躲在门后偷看,还像扔毛巾似地向那裸体扔去了一件衣服,可惜,那衣服落在了离奥兰多几英寸远的地方。奥兰多对着高高的穿衣镜上下打量自己,没有表现出半点惊慌失措的神色;然后,他走开了,估计是要去洗澡。 我们可以藉着这个空档来做一些说明。无可否认,奥兰多变成了女人。但除了性别之外,奥兰多还是原来的奥兰多。不同的性别,意味着不同的人生轨迹,但并不意味着不同的性格特征。脸还是那张脸,没有丝毫不同,有画像为证。他的记忆——但按照惯例,我们以后必须用“她的”来代替“他的”,用“她”来代替“他”——好吧,她的记忆毫无遗漏地保存了过往所有的生活经历。有些地方会有点模糊,仿佛有几滴污水落进了清澈的记忆之湖;具体的事物也变得有点朦胧;但也就不过如此罢了。性别转换得如此悄无声息而彻底,以至于奥兰多自己对此没有流露出丝毫惊异之情。考虑到这一点,许多执拗地认为性别转换有违自然的人,费尽心力地想要证明:(1)奥兰多本来就是女人;(2)这时的奥兰多其实还是男人。让生物学家和心理学家鉴定去吧。我们只需简短地说明事实:奥兰多三十岁前是男人,但之后变成了女人,而且以后一直是女人。 但我们还是尽快搁下性别和性这些讨厌的话题,让别人讨论去吧。奥兰多已经梳洗完毕,并穿上了男女都可以穿的土耳其外套和长裤。她现在必须要考虑一下自己的处境。所有抱着同情之心,一直关注她的故事至今的读者首先想到的,也必定是她眼下极端险恶和尴尬的处境。她年轻、高贵又美丽,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的处境,对于一位有身份的年轻女子而言,真是再棘手不过了。这个时候,如果她摇铃乞怜、尖声喊叫或昏厥倒地,也无可厚非。但奥兰多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手足无措的迹象。她的一举一动全都非常从容,简直像是早就计划好了的一样。首先,她认真地检查了一遍桌面上的纸张,并把那些似乎写了诗句的纸张挑出来,仔细地藏进怀里。接着,她唤来她的塞琉西猎犬,为她喂食和梳理毛发。在她沉睡的这些天,这猎犬半步也没有离开过她的床,已经饿得奄奄一息了。随后,她拿出两只手枪别在腰间。最后,她从大使长袍上取下几串精美的绿翡翠和珍珠,缠在身上。做好这一切之后,她探身出窗,轻声地吹了一声口哨。然后,她走下摇摇欲坠、血迹斑斑的楼梯,跨过满地废纸篓、条约、纸屑、印章、封蜡……来到了院子里。在那里,在一棵高大的无花果树的树荫之下,等候着一位骑着驴的老吉普赛人。他还手拉缰绳,牵着另一头驴。奥兰多跨上那头驴。就这样,在一条瘦狗和一个吉普赛人陪同下,大不列颠驻苏丹朝廷的大使骑着驴,离开了君士坦丁堡。 他们日夜兼程,途中遭遇了重重险阻,但不论是天灾还是人祸,奥兰多都能勇敢脱险。不到一个星期,他们就来到了布鲁沙城外的高地,奥兰多所投靠的吉普赛部落的主要营地就驻扎在这里。在大使馆的那段时期,她经常站在阳台眺望并向往着远方的那些高山。那里让她心驰神往,对于一个爱沉思的人来说,那里可以给予思想充分的养料。只是,有时候她太喜爱这种变化了,以至于不愿用思考来破坏它。无案牍之劳形,无造访以分神,这样的快乐,足矣。吉普赛人逐草而居,草被牲畜吃光了,就会迁居到别处。要洗浴,就去溪流;不会再有红的绿的蓝的盒子呈递面前;整个营地连一把钥匙都没有,更不要说金钥匙了;至于“拜访”,更是闻所未闻。她挤羊奶,拾柴火;她也时不时地会去偷个鸡蛋,但每次都会留下一枚硬币或一枚珍珠;她放牧,摘葡萄,做葡萄汁,用羊皮袋盛水来喝;而每当她想起过去每天的差不多这个钟点,自己拿着空咖啡杯和没有烟草的烟斗装作喝咖啡和吸烟的情景,她都会忍不住放声大笑,然后给自己切下一大块面包,或向拉斯多姆讨来旧烟管好好地抽上一口烟,尽管那烟斗里装的是牛粪。 显然,在革命发生之前,她就和这些吉普赛人取得了秘密联系,而他们也似乎已经把她视为自己人(这向来是一个民族能给出的最高礼遇)。再说,她那深色的头发和肤色即可证明,她本来就是他们的一份子,只不过是在婴儿时被一位英国公爵从一棵榛子树下偷走,并带到了那个蛮夷之邦罢了。在那个蛮夷之邦,人们身体孱弱,经受不了风餐露宿,所以要住在屋里。因此,尽管她在很多方面不如吉普赛人,他们还是很乐意伸出援手,让她变得更像他们;他们向她传授做奶酪和编箩筐的手艺,以及偷窃和捕鸟的本领,甚至还考虑让她嫁给他们的其中一员。 但是,奥兰多在英国养成的一些习惯或毛病(随你怎么看),似乎怎么也无法根除。一天傍晚,大家围坐在篝火旁边。一片如血残阳映照在塞萨利[34]的山丘上,奥兰多高声感叹: “多好吃啊!” (吉普赛语里没有“美”这个词。“好吃”是最接近的表达。) 在场的男女青年不禁哄堂大笑了起来。天空好吃,想想看!然而,这让那些接触过更多外族人的老人们起了疑心。他们注意到,奥兰多经常一坐就是几个小时,除了东张西望,什么都不做;有时还会看到她坐在山顶上,两眼直直地凝视着前方,甚至连放牧的羊群还在不在都不知道。他们开始怀疑,她有和他们不一样的信仰。一些更为年长一些的人则认为,她落入了大自然的魔掌之中;要知道,大自然是所有神灵中最邪恶、最残酷的一个。这个猜测并不离谱。热爱大自然是她与生俱来的一种英国病,更何况这里的大自然,比英国的辽阔得多,有力量得多,因此,她前所未有地落入了它的掌心。这种病众所周知,常有人对此加以描述,因此我们就不作详述了。看,高山,峡谷,还有溪流。她翻过高山,漫步峡谷,在溪流边小憩。她把山丘比作城堡、鸽子的胸脯和母牛的侧腹;把花朵比作珐琅;把草皮比作磨蚀了的土耳其地毯。树木是枯槁的巫婆,绵羊是灰色的卵石。实际上,这里的一切,都是崭新的。她在山顶发现一个冰斗湖。她觉得湖里蕴藏了智慧,差点要跳进去探寻一番。在山顶上,她极目远望——马尔马拉海[35],希腊平原,还那后面的雅典卫城(她视力真好),那其中一两道白的,她心想,一定是帕特农神庙[36]了。她的心灵也随着视野开阔了起来,她像所有大自然的信仰者一样,祈祷自己能够分享那山峦的壮丽和平原的宁静……她低头看到红色的风信子和紫色的鸢尾草,禁不住欣喜若狂地感激大自然的善与美。她抬头望见空中盘旋的老鹰,想象着它翱翔天际的愉悦,又禁不住满心开怀。在回家的路上,她向每一颗星星、每一座山峰和每一堆篝火致敬,仿佛它们只跟她交流。回到帐篷后,她扑倒在草垫上,情不自禁地大声感叹,太好吃了!太好吃了!(真奇怪,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方式竟如此地不完善,以至于只能用“好吃”来表达“美”,还好尽管如此,他们也宁可忍受嘲笑和误会,而不愿将体悟藏于心底。)所有年轻的吉普赛人都哈哈大笑。但是,那个用驴把奥兰多带离君士坦丁堡的老人拉斯多姆·埃尔·萨迪却一语不发地坐在一旁。他鼻子鹰钩,脸上爬满了深深的皱纹,仿佛经受了长年累月铁球般的冰雹的袭击似的。此外,他肤色黝黑,目光锐利。他坐在那里,一边给水烟袋装烟,一边观察奥兰多。他对奥兰多怀疑最深,认为大自然才是她的神。有一天,他发现她在流泪,以为她受到了她的神的惩罚。他告诉她这没什么,并把自己给霜冻冻坏了的左手手指,和给山上滚落的岩石砸伤了的右脚,给她看。然后,他说,这就是她的神对人类的所作所为。可是,她用英语说道:“但这多美啊!”他摇了摇头。她又重复了一遍,而这次,他生气了,因为他看出来,她并不信仰他的神。就算他睿智明理、年高德勋,这也足以激怒了他。 在此之前,奥兰多一直沉浸在快乐里。然而,现在观念上的分歧却困扰着她。她开始思考:大自然究竟是美,还是残酷?她追问自己:如果是美,那这种美是怎样的美?万物本来即美,抑或只是她以之为美?于是,她继续追究真实的本质,然后是真理,然后是爱情、友谊和诗歌(一如他在家乡高地的那些日子)。苦于无法用语言说出自己的沉思默想,她前所未有地渴望笔墨。 “啊!如果能写下来该多好!”她喊道(她和其他写作的人一样,抱有一种奇怪幻想,即书写下来的文字就能流传开去)。她没有墨水,纸也不多。但她用浆果和葡萄酒自制墨水,然后在《橡树》手稿的页边和行间,用速记的办法,创作了一首无韵长诗,以描述看到的风光;随后,她又写了一篇极其凝练的对话,与自己探讨美与真的问题。为此,她一连欢喜了好几个小时。但是,吉普赛人起了疑心。首先,他们注意到,她挤奶和做奶酪的手艺不如以前了。其次,她回答问题的时候总是心不在焉。有一次,一个吉普赛小伙子从睡梦中惊醒,发现她的双眼正盯着他。有时,这种紧张感会同时笼罩着部落里的十几个成年男女。其特点是,他们感到(他们的感觉异常灵敏,远超于他们的词汇)无论自己做什么,那东西都会在自己的手里化为灰烬。譬如,老妇人在编箩筐,小伙子在剥羊皮,唱着歌儿哼着小调,正自得其乐之时,奥兰多走进了帐篷。她扑到火堆旁,目不转睛地凝视着跃动的火焰。她看都没看他们,但是,他们却感觉到,这里有一个怀疑之人;(我们暂且根据吉普赛语粗略地如是翻译)这里有一个不是为了做而做、看而看的人,她既不关心羊皮,也不关心箩筐,而是关心(这时,他们不安地看着帐篷)别的东西。紧接着,小伙子和老妇人的心头涌起了一种不可名状但极其不安的感觉。他们折断了柳枝;他们割伤了手指。他们怒火中烧,希望奥兰多离开帐篷,并且再也不要靠近他们。可是,他们承认,她天性活泼,乐于助人,而且她的一颗珍珠,就足以买下布鲁沙最好的羊群。 慢慢地,她开始觉察到自己和吉普赛人之间的某些隔膜,这让她时不时犹疑不决,不知道该不该在这里结婚并永久定居。起初,她试图这样解释那些隔膜:她来自一个古老文明的种族,而吉普赛人是一个无知的民族,比野蛮人好不了多少。有一晚,他们让她讲讲英格兰,于是,她禁不住颇为自豪地夸耀起了她出生的那座大宅,里面有365间卧室,而它早在四五百年前就已经归她们家族所有了。她还补充道,她的祖先都是身为伯爵乃至公爵的大人物。说到这里,她再次注意到吉普赛人的不自在,但他们没有像她之前赞美大自然时那样怒不可遏。他们很有礼貌,但那神情看起来,和那些出身高贵者无意中看见陌生人暴露寒微出身时的神情很相像。拉斯多姆独自跟着她走出帐篷,告诉她并不用在意她的父亲是不是公爵,或她是不是拥有她所描述的那些卧室和家具,他们不会因此看不起她的。听罢,她心头升腾起一种前所未有的羞愧之感。显然,在拉斯多姆和别的吉普赛人看来,四五百年的家族历史真可谓低微至极。他们的家族至少可以追溯到两三千年前。在基督诞生前几百年,吉普赛人的祖先就已经建造了金字塔,因此对他们来说,霍华德和安茹家族[37]与史密斯和琼斯家族没什么两样,因为它们都同样地微不足道。此外,在这个连牧羊少年都有着古老族谱的地方,吉普赛人觉得,出身古老家族没有任何值得纪念或仰慕的地方,因为就连流浪汉和乞丐也都如此。尽管出于礼貌,他们不会把话说出口,但显然,吉普赛人认为拥有上百间卧室是最为平庸的野心,因为整个大地都是他们的(当时已经入夜,他们坐在一个山顶上,周围山峦起伏)。奥兰多明白,在吉普赛人看来,公爵也不过是奸商和强盗罢了,一心想从那些根本不在乎土地和金钱的人的手中夺取土地和金钱。他们想不出有什么事情能胜过建造365间卧室,而其实一间卧室就足够了——一间也没有更好。她无法否认自己的祖先敛聚田地、房屋和封号,却没有一个是圣人或英雄,或做过造福人类的事情。她也无法反驳这一观点(拉斯多姆颇有绅士风度,不会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但奥兰多心里明白),任何人若再去做祖先三四百年前做的事情,都会被人指责为——特别是自己家族的人厉声谴责——粗鄙的俗人,投机者和暴发户。 为了回应诸如此类的观点,她寻思着用一种惯用而又拐弯抹角的方式来指出吉普赛人生活的粗野和原始。其后果是,很短时间之内,她和他们之间就产生了很多分歧。说实话,那些分歧足以引发血腥动乱。历史上,因为小得多的分歧而遭洗劫的城镇不在少数;曾有上百万名殉道者宁愿遭受火刑,也不愿退让一小步。人类最大的激情,莫过于渴望说服别人信奉自己的信仰。而最让人不快也最易激起怒火的,莫过于自己信奉的信仰遭到贬损。辉格党和托利党,自由党和工党,如果不是为了自己的声誉,那是为了什么而争斗不休呢?教区之间的对垒拆台,并非出于热爱真理,而是出于对胜利的欲望。大家追求的是心境平和与他人的恭敬顺从,而不是真理的胜利和美德的升华。道德枯燥如死水,它们属于历史学家,还是让他们去讨论吧。 “476间卧室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奥兰多叹息道。 “她喜欢落日而不喜欢羊群。”吉普赛人说。 奥兰多不知道如何是好。离开吉普赛人,再去做大使?不,那对她来说,看起来是无法忍受的了。但永远留在这里?也不,这里既没有纸墨,也没有对塔尔博特家族和众多卧室的敬畏和尊崇。在一个天朗气清的早上,她坐在伊索山的山坡上,一边牧羊,一边沉思。这时,她所信奉的大自然,可以说是恶作剧了一番,也可以说是施降奇迹(对此众说纷纭,她分不清哪种才是真)。奥兰多郁郁寡欢地凝望前方陡峭的山崖。当时正值盛夏,倘若我们必须把那山崖比作什么,那么不妨把它比作是嶙峋的瘦骨、羊的尸骸或被千百只秃鹫啄食过后变得花白的巨大骷髅。那天晒得要命,但奥兰多靠着的那棵小的无花果树,只在她薄薄的长袍上投下几片零落的叶影,一点也不遮阴。 突然,不知是什么东西在对面的光秃秃的山坡上投下一袭阴影,而且那阴影的颜色越来越深。紧接着,原来山石嶙峋的地方出现了一片翠绿的山谷。只见那山谷越来越深,越来越宽,在山翼上展开了一片公园那么大的空地,而且,那里绿草如茵,此起彼伏,其中点缀着一棵棵橡树,而橡树的枝桠间跳跃着欢快的画眉,树荫下蹦跳着敏捷的的小鹿。她甚至可以听到昆虫的低鸣,和英格兰夏日微风的呢喃细语。她看得如痴如醉,但突然,灿烂的阳光消失了,天上飘起了雪花,眼前的一切瞬间消隐在一片淡紫色的阴影之下。现在,她看到大卡车沿路驶来,上面满载沉甸甸的树桩,她知道,这是要拿去生火的。接着,故国的屋顶、钟楼、高塔和庭院纷纷出现在眼前。大雪纷飞,她听见积雪滑下屋顶、坠落地面的劈啪声。袅袅炊烟从千家万户的烟囱中升起。一切都如此清晰细致,她甚至能看见一只寒鸦在雪地上啄食虫子。然后,渐渐地,淡紫色的阴影越来越深,淹没了马车、草坪和她的房子。一切都被吞噬了。翠绿的山谷蒸发了,如茵的草坪消失了,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山坡,像是曾被上千只秃鹰啄食过一样。这时,她不禁泪流满面。随后,她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回吉普赛人的营寨,告诉他们,她第二天就要启程回国。 幸亏她这样决定。因为一些吉普赛青年已经密谋要杀死她了。他们说,为了道义,他们必须这样做,因为她跟他们的信仰不一样。然而,他们其实也不忍心割破她的喉咙,因此,当知道她决定要走的时候,他们都非常高兴。而且很幸运,刚好有一艘英国商船停泊在这附近的海港,正准备启航回英国。奥兰多从项链上取下一颗珍珠,付了船票,还换了一些钞票。她本想把这些钞票送给吉普赛人,但想到他们鄙夷财富,于是,只好满足于和他们拥抱告别。这拥抱,至少在她这边,是很真诚的。 [28] 巴斯勋章(Bath),是由英国乔治一世于1725年设立的骑士勋章。(译注) [29] 圣索菲亚大教堂(Holy Wisdom),是位于现今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的宗教建筑,有近1500年的漫长历史。在1519年被塞维利亚主教堂取代之前,它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教堂。(译注) [30] 金角湾(土耳其语:Hali),土耳其博斯普利斯海峡南口西岸的细长海湾,曾是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港口的主要部分。在这里泛指土耳其。(译注) [31] 斋月,是伊斯兰历的第九个月。(译注) [32] 坦布里奇维尔斯,是英国英格兰东南区域肯特郡的一个自治市镇。(译注) [33] 潘蒂莱,位于英格兰坦布里奇维尔斯的一个景点。(译注) [34] 塞萨利,位于希腊大陆的中部,周围环绕着高山,在北部与马其顿接壤,西部与伊庇鲁斯接壤,东部海岸线位于爱琴海上。(译注) [35] 马尔马拉海是土耳其内海,土耳其亚洲和欧洲部分分界线之一段,东北经博斯普鲁斯海峡与黑海沟通,西南经达达尼尔海峡与爱琴海相连。它是黑海——地中海——大西洋的必经之地,是欧、亚两洲的天然分界线,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译注) [36] 帕特农神庙,也称希腊神庙,是供奉雅典娜女神的最大神殿。(译注) [37] 霍华德和安茹家族,均为古老的英格兰家族,前者为王族,后者是贵族。(译注) 第四章 奥兰多用卖第十颗项链珍珠剩下的钱买了一套流行女装。现在,她正穿着那套女装坐在“痴情女郎”号的甲板上,俨然一位英国淑女。有一个乍听起来不可能然而却真有其事的事实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她竟然至今都没有留意过自己的性别。这可能和她一直穿着中性的土耳其长裤有关。此外,除了一两个主要性征,吉普赛女人和吉普赛男人的差别微乎其微。无论如何,直到感觉到腿上的裙摆,船长无比殷勤地要为她在甲板上撑起一把遮阳蓬,她才蓦然意识到自己目前身份所带来的得与失。但这并非意料之内的那种惊醒。 也就是说,这并非只是贞操观念的简单惊醒。一般情况下,这是年轻貌美的女人独身一人时想到的唯一问题。贞操,是女人的基石、珍宝和命门;女人会发了疯地捍卫它,而一旦失去,则会以死相殉。但如果一个人曾经男儿身三十年乃至更久,曾经官至大使,曾经拥抱过女王——如果那些不太高尚的传闻属实的话——以及其他一两个女人,还曾经娶过一个叫罗莎娜·皮佩塔的女人……那么,她也许就不会念兹在兹了。奥兰多想到的东西相当复杂,一时难以概括。事实上,也没有人说过她是那种思维敏捷、可以瞬间抵达问题本质的智者。她用了整个航程的时间来思考自己的惊醒的意义,而我们将跟着她的节奏进行记述。 “上帝呀,”她从惊诧中回过神来,四肢伸展地平躺在遮阳蓬下,“这当然不失为一种快乐、慵懒的生活方式。但是,”她踢了踢腿,“这拖到脚后跟的裙子真烦人。不过,这料子(花边棱纹丝)真好。我的皮肤(说着,她把手放在膝盖上)从来没有现在这么好看过。不过,我能穿着这身衣裳跳下船去游泳吗?当然不能!所以,我还是得指望水手们的保护。我会拒绝他们的保护吗?如今的我,究竟会,还是不会?”她一时难以回答。而这也是她在一路顺畅的思绪中,遇到的第一个难题。 直到晚餐时间,她也还没有解开这个难题。在吃晚餐的时候,相貌不凡的尼古拉斯·本笃·巴托罗斯船长殷勤地帮她切咸牛肉。而船长的这一举动,帮她找到了答案。 “要来点肥肉吗,小姐?”他问。“我保证只给您切手指甲那么大一点儿。”这话犹如电流一般窜过她全身。恍惚间,百鸟鸣唱,激流浩荡。这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幸福感,几百年前,她第一次见到萨沙时也产生过这种感觉。当时的主动追求,如今的矜持躲闪,哪种更让人心醉?男人的还是女人的?它们有所不同吧?不,她想(谢谢船长,但拒绝),最美妙的或许还是拒绝,然后看他眉头微蹙的模样。好吧,如果他坚持的话,她就勉强吃一点点好了。最最美妙的,莫过于让步,然后看他喜笑颜开。“因为,”她边坐回到甲板的长椅上,边继续想,“没有什么比先拒绝再让步更有意思了。没错,先拒绝,然后再让步。这无疑会带来一种绝无仅有的快感。所以,我可不敢肯定,”她继续想,“我不会仅仅为了一尝被水手救上来的美妙滋味而自己故意掉到水里去。” (一定要记住,她现在就跟一个进了游乐场或玩具店的孩子一样;她的论述,不会被成熟女人所接受,因为类似的事情,她们一辈子碰到的多了去了。) “慢着,以前我们在‘玛丽·罗斯’号驾驶舱里的小伙子们,怎么形容那种为了被救而跳水的女人来着?”她自言自语道,“我们用某个词来形容她们。啊!我想起来了……”(该词此处省略;从女人的口中说出这么不雅的词来,实在有失体统。)“上帝呀,上帝!”想到最后,她又一次忍不住脱口而出,“难道从今往后,不管我觉得多么荒谬,我都得尊重另一性别的想法?要是我穿裙子,要是我不会游泳,要是我只能等水手救……上帝啊!”她喊道,“我别无选择!”她顿时感到阴云密布。她天性率真,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从来不会自欺欺人。在她看来,这就是在兜圈子。然而,她又想,碎花棱纹裙子、被水手救的美妙滋味……如果只有兜圈子才能得到这些东西,那么人们就得兜圈子呀,她想。她记起:自己身为一名年轻男子的时候,就坚持认为,女人一定要三从四德,守身如玉,打扮得体。“现在我自己要为那些欲望付出代价了,”她想,“因为女人不是——根据我这段时间以来的切身体会——天生就顺从、贞洁和会打扮的。她们也只是通过后天乏味无比的训练,才学会这些的,因为,如果她们不那样做的话,就根本无法享受生活的乐趣。单是做发型,”她想,“就得花去我早上一个小时的时间。照镜子,又要一个小时。还要系紧身胸衣,沐浴敷粉,还要频繁地换衣服,从丝绸到蕾丝到棱纹丝……噢,还要一年到头地禁欲、守身……”想到这些,她不耐烦地踢了踢腿,不经意间露出了一点小腿。这个时候,恰巧桅杆上有一名水手在往下望,他无意间看到这一幕,大惊失色,不觉一脚踩空,险些丢了性命。“如果我露出脚踝,会让一个要养妻活儿的老实人丧命,那么,从人道出发,我就必须把它们给盖得严严实实。”奥兰多想。但她的双腿是她全身最美的地方。她不禁惊叹,这真是一个多么荒唐的时代:就因为担心一个水手会从桅杆上摔下来摔死,所有女人就必须把自己的美丽遮藏起来!“让他们见鬼去吧!”她诅咒道,并第一次意识到,如果生来就是女人,她肯定从小就会被灌输所谓女人的神圣职责的观念。 “一旦踏上英格兰的土地,”她想,“我就再也不能这样诅咒骂娘了,再也不能砍下一个人的头,再也不能当面戳穿他的诡计,再也不能拔剑刺穿他的身体,再也不能坐在贵族中间,再也不能头戴冠冕,再也不能在列队中行走,再也不能判处某人死刑,再也不能统率军队,再也不能雄赳赳地骑马走过白厅,再也不能在胸前佩戴72枚不同的勋章……一踏上英格兰的土地,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给老爷沏茶倒水,察言观色。要放糖吗?要放奶油吗?”她装腔作势地说着这些话,继而惶恐地意识到,自己现在是多么瞧不起男性,所谓男子气概……而她过去很为自己身为男儿自豪。“从桅杆上摔下来,”她想,“就因为你看到女人的脚踝;穿得像个盖伊·福克斯[38]一样招摇过市,只为让所有女人倾慕于你;禁止女人受教育,唯恐她们会取笑你;明明拜倒在黄毛丫头的石榴裙下,却要装出万物主宰的模样到处显摆——天啊!”她想,“他们可真当我们是笨蛋——我们太傻了!”她此处的措辞有些含糊不清,似乎是在同时审视这两种性别,而她本人不属男性,也不属女性。而确实,她此时似乎有所犹豫,说不清自己是男人还是女人;她洞悉两者的秘密,又兼有两者的弱点。这时,她的脑海一团乱麻。她无法佯装无知以求慰藉。如今的她,犹如一根狂风中的羽毛。她让两种性别互相挑刺,轮番发现各自的可悲缺陷,但她也因此无法确定自己属于哪一个性别……她差点喊出声来,说自己想回土耳其,做一个吉普赛人。说实在话,如果她真的那样做,也不足为奇。就在这时,水手们把船锚抛进了水中,激起巨大浪花,与此同时,船帆徐徐落下,她这才意识到船在意大利海岸抛锚了(这些天她一直沉浸在思考中,对一切都视而不见)。船长马上派人来问,她是否赏脸让自己陪她乘大艇上岸。 翌日早晨,她回到船上,重又躺在遮阳蓬下的长椅上。她还特意整理了一下裙摆,把脚踝好好地盖上。 “虽然和男性相比,我们既无知又可怜,”她继续昨天中断的思路,想到“虽然他们全副武装,虽然他们连26个字母也不让我们学,”(从这些开场白可以看出,显然,昨晚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把她推向了女性阵营。因为她的口吻更像女了人,而且还略带一些洋洋自得的样子),“但又怎样呢,他们不还会从桅杆上摔下来?”说罢,她打了一个大呵欠,然后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船正乘着微风,沿着岸边缓缓前行。岸边峭壁上的城镇,看起来摇摇欲坠,还好有一些大岩石和盘根错节的老橄榄树挡着。岸边有一大片硕果累累的橙树林,飘来阵阵橙子的清香。十几条美丽的蓝海豚,时不时翘着尾巴高高地跃出海面。奥兰多张开双臂(她已经意识到了,双臂没有双腿那样的杀伤力),感谢上帝,她不用骑着高头大马走过白厅,也不用去判处某人死刑。她想,“贫穷也好,无知也好,这些都是女人披在身上保护自己的隐身衣。世界还是留给男人去统治吧。军事野心、权力热以及其他一切男性欲望,尽可通通抛诸脑后,这样就可以尽情地享受人类精神最崇高的喜悦了,那就是,”她大声说,她深受感动时一向如此,“沉思、独处和爱情。” “感谢上帝,我是一个女人!”她禁不住大声喊道。就在她对自己的性别自豪得几近得意忘形的时候——无论是女人还是男人,一旦陷入对自己性别的狂热之中,都无异于坠入了万劫不复之地——有一个词语拉了她一把。我们此前费尽心力让这个词语安分守己,别出来惹事,但它最后还是趁我们不注意偷溜到了上一个句子的末尾:爱情。“爱情……”奥兰多说道。爱情马上迫不及待地幻化成了肉体,并且洋洋自得。因为不同于其他概念,会满足于抽象状态,它非得以血肉之躯呈现出来,而且还要穿上披风、衬裙、长筒袜和短上衣。因为奥兰多此前所爱的都是女人,而且人总需要一些时间才能适应所谓惯例,所以,虽然她现在自己也是女人,但是她爱的却仍是女人。而意识到自己和所爱之人同性,只会加剧和加深她男儿身时会产生的感觉。因为过去晦暗不明的各种莫名其妙的暗示和神秘,而今都变得清晰明了。在两性间曾有那么一道灰色地带阻隔其中,它将两性间的无数暧昧想法隐藏在阴暗之中。如今这道灰色地带已被抹去。用诗人的话来说,也就是,爱情在美之中重获因虚伪而丧失的一切。终于,她喊了出来,她完完全全懂得了萨沙。她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发现之中,仿佛她终于找到了渴求已久的珍宝。她欣喜若狂,简直到了物我两忘的境地,以至于耳旁突如其来的一个男人的声音,对她来说,都成了一声炮弹的巨响。那个男人说:“小姐,请吧。”他指着地平线,扶她起来。奥兰多发现他的中指上纹了一条三桅帆船。 “英格兰的峭壁,小姐。”船长边说,边抬起刚才举在空中的手行了一个礼。奥兰多再一次愕然,而且其程度要比此前一次剧烈得多。 “老天呀!”她喊道。 还好,人们会以为她是因为重见阔别已久的故土才会如此愕然并脱口惊叫,否则她很难向巴托罗斯船长解释清楚,为何此刻她的内心会如此五味杂陈。怎么告诉他说,现在依偎在他怀里、浑身颤抖的女人,曾经是位公爵和大使?怎么向他解释,穿着棱纹丝裙裳、像百合花一样的她,曾经砍下过人头,曾经在郁金香盛放、蜜蜂飞舞的夏夜,在沃平老阶梯附近的海盗船上,和荡妇一起在装满珠宝的麻袋间鬼混?她甚至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当船长的右手坚定地指向大不列颠群岛的峭壁时,她会如此地大惊失色。 “拒绝和让步”,她低声自言自语道,“多么令人愉快;追求和征服,多么令人生畏;理解和说服,多么令人崇敬。”她并没有觉得这些词语组合在一起有什么违和之处。然而,越靠近那灰白色的峭壁,她就越感到自己的有罪、耻辱和不洁。这有些奇怪,因为她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们离岸边越来越近。慢慢地,悬在峭壁半空采摘海蓬子[39]的人都清晰可见了。望着他们,奥兰多觉得萨沙——那个离开了的萨沙、那个记忆中的萨沙、那个她刚刚才不经意地理解了的萨沙——犹如一个恶作剧的幽灵一般,袭入了她的体内,上蹿下跳,而且随时可能撩起她的裙子,然后得意地消失不见。她似乎看见萨沙正对着峭壁和那些采摘海篷子的人挤眉弄眼地做鬼脸。这时,传来了水手们的哼唱:“沙扬娜拉,西班牙女郎……”歌词在奥兰多忧郁的心头回荡。她蓦然意识到,无论登陆意味着怎样的舒适、富裕和显赫(因为她无疑可以嫁给某位至少权倾半个约克郡的王公贵族),如果它也同时意味着循规蹈矩、接受奴役和自欺欺人,意味着否定她的爱情,束缚她的手脚,禁锢她的唇舌,限制她的言语,那么她宁愿和乘着的轮船一起掉转头,重新航行到吉普赛人那里去。 然而,在这些匆匆而过的念头之间,忽然升起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东西,似乎是一个光滑、洁白的大理石穹顶。无论眼前的是事实还是幻想,都足以让她目瞪口呆。她望着它,仿佛看到一大群飞舞的蜻蜓迷醉地落在一个盖着鲜嫩青菜的玻璃罩上。在想象的瞬间,它的形状勾起了她最久远、最挥之不去的记忆——在杜希德的起居室里,一个天庭饱满的男人,坐在那里写作,或者说是在凝视,当然不是在看她,因为他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身着盛装的她,尽管她不能否认,自己当时是个可爱的小男孩。每当想起那个男人,围绕着那段记忆扩散开去的思绪,就会像粼粼水面上冉冉升起的一轮明月那样,洒下一层恬谧的银光。她下意识地把手伸进怀里(她的另一只手还握在船长的手里),那里好好地藏着她的诗稿。她本可在那里放一个护身符。性别问题——她究竟是哪种性别,而那意味着什么——带来的烦扰渐渐退隐了。她的心满是诗歌的荣光,马洛、莎士比亚、本·琼森以及弥尔顿等人的不朽诗句在她耳边回荡,仿佛大教堂尖塔上的金钟鸣响。她的精神就是那金钟,而那些诗句则是敲钟的金钟锤。而事实上,一开始若隐若现那个让她先联想到诗人前额,继而引发了一系列毫不相关的遐想的大理石穹顶,并不是幻象,而是现实。随着船在泰晤士河顺风前行,那景象渐渐清晰了起来,它果真就是一个耸立精雕细刻的白色尖塔中的一个大教堂穹顶。 “那是圣保罗大教堂,”站在她身旁的巴托罗斯船长说,“伦敦塔,”他继续,“格林威治医院,由已故的威廉三世陛下为纪念他的妻子玛丽王后而建。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国会大厦。”他一一介绍着这些逐一映入眼帘的名建筑。这是一个晴好的九月清晨。河道上挤满了往返于两岸之间的小船。在返乡游子的眼中,眼前的景象自有一番久违的新奇。奥兰多靠在船头,仿佛被磁铁吸住了一般。她那早已习惯了蛮荒之地和大自然的双眼,一下子就被眼前这繁荣的城市景象给征服了。那是圣保罗大教堂的穹顶,这是她离开期间雷恩先生[40]的杰作。近处,一根圆柱上飘舞着一绺金发——身旁的巴托罗斯船长告诉她,那是一座纪念碑;他说,在她离开期间,伦敦发生过一场鼠疫和一场大火。她不禁热泪盈眶,一开始她努力忍着不让眼泪流下来,后来想起流泪哭泣对女人而言是常情,她才任由它们尽情流淌。这里,她心里想,就是当年举办嘉年华的地方。这里,如今波浪翻滚,但当年却矗立着皇家凉亭。这里,是她邂逅萨沙的地方。约莫这里(她低眉看向波光粼粼的水面),就是当年人们看到那个膝盖上放满了苹果的冻僵了的女贩子的地方。当年的种种繁荣、种种腐败都一去不返了。一起一去不返的,还有那个黑夜的惊魂大雨和汹涌洪流。当年,这里奔腾回旋着浊黄的冰块,上面还站着一群惊慌失措的人,而现在这里浮游着一群傲然引项的天鹅,微波荡漾,风景怡人。一别以后,伦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记忆中,当年的伦敦挤满了黑乎乎、死沉沉的小房子。圣殿闩[41]的矛尖上挂满了反叛者呲牙咧嘴的头颅。鹅卵石人行道上满是垃圾和粪便的臭味。现在呢——船经过沃平区的时候,她四处扫了一眼——道路既宽阔又整洁。壮健的马队拉着富丽堂皇的马车,停在一间间房子的门前。那些房子的凸肚窗、格子玻璃和抛光门环,无不彰显出主人的富有与尊贵。有几个穿着绣花丝裙的女人(她把船长的望远镜举到眼前)缓步行走在略高于路面的人行道上。还有几个穿着刺绣大衣的男人在街角的路灯下吸鼻烟。她还看到风中摇曳着许多彩色的店招,上面涂绘着烟草、衣料、丝绸、金银器、手套、香水等各种商品,让人一看就知道商店里卖的是什么。船驶向伦敦桥下的锚地时,奥兰多所在的位置刚好对着一家咖啡馆的窗户。由于天气晴好,咖啡馆的阳台上闲坐着许多衣装得体的市民。他们面前摆着瓷碟,身旁放着黏土烟斗。他们当中有一人在读报,但不时被身边的哄笑声或评头论足所打扰。这些都是酒馆吗?那里有智者或诗人吗?她问巴托罗斯船长。他热情地告诉她,现在他们正经过的是可可树咖啡馆,那里——如果她稍稍左侧一下头,顺着他拇指的方向看去——对,就是那里——也许就会看到艾迪生[42]先生。瞧,他就在那里。还有两位先生——“那边,小姐,电线杆右边一点,一个驼背,一个跟你我差不多,”——是德莱顿[43]先生和蒲伯[44]先生。“可怜的家伙。”船长说,意思是说他们是天主教徒,“不过照样是有才之人。”他补充道;说完,他匆匆走向船尾,安排上岸的事情。(随便翻查一本文学教科书就会知道船长一定是弄错了;但是这错误无伤大雅,我们姑且不去纠正它。) “艾迪生,德莱顿,蒲伯。”奥兰多像念咒语一样念着这些名字。刚才她还看到布罗沙的高山,而才一眨眼功夫,她就要重新踏上故国的海岸了。 但是很快,奥兰多就会领略到,在铁一般的法律面前,怎样激昂澎湃的兴奋之情都微不足道。法律之坚,胜过伦敦桥的砖石;法律之严,赛过大炮的炮口。刚回到布莱克弗里亚斯的家中,就不断有博街的跑腿和神色凝重的法院差人来通知她说,在她离开期间,她被卷入了三大官司和由它们衍生出来的无数小官司中。对她的主要指控包括:(1)她已死,因此不能继续持有任何财产;(2)她变成了女人,结果与死了无异;(3)她曾是英国公爵,当年她娶了舞女罗莎娜·皮佩塔,育有三子,他们都宣称父亲已经离世,因此财产应由他们继承。如此重大的控诉要耗费许多时间和金钱来应付。官司期间,她的所有财产暂时交由大法官监管,而头衔归属则待定。因此,在为判定奥兰多是生是死,是男是女,是公爵还是平民的极端混乱的情况下,她回到了自己的乡间庄园。在司法判决之前,法律允许她隐姓埋名于此,待审讯结果出来后再作定夺。 在一个晴好的傍晚,奥兰多回到了她的乡间庄园。时值十二月,天空纷纷扬扬地下着雪;还可以看见一道道斜斜的紫色光影,和她在布罗沙山顶看到的很像。雄伟的庄园,宛如一座小城,在白雪的映衬之下,依然显得色彩缤纷,棕色、蓝色、玫红、紫色……四处的烟囱飘出袅袅炊烟,似乎在焕发自身的生命力。久别之后,再次见到这坐落在草坪之上、宁静而雄伟的庄园,奥兰多禁不住大声惊叹。黄色的马车驶进庭院后,沿着两旁栽满树木的车道一路往前。几只赤鹿抬起头来,仿佛在期待着些什么。马车驶过,它们没有四散惊走,反而收起了天生的胆小,跟随在马车之后,直到马车停下,它们才停下来安静地站在院子的四周。奥兰多踩着放下的踏板走下车时,它们有的摇摆鹿角,有的蹄子蹬地,据说,还有一只跪在了她面前的雪地上。她的手刚伸向门环,两扇大门就突然敞开了。原来,格里姆斯迪奇太太、杜普先生以及全体仆人高举烛灯和火炬,早就在门里列好队,准备迎候她的归来了。性急的猎麋犬卡努特首先打破了一本正经的凝重气氛。它热情地飞身扑向女主人,险些把她推到在地上。格里姆斯迪奇太太激动得有些手脚无措,除了喘着气连连说“老爷!夫人!夫人!老爷!”外,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奥兰多上前去亲切地吻了吻她的两颊,才让她稍微平复了一些。随后,杜普先生开始读一份羊皮纸,但他没读多久,狗就大吠了起来,猎人们吹响号角,混乱中跑进了庭院的牡鹿冲着月亮长鸣……大家簇拥在女主人身旁,各各用自己的方式欢迎她回来。完了之后,大家才逐渐散开。 没有人怀疑过眼前的这个奥兰多不是他们熟知的那个奥兰多。即使人们心存疑问,鹿和狗的举动也足以打消这些疑问,因为众所周知,这些不会说话的生灵判断身份和特征的能力远胜于人类。另外,那晚格里姆斯迪奇太太一边喝着中国茶,一边对杜普先生说,虽然她的老爷现在成了一位夫人,但也是她所见过的最美丽的夫人,而且根本无需在两者之间进行权衡选择。他们就像同一根树枝上结的两个桃子,哪一个都不错。格里姆斯迪奇太太还煞有介事地说,她过去早就怀疑过奥兰多的性别了(说到这里,她非常神秘地点了点头),所以她一点也没感到诧异(说到这里,她又有会意地点了点头),反而是个极大的安慰,因为毛巾破了要修补,小教堂会客室的窗帘边也被虫蛀了,正需要一个女主人。 “之后还会添一些小男主人和小女主人。”杜普先生补充说。凭他担任的圣职,他有权对这类微妙的事情发表自己的看法。 老仆人们在下屋闲言碎语时,奥兰多举着银烛台,再次漫步走过毗连着的大厅、走廊、庭院和卧室。他祖先中的某位克帕尔勋爵、某位张伯伦勋爵在朦朦胧胧的光线中俯视着她。她一会坐坐这张贵宾椅,一会倚倚那张休闲榻,一会又观察一下壁毯如何晃动,上面绘着的猎人如何快马加鞭,达芙妮如何飞奔逃跑。月光透过窗户盾徽上的豹身投射进来,洒下一片黄色的光芒;她像小时候爱做的那样,把手沐浴其中。她在走廊光滑的木地板上滑行前进,而这些木地板的背面是粗糙的原木。她摸摸这里的丝绸、那里的缎子,想象木雕上的海豚在水中遨游。她拿起詹姆斯王的银梳,梳梳头发,然后又把脸埋在百花香里;这些干花是用几百年前征服者威廉传授的办法制成的,而且用的是同样的玫瑰花。她望向花园,想象熟睡中的番红花和休憩着的大丽花。她似乎还看见了雪地和大片的紫衫丛中,闪过了仙女们白色的曼妙身影。大片的紫衫林在夜幕的衬托下,浓密如房屋。她还看到柑橘园和参天的欧楂树。我们在这里对她的所见所闻仅是轻描淡写,但其实它们无不给她带来巨大的慰藉,并且在她的内心掀动着渴望和欢乐。最后,她疲惫地走进小教堂,坐在那张在古旧的红色扶手椅上。她的祖先曾坐在这把椅子上听礼拜式的乐曲。她点燃了一支方头雪茄(这是她在东方养成的习惯),打开了祈祷书。 这是一本丝绒封面、金线装订的小书。当年苏格兰的玛丽女王手握此书走上断头台。信徒还会发现,书上有一处浅棕色的污迹,据说是一滴皇家成员的血。然而,在世上所有的交流中,唯与神的交流最难以捉摸,谁能说清,这在奥兰多心里能引起多少虔诚的信念,又能熄灭多少邪恶的欲火?小说家、诗人、历史学家都欲推门而又止。就连信徒本人也未能启发我们。难道他比其他人更乐于献身、更渴望弘善?难道他不像其他人那样拥有众多仆人和马匹?然而,他拥有这一切的同时,他还秉持着一个信仰,他说,因为这信仰,财产皆为烟云,死亡不再可怕。除了那滴血迹,女王的祈祷书中,还有一绺头发和一小块面包屑。现在,奥兰多往这些信物中又添上了一小片烟草。她边阅读边吸烟,深受头发、面包屑、血迹、烟草这些富有人情味的零碎物件的触动,不觉陷入了沉思,尽管据说她当时并没有和通常所说的上帝进行交流,但她当时神色虔诚,很契合当时小教堂的氛围。论者都说上帝是唯一的神,而宗教也只有一个,那就是论者所信的那个。这样的论者再普遍不过,然而也再自大不过了。奥兰多似乎有自己的信仰。她正在以世间最深刻的宗教热情,反思自己的罪过,拂拭不觉意间落入自己心镜中的尘埃。字母S,她视之为,诗人伊甸园里的蛇。无论她怎么修改,《橡树》的第一节中还是挤满了这些罪恶的爬行动物。但她继而觉得,和“ing”结尾比起来,“S”又没什么了。她想,既然我们身处相信魔鬼的境地,那么现在分词本身就是魔鬼本尊。于是,她总结道,诗人首先要做的,就是抗拒诸如此类的诱惑,因为耳朵就是灵魂的前厅,而比起欲望和枪炮,诗歌无疑更易掺假,更具破坏力。因此,诗人是无冕之王,她继续想。诗人的言语传得比其他人远。莎士比亚的一首蹩脚的诗歌,对穷人和坏人的启发作用,远甚于普天之下所有传教者和慈善家。因此,为了让我们传播启示的渠道更顺畅,付出再多时间和精力也是值得的。我们必须字斟句酌,力求让文字最贴近我们的思想。思想是最神圣的,如此云云。很显然,奥兰多已经回到自身的宗教里了。在她离开英国的那段日子里,她的宗教更根深蒂固了,而且很快具有了排他性。 “我在成长,”她边想,边拿起蜡烛,“我正在失去一些幻想,”说罢,她合上了玛丽女王的祈祷书,“也许又会生出一些新的幻想。”她走下楼梯。楼梯的两边是墓冢,埋葬着她的祖先。 然而,自从拉斯多姆·埃尔·萨迪在亚洲山脉上挥手以示不屑的那天晚上起,她先祖麦尔斯爵士、杰维斯爵士和其他人的遗骨,也多少失去了它们的神圣意义。不过三四百年前,这些骸骨的主人和现代新贵并无两样,他们建大宅,谋高官,穿着体面,加官晋爵,受人敬仰。而也许诗人、有智慧、有教养的人,则钟情于乡间的静谧。他们因此身陷赤贫,如今或许在斯塔兰德大街上兜售大幅纸报,或在乡下放羊。这般截然相反的命运让她心中充满自责。站在教堂的地窖里,她想起了埃及金字塔以及塔下埋葬的骸骨。这幢宅邸虽有房间上百,床褥充足,用具奢华,然而有一会儿,她觉得,相比之下,似乎马尔马拉海边那广袤空旷的山峦才是更称心的宜居之地。 “我在成长,”她心想,手里拿着蜡烛,“我正在失去一些幻想,也许又会生出一些新的幻想。”她漫步走过长长的走廊,回到自己的卧室。这是一个不甚愉快、麻烦多多的过程。但这也是一个有趣而令人惊奇的过程,她边想,边把双脚伸向炉火旁边(因为没有水手在场)。随后她又回顾了自己一路走来的往昔种种,如同走过一条两旁大厦林立的林荫大道。 少年时代,她很迷恋声音,认为从双唇间流淌出的一连串抑扬顿挫的音节,就是世间最美妙的诗歌。后来——也许是在萨沙事件及其幻灭影响下——犹如清池中落入了污水,她的狂热化为了怠惰。慢慢地她的内心变得纷繁复杂起来,必须举着火把才能在她的散文而非韵文中寻觅出个头绪来。她想起自己当年曾很崇拜那位在诺维奇的布朗医生;他的著作如今就在她的手边。在格林事件之后,她在孤寂中修炼或试图修炼一种抵抗外界的精神力量,因为天知道这样的修炼要用多长时间。“我要写,”她说过,“我喜欢写的东西。”后来,她一气写了26大册。然而,虽然她游历了许多地方,经历了许多冒险,思考了许多问题,发生了许多转变,但她仍然处于成长阶段。天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变化不断,且永不停息。在思想激烈交战的过程中,原本坚如顽石的习惯,一旦为另一思想所触动,也会化为阴影消失无踪,腾出一片无云的夜空,让新星闪耀其中。这时她走到窗边,不顾天气寒冷,推开了窗户,并探身到窗外潮湿的夜里去。她听见有只狐狸在树林里叫,有只野鸡在枝桠间扑簌扑簌地穿行。她听见雪从屋顶滑落到地面。“就我的生活而言,”她呼喊道,“这里胜于土耳其一千倍。拉斯多姆,”她大声说,仿佛在和那个吉普赛人在争辩(她想出一个新论据,并想象出一个不在现场参与辩论的人来,在他面前慷慨陈词,在这种新的能力中,她再次表现了她思想的成长),“你错了。这比土耳其好多了。头发、面包屑、烟草……我们就是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的综合体。”她说(心里想着玛丽女王的祈祷书)。“人的头脑真是神奇,能够融合那么多矛盾。我们一时哀叹自己的出身和地位,渴望苦行的高尚,一时又被一条古老花园小径的气息所征服,听着画眉鸟的歌声潸然泪下。”世间万物纷繁复杂,莫不有待于解释,然而它们留下了信息,却没有留下任何有关其意义的暗示。这让奥兰多有点不知所措,一如往昔。于是,她把雪茄头扔出窗外,索性上床睡觉去了。 第二天早上,循着昨晚的思路,她拿出纸笔,重又开始写作《橡树》。对于一个曾用浆果和页边艰难写作的人来说,纸墨充足带来了难以想象的欢乐。在写作的过程中,她时而因为删去了一个词,深感绝望,时而又因为添上了一个词,欣喜无比。突然,一袭身影落在了纸上。她连忙把手稿藏起来。 她的窗户正对着院子中央。她交代过不见任何人,因为她谁也不认识,且从法律上来说,也没有人认识她。所以,她起初发现那身影时既吃惊又气愤,但抬起头看清那身影是谁时,她不禁喜出望外。因为那熟悉、怪诞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罗马尼亚芬斯特——阿尔霍恩和斯坎多普-伯姆女大公海利特·格里塞尔达。她正阔步走过院子,一如既往地穿着黑色女骑士装和斗篷。她的样子一点也没变。这就是那个从英国就一直追她的女人!这就是那只猛禽,那只淫秽的秃鹫——就是那致命的飞禽!想到自己曾为了躲避她的勾引(现在变得平乏无味了)一路逃到了土耳其,奥兰多放声大笑。眼前的情景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滑稽。奥兰多以前就觉得她酷似一只畸形的大兔子,有一双直勾勾的眼睛,双颊瘦长,连那高高的发式也让人联想到动物的耳朵。这时,她停下了脚步,活像一只野兔蹲直了身子躲在玉米地里,以为没有人看到它。她凝视着奥兰多,奥兰多也在窗里凝视着她。两人这样对望着。好一会儿之后,奥兰多只好请她进屋来。两位女士很快就相互赞美了起来。女公爵边说边拍落斗篷上的雪。 “女人真是缠人,”奥兰多边走向壁橱倒酒,边暗自思忖,“她们从不给人片刻安宁。世上再没有人比她们更喜欢多管闲事、搬弄是非了。就是为了躲避这个五朔节花柱,我才要离开英格兰。而现在……”想到这里,她转身给女大公递去托盘,却看到——一位身穿黑衣的高大绅士。一堆衣服搭在火炉的护栏边上。此时此刻,和她独处一室的是个男人! 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性别。显然她刚才把这点忘得一干二净。她也意识到了他的性别,疏远得让人不安。奥兰多突然感到一阵晕眩。 “哎呀!”她手捂胸口,惊叫,“你吓死我了!” “温柔的人儿,”女大公单膝跪在地上,大声说,同时把一杯烈性甜酒举到奥兰多的唇上,“原谅我对你撒了谎。” 奥兰多喝了一小口那酒。大公跪下,亲吻她的手。 简言之,他们各自热情地扮演了十分钟男人和女人的角色,才进入到正常的交谈。女大公(以后得称她为大公了)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他从来都是男子;当年看了奥兰多的一张肖像后,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为求达到目的,他男扮女装寄住在面包房里。奥兰多逃到土耳其,他伤心欲绝。后来听闻了她的变化,就又匆匆赶来为她效劳(说到这里时,他的窃笑,让人无法容忍)。哈利大公解释说,在他看来,奥兰多一直是且永远都是女性的典范、佼佼者和完美化身。如果他说这些话时没有窃笑和莫名其妙地咯咯笑,这三个形容词会更具说服力。“倘若这就是爱情,”奥兰多这时站在女人的角度,看着火炉围栏另一侧的大公,在心里暗自说道,“未免太过荒唐。” 哈利公爵双膝跪地,热烈地向她求婚。他告诉她,在他城堡的保险箱里有大约两千万达克特[45];他是整个英格兰地产最丰富的贵族;他名下的土地还是狩猎的好地方,他保证她能打来一大袋松鸡和雷鸟,数量之多,英格兰或苏格兰的沼泽地也比不上。不错,他不在的那段时间,野鸡患了口疫,母鹿早产,但只要她愿意和他共同生活在罗马尼亚,并从旁辅助,一切都将恢复正常。 说着说着,泪水盈满了他那凸出的双眼,并顺着他粗糙、瘦长的脸颊淌了下来。 根据自己的男儿身体验,奥兰多很清楚,其实男人也和女人一样,经常动不动就流眼泪。但她慢慢意识到,女人看到男人在自己面前表露真情时,是会大受震撼的。而此时此刻,她确实深受震撼。 大公向她道歉,并很快控制住自己,说他现在要走了,但第二天会回来听她的答复。 那天是星期二。他星期三来,星期四来,星期五来,星期六又来。事实上,他每次来都以求爱开始,以求爱继续,以求爱告终,而期间则是长时间的沉默。他们分坐在火炉两侧,有时,大公碰翻了火铲、火钳,奥兰多把它们捡起来。然后大公回忆说,他曾在瑞典如何射中了一只麋鹿,奥兰多问那只麋鹿是不是很大,大公说比不上他在挪威射的驯鹿;奥兰多又问他有没有射中过老虎,大公却回答说他射中过信天翁;奥兰多又问(半掩哈欠)那信天翁是不是跟大象一样大,大公回答得很理智,但奥兰多显然没有听,因为她正看向书桌、窗外或门口。在大公说“我爱你”的时候,奥兰多却说:“瞧,下雨了。”这让两人都尴尬异常,满脸通红,不知如何往下继续。奥兰多实在想不出说什么了。她想,如果不是她后来想出一个略一分神就会输掉大笔钱、叫“苍蝇卢牌[46]”游戏来,她就只能答应嫁给他了。因为,她暂时想不出其他办法来回避他的求婚。游戏很简单,只需要三块方糖和足够多的苍蝇。在游戏中,不会有无话可说的尴尬,也可以避免谈婚论嫁。眼下,大公押五百英镑赌一只苍蝇会落在某一块方糖上。于是,他们会整个上午都在看苍蝇(它们在这个季节懒洋洋,通常会绕着天花板飞上个把小时),直到终于有一只好苍蝇落在某块方糖上,游戏才分出胜负。大笔大笔的钱在他们之间转手。天生就是赌徒的大公说这游戏不逊于赛马,并发誓说他可以永远地玩下去。但奥兰多很快就厌倦了。 “如果我每天上午都和一个大公看苍蝇,”她自问,“那么年轻貌美又有什么意义呢?” 她开始厌恶眼前的方糖,苍蝇也让她头晕。她想,一定有什么办法可以摆脱窘境,但她还是不能自如地耍弄女性的把戏。既然不能给他当头一棒,又不能用长剑刺穿他的身体,那她就想不出比下述更好的办法了:她抓了一只青蝇,轻轻把它碾死(其实它已经半死,否则她对于不会说话的生灵的怜悯绝不允许她那样做),然后用一滴阿拉伯树胶把它粘到一块方糖上。当大公还在盯着天花板的时候,她迅速地将这块方糖与她押下赌注的那块掉包,然后大喊“中了!中了!”宣布她赢了赌注。她想,大公精通体育和赛马,一定会察觉出她的作弊。在游戏中作弊是最卑鄙的行为,作弊的人会因此被逐出人类社会,永远与热带猿人为伍。正是这样,她算计着他肯定会大丈夫到底,拒绝再与她有任何来往。然而她估算错了,那位单纯友好的贵族对苍蝇的判断力极差。在他眼里,死苍蝇与活苍蝇没什么区别。她把这把戏耍了二十次,他总共输掉了一万七千二百五十英镑(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四万零八百八十五英镑六先令八便士),直到奥兰多作弊明显到他也无法视而不见。他终于意识到真相,接下来是一幕令人痛苦不堪的场景。大公站起身来,脸涨得通红,打滚的泪珠顺着脸颊滑下。奥兰多赢走他大笔钱——无所谓,他很乐意这样做;她欺骗了他——这就不行,想到她如此对他,他觉得受了伤害;但最不可原谅的是,她在卢牌游戏中作弊。他不可能爱上一个在游戏中作弊的女人,他说。说到这里,他彻底崩溃了。慢慢恢复过来后,他说,幸好没有旁人在场。她毕竟只是个女人。简言之,他准备展现骑士风度宽恕她,并躬身请她原谅他的语言粗暴;当他低下那高傲的头颅时,奥兰多把一只小小的癞蛤蟆塞到了他的衬衫里。整件事戛然而止。 公正地说,她其实宁可用剑。癞蛤蟆黏糊糊的,藏在人身上整整一上午也着实让人难受。不过既然不能用剑,她就只好用癞蛤蟆了。更何况,癞蛤蟆和他们之间的大笑,是冷兵器所不能制造的效果。她大笑,大公的脸刷一下全红了。她继续笑,惹得大公连连诅咒。她依然笑个不停,气得大公甩门而去。 “感谢苍天!”奥兰多大喊道,仍然大笑不止。她听见马车轮子飞快地驶过庭院,轧在地上咯咯直响。声音渐渐远去,最后彻底听不叫了。 “终于清静了。”奥兰多大声说道。既然周围没有人,那么她就大可以高声说话了。 喧闹过后的寂静更深,这种说法还有待科学验证。但告白过后,孤独愈发明了,这一点倒有许多女性可起誓作证。随着大公马车声的渐渐远去,奥兰多觉得,离她远去的,是一位大公(她不在意),一份家产(她也不在意),一个头衔(她同样不在意),婚姻生活的安全感和氛围(她仍不在意),但她听到逐渐远去的,是生活,还有恋人。“生活和爱人。”她边喃喃自语,边走到书桌旁,醮墨写下: “生活和爱人”——不合韵律的一行诗,与先前的内容也拉不上关系——前面写的是用正确的方法给羊洗药浴,以防其染上疖廯。读一遍后,她又脸红着重复了一遍: “生活和爱人。”她放下笔,走到卧室的镜子前,整了整脖子上的珍珠项链。觉得穿树枝图案的棉布晨袍衬不出珍珠的华贵,她换上了鸽灰色的塔夫绸,然后又换上了一件桃花图案的塔夫绸,最后又换成了酒红色锦缎。没准儿需要敷一点脂粉,再将头发盘在额上,会更有女人味。然后,她穿上了一双尖头的浅口便鞋,又戴上了一只祖母绿戒指。“这下好了。”穿着打扮好了之后,她说道,并点燃了镜子两旁银烛台上的蜡烛。看见奥兰多眼前雪地燃烧的景象,哪个女人会不心潮澎湃?整面镜子宛如雪白的原野,而她就是那雪地里的一把火,一棵燃烧的灌木,而她头顶闪耀的蜡烛就是那灌木上的银叶;又或者,那镜子就是一池绿水,而她就是一条带着珍珠项链的美人鱼,就是那洞穴里的塞壬[47],用歌声引诱水手探身船外,落入水中拥抱她。她如此晦暗,又如此明丽;如此坚硬,又如此柔媚。伊人惊艳,只可惜当时无人脱口而出:“天啊,女士,你简直是美的化身!”确实如此,就连奥兰多自己(她对自己的容貌并不自负)也不由自主地微笑了起来。有时女人莞尔一笑,是因为瞥见镜中自己的美,似乎不属于她们自己,而是像水珠坠落或喷泉升腾般晶莹而稍纵即逝。奥兰多不经意扬起嘴角,露出的正是这般笑靥。她侧耳倾听,只听见风卷残叶的簌簌声和麻雀的啁啾声。她叹息着说:“生活……爱人……”说罢,她转过身去,扯下颈上的珍珠项链和身上的绸缎衣服,换上一条普通贵族男子干净利落的黑绸灯笼裤,然后笔挺地站着,摇铃唤来仆人,吩咐立即备好一辆六轮马车,她有急事要去伦敦。于是,大公离开还不到一个小时,她也乘车离开了。 鉴于沿途的英格兰风光简朴平常,我们毋须着以笔墨。与其在长篇累牍的叙写中作三三两两的议论,不如藉着奥兰多乘车赶路的时机将它们和盘托出,更能引发读者深思。譬如,读者也许注意到,当受打扰的时候,奥兰多会藏起她的手稿,然后久久地注视着镜子里自己的身影;而现在,她乘车前往伦敦,人们又可以注意到,马飞快地跑时,她吓了一跳,极力抑制才没喊出声来。她写作时的谨慎,对外貌的虚荣,对自身安全的担恐,所有这些似乎都在暗示,我们不久前说的,奥兰多虽然变成了女人,但还和男儿身时没什么两样,不再完全正确了。她变得更像女人了。对于自己的头脑,她更谦虚了;而对于自己的外貌,她更虚荣了。这些都是女人的特点。有些情感越来越明显地流露,有些则在慢慢消失。一些哲学家说,衣着的变化与此有很大关系。他们说,这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但其实衣服的功能不仅仅在于御寒,它会改变我们的世界观,也会改变这个世界对我们的看法。譬如,当巴托罗斯船长看到奥兰多的裙子,就马上为她支起遮阳蓬,力劝她再吃一小片牛肉,又邀请她与自己一起乘长艇上岸。倘若她不是长裙飘飘,而是穿着紧包在腿上的裤子,她就不会得此厚待。此外,我们在受到赞美的同时,就有责任加以回报。因此,奥兰多屈膝行礼,按照礼节,恭维那位先生的幽默。如果换上是那位先生穿上女人的裙子和缎子上衣,她绝不会那样做。因此,有充足的理由支撑我们的如下观点:是衣服穿我们,而不是我们穿衣服;我们可以把衣服缝制成手臂或胸脯的形状,但它们却能随心所欲地塑造我们的内心、我们的头脑、我们的语言。所以,奥兰多穿裙子已有好一段时间了,我们可以在她身上看到明显的变化,甚至在她的脸上也可以看到。把男性奥兰多和女性奥兰多的画像进行对比,我们就能看到,他们无疑是同一个人,但还是些细微差别。男人可以自在地以手握剑;女人却必须正襟危坐,免得缎子衣衫从肩上滑落。男人可以直面世界,仿佛整个世界都为他所有,任他塑造;女人却只能小心翼翼,甚至顾虑重重地从侧面偷偷地看一下世界。男人和女人如果身穿同样的衣服,他们对世界的看法或许就会变得一样了。 这是某些哲学家和智者的观点,但总体而言,我们倾向于另一种观点。幸好男女差异甚大,服装只代表其中某种深藏着的东西。是奥兰多自身的变化,让她自然地穿上了女性的服装,有着女性的性表现。此外,她只是比平常更为率真地表现出——而实际上率真是她的天性——某种在大多数人身上并不能如此坦率表现的东西罢了。现在,我们再一次陷入两难境地。两性虽有不同,但界限模糊。每个人身上都会发生在两性间游移的情况,服装往往只能区分两性的外表,然而,有时候,一个人内在的性别恰恰与外表相反。由此产生的复杂和混乱,人人都能有所体会;但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一般,而是仅仅关注它在奥兰多这个个案上产生的独特效应。 正因为她身上有着两种性别的混合,一时为男、一时为女,她的行为举止才时常发生意想不到的转变。譬如,一些好事的女性会争辩,如果奥兰多是女人,那为什么她更衣的时间从不超过十分钟?她为什么有时穿得很随便,甚至有时还颇显寒酸?然后她们又会说,她却并不像男人那样拘泥和热衷权力。她的心肠太软,看不得驴子被打或猫淹死。然而她们又会注意到,她厌恶家务和劳动,却在夏天太阳还没出来的时候,就起床出门下田。她对庄稼的了解不下于农民。她的酒量不输给任何人。她喜欢惊险的游戏。她骑术精湛,能驾驭六匹马在伦敦桥上疾驰。不过,尽管她有男人般的勇敢、活力,人们还是会注意到,她看到他人遇上危险时,却往往会产生一种女人才会有的心悸。稍被挑衅,她就会泪眼汪汪。她不熟悉地理,忍受不了数学,常有些女人才会有的莫名其妙的怪想法,例如向南即是下山等等。那么,奥兰多究竟更像男人,还是更像女人?关于这个问题,一时恐怕难有定论。现在,她的马车正在鹅卵石路上飞驰。转眼间,她就到了自己城里的家门前。下车的踏板放下来,铁门打开,她进入父亲在布莱克弗里亚斯的房子。虽然城镇的这一头早已跟不上时尚的步伐,但这仍不失为一所怡人、宽敞的宅邸。沿河而建的花园里,有一片坚果树林,很适宜散步。 她在这里暂住,并立即着手寻找她来此想要寻找的东西——也就是说,生活和爱人。前者能不能找到仍是个问号;而后者,在她抵达的两天之后就如愿以偿,且毫不费吹灰之力。她是星期二抵达的。星期四她在圣詹姆斯公园的林荫道散步。当时,散步是上等人才有的习惯。她刚在路上转了一两个弯,就被一小群平民看到了。奥兰多从他们身旁经过,一位怀抱吃奶婴儿的粗俗女人凑上来,肆无忌惮地盯着她看,并大喊:“天啊,这不是奥兰多小姐吗?”其他人闻声涌了上来。奥兰多很快就被一大群人团团围住了。围着她的人多是小市民和商人的妻子,她们直瞪瞪地瞪着她,争先恐后地想看看这场闹得沸沸扬扬的官司的女主角的模样。由此可见,那场官司给老百姓们带来了多少乐子。她忘记了,贵妇人绝不应独自在公共场所散步。当人群逼近时,她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脱身。好在这时有位高个儿的绅士及时前来相助,她才得以摆脱人群。那位绅士正是哈利大公。对于这一场面,她感到极为郁闷,但同时又觉得有些好笑。这位宽宏大量的贵族不仅原谅了她,还对她的癞蛤蟆恶作剧表示毫不介怀,为此,他还买了一件雕琢成癞蛤蟆形状的宝石。他把她领到马车前,硬把那首饰塞到她的手里,并再一次向她求婚。 人群、公爵、宝石,这一切都让她在驱车回家的路上,心情跌到了谷底。难道出去散散步,也非得要被人挤得透不过气来,还得接受一件癞蛤蟆宝石,忍受一位大公的求婚?第二天,她对这件事的看法有了好转,因为她发现早餐桌上有几封短笺,来自英国最尊贵的一些太太——萨福克夫人、索尔兹伯里夫人、切斯特菲尔德夫人、塔维斯托克夫人等等。她们在笺中都彬彬有礼地提醒说她们家族与奥兰多的家族是累世通好的世交,她们衷心希望能有幸结识她。第二天是个星期六,很多尊贵的太太亲自前来拜访。星期二,大约中午时分,她们的侍者送来请柬,邀请她参加近期的各种社交盛会、晚宴和聚会。就这样,奥兰多很快就投入了伦敦上流社会的汪洋之中,还溅起了朵朵浪花和层层泡沫。 真实描述当时(或任何其他时候)的伦敦社交圈,超出了笔者或历史学家的能力,相信只有那些不讲究真实,或不尊重真相的人,即诗人和小说家,才能做到,因为那是一个没有真实性可言的领域。一切都不存在。整个伦敦社交圈都云遮雾掩,宛如海市蜃楼。说得明白些,就是奥兰多凌晨三四点从这些社交盛会回家,容光焕发,宛如一棵圣诞树,眼睛如星星般闪闪发光。她解开一根饰带后,在屋内来回踱几圈,才再解开另一根饰带,然后又在屋里来回踱几圈。往往直到阳光晒上绍斯沃尔克的烟囱时,她才能说服自己上床睡觉。躺在床上,她又会辗转反侧,一时大笑,一时长叹,得折腾一两个小时才能入睡。她如此辗转反侧是因为什么?社交圈。那么社交圈说了或做了什么,让一位理性的贵妇如此亢奋?说白了,什么都没有。第二天,奥兰多绞尽脑汁,竟连一个名字也想不起来。O勋爵英勇威武,A勋爵彬彬有礼,C侯爵风度翩翩,M先生幽默风趣。但如果问她,他们的英勇威武、彬彬有礼、风度翩翩、幽默风趣体现在什么地方?她就只能慨叹记忆力不好,一件事也说不出来。而且同样的情况反复出现:尽管当时很兴奋,但一到第二天,一切就会消失无踪。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社交圈就像是圣诞节时好手艺的管家端上来的热腾腾的自酿饮料,它的味道取决于十几种不同原料的适当混合和搅拌,单拿出任何一样来,都会淡然无味。单独看O勋爵、A勋爵、C侯爵或M先生,每个人都似乎没什么特别,但一旦混合在一起,他们就会散发出醉人的味道和诱人的芳香。然而,这种令人陶醉的诱惑无法为人类所理解。因此,社交圈即是一切,又同时什么都不是。它是世上最强劲的调合物,却又根本不存在。只有诗人和小说家能够对付这样的怪物。他们的作品卷帙浩繁,全因充盈着这种似有还无的东西。因此,我们也非常乐意把这种东西留给他们去应付。 因此,遵循前辈的先例,我们只说安妮女王统治下的社交圈光彩辉煌,无与伦比。每个教养的人都以进入这样的社交圈为目标。气质、风度胜于一切。父亲如此教育儿子,母亲如此教育女儿。举手投足的技巧、鞠躬行礼的艺术、剑和扇的收放、牙齿的护理、腿的仪态、膝盖的灵活性、进出房间如何举止得当、以及任何社交圈人士立即会联想到的其他种种礼数,如果没有了这些,对后生男女的教育就谈不上完整。少年奥兰多以呈上一碗玫瑰水的姿态赢得了伊丽莎白女王的欢心,这足以说明其在礼仪礼节方面绝对是运用自如的高手。然而,她确实经常心神恍惚和笨手笨脚。在应当想起塔夫绸时,她总是不期然地想起诗歌。她走路步伐太大,不怎么像女人;她常常举止唐突,间或也许会打翻杯子。 不管这小缺陷是否让她的优雅举止减分,也不管她是否过多地继承了家族血统中的黑色幽默,可以肯定的是,她出入这个社交圈子不过十来次,她的爱犬皮平就时常听到她自问:“我究竟怎么了?”1712年6月16日,星期二,天已破晓,她才阿灵顿公馆的一个盛大舞会回来。她脱掉长筒袜,大声说:“即使一辈子不见人,我也不在乎。”说罢,眼泪夺眶而出。不错,她有很多情人,但生活呢?从某一角度看,生活毕竟非常重要,但生活却在她身边溜走了。“难道这就是,”她问,但没有人回答她,“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生活?”她的长毛犬抬起前爪,并用舌头舔她,以表示同情。奥兰多用手抚摸它,用嘴唇吻它。简言之,她和那狗之间有着狗与女主人所能拥有的最真挚的情感,然而无可否认的是,动物不会说话,严重阻碍了这种情感交流的进一步深入。它们摇头摆尾,前伏后躬,打滚儿,蹦跳,用爪子刨地,发出哀鸣,吠叫,流口水,它们有自己一套把戏和花招,但这一切都没意义,因为它们不会说话。她将小狗轻轻放在地上,心里想,这就是她对阿灵顿公馆里的贵族们的看法。他们同样摇头摆尾,作揖,打滚儿,蹦高,刨地,流口水,但他们不会说话。“这几个月我一直都在这个社交圈打滚,”奥兰多一边说,一边把长筒袜扔到房子的另一侧,“如果皮平会说话,它可能会说,我冷了。我很快活。我饿了。我抓到一只耗子。我埋了一根骨头。请吻我的鼻子之类。”但这是不足够的。 她何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从陶醉转为厌恶呢?我们试图如此解释:我们称之为“社交圈”的这个神秘调合物,本身并没有好坏可言,但它含有一种酒精,挥发快却能量巨大。当你像奥兰多那样认为它令人愉悦时,它就让你迷醉;而当你像奥兰多那样认为它令人厌恶时,它就让你头疼。我们冒昧地怀疑说话的官能与之是否有关系。沉默一小时往往最让人回味;而妙语连珠反而会乏味得难以形容。不过我们还是继续讲故事,把这些问题留给诗人去评说吧。 甩掉第一只袜子后,奥兰多又甩掉了第二只,之后心情悒郁地上床睡觉,发誓永远弃绝这个社交圈。但事实再一次证明,她下结论下得过急了。因为第二天早上醒来,她发现桌上的其中一封邀请函来自一位非常尊贵的夫人:R伯爵夫人。昨晚才下定决心不再重返那个名流社会的奥兰多,当天就急匆匆派人送信去R公馆,回复说她能受邀出席宴会实在荣幸之至。我们只能把这解释为,她至今还沉浸在三个甜蜜的名字中。这三个名字,就是在“痴情女郎”号沿泰晤士河航行时,船长尼古拉斯·本笃·巴托罗斯一边指着可可树咖啡馆,一边念出的:艾迪生、德莱顿、蒲伯。从那以后,这三个名字就像咒语一样在她的脑海中鸣响。谁会相信这样的荒唐事?但事实如此。她并没有从与尼克·格林的交往中汲取任何教训。这些名字,对她而言仍有着强大的诱惑力。或许,人必须有某种信仰,但我们已经提过,奥兰多不信一般意义上的神,因此她容易轻信伟人——但还是有所区别,她对元帅、军人和政治家不以为意,但只要一想到大文豪,她就会产生无比崇高的敬意,甚至几近相信他们肉眼所看不见的。她的直觉不无道理。或许,人们只相信他们看不见的东西。她从甲板上瞥见的那些伟人身影,就具有某种幻想的性质。如果说茶杯就是瓷器,报纸就是纸,她会有所怀疑。有一天,O勋爵说他曾与德莱顿共进晚餐,但她根本不相信他的话。而R夫人的客厅向来被誉为天才候客厅。男男女女聚集在那里,向壁龛中的天才顶礼膜拜。甚至,有时上帝本尊也会降临片刻。只有聪明人才能出入那个地方,(而且据说)那里的人说的话无不妙趣横生。 因此,奥兰多走进那个客厅时的心情可谓诚惶诚恐。她发现一些人已围成半圆坐在火炉旁。R夫人已上了年纪,肤色微黑,头包一袭黑色蕾丝边纱巾。她坐在中央的大扶手椅上,如此一来,纵然她有些耳背,也仍能控制两侧的谈话。坐在她两边的都是些声名显赫之人。据说,男人都曾做过首相;还有人私下说,女人也都是某位国王的情妇。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是些才华横溢、大名鼎鼎的人。奥兰多心怀敬畏,找了个位子默默坐下来……三小时后,她深深地行了个屈膝礼,离开了R夫人家。 对此,读者可能会恼怒地问: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三个小时里,这些人肯定说了些世上最睿智、最深刻、最有趣的的话。似乎确实如此。但事实又好像是,他们什么也没有说。这个是世上所有最璀璨夺目的社交圈共有的奇怪特点。老杜狄范夫人[48]与她的朋友从无间断地谈了五十年,但其中有什么流传了下来呢?也许留下了三句妙语。所以我们可以假设,或者什么都没说,或者没说什么机智的话,或者那三句妙语维持了一万八千两百五十天,分摊到他们每个人身上,也无多少机智可言了。 真相似乎是——如果我们在这个关头敢用“真相”这个词——所有人都着了魔。女主人是现代的西比尔[49],是位向客人下咒语的巫婆。在这幢房子里,他们自以为快活;在那幢房子里,他们自以为机智;在另一幢屋子里,他们又自以为深刻。这全是幻觉(这样说并无不妥,因为幻觉是世上最珍贵、最不可或缺的,能制造幻觉的人可跻身世上最伟大的施惠者之列)。但是众所周知,一旦与现实冲突,幻觉就会破碎,因此在幻觉盛行的地方,容不得真正的快活、真正的机智和真正的深刻。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五十年里,杜狄范夫人只说了三句妙语。因为,如果说得太多,她的圈子就会被毁灭。俏皮话一出,就会腰斩正在进行的谈话,如紫罗兰和雏菊盛放之地被炮弹夷平。她一说出那句闻名的“圣丹尼之妙语”,当时四周的草地就都被烧焦。随之而来的是幻灭和绝望。人们缄口不语。“看在上天的份上,夫人,饶了我们,以后别再说这种话!”她的朋友异口同声地哭求。她只好顺从。几乎十七年来,她再没说过一句让人铭记的话语,结果一切进展得不错。幻觉就像一张美丽的床罩稳稳妥妥地盖在她的圈子之上,就像在R夫人的圈子上一样。宾客自以为很快活、很机智、很深沉、而且正因他们自以为如此,旁人就更强烈附和,于是大家都说,R夫人府邸里的聚会乃世间极乐之地;人人都羡慕那些能置身其间的人;那些人则因他人的艳羡而自命不凡;于是,一切不断地循环往复——除了我们现在要讲述的这件事。 事情大约发生在奥兰多第三次前往的时候。她当时仍处于幻觉之中,以为自己听到的是最发人深省的隽语。而实际上,C老将军不过是唠唠叨叨地讲述了他的痛风如何从左腿转移到右腿,而L先生则在别人提到任何显赫者的名字时,都会插嘴说:“R?噢!我跟比利·R熟得不得了。S?他是我最亲爱的朋友。T?我俩在约克郡一起呆了两个星期呢。”而这些,都是在幻觉的蛊惑下,让人听起来仿佛妙趣横生的应答和参透人生的评论,使得在座的人好一阵骚动。这时,门打开了,一位小个子绅士走了进来。奥兰多没有听清他的名字。但很快她心头就涌起了一阵莫名的不安。其他人看上去也有同样的感觉。一位先生说有穿堂风。C侯爵夫人疑心沙发下有只猫。仿佛是南柯一梦后,他们慢慢睁开眼睛,看到的却是廉价的脸盘架和肮脏的床罩,一切就像醇酒的芳香般飘然散去。那位将军还在说话,只是他的脖子越来越发红;L先生还在回忆,只是他的秃头也越来越明显。而他们所说的,无非是些乏味琐碎的絮叨。人们开始躁动不安。有扇子的人都躲在扇子后面大打呵欠。最后,R夫人用自己的扇子轻轻地敲了敲椅子的扶手。大家都安静下来了。 然后,那位小个子绅士开始说话。他接着说,他最后说。(这些言论都相当著名,我们无须重复。此外,这些言论在他出版的作品中均可找到。) 不能否认,这才是真正的机智,真正的智慧,真正的深刻。在场的人都一脸惊愕。一句这样的话就够糟糕了,他还一句接一句地连说了三句,在同一个晚上!没有一个社交圈这样还能幸存下来。 “蒲伯先生,”R夫人大怒,用讥讽的口吻颤抖着说,“你很得意于自己的机智幽默吧。”蒲伯先生的脸唰一下全红了。足足有二十分钟,没有一个人说话,现场一片死寂。过后,他们一个接一个地站起来,悄悄地从屋里退了出去。经过了这一次,很难说他们还会不会回来这里。整条南奥德利街都可以听到手举火把的仆人召唤马车的喊声,门砰地关上和马车远去的声音。奥兰多站在楼梯上,发现自己和蒲伯先生离得很近。他那瘦削畸形的身体因种种情绪交杂而颤抖,眼睛里射出怨恨、暴怒、得意、机智和恐惧(他浑身如叶子般瑟瑟发抖)的光芒,有如利箭。他看起来活像一只蜷缩的爬虫,脑门上有一块燃烧着的黄宝石。与此同时,一种无比奇怪的情绪抓住了倒霉的奥兰多。刚过去的一个小时里,她承受了彻底的幻灭,头脑因此震荡失衡。一切似乎比从前赤裸十倍,刺眼十倍。对人类精神来说,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临界点。在这种时刻,女人会去做修女,男人会去做僧侣,富人会散尽财富,幸福者会割喉自杀。奥兰多本甘愿做这一切,但她还有一件更为鲁莽的事情要去做,而且她确实做了。她邀请蒲伯先生和她一起回家。 如果说,手无寸铁深入狮穴、乘划艇航行大西洋、单脚立于圣保罗大教堂的顶端都是鲁莽之举,那么独自与一位诗人回家,则是鲁莽之中的鲁莽了。诗人是大西洋,能淹死我们;也是狮子,能咬死我们。即使我们能狮口逃生,也难免葬身汪洋。一个能摧毁幻觉的人无异于洪水猛兽。幻觉之于灵魂,如同大气之于地球。稀薄的大气若被抽干,植物就会死去,色彩就会褪尽,我们行之于其上的土地就会变成一堆烧焦的煤渣,我们踩踏的是泥灰,炙热的鹅卵石会灼伤我们的双脚。真相一旦揭露,我们也就毁灭了。人生如梦,醒来即毁灭。攫取我们的梦,无异于攫取我们的生命。(乐意的话我可以写上六页纸,但这种风格过于乏味,所以我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照这样说,当马车在她位于布莱克法亚的家门前停下时,奥兰多就应该已经变成了一堆煤渣。尽管疲惫不堪,但她依然是有血有肉的大活人,这一点全赖于我们在上文提到的一个要多加留意的事实——眼见得越少,相信得就越多。那时,从梅费尔到布莱克弗里亚斯的路上,照明情况很糟糕。诚然,这与伊丽莎白时代相比已有了很大改善。在伊丽莎白时代,赶夜路的旅人要借助星光或守夜人的火把,才不至于跌进公园街的砾石坑,或误入图腾海姆庭院路上野猪觅食的橡木丛。尽管如此,那时仍远远没有现代这么便捷。大概每隔两百码才有一个煤油灯柱,而两个灯柱之间伸手不见五指。所以奥兰多和蒲伯先生总是十分钟身处黑暗,半分钟身处光明。这让奥兰多一路处于一种怪异的思想状态中。光线渐弱时,她觉得身上悄然弥漫起一股馥郁宜人的芳香。“对于一个年轻女人来说,能与蒲伯先生同车而行真是极大的荣幸,”她注视着他鼻子的轮廓,浮想联翩,“我真是一个有福分的女人。女王陛下疆域内最杰出的文豪——真的,我能感觉到他膝上的勋带结顶着我的大腿——离我只有半英寸的距离。后世后代一定会很好奇我怎么可以和他离得这么近,一定会嫉妒死我。”车又到了有灯柱的地方。“我真是个傻瓜!”她想,“哪来什么名声、荣耀!后世后代根本不会想起我,也不会想起蒲伯先生。老实说,什么是‘时代’,什么是‘我们’?”他们在黑暗中穿过伯克莱广场,就像两只盲蚂蚁,没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只不过是暂时碰到一起,摸索着爬过漆黑的荒地。她打了个寒颤。黑暗又降临了。她的幻觉复苏了。“多么高贵的额头。”她想(黑暗中她误把椅垫上隆起的部分当成了蒲伯先生的前额),“里面该蕴藏着多少才华呀!机智、智慧、真理——它们是多么宝贵的财富啊,人们愿意用生命来换取!只有你能永远燃烧,永远发光。如果没有你,人类的朝圣之旅将永远陷于无边的黑暗。”(这时马车掉进了公园街的一条沟里,车身剧烈地颠簸了起来)“没有天才,我们就会惴惴不安,魂不附体。多么威严、多么明净的光束啊……”她正向椅垫上的隆起部分表白,不觉马车又驶到了伯克莱广场的一盏街灯之下,奥兰多这才意识到自己错了。蒲伯先生的前额并不比平常人的大。“你这个坏蛋,”她想,“可把我骗苦了!我还以为那椅垫上的隆起是你的额头。到看清楚了才发现你是多么卑贱,多么可鄙!瞧你那畸形、孱弱的样子,没有半点值得敬仰的地方,让人可怜,更让人鄙弃。” 他们再次进入黑暗,于是,除了诗人的膝盖,她又什么都看不到了。这时,她的愤怒才有所缓和。 “但我才是坏蛋,”一进入黑暗之中,她就开始反思,“你若卑劣,我岂不更卑劣?是你滋养保护我,是你吓跑了野兽,震慑住了野蛮人,给我丝绸衣裳、羊毛地毯。我要敬神的话,难道不是你奉献出自己的形象,让它在空中显现?难道不是处处可见你的关怀?对此,我不应该表示谦恭、感激和顺从吗?就让侍奉你、崇敬你、服从你,成为我最大的快乐吧。” 这时,他们来到了现在的皮卡迪利广场拐角的那根大灯柱下。她的双眼闪闪发光,除了几个下等女人,她还看到两个可怜的小矮人站在一块荒岛上。他们都赤身裸体,孤苦伶仃,毫无防备。他们自顾不暇,更没有能力去帮助对方。奥兰多径直看着蒲伯先生的脸庞,自忖道,“你以为你能保护我,我以为我会崇拜你,这些都是妄想。真理之光直照在我们身上,着实让我俩难堪得厉害。” 当然,一路上,他们相谈甚欢。他们谈论女王的脾性和首相的痛风,合乎出身高贵和有教养者的所为。马车光明到黑暗,驶向南沿草市街和斯特兰德大街,然后又北折到弗利特街,最后终于到了奥兰多在达布莱克法亚的家。有那么一段时间,路灯之间的本该昏暗的地方,不那么昏暗,而本该明亮的街灯,又不那么明亮——这就意味着太阳正在升起。在夏日平静而微晃的晨光中,可以朦朦胧胧地看清四周的事物。他们走下车。蒲伯先生扶奥兰多下车,奥兰多礼貌地请蒲伯先生先进公馆,一丝不苟地履行美惠三女神所要求的礼仪。 然而,我们不可根据前文就妄下定论说天才(但是现在这种疾病在英伦三岛已经灭绝,据说,已故的丁尼生爵士是最后一位患有此疾病的人)是始终燃烧着的,否则,我们就会把一切都看得一清二楚,且可能在那个过程中引火自焚,烧成灰烬。其实,天才更像是工作中的灯塔,每次只发射出一束光线,然后间断片刻后才又发出一束光线,只是天才更加反复无常,他可能连闪六七下(像蒲伯先生当晚那样),然后就一年甚至永远都不再发光。因此想在这样的光线的指引下航行是不可能的,而当黑暗诅咒降落到那些被称为天才的人身上时,据说,他们就会变得与常人无异。 奥兰多起初对此有些失望,但后来却又对此欣然接受,因为从现在开始,她的生活就常有天才作伴了。他们也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异于常人。她发现,艾迪生、蒲伯、斯威夫特都很喜欢喝茶。他们喜欢凉棚。他们收集彩色玻璃碎片。他们崇拜洞穴。他们并不反感等级。他们喜欢被赞美。他们穿西服,一天紫红色,一天灰色。斯威夫特先生有一根精美的马六甲手杖。艾迪生先生的手帕上喷了香水。蒲伯先生受头疼困扰。流言蜚语不全是空穴来风。他们也不免会心生嫉妒。(我们草草记下了奥兰多的一些杂乱无章的想法。)最初,她对自己留意这些琐碎小事感到懊恼,于是专门拿了一个本子,打算记下他们所说的值得记下的一些箴言,但那个本子上始终空空如也。尽管如此,她的精神状态却恢复了,她开始撕掉那些盛大聚会的邀请函,腾出晚上的时间来,盼望着蒲伯先生、艾迪生先生、斯威夫特先生的来访……等等,等等。读者读到这里,若参看《劫发记》、《看客》、《格列佛游记》,就会理解那些隐晦词句的确切含义。的确,如果读者接受这个建议,传记作家和批评家就可以省很多事。因为当我们读到: 宁芙究竟是违反了狄安娜的律令, 还是碰裂了薄脆的青花瓷瓶, 玷污的是她的名誉,还是织锦新衣, 是忘记了祷告词,还是错过了一场化妆舞会, 在舞会上,丢失的是她的心,还是项链。 我们仿佛亲耳听到蒲伯先生的声音,他的舌头像蜥蜴的舌头一样滋滋作响;他仿佛就站在我们的眼前,双眼闪闪发光,手臂颤抖;我们懂得了他的爱,他的谎言,他的痛苦。简言之,作家灵魂的一切秘密,人生的全部遭遇,思想的每个特点,都在他的作品里写得大大的,然而,我们却还要求评论家和传记作家来为我们解释这、解释那。时间多得百无聊赖,是人类畸形发展的唯一解释。 因此,读了一两页《劫发记》后,我们就会明白那天下午,为什么奥兰多那么高兴,又那么恐惧,那么满面春光,又那么目光炯炯。 这时,纳丽太太敲了敲门,通报说艾迪生先生求见。蒲伯先生听了,面露苦笑,他站起身来,鞠躬告辞,一瘸一拐地走了出去。艾迪生先生走了进来。趁他就坐之时,我们不妨读一下《看客》里的一段话: 我认为,女人是一种美丽、浪漫的动物,应该饰以裘皮和羽毛、珍珠和钻石、宝石和丝绸。猞猁应自舍毛皮在其脚下,为她做一条披肩;孔雀、鹦鹉和天鹅应为她的袖套贡献自己的羽毛;寻遍大海中的贝壳,挖掘岩石中的宝石;大自然的每一部分都应为这天下间最完美的尤物而倾其所有。这一切我都放任她们沉浸其中,但是,说到我之前谈论的衬裙,我既不能也不会容忍它的存在。 这位先生、他的三角帽和他的一切,都掌握在我们的手心之中了。再看一眼水晶球。不是连他长筒袜上的每条褶皱都看得一清二楚吗?他的智慧的每一圈涟漪,每一条弧线全都一览无遗,还有他的温厚、他的腼腆、他的温文尔雅、以及他将娶一位公爵小姐为妻,最后死得很体面,所有这些,全都清清楚楚。艾迪生先生话音刚落,就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一向特立独行的斯威夫特先生,未经通报就径直走了进来。等一等,《格列佛游记》在哪里?哦,在这里!让我们读一读游历慧骃国的那一段: 我拥有健康的身体与平和的心境;没有朋友背叛或不忠,也没有暗仇或明敌来伤害。我不曾利用行贿、谄媚或告密来讨好大人物及其属下。我不必提防欺诈或压迫;在这里,没有医师使我遍体鳞伤,也没有律师害我倾家荡产。没有告密者监视我的言行或罗织罪名诬陷我,没有人讥讽、指摘、背后使坏、偷盗、打劫、入户行窃,也没有代理人、老鸨、小丑、赌棍、政客、才子、脾气恶劣且单调乏味的谈客…… 停!停下你连珠炮似的词语,免得我们活受罪,还有你自己!再没什么比这个言辞激烈的男人更易懂的了。他那么粗鲁,又那么清白;那么野蛮,又那么善良;蔑视全天下,却又会和小姑娘说些孩子气的话。他将死在疯人院里。我们对此会有所怀疑吗? 奥兰多如此这般地接待他们,为他们斟茶倒水。天气晴好的日子里,她还带他们去乡间的圆形客厅,并设宴款待。她把他们的肖像绕着客厅挂了一圈,这样就不会有先后顺序之分,就不会出现蒲伯先生说她偏向于艾迪生先生,或艾迪生先生说她偏向于蒲伯先生的情况了。他们都非常有才华(不过他们的才华都表现在著作中),教会她最重要的风格,莫过于保持语调自然流畅——这是一种非曾亲耳听闻则无从模仿的特点,哪怕格林穷尽所学,也无从下手,更不用说半个世纪以后那些竖起耳朵努力想捕获它的人了,因为它凭空而生,有如海浪,拍打上岸后随即席卷而退,而且再也无法捕捉。他们并没有刻意教她,而只是通过日常说话的节奏熏染她。慢慢地,她的风格发生了转变,也创作出了一些引人入胜、妙趣横生的韵文和散文人物。为此,她慷慨地用红酒款待他们,并在用餐的碟子下放一些支票,而他们也都欣然接受并致谢。在这些交换中,她感到荣幸之至。 逝者如斯夫。人们常常可以听到奥兰多自言自语,但她强调的语气或许会让听者生疑。“平心而论,我过的是什么生活啊!”(因为她还在寻觅那个叫做“生活”的东西。)不过,现实的发展很快就要迫使她更仔细地考虑这个问题。 有一天,她在给蒲伯先生斟茶的时候,蒲伯先生——他目光如炬,观察敏锐,这从上文引用的韵体诗中就可以看出来——蜷缩成一团,坐在她身旁的椅子上。 “主啊,”她一边夹方糖,一边想,“后世的女人该多么嫉妒我啊!不过……”她没有继续往下想,因为不能冷落了蒲伯先生。不过……让我们来继续她未完的思绪吧。当有人说“后世会多么嫉妒我”时,我们大可以断定,他当下过得绝不痛快。这种生活真的像笔者写得那么激动人心、那么令人艳羡、那么值得称道吗?一来,奥兰多其实很讨厌喝茶;二来,尽管才智是一种神圣、值得尊崇的存在,但它却习惯栖居在最破败的躯壳之内,而且,唉,往往啮食其他官能,因此往往思想无限膨胀,挤得胸怀、感觉、宽宏、仁慈、包容、善良等几乎喘不过气来。所以,诗人自视甚高,瞧不起人,总是与人不和、相互攻击和易生嫉妒,却又总是巧舌如簧,口若悬河,博人同情。所有这些都让斟茶比往常更需小心谨慎,因此,我们只能悄悄地说,以免被某些才子偷听到。此外(我们再次要压低声音,以免被女人们偷听到),男人之间有个小秘密,切斯菲尔德爵士[50]曾悄悄把它告诉儿子,并告诫他绝不可外传;这个秘密就是:“女人不过是群大孩子……聪明的男人都只不过逢场作戏,陪她们玩玩儿,奉承她们,哄她们开心罢了。”既然小孩子总是听到他们无意听到的东西,并且有时在长大后还会把它们泄漏出去,所以整个斟茶的过程也就成了一个打听秘密的过程。女人很清楚,才子虽然会送诗来请她过目,称赞她的鉴赏力,征求她的评价,喝她的茶,但这绝不表明他尊重她的意见,欣赏她的见解,也绝不表示虽不能用剑,他就不会以笔代剑让她遍体鳞伤。所有这些,虽然我们都已尽可能压低了音量说,但恐怕它们现在还是已经泄漏出去了,所以女人们才会手里拿着奶油罐,夹着放糖,却还坐立不安,不时地张望窗外和打哈欠,以至于放糖噗嗵一声——奥兰多现在就是这样——掉进了蒲伯先生的茶里。而蒲伯先生可是天下疑心最重、报复最快的人,一点小事就会被他视为污辱,并且旋即还以颜色。他转向奥兰多,立刻数落了她几句,就是《女人的品性》中最有名、最犀利的那几句。他后来虽又多番润色,但最初的版本就够打击人的了。奥兰多屈膝行礼,以示受教。蒲伯先生鞠了一躬就告辞了。奥兰多觉得自己似乎真的被那个小个子男人掴了一掌。为了冷却滚烫的双颊,她漫步来到花园深处的坚果树丛中。很快,习习凉风起了作用。她惊奇地发现,独自一人时,她如释重负,倍感轻松。眼前小船在河面上欢快地溯流而上的情景,无疑唤起了她对一两件往事的回忆。她坐在一棵绿柳之下,陷入了沉思,直到繁星闪耀,才起身回家。回到家后,她走近卧室,关上房门后,打开一个衣柜。衣柜里还挂着许多她还是翩翩少年时穿的衣服。她从中选了一套镶满威尼斯花边的黑色天鹅绒衣裤。诚然,这衣服有些过时,但她穿着仍然很合身,俨然一副贵族公子的模样。她站在镜前转了两转,发现自己虽然穿了衬裙多年,但仍未失去双腿的灵活性;一切确保无误后,她偷偷溜出了房门。 时值四月初,夜色晴朗,满天繁星和一弯新月交相辉映,再加上街灯的光亮,走在路上刚好能看清人的面容和雷恩先生的建筑。一切都朦朦胧胧,仿佛马上就要融化了似的,还好有点点银光勾勒出它们的轮廓,才恢复了它们的生气。谈话就应如此,奥兰多想(沉浸在傻气的幻想之中),社交圈就应如此,友谊就应如此,爱情就应如此……因为只有天知道,为什么就在我们对人类的交流失去信心时,谷仓与大树、谷垛与马车的某些随意组合,会那么完美地呈现在我们的眼前,让我们联想到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以至于我们决定再度追寻。 她想着想着,不觉来到了雷塞斯特广场。四周的建筑呈现出白日难以察觉的虚幻和对称。夜空仿佛被一双巧手洗净过似的,倒映着屋顶和烟囱的轮廓。广场中央有一棵悬铃木,树下有一张椅子,椅子上坐着一个神色沮丧的少妇,只见她一条胳膊垂在身旁,另一条胳膊放在膝上,仿佛典雅、纯朴与忧愁的化身。奥兰多脱帽向她致意,就像一位风度翩翩的男子在公共场合向一位贵妇致意那般。那少妇抬起头来。她的脸部轮廓无比精致。她抬起双眼,其中散发出来的光芒让奥兰多备感惊艳,因为那光芒只偶尔在茶具上闪现,而极少出现在人的脸庞之上。那少妇抬起头,透过这银色的光芒看着他(因为她以为奥兰多是位男子),目光中交杂了恳求、企盼、战栗和惶恐。她站起来,接受他伸过来的臂膀。因为——我们有必要强调这一点吗?——她属于那类一到晚上就擦亮自己的器皿,把它们整齐地摆在公共柜台上待价而沽的人。她把奥兰多领到自己在格拉尔德街的住处。奥兰多感觉她略带恳求地轻轻依偎在她身旁,这唤起了她全部的男性情感。这时,奥兰多的模样、感觉和谈吐都俨然一个男人。然而,她凭着女性的敏感——因为片刻之前她还是女人——怀疑,那姑娘的羞怯、答话时的吞吞吐吐、在门口和斗篷的褶皱里摸索钥匙和手腕的无力,都是为了满足她的男性心理而装出来的。她们上了楼。那可怜的人儿煞费苦心地装饰房间,想要掩饰她没有其他房间这一事实,但奥兰多一眼就看了出来。她鄙视这种瞒骗行为,却又对真相感到同情怜悯。两种情感的相互映衬,奥兰多产生了一种非常奇特的感觉,不知该哭还是该笑。这时,奈尔(那姑娘如此称呼自己)解开手套的扣子,特意藏起破了个小洞的左手拇指,然后退到屏风后面,可能在往脸上抹胭脂,整理衣服,并在脖颈上系一条新围巾;与此同时,她一直闲扯,就像女人为了讨好情人所做的那样。但奥兰多从她的声调中听出她心不在焉。一切就绪后,她走了出来,准备好了。经过一番愤怒、得意和怜悯混杂的奇怪煎熬后,奥兰多卸掉一切伪装,坦诚自己其实也是女人。 奈尔听了,忍不住大笑起来,声音响亮得连马路对面都能听到。 “其实,亲爱的,”她在多少恢复了常态后说,“我倒一点儿也不失望。跟你老实说,”(值得注意的是,在发现她们性别相同后,她的举止马上变了,感伤、恳求的矫揉造作全没了。)“跟你老实说,我今晚还真没兴致与男人调情。我正在倒大霉。”她坐近炉火,调了一碗潘趣酒,给奥兰多讲述她的人生故事。既然我们现在讲的是奥兰多,就无须扯进另一位女士的风尘故事。尽管奈尔小姐没有一点才气,听到奥兰多提起蒲伯先生的名字时,还会傻里傻气地问,这个蒲伯和杰明街角那个做假发的蒲伯有没有关系,但可以肯定的是,奥兰多从未觉得时间过得如此欢快过。在奥兰多眼里,这是一份可爱的自在和诱人的美丽,比起她习惯了的文雅辞令,这位女人的粗俗言语有着美酒一般的甘醇。她不得不承认:蒲伯先生的讥讽嘲骂、艾迪生先生的居高临下、切斯菲尔德爵士的世事洞明,里面都有某些让她厌烦文人圈子的东西,尽管她必须继续尊重他们的作品。 她得知,这些可怜的人儿——因为奈尔带来了普鲁,普鲁带来了基蒂,基蒂又带来了路丝——有一个自己的圈子,而她们现在视她为成员。在这里,每个人都会讲述自己的经历,讲述自己如何落到今天这个田地。其中有几人是伯爵的私生女,另一人与国王肌肤相亲,且大大超过了应有的界限。她们算不上穷困潦倒,因为她们的口袋里都有一枚戒指或一块手帕以表明自己的身份。奥兰多源源不断地为她们提供潘趣酒。于是,她们就经常围聚在潘趣酒旁边,讲精彩的故事,发有趣的评论,因为无可否认,女人凑到一块儿——嘘——她们总是小心翼翼,保证房门紧闭,不会有一句话泄漏出去。她们的全部欲望就是——还得嘘——听,楼梯上是不是有男人的脚步声?她们的全部欲望,我们正要说,那位先生就抢过了我们的话头。女人没有欲望,那位先生边说,边走进奈尔的客厅;只有做作。如果没有欲望(她已服侍了他,他走了),她们的交谈就不会引起任何人的丝毫兴趣。“众所周知,”S.W.先生说,“在缺乏异性的刺激时,女人之间无话可说。女人呆在一起时不交谈,而是掐架。”既然她们在一起无法交谈,而掐架又不可能无休无止,且众所周知(T.R.先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女人不会对同性产生爱慕之情,同性相斥,她们只会彼此憎恨,”那么在女人要寻找她们之间的社交圈子时,我们还能假设她们做些什么呢? 既然这不是一个能吸引聪明男子注意的话题,而我们这些人,又享有传记作家和历史学家的豁免权,可以不必理睬性别问题,那就让我们跳过这个话题,只是说奥兰多在同性交往中其乐无比,然后让男士们来证明——他们乐于如此——这是不可能的。 但是,要确切、具体地描述奥兰多这个时期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困难了。那个时候,格拉尔德街和德鲁瑞巷的院子,灯光昏暗、路面坎坷、通风不好,我们在里面摸索着跟踪奥兰多,才刚隐隐约约地看到她的身影,她就又消失不见了。此外,她还频繁地换不同的衣服穿,这让我们的任务难上加难。因此,她经常被当作“某爵士”出现在某本现代回忆录中,而那位爵士其实是她的表亲。她的慷慨大度也常被归在其表亲名下,她的诗歌也常被说成出自他的手笔。对她来说,经常变换角色,可以说是轻而易举,因为她性别转换的频繁程度,是那些只穿一类衣服的人所难以想象的。而且,她无疑从这些变换中获得了双重收获:生活乐趣增加的同时,生活阅历也丰富了。她一会儿穿衬裙,显得性感撩人,一会儿又换成马裤,显得笃实正直。她轮番享受两性的爱。 因此,不妨这样描述她的生活:上午,穿一件中性的中国袍子,徜徉书海;然后,穿着同样的服装接见一两位委托人(因为恳求她帮忙的人为数很不少)。接着,她会换上利落的齐膝短裤,到花园里去给坚果树修剪修剪枝桠。之后,她会换上一身塔夫绸花裙,这最适合乘车去里奇蒙,听某位显赫的贵族男子的求婚告白。随后,她会返回城中,换上一件律师模样的黄褐色袍子,到法院去听她的官司的进展——因为,虽然她的财产在一小时一小时地流逝,但那单官司却完全没有要结案的迹象。最后,夜幕降临,她多半会从头到脚换上一身贵族男子的行头,然后去街上冒险。 关于这些冒险,当时传闻很多,譬如,她与人决斗、在皇家船队的一条船上当船长、被人看到裸体在露台上跳舞、与某位女士私奔到低地国家而那位女士的丈夫尾随其后,等等。至于这些传闻的真假虚实,我们不置一词。不管奥兰多做了什么,她在回来时总要专门跑到一家咖啡馆的窗外,偷偷地看看那些才子。虽然听不见他们在说些什么,但根据他们的手势,她可以想象正在发表些什么妙趣横生或讥讽嘲弄的言论。这可能倒是件好事;有一次,她站着看伯尔特院子里的一栋房子,足足站了三个小时。在那栋房子的百叶窗上,映出三个人的人影,他们正坐在一起喝茶。 世间再没有比这更引人入胜的戏剧了。她真想大声喝彩:好极了!好极了!因为,它的确是一出好戏——是从人生这本厚书上撕下来的精彩一页!那个小个子身影,噘着两片嘴唇,不安分地坐在椅子上,时而扭来扭去,时而任性无礼,时而过分殷勤。那个驼背女人的身影,弯曲着手指伸进杯里,探一探茶有多深,因为她是个盲人。大扶手椅上有一个来回晃动的人影,长得酷似罗马人,将手指奇怪地弯曲缠绕,不时地突然扭头,大口喝茶。这些身影是约翰逊博士[51]、鲍斯韦尔[52]和威廉夫人。奥兰多全神贯注地看着眼前的场景,顾不上想象后世人们会怎样嫉妒她,尽管这回似乎确实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她心满意足地凝视着,凝视着。终于,鲍斯韦尔先生站起身来,用尖刻暴躁的声音对待那老妇人,而在那罗马雕像般的伟人面前表现得非常谦卑。那伟人有点摇晃地站起身来,嘴里滔滔不绝,发表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箴言伟论。这就是奥兰多当时的想象,虽然她听不见那三个人影坐在那里喝茶时说的话。 有一天夜里,她闲逛一圈后就回家了。回到楼上的卧室后,她脱掉镶有花边的外衣,只穿着衬衫和裤子,站在窗边眺望。空气中散发着某种激动人心的东西,让她无法上床入睡。时值隆冬,气候严寒,城市上空弥漫着白色的雾气,四周呈现一片宏伟壮丽的景象。她望见圣保罗大教堂、伦敦塔、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还有城里所有教堂的尖顶和圆顶,银行平滑的身躯,大厅和会议厅宽广交织的弧线。北边是平缓、绿草如茵的海姆斯塔德高地,西边是灯火通明的梅费尔街巷和广场。在这片宁静、井然有序的景象之上,天朗气清,繁星满空,仿佛一双双满怀希望、目光坚定的眼睛。在这片澄澈明净之中,每一屋顶的线条,每一烟囱的通风帽,都清晰可见;甚至连路上铺砌的一粒粒鹅卵石子都能看得分明。奥兰多禁不住要把这片井然有序与伊丽莎白王朝那混乱、拥挤的伦敦城相比较。她记得,倘若当时的伦敦能够称为城市的话,那也是一座拥挤不堪的城市。在布莱克弗里亚斯她的房子窗下,不过是一堆小房子挤在一起。街道中央深坑中的死水映出天上的星星。原是一家酒馆的街边角落有一个黑影,可能是有人被谋杀了并被抛尸至此。她还记得,在这样的深夜,当时她还是个小男孩,被保姆抱到菱格窗前,听到街上传来斗殴受伤者的哭叫。成群结队的流氓,男男女女,互相抱头搂颈,脚步踉跄地走在路上,高声唱着下流的小调。他们耳朵上的饰物闪闪发光,手里的刀子寒光逼人。在这样的一个深夜,海格特和海姆斯塔德高地密不透风的树林,现出了枝叶缠绕的轮廓,在天幕下蠕动着,扭曲着,纠缠不清。在某个高耸出伦敦城的山上,偶尔会看到一个光秃的绞刑台,上面的十字架钉着腐烂或干枯的尸体。这是因为,在伊丽莎白统治下,每条饱经沧桑的大道都充斥着危险和不安、淫荡和暴力、诗歌和肮脏,城里的小屋和狭窄的小路上响着低沉嘈杂的声音,散发出熏天的臭气。奥兰多甚至还记得炎热的夏夜里它们所散发出来的气味。如今,她把身子探出窗外,四周只有光明、秩序和宁静。一辆马车驶过石子路,传来了轻微的咯吱声。她听到远处守夜人在喊:“十二点,有霜冻!”话音刚落,午夜的第一声钟声就敲响了。这时,奥兰多才第一次注意到圣保罗大教堂的穹顶后漂浮着一小朵云彩。随着陆续敲响的钟声,云越聚越多,且颜色越来越暗,并以超乎寻常的速度扩散开去。就在这时,轻风骤起。到第六下钟声敲响的时候,东方的整个天空已被一片不规则移动的阴霾所遮盖,相比之下西方和北方的天空是一片清朗。接着,乌云向北面扩散,吞没了城市之上的一个又一个高地。只剩下灯火通明的梅费尔,在映衬之下更显璀璨。第八下钟声敲响时,皮卡迪利广场上空匆匆蔓延开几缕流云。它们仿佛不断膨胀,并以极快的速度向西面的天边迸进。又敲响了三下钟声,这时,黑暗以铺天盖地之势笼罩了整个伦敦城上空。到午夜的第十二下钟声响起,已是黑云压城城欲摧。黑暗弥漫,疑惑四起,混乱不断。十八世纪结束,十九世纪拉开帷幕。 [38] 盖伊·福克斯(Guy Fawkes),一个英国天主教徒,为1605年阴谋炸死詹姆斯一世的英国火药阴谋案同谋。(译注) [39] 海蓬子,又名海芦笋,生于盐碱地、盐湖边及海边、河谷潮湿的重盐质土壤上。(译注) [40] 雷恩先生,即克里斯托弗·雷恩(Christopher Wren,1632-1723),英国建筑师、天文学家、数学家。伦敦大火后他设计了圣保罗大教堂等50多所伦敦建筑物。(译注) [41] 圣殿闩位于舰队街的西端,是旧时伦敦城的入口。(译注) [42] 艾迪生,即约瑟夫·艾迪生(Joseph Addison,1672-1719),英国散文家、剧作家、诗人、期刊文学创始人之一,与人合办《看客》杂志。(译注) [43] 德莱顿,即约翰·德莱顿(John Dryden,1631-1700),英国桂冠诗人、剧作家、批评家。(译注) [44] 亚历山大·蒲伯(Alexander Pope,1688-1744),英国诗人,长于讽刺诗,善用英雄偶体,主要作品有《劫发记》等。(译注) [45] 达克特,旧时在欧洲许多国家通用的金币或银币名。(译注) [46] 卢牌戏,古代一种有赌金、罚金的纸牌游戏。(译注) [47] 塞壬是希腊神话中人面鸟身的海妖,飞翔在大海上,拥有天籁般的歌喉,常用歌声诱惑过路的航海者而使航船触礁沉没。(译注) [48] 杜狄范夫人(1697-1780),一位法国贵妇,著名的沙龙女主人,因与众多文人交往而为人所知。(译注) [49] 西比尔(Sibyl)是西方古代女预言家、女巫。(译注) [50] 切斯菲尔德(1694-1775),英国著名外交家兼作家,曾任驻荷兰大使、国务大臣等,以著作《给儿子的信》而闻名于世。(译注) [51] 约翰逊博士(Samuel Johnson,1709-1784),是18世纪中后期英国文坛执牛耳者。他以渊博的见识、独特的文风以及作品中的精彩词句脱颖而出,成为当时英国文坛众望所归的人物。(译注) [52] 鲍斯韦尔,即詹姆斯·鲍斯韦尔(James Boswell,1740——1795),英国家喻户晓的文学大师,传记作家,现代传记文学的开创者,出生于苏格兰贵族家庭。(译注) 第五章 十九世纪第一天出现的苍茫黑云,不但压在伦敦城上空,还笼罩住了整个大不列颠群岛。那黑云在咆哮的狂风中翻滚流转,一刻也没有安静过,但却久久没能散去,给长期生活其下的人们,带去了异乎寻常的影响。英格兰的气候似乎改变了。雨下得更频繁了,而且多是一场接着一场的疾风骤雨,汹涌而来又倏忽而去。没错,偶尔也能看见太阳,但由于密云缭绕,空气中满是水汽,阳光也显得黯淡无光,了无生气,一片呆滞钝重的紫色、橙色和红色,取代了十八世纪明丽而又生动的风景。在这片淤青、阴沉的天空下,卷心菜不再翠绿,白雪也显得泥污不堪。更糟糕的是,潮湿开始侵入每一间房子——在所有敌人中,潮湿是最阴险的一个:炽烈的日光有百叶窗来阻挡,寒冷的冰霜可以被炉火消融,唯有潮湿无声无息,无影无形,却又无孔不入,趁我们熟睡时悄然而至,让木头受潮膨胀,水壶发霉,铁器生锈,石头长满青苔。潮湿隐蔽地、悄无声息地潜滋暗长,直到某天我们拉开某个抽屉或拎起某个煤桶,抽屉或煤桶在手里散了架,我们才开始察觉到潮湿这个罪魁祸首。 于是,说不清是哪一天哪一刻,总之在不知不觉之间,英国人的体质也发生了改变。人们对此鲜有觉察,但这种改变的影响却无处不在:过去,一位体格健壮的乡绅,可以坐在屋子里——那屋子可能是由亚当兄弟设计的,呈现出古典的庄重之感——美美地享用麦芽酒和牛肉。但如今此景不再了,他变得很怕冷,于是在膝上围毛毯,在脸上留长胡须,在脚踝的地方系紧裤腿。很快,这位乡绅腿上的寒意转移到了房子里。为了保暖,他将家具层层遮盖起来,墙上挂壁毯,桌子盖台布,总之,没有一处地方裸露在外。后来,他的日常饮食也彻底变了。发明了松饼和烤面饼,用咖啡取代餐后的波尔图葡萄酒。随后,咖啡引出喝咖啡的起居室,起居室引出玻璃橱,玻璃橱引出装饰用的人造花,人造花引出壁炉台,壁炉台引出钢琴,钢琴引出起居室抒情歌,起居室抒情歌又引出(我们跳过一两个步骤)无数小狗、垫子、陶瓷摆件……于是“家”的形态彻底改变了,变得无比重要。 潮湿带来的另一个后果是:屋外的常春藤开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疯长,很快,原本光秃秃的石头房子,现在都爬满了繁茂的绿色藤蔓。所有的花园,无论起初设计得多么井然有序,现在全都灌木丛生、野草疯长,以至于不见天日,宛如迷宫。人们出生时,窗外投射进来的阳光带着几分自然的盎然绿意,但到人们成年后,窗外早已爬满了浓密的枝叶,仿佛棕色和紫色的毛绒窗帘,难得透进来一些阳光。而且,变化并不止于外部。湿气还侵入了人们的内心。人们感到内心寒冷,精神沮丧。为了竭力让自己蜷缩成一团的心灵感到些许暖意,他们不断尝试在种种伪装和遁词中寻求安慰。爱、出生和死亡,都局限于华美空洞的辞藻。两性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疏远,双方甚至忍受不了坦诚的交流,只能小心翼翼地互相隐瞒,彼此逃避。恰似屋外潮湿的墙面上葳蕤繁密的常春藤一样,屋里的人们也表现出同样旺盛的繁殖力。对于一个普通女人来说,生活就是接连不断地生育:十九岁结婚,三十岁就有十五或十八个孩子,因为双胞胎很多。就这样,大英帝国应运而生。就这样——因为潮湿无休无止,它如入侵木器一般,也入侵了墨水瓶——句子开始膨胀,形容词成倍增长,抒情歌谣变成了史诗,原来只够写一篇专栏散文的琐碎小事现在可以写成十卷二十卷的百科全书。然而,尤西比乌·查伯见证了这一切,知道它们会如何影响生性敏感者的心灵,但却无力阻止。在回忆录的结尾,他记述道:一天上午,他在对开本上连写了35页“全无意义的废话”后,拧紧墨水瓶盖,打算去花园里转转、散散心。但他很快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片茂密的灌木丛,数不清的树叶在他头顶咯吱作响,闪闪发光。他觉得自己“脚下踩踏着数百万计霉菌”。在花园的尽头,一堆受了潮的篝火冒出浓密的黑烟。他不禁暗自感慨,恐怕天下最大的火,也烧不掉这一大片植被丛生的林子。目之所及,无不植被疯长、错杂:黄瓜藤“蜷曲着爬过草地,伸到他的脚边”;巨大的花椰菜高过一个又一个露天平台,在他当时颠倒错乱的想象中,它们高耸入云,好比榆树。母鸡不知疲倦地生着色泽黯淡的蛋。他不禁叹了口气,想到自己旺盛的生育能力和他可怜的妻子简,此刻她正在屋子里,忍受着第十五次分娩的痛楚。他自问,他有什么资格去责怪家禽们呢?他仰望天空。天堂本身,或天堂那恢弘壮丽的前厅,即天空,不就是对繁殖后代这种神圣秩序本身的一种肯定么?因为在那里,无论严冬或酷暑,云层年复一年地回旋翻滚,如巨鲸,更确切地说如象群一般,他沉思道,不,不,那广袤无垠的云霄只有唯一的比喻可堪形容,即铺展在大不列颠群岛上空的一张巨大的羽毛床。花园、卧室与鸡窝的繁殖力,全都从那里复制而来。他回到屋里,把上面这些写下来后,把头放在了瓦斯炉上,待人们发现时,他早已一命呜呼。 这种情况在英格兰各地蔓延,但奥兰多尽可继续隐居在布莱克法亚的家中,假装气候没有改变,人们依然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可以随心所欲地决定穿马裤还是穿裙子。但是,最后,连她也不得不承认,时代变了。世纪初的某个下午,她驾着她那辆镶有饰板的老马车穿过圣詹姆斯公园时,恰好有一束久违的、把周围云层染得异彩纷呈的阳光挣扎着穿透密云,降临大地。十八世纪一碧如洗的晴空既已不再,这样的景象就堪称奇观了,奥兰多忍不住推开车窗,抬眼仰望。望着那时而紫褐、时而火红的云彩,她不禁想起爱奥尼亚海[53]垂死的海豚,随即心中涌起一股夹杂着快乐的悲恸——这说明,在不知不觉间,她已然受到了潮湿的感染。然而,让她吃惊的是,这束阳光照到地面上时,似乎唤醒了,或者说照亮了,一座金字塔,一场百牲祭,一堆战利品(因为有种盛宴的气氛)——总之是最最不可思议,最最杂乱无章的一大堆东西,乱糟糟地堆在本应是维多利亚女王雕像矗立着的地方!一个精琢细刻、鎏金雕花的巨大十字架上,挂着新娘的面纱和寡妇的丧服。水晶宫、婴儿车、军用头盔、纪念花环、长裤、假胡须、结婚蛋糕、大炮、圣诞树、天文望远镜、早已灭绝的怪物、地球仪、地图、大象和数学仪器……所有这些和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连在一起,看上去就像一个巨大的盾徽,右边是位身穿飘逸白衣的女人,左边却是个穿着大衣和鼓鼓囊囊的裤子的彪形大汉。这么多不相干的东西硬凑到一起,全身披挂与衣衫褴褛并存,色彩斑斓错杂光怪陆离——这一切都让奥兰多觉得大煞风景。她一生中从未见过这么不体面,这么丑陋,又这么招摇显眼的东西。这一切可能是——实际上必定是,阳光射进湿淋淋的空气所产生的幻象,一阵微风吹过就会消失殆尽,但是,即便如此,对于刚好驱车经过的奥兰多来说,它却显得无比稳固,仿佛将永远存在下去似的。她缩回马车的角落里,觉得无论是狂风、暴雨、烈日还是巨雷,都没法摧毁那直立在地面上的俗艳之物。它的鼻子会斑驳,喇叭会生锈,但那堆东西本身不会灭亡,会千秋万代地向四面八方指手画脚,耀武扬威。马车沿着宪法山路继续前行时,她又回头看了一眼。是的,它还在那儿,当然,还在——她从男装裤的表袋里拉出怀表——在正午十二点的阳光下,肆无忌惮地招摇着。再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它更庸俗,更无想象力,更对晨昏变化无动于衷了,然而,它似乎经过精心谋划、企图永存下去。她决定不再看那东西一眼。她开始觉得,体内的血液流动得越来越迟滞。然而更为奇特的是,当她经过白金汉宫时,脸上骤然泛起一片鲜艳、罕见的红晕,而且,似乎有种无法抗拒的力量迫使她低下头去,看向自己的膝盖。骤然发现自己正穿着黑色马裤,她不禁大惊失色,一路脸红在乡间宅邸。鉴于四匹马小跑三十英里需要颇长一段时间,我们希望奥兰多久久未消的脸红会被人看作娴淑贞静的明证。 她回到家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遵照此时本性中最迫切的需求,从床上抓起一条织锦被,把整个身体紧紧裹在里面。她向巴瑟罗缪寡妇(她接替了老格里姆斯迪奇女管家的位置)解释说这是因为她觉得有点冷。 “这年头谁不冷啊,我的小姐,”寡妇深深地叹了口气,语气中透露出一股奇怪而阴郁的满足感,“墙潮得都渗水了。”的确,她只要把手在橡木板墙上按一会,就会留下清晰的指印。常春藤肆无忌惮地蔓延,许多窗子都被它封死了。厨房里黑乎乎的,几乎看不清哪个是水壶,哪个是筛子。一只倒霉的黑猫被当成煤块铲到了火塘里。虽然才八月,但大多数女仆都已穿上了三四条红色法兰绒衬裙。 “小姐,”那好女人将双臂抱在挂着金十字架的胸前说道,“女王,上帝保佑她,的确穿着你说的那个,什么——”她踌躇着,脸红了。 “裙撑。”奥兰多替她说出口(因为这个词儿已经传到了布莱克法亚)。巴瑟罗缪太太点点头。眼泪顺着她的双颊流下。但她一边擦眼泪,一边却微笑着,因为流泪令人愉快。难道她们不都是柔弱的女人?穿裙撑就是为了掩饰这个事实,这巨大的,唯一的,同时也是不幸的事实;每个谦卑的女人都竭力否认,直到无可否认:她怀孕了,要生孩子了——其实,是生十五或二十个孩子——因此,一个谦卑女人的大部分生命都要花在徒劳的否认上,而每年中至少有一天会让她所有的掩饰都无所遁形。 “松饼热着呢,”巴瑟罗缪太太抹着眼泪说,“在书房里。” 于是奥兰多裹着织锦被单坐了下来,面前放着一碟松饼。 “松饼热着呢,在书房里。”——奥兰多一边喝茶,一边模仿巴瑟罗缪太太那矫揉造作的伦敦东区口音,从牙缝中挤出这句可怕的话来。噢,不!她讨厌这种寡淡的液体。她还记得,当年,伊丽莎白女王正是在这个房间里,双腿叉开站在壁炉旁,手里拿着一只啤酒壶。伯恩雷勋爵笨口拙舌,说话时没用虚拟语气,而是直接用了祈使句,气得女王狠狠把酒壶砸向桌子。“蠢货,蠢货,”——她的语气让奥兰多记忆犹新——“怎敢对君王使用‘必须’这个字眼!”酒壶重重落在桌面上,现在还有痕迹。 奥兰多跳起来——一想到那位伟大的女王,她就不由自主地这样做——却被被单绊了一下,跌回到扶手椅里。她不禁咒骂了起来。明天她就得去买二十码,或者更多黑色的斜纹棉布,做一条裙子。然后(想到这里她脸红了),她还需要一个裙撑,再然后(她的脸更红了)是婴儿摇篮,再然后是另一个裙撑,等等,等等……谦卑和羞耻,配合精妙地交错登场,让她的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白。人们似乎可以看到时代精神,时热时冷地拂过她的脸颊,而如果时代精神在她脸上有点不均匀,或者她在为嫁人脸红之前却先为穿裙撑脸红,那一定是因为她身份暧昧(她的性别现在也还没定论)而且之前一直过着不检点的生活。 她的脸色终于恢复了正常,看来时代精神——如果真的是它在作怪的话——暂时偃旗息鼓,不声不响了。这时,奥兰多伸手到怀里摸索,似乎在找一个饰品盒,或是某段旧爱的信物,但她拿出来的并不是这类东西,而是一卷纸,上面满是海水、鲜血和旅途风尘的污迹——原来是她的诗作《橡树》的手稿。这些年来,她始终把这卷手稿揣在怀里,经历了千难万险,如今,这卷手稿有些页污迹斑斑,有些页残缺不全,此外,由于和吉卜赛人住在一起时,她无法得到纸张,只得在原有纸页的边边角角写满字,写得行与行之间密不透风,以至于整份手稿看上去就像一块针脚细密、补了又补的破布似的。她翻开第一页,只见上面用稚嫩的男孩字体写着日期:“1586年”。不知不觉间,她写这首诗已经快三百年了。该是结束的时候了。于是,她翻开手稿,给笔醮上墨水,读了起来,她一会儿字字细看,一会快速浏览……她边读边想,这么多年来,她竟然几乎没什么变化。她曾是个忧郁少年,迷恋死亡,恰如少年;后来,她变得多情而轻佻;而后,她又变得洒脱而愤世嫉俗;时而尝试散文,时而热衷戏剧。然而,她对自己说,尽管经历了这一切,她的本质却丝毫没有改变:依然内向而热爱沉思,热爱自然和动物,热爱乡村和四时之变。 “一切之后,”她边想,边站起身走到窗前,“依然如故。房子和花园,一如往昔,丝毫未变。椅子没有移动过,摆设没有变卖过。还是从前的小径,从前的草坪,从前的树木和池塘,我敢说,就连池里的鲤鱼也和从前一样。没错,王位上坐着的是维多利亚女王而非伊丽莎白女王,但那又有什么不同……” 还没等这个想法成形,房门就突然被推开了,仿佛是要驳斥她的想法似的。男管家巴斯科特走了进来,身后跟着女管家巴瑟罗缪太太。他们是来收拾茶具的。奥兰多刚醮了墨水,想要把刚才关于万物恒常不变的想法写下来,不料笔尖周围漫开了一块墨渍。她只得懊恼地停了下来。羽毛笔一定出毛病了,可能开叉或脏了,她想。她又醮了醮墨水。没想到那块墨渍散得更开了。她试图重拾被打断的思绪,却一无所获。于是,她开始设法修饰那块墨渍,给它画上翅膀和胡须,直到它看上去像个圆脑袋的怪物,形态介于蝙蝠和树袋熊之间。但继续写诗是不可能的了,因为巴斯科特和巴瑟罗缪还没走。但令她惊异万分的是,她刚说完“不可能”,她的笔就开始在纸上旋转飞舞,流畅地写了起来。纸面上出现了优雅无比的意大利斜体字,但内容却前所未有地空洞乏味:: 我自知只是无足轻重的一环 在疲惫的生活链条之间, 但我也曾口吐神圣之言, 哦,不会说得徒劳枉然! 有美一人,她的泪水, 在月光之下默默闪烁, 泪光里思念远方的爱人, 喃喃细语—— 她笔走龙蛇,完全顾不得巴瑟罗缪和巴斯科特在屋子里一边笼火和收拾松饼,一边低声咕哝着抱怨。 她又醮了醮墨水,继续往下写: 伊人憔悴损,双颊上那朵 柔嫩康乃馨般的红晕,曾如黄昏 垂挂天边,闪耀出玫瑰色的光彩, 但如今苍白失色,只偶尔现出 燃烧的红晕,有如火把掠过坟墓—— 但是,写到这里,她突然把墨水泼在纸上,湮没字迹,希望它们再也不会给任何人看到。她浑身颤抖,心乱如麻。再也没有比这样被灵感漫无边际地牵着鼻子走写下长篇大论更可憎的事情了!她究竟怎么了?什么原因,是潮湿,还是巴瑟罗缪,或巴斯科特?她追问道,但房间里空空荡荡,无人回答,只听见窗外雨打常春藤的滴答声。 与此同时,她站在窗边,突然感到全身一阵刺痛和颤抖,仿佛体内绷紧了上千根弦,而此时正被清风或手指随意弹奏拨弄着。刺痛时隐时现,捉摸不定,时而出现在脚趾,时而出现在骨髓。大腿骨周围传来一种怪异无比的感觉。头发好像一根根竖了起来。手臂好像二十年后才被发明的电报线一样蹦蹦作响。但所有这些烦乱之感,最后似乎都集中到了她的两只手上。很快,它们集中到了其中一只手上,接着转移到了那只手的一根手指上。最后,它们围绕着她的左手中指骤然收紧,只在窄窄一圈的范围之内引起剧烈的颤栗。她抬起手,想看看究竟是什么引发了这颤栗,但她什么也没有看见——除了孤零零地戴在手上的那枚伊丽莎白女王赐给她的大绿宝石戒指。这还不够么?她问自己。那宝石水色纯正,至少值一万英镑。颤栗还在继续,仿佛在用一种最为奇特的方式回答她说(务必记住,我们现在面对的是人类灵魂最隐秘的一些表现),不够,不够!而后,它又带着几分责备的语气,进一步质问:这意味着什么,这遗漏,这不可理喻的疏忽?直问得可怜的奥兰多对左手中指感到莫名其妙地羞愧难当。恰好此时,巴瑟罗缪进来问她晚餐时准备穿哪件衣服。敏感多了的奥兰多立刻向她的左手看去,结果发现了一件自己从未注意过的东西——无名指上一个粗大的哑黄色戒指。而她自己的无名指上却什么也没有。 “让我看看你的戒指,巴瑟罗缪。”她说着,伸手就要去拿那戒指。 巴瑟罗缪太太大吃一惊,仿佛有流氓向她当胸袭来似地后退两步,然后握紧拳头猛然挥出,姿势极尽庄重严肃。“不行,”她断然答道,小姐想看尽管看,但要让她摘下结婚戒指却万万不能,即使是大主教、教皇或是当今的维多利亚女王,也休想强迫她那样做。二十五年零六个月又三周前她的托马斯亲手给她戴上这戒指;从那之后,她戴它睡觉,戴它劳作,戴它洗澡,戴它上教堂祈祷,还准备戴它到坟墓里去。因为激动,她说得磕磕绊绊语无伦次,可奥兰多还是明白了她的意思:就是凭了这戒指的光辉,她才能在天使间有一席之地,而戒指哪怕有一秒钟从她手上失落,这光辉都要减损。 “主呀,救救我们,”奥兰多站在窗前,看着窗外戏耍的鸽子,慨叹道,“我们生活在一个什么世界啊?真的,这是个什么世界啊?”世界的复杂,让她惊诧不已。她如今似乎觉得,全世界都被套在一个金戒指里。她进屋吃饭,结婚戒指数不胜数。她去教堂,结婚戒指触目皆是。她驾车出行,结婚戒指在所见的每一只手上暗暗发光,金的、黄铜仿金的、粗的、细的、普通的、光滑的……珠宝店里满目皆是戒指,它们不像奥兰多收藏的那些戒指一样雕花带钻,而只是一个个简单的圆环,上面没镶任何宝石。与此同时,她开始注意到城里人的一种新风尚。过去,人们经常会见到小伙子和姑娘躲在山楂树丛里卿卿我我。奥兰多曾多次路过时,甩马鞭吓他们一跳,然后大笑着走开。现在,一切都变了。情侣们如胶似漆地黏在一起,跌跌撞撞地走在马路中央。女人的右手一律挽着男人的左手。两人十指紧扣,往往直到马鼻子撞到跟前,他们才会慢慢地、笨拙地移向路旁,但即便如此,也还是黏在一起。 奥兰多只能假定她对人类有了新发现。他们不知怎地被一对对地粘了起来,至于是谁这样做,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一无所知了。似乎并不是大自然,因为她观察了鸽子、兔子和猎麋犬,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至少自伊丽莎白时代以来,它一直如此。兽类中并未发生这种黏在一起的现象。那会不会是维多利亚女王,或墨尔本勋爵[54]?是不是他们首先发现了伟大的婚姻?可是,据说女王喜欢狗,她想道,而墨尔本勋爵喜欢女人。这很奇怪——很不雅观,事实上,这种身体上的亲密无间,有某种与她对体面和卫生的观念甚不相符的东西。然而伴随着这些思考的,是她手指的持续刺痛和颤栗。它们让她几乎无法理清思绪。各种念头纷至沓来,像女仆的白日梦般脉脉含情,秋波频送。这些念头让她脸红。除了去买一个那种难看的戒指,然后像别人一样戴上之外,似乎别无他法。她真的去买了一个。她躲在窗帘的暗处,偷偷地把它戴在手指上,心中满是羞辱。但刺痛感依然没有消失,反而灼烧得更剧烈,更难耐了。那天晚上,彻夜未眠。第二天早上,她提笔写作的时候,不是脑子一片空白,任羽毛笔在纸上滴下一滩又一摊泪水般的污渍,就是比这更糟,笔尖飞动,不由自主地写下一行行有关夭折和腐朽的华丽词句。奥兰多的例子或许能证明,我们不仅仅是用手,而是用全身来写作:控制她手中羽毛笔的神经,和她身体里的每一根纤维绕在一起,钻心裂肺。虽然她的麻烦似乎仅仅在左手,但她却觉得自己的整个身体都在被毒药侵蚀着,最终只得被迫铤而走险,以求解救之道,那就是彻底屈服于时代精神,为自己找一位丈夫。 显然,这样做有悖她的天性。当年,大公的马车辘辘远去的时候,她脱口喊出的是“生活和爱人!”而不是“生活和丈夫!”正是为了追寻这一目标,她才进了城,来到了前面一章所描绘的那个世界。然而,时代精神是不可违拗的,它痛击每一个试图违背它的人,放过每一个顺从它的人。奥兰多的天性倾向于伊丽莎白时代、复辟时代和十八世纪的精神,因此几乎觉察不到一个又一个时代的变换。但是,十九世纪的精神气质与她简直格格不入。她被这个时代击败了,尝到了前所未有的失败滋味。或许人的精神自有其归属,有的人为这一时代而生,有的人为那一时代而生。然而,奥兰多既然已经是一个三十一二岁的成年女人,性格就已大体定型,容不得强扭了。 她哀愁地站在起居室(以前的书房,巴瑟罗缪把它布置得基督教味浓重)的窗前。她已经妥协地穿上了裙撑,被它的重量坠得直不起腰来。她从没穿过这么笨重、单调且碍手碍脚的衣服。她再也不能和爱犬一起阔步走过花园,再也不能轻快地跑上高地,扑倒在那大橡树下了。裙裾总是沾上湿漉漉的树叶和稻草。饰有羽毛的帽子被微风一吹就有掉落的危险。薄缎鞋特别容易浸湿,并沾上厚厚的泥巴。她的肌肉也不像原来那么灵活柔韧了。她慢慢变得神经质,总是担心墙板后会不会藏着强盗,而且生平头一次害怕走廊里有鬼魂出没。所有这些,都一步步迫使她同意那个来自维多利亚女王,或是其他什么人的新发现,即无论男女,人人都要有一个命中注定的终生伴侣,两人相互倚靠,彼此支撑,至死不渝。她觉得,如果有人可以依靠,可以让她坐下来,躺下去,永远,永远,永远不需要起来,也不失为一种慰藉。时代精神就这样改变着她。她过去那么骄傲,现在却一点点滑下去,陷进了一片陌生的感情泥沼。那肆无忌惮、令人困惑的刺痛和震颤感忽而变成了美妙的旋律,直到听上去似乎是天使在用洁白的手指弹奏竖琴,使她全身都沉浸在无与伦比的和谐之中。 但谁会是她的依靠呢?她向萧瑟的秋风问道。虽然已经到了十月份,但天气依旧潮湿不减。不会是大公,因为他已经娶了一位贵族小姐,在罗马尼亚猎兔好多年了;不会是M先生,因为他皈依了天主教;也不会是C侯爵,因为他正在博坦尼湾[55]缝麻袋;更不会是O勋爵,因为他早已葬身鱼腹。总之,她的所有老相好都以某种方式离她而去了,而德鲁伊巷的奈尔和基蒂们,虽然颇得她的欢心,但都不是依靠的好对象。 “可堪托付的人啊,你在哪里?”奥兰多跪坐在窗台上,双手交握,凝望流云,一副楚楚可怜的柔弱女子的模样。就像她的笔端不由自主地流泻出那些词句一样,此刻她说出的话和手做的动作都并非出自她的本心,而是时代精神作祟。不过,无论怎样,反正没有人来回答这个问题。乌鸦在秋日的紫色云彩中上下翻飞。雨终于停了,天上现出绚丽的虹彩。她心中一动,决定戴上缀有羽毛的帽子,穿上系带缎鞋,晚饭前出去散散步。 “一切都成双成对,除了我,”她一边想,一边闷闷不乐地穿过庭院。乌鸦,甚至在庭院里的她的爱犬卡努特和皮平,当天黄昏似乎都有个伴儿——尽管只是露水情缘。“而我,这一切的女主人,却是无依无傍,孑然一身。”经过前厅时,她瞥了几眼墙上那数不清的彩绘玻璃窗。 此前,她从未被这类想法烦扰过,但现在,它们却压得她直不起腰来。她没有一把推开大门,而是用戴了手套的手轻叩,让守门人来给她开门。必须得依靠个什么人才行,她想,哪怕只是一个守门人;她几乎想要留下来帮他在热炭上烤肉排,但又不好意思开口。于是,她孤身一人漫步到庭园。一开始,她有点犹豫,害怕被偷猎者或猎场看守,甚至是杂役看了笑话,奇怪这位贵妇怎么会独自一人四处行走。 每走一步,她都要提心吊胆地四处张望一会儿,唯恐有男人躲在荆豆丛后,或有野牛低着头伸着角向她冲来。然而,除了在空中翻飞的乌鸦,她什么也没看见。一根铁青色的羽毛从鸦群中落下,掉在了石楠花丛中。奥兰多喜爱野禽的翎毛,她还是个男孩的时候就常常收集。她拾起那根羽毛,插到帽子上。此时,一阵清风拂过,让她为之一振,多少恢复了些精神。乌鸦在她头顶盘旋飞舞,又飘落下来了一些羽毛,一根接着一根,在微微发紫的空气中熠熠生辉。她追逐着它们,越过沼泽,爬上小山,长长的斗篷拖在身后。她已经很多年没走过这么多路了。她从草地上拾起了六根翎毛,把它们夹在手指间,贴在嘴唇上,感受它们丝滑的质感。就在这时,一泓闪烁着神秘银光的池水出现在了她的眼前,恰似贝德维尔爵士[56]投下亚瑟王宝剑的那个湖。与此同时,她看见,一根羽毛飘飘摇摇,正好落入了那池水中央。一股奇异的狂喜攫住了她。那一刻,她仿佛陷入了一个迷梦,以为自己追随着这些鸟儿来到了世界的尽头。她正想扑倒在草地上,畅饮忘川之水,没想到却被鸦群沙哑的笑声给惊醒了。她加快脚步,小跑了起来,不料被石楠坚硬的树根绊倒了。她脚踝扭伤了,爬不起来,只得躺在原地,然而,她满怀惬意。香杨梅和绣线菊芳香扑鼻。“我找到自己的伴侣了,”她喃喃自语,“就是沼泽,就是荒野。我是大自然的新娘。”她轻声地说,喜不自胜,裹着斗篷躺在池边,转身拥抱冰冷的野草。“我要一直躺在这里。(一片羽毛落在她的眉间。)我找到了一桂冠,碧绿胜于海湾,我的前额将永远清凉。这些野禽的翎毛——猫头鹰的,夜莺的……我要做荒蛮狂野的梦,手指再无需结婚戒指,”她边说边把戒指从手指上摘下来,“草根将环绕它们。啊!”她长长地舒了口气,惬意地枕在柔软的野草间,“我曾多年寻觅幸福,没有结果;寻觅声名,却与之擦肩而过;寻觅爱情,却不知爱情为何物;对生活孜孜以求——但,也许死了才最好。我曾遇到过那么多男男女女,但却从未真正了解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如果能安息此处,只与天地为伴,岂不更妙——就像很多年前吉卜赛人告诉我的那样,那是在土耳其。”她望向天空,只见云彩变幻,金光闪闪,转瞬之间,其中出现了一条小路,上面有一行骆驼,正在穿过乱石嶙峋、红尘飞舞的戈壁。驼群过后,群山耸立,陡峭巍峨。她想象自己听到了山羊脖子上的铃铛声,看见了漫山遍野的鸢尾和龙胆草。天空不停地变幻着。她的视线慢慢下移,直至看到被雨水浸润过而显得格外黑的泥土,看到沿着海岸蜿蜒起伏的那一大片南方丘陵。陆地的尽头便是大海,不时有船只来往经过。她仿佛听见了海上传来的军舰炮声;一开始,她想,“是无敌舰队,”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是纳尔逊[57],”后来,她才想起那些战争早就结束了,来往的不过是些忙碌的商船,而弯弯曲曲的河面上漂浮着的是扬帆的游船。她还看见,黑色的原野上散布着牛羊,农舍星星点点地亮起了灯光;牧群中也有灯光在飘移,那是牧人们在巡夜。不久,灯火归于静寂,繁星升起,布满夜空。她脸上盖着湿润的羽毛,耳朵贴着大地。就在半梦半醒之际,她突然听到大地深处有锤子敲击铁砧的声音,抑或是心跳的声音?咚……咚……咚……那地心传来的敲击或心跳声有节奏地响着,最后渐渐变成了马蹄声。一、二、三、四,她数着数着,期间,还听见那马被绊了一下。随后,马蹄声越来越近,她可以听见小树枝被折断的咔嚓声和马蹄陷入沼泽的吧唧声。那马差点踩到了她。她坐了起来。清晨朦胧的天光依稀映衬出一个高大的黑影——马背上是一个男人,被惊动了的凤头麦鸡在他四周扑扇着翅膀,飞上飞下。他吓了一跳,勒住马。 “夫人,”那男人惊叫一声,跳下马来,“你受伤了!” “我死了,先生!”她答道。 几分钟后,他们订了婚。 翌日清晨,他们一起坐下来吃早餐的时候,他告诉了她自己的名字。他叫马默多克·邦斯洛普·谢尔默丁,是位绅士。 “我就知道!”她说,因为他身上有种浪漫、侠义、激情、忧郁而又坚定的气质,与这个狂放、仿佛深色翎毛般的名字很相配——这名字让她联想到乌鸦闪着铁青色光泽的翅膀、沙哑的笑声、翎毛蛇一般扭动着落入银色池塘时的姿态以及其他千万种意象,一时间难以尽数。 “我叫奥兰多。”她说。他也早就猜到了。因为,他解释道,如果你看到一艘洒满阳光的船,风帆张满,从南太平洋昂然驶来,穿过地中海,你就会马上脱口而出:“那是奥兰多。” 事实上,尽管只相识了这么短的时间,但他们却像所有恋人一样,在不到两秒钟里,就彻底了解了彼此,接下来只需补充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比如双方姓甚名谁,家住哪里,是一贫如洗还是富可敌国,等等。他告诉她说,他在赫布里斯群岛有座城堡,但早已破败,宴会厅成了塘鹅饱餐的地方。他曾经是军人和水手,也去过东方游历,眼下正在去福尔茅斯的路上,要与他的双桅帆船会合。但眼下风停了,只有再次刮起西南风的时候,他才能再次出海。奥兰多急忙看看窗外风向标上的镀金豹。谢天谢地,豹尾一动不动地指向正东。“哦,谢尔,不要离开我!”她喊道,“我疯狂地爱上了你!”话音未落,两人心中就同时涌起了一阵可怕的疑虑。 “你是女人,谢尔!”她惊叫。 “你是男人,奥兰多!”他也叫了起来。 接下来是一场开天辟地以来从未有过的激烈责难和辩白。这一切结束后,他们再次坐下来,她问他,这西南风是怎么回事?他究竟要去往何方? “合恩角[58]。”他简短地说,脸红了。(因为男人也像女人一样脸红,只是脸红的原因大不相同罢了。)她只有凭借不断的追问,再加上追问,才猜出了事情的真相:他的一生都是在最为孤注一掷、惊心动魄的冒险中度过的,即顶风绕合恩角航行。船桅折断,船帆被撕成碎片(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迫使他承认这些)。有几次,船沉没了,他是唯一的幸存者,被困在一个小筏子上靠吃饼干活命。 “现在,男人们恐怕只有这点事可做了。”他一边羞怯地说,一边勺了一大勺草莓酱吃。她眼前出现了这么一幅景象:桅杆折断了,星空在头顶上着了魔似地旋转,而眼前这个男孩(他真的只是个男孩而已)一边吸吮他最爱的薄荷糖,一边大喊大叫,命令船员们切断这个,扔掉那个。想着想着,她的眼里不禁噙满了泪水。她知道,这是甜蜜之类,比她之前流过的所有泪水都珍贵。“我是个女人,”她想道,“我终于是个真正的女人了。”她从心底里感谢邦斯洛普带给她这少有的,出乎意料的愉悦。要不是左脚还有伤,她会坐到他的膝盖上去的。 “谢尔,亲爱的,”她再次开口,“告诉我……”,就这样,他们一谈谈了两个多小时,话题可能关于合恩角,也可能不是。写下他们谈话的内容,一点意义也没有,因为他们对彼此的一切都深谙在心,以至于说什么都无所谓,即使谈那些平庸琐碎的话题,比如怎样煎蛋饼,或伦敦哪里卖的靴子最好也没有关系,这些话一旦脱离了语境就显得索然无味,然而当时当地从他们两个口中说出来时,却蕴藏着惊人的美。因为根据自然那智慧的法则,现代精神几乎可以脱离语言而存在。既然一切表达都不得体,那么最普通的表达就是最得体的。所以,那些最普通的对话往往也是最诗意的,而其中诗意的部分恰恰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在这里留下一个巨大的空白,而同时又必须假定这空白中有着无以名状的丰富内涵。 他们又继续这样畅谈了几天。 “奥兰多,最亲爱的,”谢尔刚开了个头,就听到外面一阵喧哗,男管家巴斯科特进来报告说,楼下来了两位警察,呈送女王的裁决。 “带他们上来。”谢尔默丁干脆地命令道,就像在他自己的甲板上一样。他本能地背剪双手,站在火炉前。两个身穿绿色制服、腰挂警棍的警察走了进来,立正站定。行过礼后,他们递给奥兰多一份法律文件,从上面的一大堆封蜡、缎带、宣誓以及签名来看,这文件绝对无比重要。 奥兰多粗略扫了一遍,然后用右手食指指着那几条最关键的决议,读了出来。 “案子有结果了,”她说,“有些对我有利,比方说……有些则不。在土耳其的婚姻被宣布无效(当时我是驻君士坦丁堡大使,谢尔),孩子为私生子(他们说我和一个叫佩皮塔的西班牙舞女生了三个孩子),也就是说他们不能继承遗产,不错……还有性别,我是什么性别呢?”她换了一副更为庄重的语气,“我的性别被毫无争议,无可置疑地判定为(我刚才跟你说什么来着,谢尔?)女性。现在永久性归还所有财产,限为我所生的男性后嗣继承,或在未婚的情况下……”她被一长串法律术语搞得不耐烦了,说道,“不会有未婚的情况,也不会有无继承人的情况,所以后面可以不看了。”说罢,她提起笔,在帕摩尔森勋爵的签名下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从这一刻起再次成为她所有头衔、房产和财产的主人。但由于打官司花费了很多钱,因此,她的财产早已所剩无几,虽然仍然身为贵族,但也已经家道中落了。 裁决的结果被广而告之后(流言的速度远快于电报),全城都洋溢着节日的气氛。 (人们套上各式四轮马车,但却并不载人,而只是为了在大街上来回奔跑。名为“公牛”和“雄鹿”的酒馆里演讲不断,热闹异常。全城灯火通明。金匣子严严实实地封在玻璃柜里。硬币规规矩矩压在石头下面;医院建立了起来,“老鼠和麻雀”俱乐部也应运而生。人们在市场上成打成打地焚烧各种土耳其女人和一些土里土气的小伙子的纸像,他们的嘴里挂着纸条,上面写着“我是卑鄙的王位觊觎者”。不久,女王米黄色的小马沿着林荫道一路跑来,召奥兰多当晚去城堡赴宴并留宿。她的桌子上再次堆满了雪片般飞来的邀请函,R伯爵夫人、Q小姐、帕摩尔森夫人、P侯爵夫人、W. E. 格拉斯通太太……纷纷恳请她到访,并提醒她,她们家族累世通好。)——凡此种种,之所以被放在一个括号里,是因为这些对于奥兰多来说,都是过眼烟云,在她的生活里无足轻重。她略过这些,继续生活。篝火在市场上熊熊燃的时候时,她和谢尔默丁独自待在幽暗的森林里。天气和煦,头上的树枝一动不动。偶尔会有一两片金红相间的树叶悠然飘下,在空中飘荡半个小时后,才意兴阑珊地落在奥兰多的脚旁。 “给我讲讲,马尔,”她说(这里必须解释一下,如果她用他名字的首个音节称呼他,就说明她正处在一种恍惚迷离、含情脉脉、无可无不可的状态,亲密而有点慵懒,像香木在燃烧;而此时正值傍晚,却还没到为晚宴更衣的时候,可能会下一点点雨,足够让树叶青翠得闪闪发光,却不妨碍杜鹃花丛一只夜莺在啼啭,远处农场上传来两三声犬吠——这一切,我们都应该从她的声音中想象到)——“马尔,给我讲讲合恩角。”于是,谢尔默丁用树枝、枯叶和一两个空蜗牛壳在地上摆出一个小模型出来。 “假定这是北,”他说,“这是南。风大概从这里吹来。双桅帆船正向西行驶,我们刚放下后桅顶帆——你看,就在这里,长了点草的地方,船进入了洋流之中,地图上有标出来的——我的地图和指南针哪里去了?啊,谢谢,这样就行了,蜗牛壳那里就行。洋流正打在右舷上,于是我们必须扭转第二斜桅上的三角帆,要不船就要朝左舷倾斜,就是榉树叶那里,你要明白,亲爱的——”她就这样一直说,而她则字字都认真地听着,并对它们的意思心领神会——也就是说,不用他告诉她,她就能看到海浪上闪烁的微光,侧板上叮当作响的冰凌,就知道他如何在狂风中爬到桅杆顶上,在那里沉思人类的命运,又如何下来喝一杯威士忌兑苏打水,然后上岸,被一个黑女人迷住,后来幡然醒悟,设法摆脱;读帕斯卡尔,决定写哲学著作;买了一只猴子;为生命的意义所在而参与辩论;决定去挑战合恩角,等等,等等。从他的叙述中,她一下子就知道了全部这些,以及无数其他事情,当他讲到自己吃完了最后的饼干时,她回答道,是啊,黑女人很会勾引人,对不对?他又惊又喜地发现,自己话里说出和没说出的一切她都能懂。 “你确定自己不是个男人么?”他急切地问道,而她则回声似地反问: “你竟然不是个女人,这可能吗?”然后他们必须立即验证一下。因为两个人都为彼此的默契来得如此之快感到惊讶,对于两人来说,这是一个启示:原来一个女人也可以像男人一样宽容,言语无拘无束;而一个男人也可以像女人一样奇异而敏感,言外之意无穷,对此,他们也需要立即加以验证。 于是,他们就这样继续谈下去,或者说是继续领悟下去,领悟在这个时代已经成了语言艺术中最重要的一种,因为与要表达的意思相比,词语正变得越来越少,以至于我们在第十遍读贝克莱主教[59]的哲学之后,需要用“饼干吃完了”来表达与黑女人在暗处接吻。(由此可见,只有最深刻的语言大师才能讲出真理,而如果我们遇到一个只用单音节词的写作者,则可以毫无疑问地断定,那个倒霉蛋一定在说谎。) 他们说啊,说啊,直到奥兰多脚面覆上了厚厚一层金红相间的落叶。她站起身来,独自走到树林深处,留下邦斯洛普独自坐在蜗牛壳中间,摆弄他的合恩角模型。“邦斯洛普,”她说,“我走了。”当她用他名字中间的“邦斯洛普”来称呼他时,则表明,这时她正处在一种孤独的心境里,觉得两人像茫茫瀚海中的沙粒般微不足道,她只想独自一人面对死亡,因为每天都有人在死去,死在晚餐桌旁,或者像这样,死在户外秋天的树林里。此刻,市场上的篝火正旺,帕摩尔森夫人或德比小姐邀请她每晚出去赴宴,而她却热切地渴望死亡:当她开口说“邦斯洛普”时,她其实是在说,“我死了。”她像个鬼魂一样穿过幽灵般苍白的毛榉树林,深陷于孤独之中,仿佛外界的最后一点声音和运动都已然停止,她可以无拘无束地去任何地方——这一切,读者都应该从她的声音中听出来,而且为了更好地阐释这四个字,还要补充的是,对她来说,“邦斯洛普”同时也神秘地代表了分离、孤立以及在深不可测的大海里,在他双桅帆船的甲板上游魂般地踱来踱去。 经过几小时死一般的寂静后,突然有只松鸦尖叫了一声“谢尔默丁!”她弯腰拾起一朵番红花——对某些人来说,这也代表着同一个词——将它与从空中翻滚飘落的松鸦的蓝色羽毛一起,放在自己的胸前,高呼:“谢尔默丁!”这声音在树林里四处飘荡,最后传到仍坐在草地上摆弄蜗牛壳搭模型的他的耳中。他看到、也听到她向自己跑来,胸口插着番红花和松鸦羽毛,于是喊了一声“奥兰多”,这首先意味着(别忘了,当蓝色和黄色这样的明亮色彩在我们眼前混杂交错时,会对我们的思维产生影响)蕨丛的起伏摇摆,仿佛什么东西正要挣脱而出;结果出现了一条张满了帆的船,好像已经整整航行了一个夏天,此时正摇晃着,颠簸着,高贵、散漫而梦幻地向你驶来,忽而爬上浪尖,忽而跌下波谷……就这样突然来到你面前(你正在一条蛤壳大小的小船上,仰视着她),所有船帆都在风中轻摇着,然后瞬间齐齐落了下来,堆在甲板上——同时,奥兰多倒在了他身边的草地上。 八九天就这样过去了,然而到了第十天,也就是10月26日,奥兰多躺在蕨丛里,身边的谢尔默丁正在吟诵雪莱的诗(他会背雪莱的全部作品)。突然,一片正从枝头飘摇落下的树叶突然飞快地掠过奥兰多脚边。接着飞来第二片,第三片……奥兰多打了个哆嗦,面色发白。起风了。谢尔默丁——不过这时候叫他邦斯洛普更为合适——一跃而起。 “起风了!”他喊道。 他们一起奔跑,穿过树林。狂风把树叶拍在他们身上。他们飞快地跑过大厅,然后穿过许多小院,吓得仆人们扔下手中的拖把和汤锅,也跟着他们一起奔跑,来到小礼拜堂。仆人们匆匆点燃零散的灯光,有人被板凳绊了一跤,有人不小心吹灭了蜡烛。铃声大作,召唤众人前来。终于,杜普先生来了。他一只手抓着自己白领带的尾巴,一边问祈祷书在哪里。人们把玛丽女王的祈祷书塞到他手里,他急忙摸索翻找着,说,“马默多克·邦斯洛普·谢尔默丁,奥兰多小姐,跪下。”于是,他们跪下,灯光和阴影交替着映在彩绘玻璃窗上,忽明忽暗。在一片开门关门和好像敲打铜锅的声音中,管风琴响了起来,低沉地轰鸣着,时重时轻。年事已高的杜普先生提高嗓门,想盖过这一片喧闹,却没人能听清他在说什么。四周寂静了片刻,一个类似于“死亡的魔爪”的词突然清晰地响起,同时,所有仆人还在不停地涌进来,手持草耙和鞭子,有人高唱,有人祈祷,这里一只鸟儿撞在玻璃窗上,那里一声惊雷响起,因此谁也没听到“服从”这个词,只见一道金光闪过,戒指就戴到了双方的手上。四周一片嘈杂混乱。他们站起身,管风琴仍在轰鸣着,窗外雷鸣电闪,风雨大作。奥兰多夫人手戴戒指,身穿薄裙走到庭院里。她抓住摇摆的马镫,因为马已带好嚼子配好鞍,腰上热汗未消,只等她丈夫翻身上马,就一跃而起,奔向前方。奥兰多站在原地,高声喊道,“马默多克·邦斯洛普·谢尔默丁!”他答道:“奥兰多!”这几个字好似一群野鹰在钟塔间盘旋冲撞,越飞越高,越飞越远,直到一头撞在钟塔尖上,纷纷碎落坠地;她回到屋里。 [53] 爱奥尼亚海(Ionian Sea),地中海中部的一个海域,北接亚得里亚海,西接意大利的卡拉布里亚(Calabria)与西西里(Sicily),东接阿尔巴尼亚以及许多的希腊岛屿。(译注) [54] 墨尔本勋爵,英国的政治家。他在维多利亚早期的政治上发挥了导师般的作用。(译注) [55] 博坦尼湾(Botany Bay),英国进入澳大利亚时最初登陆的地点,在悉尼以南。后来被英政府作为犯人流放地。(译注) [56] 贝德维尔爵士,是英国亚瑟王传说中的一个人物,是亚瑟王最忠诚的支持者之一。他在亚瑟王身受致命重伤后,受命将王者神剑掷回湖中。(译注) [57] 纳尔逊(Viscount Nelson,1758-1805),英国18世纪末及19世纪初的著名海军将领。(译注) [58] 合恩角(Cape Horn),智利南部合恩岛上的陡峭岬角,位于南美洲最南端,以1616年绕过此角的荷兰航海家斯豪滕(Willem Corneliszoon Schouten)的出生地合恩命名。合恩角洋面波涛汹涌,航行危险。终年强风不断,气候寒冷。(译注) [59] 贝克莱主教,即乔治·贝克莱(George Berkeley,1685—1753),他是英国近代经验主义哲学家,著有《视觉新论》和《人类知识原理》等。(译注) 第六章 奥兰多回到屋里。屋子里一片寂静。没有任何声音。这里有她的墨水瓶,羽毛笔,还有写到一半就中断了的诗稿,当时她正在赞颂永恒。巴斯科特和巴瑟罗缪进来收拾茶具的时候,她正要提笔写下“世间万物恒常不变”,然而,三秒钟后,一切都变了——她跌伤脚踝,坠入爱河,嫁给了谢尔默丁。 她手指上的结婚戒指即是明证。没错,遇到谢尔默丁之前,她就自己戴上了它,但结果表明,那样做非但没用,反而更糟。现在,她带着一种迷信式的敬畏,一圈又一圈地转着那戒指,生怕它从指节上滑落。 “结婚戒指必须戴在左手无名指上才行。”她小心翼翼地说,俨然小孩背书一样。 她说得很大声,语气中的炫耀甚于平常,仿佛刻意说给某个人听似的,而那个人的意见她又极为看重。一可以理清思绪,她就立马关心起了自己行为对时代精神所产生的影响。她尤其想知道的是,自己遇见谢尔默丁并嫁给他这一过程,究竟能否得到它的认可。她显然感觉好多了。自荒野之夜后,她的手指就再没有,或几乎没有刺痛过,然而,她无法否认,她的心中仍有疑虑。她结婚了,没错。但如果她的丈夫总是在绕合恩角航行,这算婚姻么?如果她仅仅是喜欢他,这算婚姻么?如果她喜欢上了别人,这还算婚姻么?最后,如果她仍爱诗歌胜过世上其他一切,这算婚姻么?她的疑虑久久不能散去。 为此,她决定试验一下。她看看结婚戒指,又看看墨水瓶。她敢么?不,她不敢。但她必须。不,她不能。那她该怎么办呢?晕倒,如果可能的话。然而,她曾未像现在这样精神振奋过。 “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她大喊道,又恢复了过去的那股精气神,“就这样!” 说罢,她拿起笔,狠狠地插进了墨水瓶里。令她大感诧异的是,墨水竟然没有四溅开来。她提起笔来,笔尖湿漉漉的,但却没有滴滴答答。她写了起来。文思来得有些迟滞,但终究还是来了。啊!但她写的东西有意义么?她忐忑不安,心烦意乱,唯恐手中的笔又不听使唤,弄出些什么恶作剧来。她读道: 我漫游到一片荒地,蔓生的野草 被累累贝母花压得似乎喘不过气来, 忧郁而诡异,那蛇一样的花朵, 看似带着暗紫头巾的埃及女郎: 她边写边觉得有个精灵(请记住,我们正在和人类精神最隐秘晦涩的部分打交道)在她身后窥视,当她写到“埃及女郎”的时候,那个精灵让她停下。“野草”这个词用得尚可,它似乎在说,拿了一把家庭女教师常用的尺子,从头打量着这几行诗;“累累贝母花”——很好;“蛇一样的花朵”——这话出自淑女笔下,恐怕有点过火,但想必华兹华斯会对此赞赏有加;但是——“女郎”?一定要用“女郎”这个词么?哦,你说你在合恩角有个丈夫?恩,那就没问题了。 于是,时代精神继续前行。 奥兰多现在打心里(因为这一切全都发生在心里)深深地崇敬时代精神,就像——如果要举一个相较之下微不足道的例子来形容的话——一个知道自己在行李角落里私藏了大捆雪茄的旅行者,深深感激那个大度放行的海关官员一样。因为她此前非常害怕,如果时代精神细细检查过她的思想,定会发现其中有一些严重违禁的物品,并重重地惩罚她。她之所以能顺利通过检验,全属侥幸,靠的是一系列貌似顺从的表面文章,比如戴上戒指,在荒野里找了个男人,热爱自然,不反讽,不愤世,也不搞心理学家那一套——否则的话,一下就会被识破。她松了一口气,因为一个作家的心灵和时代精神之间的关系无限微妙,作品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能否在两者间找到恰切的平衡。奥兰多做了妥善的安排,使自己处在一个幸福的状态,既无需与时代精神搏斗,又不必完全驯服。她投入时代,但并未失去自我。因此,她现在可以尽情写作了,而且,她确实在写。她写啊,写啊,写啊。 现在是十一月。十一月过了是十二月。然后是一月、二月、三月和四月。四月之后是五月。接下来是六月、七月和八月。再接下来是九月和十月,然后看啊,十一月又到了,就这样,一年又过。 这样写传记,自有其优点,但却不免干瘪、枯燥,而且长此以往,读者可能会抱怨说,他自己也会背日历,何必按照霍佳思出版社[60]的定价掏腰包买这本书。但是,如果传主偏要把传记作者置于尴尬境地,就像奥兰多现在对我们所做的一样,笔者又有什么选择呢?凡值得请教之人想必都会认同,“生活”是小说家或者传记作家唯一适当的主题;另外,这些权威人士坚信,“生活”与坐在椅子里一动不动地思考毫不沾边。思想和生活是相去甚远的两极。于是——既然奥兰多在这段时间所做的,只不过是“坐在椅子里一动不动地思考”——那么在她结束思考之前,我们也只能背日历,数念珠,擤鼻子,拨炉火,东张西望,直到她从椅子上站起来。奥兰多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屋里静得一根针掉在地上也能听见。要是真的有根针掉在地上就好了!那多少也算是“生活”之一种。要是有只蝴蝶飞进窗来,落在她的椅子上,我们也能有点东西写写。或者,假设她站起来打死了一只黄蜂,我们也马上就可以拿起笔来写,因为会有流血,哪怕流的仅仅是一只黄蜂的血,因为,有流血,就有生活。虽然杀黄蜂与杀人比起来太过琐碎无趣,但对于小说家和传记作家来说,比起奥兰多这样每天坐在椅子里,只与香烟、纸墨相伴,也要有料得多。我们不禁要抱怨(因为我们的耐心正在一点点地被消磨掉),要是传主们能体贴点就好了!你已经在她身上花了那么多时间和笔墨,而她却突然脱离了你的控制,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窝火的?你目睹她叹气,喘息,脸一会红一会白,目光时而炯炯有神,时而无精打采,你看着这出荒唐的感情戏码在她脸庞上演,而且知道引起这一切的原因——但这些却又只是无足轻重的思考和想象,而已!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感到屈辱的么? 但奥兰多是个女人——这是帕摩尔森勋爵刚刚证实过的。而大家公认,描写女人的生活时,可以不叙行动,而代之以爱情。有位诗人曾说过,爱情是女人存在的全部。如果我们看一眼正在伏案写作的奥兰多,就必须承认,她的确最适合承担这一使命。毋庸置疑,既然她是个漂亮女人,又正值盛年,她不久就会放弃假装热爱写作和思考,开始怀想哪怕某个猎场看守(只要一个女人想的是男人,就不会有人反对她思想)。然后,她就会给他写张小纸条(只要她写小纸条,也不会有人反对她写作),约他在星期天黄昏见面;星期天的黄昏到了,猎场看守就会来到她窗下吹口哨——这一切无疑是生活的本质,也是小说家唯一可能的素材。那么,奥兰多肯定会做这些事中的一件吧?唉,真是太可惜了,她一件也没有做。那么,我们不得不把她归为那些不懂爱情的怪胎?她喜欢猎狗,忠于朋友,接济饥肠辘辘的穷诗人,热爱诗歌。但爱情——男性诗人定义的那种爱情——说到底,谁能比他们更权威呢——与善良、忠诚、慷慨和诗歌毫不相干。爱情就是脱下衬裙,然后——我们都知道爱情是什么。那么,奥兰多做过那件事么?事实迫使我们说,没有,她没做过。而如果我们的传主既不爱人,也不杀人,只是思考和想象,我们只能得出结论说,他或她不过是一具活死人,我们还是早点放弃为妙。 现在,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眺望窗外。麻雀、欧椋鸟、鸽子和一两只乌鸦,都自顾自地忙碌着,有的找虫子,有的找蜗牛,有的飞上枝头,有的在草地上走来跳去。一个腰上系着绿围裙的男仆穿过庭院,可能是去和厨房里的某个女佣幽会,不过既然在庭院里也没什么可靠的证据,我们就只好抱着最善意的希望,不继续追究了。流云掠过天空,时而丝丝缕缕,时而层层叠叠,把草地映得时明时暗,变化不定。日晷神秘莫测地记录着时间。面对这千年如一日的生活,我们的脑海里不禁慵懒、枉然地浮现出一两个关于“生活”的问题来。生活,它吟唱着,或者不如说是哼哼着,像炉子上的水壶一样。生活,生活,你究竟是什么?是光明还是黑暗,是仆人的围裙,还是草地上欧椋鸟掠过时的影子? 那么,在这个人人都叹赏繁花和蜂群的夏日清晨,让我们出去走走,探索一番吧。欧椋鸟扑闪着翅膀停在垃圾筒沿上,在草棍间啄食仆人们梳头时掉落的头发。我们不妨问问它(它比云雀更擅交际)的意见吧。生活是什么,我们靠在农舍的大门上问。生活,生活,生活!那鸟儿叫起来,仿佛听懂并完全理解了我们在说什么。我们有一种恼人的窥探习惯,即先在屋里提出问题,然后走到屋外面四处张望,掐几朵雏菊,就像作家不知道下面该写什么时所做的那样。那鸟儿说,然后,他们来到这里,问我生活是什么!噢,生活,生活,生活! 然后,我们沿着旷野小路继续前行,登上高高的、葡萄酒般暗紫的山脊,在那里躺下,做白日梦,看一只螳螂费力地将稻草背回家。它说(如果翅膀振动发声也配得上这个神圣而温柔的字眼的话),生活就是劳作——至少我们是这样解释它那呛了灰尘的喉管所发出的呼呼声的。蚂蚁也赞同这一点,还有蜜蜂,但如果我们在这里躺得再久一点,直到夜幕降临,再去问从灰白色的石楠花丛中悄然飞出的飞蛾这个问题,它们就会在我们耳边轻轻发出狂野的呓语,像暴风雪中电报线发出的声音一样:噫——嘻,呵——吼。生活就是笑声,笑声!飞蛾们说。 我们已经问过了人、鸟类和昆虫,至于鱼儿,据说有住在山野洞穴里,孤独经年的隐士曾经盼着它们能开口说话,但它们却从来不说,所以可能真的知道生活是什么——一路问过后,我们并没有变得更聪明,而只是变得更老、更冷漠了(因为我们不是曾经以某种方式祈祷过,要写一本内容极其艰涩、极其罕见的书,好让看过的人迷惑,以至于发誓书里写着的就是生活的意义么?)算了,还是回去吧,对满怀期待的读者们直截了当地说——唉,生活是什么,我们不知道。 这时,奥兰多推开椅子,伸了伸胳膊,放下笔,走到窗前宣布,“大功告成!”——就这样,她在最后一刻挽回了这本传记行将夭折的命运。 窗前的非凡景象差点把她吓得跌倒在地。她看到了花园,花园里有几只鸟。世界还像以前一样运转着。在她闭关写作、不问世事的这么长时间里,一切都在继续。 “如果我死了,世界也不会有丝毫不同!”她惊叫。 她的感情如此强烈,以至于有那么一个瞬间,她真的以为自己已经死了,也有可能,她当时确实感到了一阵眩晕。她怔怔地望着眼前一如往常的怡人景色,就在这时,一件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她放在怀里的手稿,突然像个活物一样剧烈地跳动起来,更惊人的是,她和它似乎能心意相通,奥兰多侧过头就能知道它在说什么。它想被阅读。它必须被阅读。如果无人阅读,它就会死在她的怀里。她平生第一次对自然心生怨恨。周围有猎麋犬和玫瑰花丛,但它们都无法阅读。这真是造物主可悲的疏忽,而她过去从未察觉。在阅读这方面,人类天赋异禀,因此不可或缺。她命令仆人备好马车,她要立刻去伦敦。 “您刚好能赶上11:45的火车,夫人。”巴斯科特说。在这之前,奥兰多对蒸汽机的发明全无概念,但被怀中手稿的痛苦驱使着——这手稿能否存活完全取决于她——她第一次看见了火车,坐进了车厢,并在膝盖上围了毯子,而在做这一切时她从未片刻想到过这“不可思议的伟大发明,它(历史学家们说)在过去二十年里彻底改变了欧洲的面貌(实际上这样的事情要比历史学家们以为的多得多哩)”,而只觉得它满身煤灰,发出可怕的轰鸣声,而且窗子打不开。她完全陷在自己的沉思里。不到一个小时,她就被风驰电掣的火车带到了伦敦,站在了查令十字车站的月台上,茫然不知向何处去。 十八世纪,她曾在布莱克法亚的老宅子度过了一段美好时光。现在,那所老宅子被卖掉了,一部分卖给了救世军[61],一部分卖给了一家雨伞厂。她在梅费尔区另外买了一幢新居,卫生,便利,地处时尚世界正中央。可是,梅费尔能让她的诗如愿么?感谢上帝,她记起了那些夫人们明亮的双眼和老爷们匀称的双腿,那个世界的人还没养成阅读的习惯。因为,如果他们养成了阅读的习惯,就太糟糕了。那里住着R夫人。她的客厅里一定还在继续同样的谈话,对此她毫无疑问。他们会谈论,将军的痛风或许已经从左腿转移到了右腿,L先生与R而不是T一起住了十天。然后蒲伯先生就会走进来。哦!蒲伯先生已经死了。她想知道,当今的智者都有谁——可你又不能去问门房这种问题,于是她继续往前走。街上车子来来往往,马颈上的铃铛响个不停。一队队奇怪的带轮子的小箱子靠在人行道边。她走上斯特兰德街,这里的喧嚣更甚。各式各样的大小车辆夹杂在一起,拉车的或是纯种马,或是杂种马,有的上面只坐了一位孤零零的贵妇,有的却从上到下挤满了戴着丝质礼帽、留八字胡的男人。她的眼睛看惯了朴素的大开本书页,很不适应眼前满目的马车、大车和公共汽车;她的耳朵听久了笔尖划过纸面的沙沙声,不免觉得这里的声音嘈杂吵闹,刺耳至极。街上挤满了人。熙熙攘攘的人流灵活地绕过车辆,不停地向东西两个方向涌去。道边站着许多男人,举着一盘盘小玩意儿大声叫卖。男孩们在马鼻子前面穿梭奔跑,手里紧紧拿着一束束印满文字的纸,也在放声吆喝:号外!号外!一开始,奥兰多真地以为这个国家出了什么大事,但说不清是好事还是坏事。她急忙想从人们脸上找到答案,但却越看越迷惑。这边来了一个人,满脸哀戚,喃喃自语,像是遇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伤心事;可人群中迎面而来的一个胖子却满面春风,神采飞扬,仿佛全世界都在过节。于是,她最后只能得出如下结论:一切都乱七八糟,毫无规律或道理可循。男男女女都在自顾自地忙碌着。而她又该往哪里去呢? 她继续漫无目的地向前走,走过一条街,又折向另一条街。街两旁的大橱窗里堆满了手提包、镜子、睡袍、鲜花、鱼竿、午餐篮……各种商品花样繁多,琳琅满目,四周环绕穿插着大堆大堆的缎带和气球。有时,她经过一条条大道,两旁是静悄悄的住宅,它们都郑重其事地编着号,“一”、“二”,一直到二三百。这些房屋全都一模一样,仿佛出自同一个模子,都是两根柱子,六级台阶,窗帘整齐地拉好,桌上摆着一家人的午餐,一扇窗里有只鹦鹉望向窗外,另一扇窗里则是个男仆。她被这种单调、整齐划一的风格搞得头晕目眩。后来,她又穿过了几个大广场,广场中央立着一座座闪闪发光的黑色雕像,都是些体态臃肿的男人,纽扣绷得紧紧的,还有腾跃的战马、高耸的柱子、起起落落的喷泉和飞来飞去的鸽子。她沿着人行道走啊、走啊,直走得饥肠辘辘。突然,她的胸口有什么东西扑腾了起来,仿佛在责怪她竟然把它忘了。那是她的诗稿:《橡树》。 她对自己的疏忽感到手足无措,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奇怪的是,这时街上一辆马车也没有,空空荡荡的,只有一位老绅士正向她走来。他走路的样子有点眼熟。他走近了一点。她肯定他们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但是,在哪里呢?这位装扮整齐,手里拎着手杖,扣眼里别着朵鲜花,满面红光,大腹便便,白胡子梳得一丝不苟的老绅士,难道是他?哦,老天作证,真的是他!——她的老相识,很久很久以前的相识,尼克·格林! 同一时刻,他也看见、记起并认出了她。“奥兰多夫人!”他惊呼一声,挥帽致意,帽子差点掉到了地上。 “尼古拉斯爵士!”她也叫起来。从他的打扮、举止中,她凭直觉知道,此人如今想必发了迹,一定受封爵士了,而且无疑还顶着许多其他头衔。在伊丽莎白时代,他穷困潦倒,写一行字只能赚一便士,但言语却尖酸刻薄得很,曾对她自己和其他无数人大加挞伐。 他又鞠了一躬,表示承认她的结论完全正确;他不但是爵士,还是文学博士和教授,著作等身。简而言之,他成了维多利亚时代最负盛名的批评家。 遇到多年前曾给自己带来巨大痛苦的人,奥兰多心里五味杂陈,难以名状。难道面前的这个人,就是当年那个疾病缠身、一刻也安静不下来的家伙?把她的地毯烧出洞,在意大利壁炉上烤奶酪,夜夜给她大讲关于马洛和其他人的逸闻趣事,从日落讲到天明?现在,他却衣冠楚楚,身穿灰色日礼服,扣眼上别一朵粉红色的鲜花,手上还带着相配的灰色小山羊皮手套。正在她惊奇于这一变化的时候,他又鞠了一躬,问她可否赏光与他共进午餐?如此频繁鞠躬稍嫌过火,但总体而言,他对贵族做派的模仿仍然可圈可点。她一边想,一边跟着他走进了一家装潢豪华的餐馆。餐馆里清一色红地毯,白台布,银制调味瓶,和当年他经常光顾的那些小酒馆或咖啡店简直天差地别——那些地方都是沙地,木条凳,用大碗装潘趣酒和巧克力,到处散放着传单和痰盂。直到他把手套整整齐齐地放在桌边,她依然难以相信他和自己记忆里的格林是同一个人。过去足足有一英寸长的中指甲,现在修得整整齐齐。过去胡子拉碴的下巴,现在剃得光不溜湫。过去破破烂烂、总是浸到肉汤里的袖口,现在配上了金袖口。实际上,直到点酒的时候,他精挑细选的神态让她想起很久以前格林对马姆塞白葡萄酒的热衷,才终于让她确信这还是同一个人。“啊!”他轻叹了一声,姿态有点不自然,“啊,我亲爱的夫人,文学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喽。马洛、莎士比亚、本·琼森,这些人是巨人。德莱顿、蒲伯、艾迪生,这些人是英雄。但他们现在都不在了。我们剩下了什么呢?丁尼生,勃朗宁[62],卡莱尔!”他的语气中充满了不屑。“事实上,”他边说,边给自己倒了杯酒,“现在所有年轻作家都乞食于书商,并且粗制滥造大量可以换钱的文学垃圾,只求卖出好价钱,付裁缝的账单,”他吃了一口开胃小菜,接着说,“这个时代的特征就是矫揉造作的幻想和疯狂的猎奇求新——任何一点都不会被希腊人容忍片刻。” “不,我亲爱的夫人,”他一面接着说,一面对侍者端上来请他过目的烤鲽鱼点点头表示赞许,“那个伟大的时代结束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堕落的年代。我们必须珍惜过去,崇拜那些继承了古典遗风的作家——这种作家,现在还是有几个的——他们效法古人,写作不为金钱,而是为了——”听到这里,奥兰多几乎要接着他的脱口而出:“永裕!”实际上,她敢发誓,他的这些话和三百年前几乎只字不差。虽然列举的名字变了,但实质没变。虽然受封了爵士,但他仍是当年那个尼克·格林。但与此同时,他身上还是有那么一点变化的。他喋喋不休地说,要追随艾迪生(以前是西塞罗,她想),早上躺在床上(她为此感到骄傲,因为他之所以可以这么做,全拜她按季度给付的年金所赐),翻来覆去地诵读最优秀的古代作品至少一小时,才开始动笔写作,这样作品才不会被这个粗俗的时代所玷污,或被我们母语如今可悲的境况(她相信他在美国住了很长时间)所拖累——他的这些言论,与三百年前的格林并无两样,她不禁问自己,他身上的变化究竟在何处?他的身材变肥胖了;但他已年近七十。他的穿着更光鲜了,因为文学显然已经变成了一门欣欣向荣的行业;然而不知怎的,他身上曾有过的那种焦躁不安的活力消失了。虽然他的故事依然精彩,但却少了过去那种流畅自然。没错,他还是不停地提到“我亲爱的朋友蒲伯”或“我出色的朋友艾迪生”,但他的身上多了一种令人感到压抑的“体面”气质,而且比起其他诗人的丑闻八卦来,他如今似乎更乐于与奥兰多谈论她自己那些贵族亲戚的言谈举止。 奥兰多感到一股难以名状的失望。这些年来,文学在她心中(她与世隔绝的状态,她的阶级,她的性别都可以为这一点开脱),一直狂野如风,热烈如火,迅疾如闪电,行踪不定,不可捉摸,而现在,文学却成了一个穿灰色套装的老先生,嘴里还闲谈着某个公爵夫人的轶事。她的失望是如此剧烈,以至于把胸口的一颗纽扣都迸开了。于是,《橡树》的诗稿掉了出来,落在桌子上。 “一份手稿!”尼古拉斯爵士惊呼道,并戴上金边夹鼻眼镜,“有意思,真有意思!让我看看这份手稿。”在隔了三百年后,尼古拉斯·格林再次拿起奥兰多的诗稿,在咖啡杯和酒盅之间读了起来。不过这一次,他的评价与当年大相径庭。他一边翻读,一边说,这诗让他想到了艾迪生的《卡托》,又说,它可以和汤姆森的《四季》[63]相媲美。他很欣慰地发现,这首诗丝毫没有沾染现代精神的坏习气,纯粹地探索真理、自然与人性;在这个充满无耻的怪癖的时代里,这一点显得尤为可贵。当然,这诗稿应该立即出版。 奥兰多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她总是把诗稿揣在怀里四处走动,这做法让尼古拉斯爵士忍俊不禁。 “但,你对版税怎么看?”他问。 听闻此言,奥兰多立即联想到白金汉宫,以及碰巧住在里面的几位忧郁的君主。 尼古拉斯爵士笑得更开怀了。他解释说,他的意思是,如果他给某某先生(这里他提到了几个知名出版社的名字)写一个便条,他们就会很乐意把这份诗稿列入出版名单。他或许能为她商定前两千册百分之十,两千册以后百分之十五的版税。至于评论么,他可以亲自联络一位先生,他是当今最有影响力的评论家;再写封信恭维一下——位编辑的妻子——比如略微称赞她的诗几句——总没什么坏处。他还可以给某某打个电话……就这样,他絮絮叨叨地说啊说啊。但奥兰多一句也没听懂,而且依照以往的经验,她也不大相信他有什么好心。然而,她却不得不屈服,因为这不仅是他的希望,更是诗稿本身的炽烈愿望。于是尼古拉斯爵士整理好这一束染了血迹的诗稿,小心翼翼地按平放到上衣口袋里,唯恐它弄皱了自己的衣服。又是一番客套后,两人告别了。 奥兰多又走在了大街上。胸口之前放诗稿的地方一下子空了,这让她觉得有点不适应。既然诗稿已经送了出去,她唯一可做的事也只有随意思考些什么——比方说,人类命运中难得的机缘巧合。她手戴结婚戒指,独自走在圣詹姆斯大街上。曾经是咖啡馆的地方,现在变成了一家酒店。现在正是下午三点半,阳光明媚,这里落着三只鸽子,那里有一只杂种小猎犬、两辆轻便马车和一辆带轿厢的马车。那么,“生活”是什么呢?这个问题猝不及防地闯进了她的脑海,没有一点预兆(除非是因为遇见了老格林)。而每当遇到这种突如其来的问题,她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拐进最近的邮局,给她的丈夫发个电报(他在合恩角)。至于这一行为究竟说明她与丈夫的关系如何,是好是坏,读者可以自行判断。旁边就有一个邮局。“我的天谢尔”,她写道,“生活文学格林谄媚——”她接下来的话全用他们两个发明的暗语写成,可以在寥寥数语中传达最复杂微妙的精神状态,但却让电报员看得一头雾水。电报以“拉提根,格鲁姆夫卜”结尾,给全部内容做了个漂亮的总结。因为这个上午发生的事情不但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而且读者也一定注意到,奥兰多经历了一次成长——但不一定长成了更好的人——而“拉提根,格鲁姆夫卜”就概括了这样一种极其复杂的精神状况,读者如果非常非常用心的话,或许可以发现这种状况究竟为何。 电报发出去了,但最快也要几个小时才能有回复。而现在,她看着天上骤然飞旋的流云想道,合恩角很可能正刮着大风,所以,她的丈夫很可能正爬到桅杆顶上,或是砍掉船上朽烂了的圆木,甚至独自在一条小船上,身边只剩一块饼干。于是,她走出邮局,转进了另一家店铺,这种店铺如今遍地都是,自然无需特别描述,但在奥兰多眼里,它却神奇到了极点:这是一家书店。迄今为止,奥兰多见过的都是作品手稿;她曾手捧棕色的粗糙纸页,上面有斯宾塞潦草的字迹;也曾见过莎士比亚和弥尔顿的亲笔。实际上,她收藏了数目颇巨的四开本和对开本手稿,里面经常附着一首献给她的十四行诗,有时还夹了一绺头发。但这家店里数不胜数的书卷让她大感惊诧。它们鲜亮,整齐划一,而又注定不能长久,因为它们似乎都印在薄纸片上,用纸板装订。莎士比亚的全集只要半个克朗,而且可以装在口袋里带走。纸上的字小得难以辨认,但无论如何,这仍是一个奇迹。“著作”——她认识的、听说过的、没听说过的许许多多作者的著作摆满了一个个书架。更多的“著作”乱糟糟地堆在桌子上,椅子上,她拿起来翻了几下,大多是尼古拉斯爵士或其他人评论他人著作的“著作”,这些书的作者,有很多奥兰多都没听说过,但她无知地认为,既然他们的作品得以印出来并装订成册,那他们一定也是些大作家了。于是她下了个惊人的命令,让书商把店里所有值得一看的书全部送到她家里。说罢,她走出了店门。 她来到了海德公园。她过去很熟悉这个公园(就在那棵被劈成两半的树下,汉密尔顿公爵曾被莫汉勋爵一剑刺穿)。她的嘴唇开始下意识地把刚才的电报内容编成毫无意义的旋律,唱出声来:生活格林谄媚,拉提根,格鲁姆夫卜。弄得几个公园管理人很疑虑地上下打量她,直到他们发现她脖子上戴着珍珠项链,才断定她精神正常,没什么毛病。在一棵大树下,她摊开从书店带出来的一打报纸和评论期刊,趴在地上,双肘支起身子,聚精会神地探索这些文字大师们如何操练散文写作这门技艺。因为她还被一种古老的轻信主宰着,即认为铅字是神圣的,在她眼里,即使是一张周报上模糊的字迹也有几分不可亵渎的光彩。于是她侧躺在手肘上,开始读尼古拉斯爵士的一篇诗歌评论文章,被评论的诗集主人是她的老相识——约翰·邓恩[64]。但她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位置离蟒湖很近。无数条狗的吠声在她耳边响起。马车轮子不断从她身边经过。头上的树叶沙沙作响,像在叹气一般。不时有镶了边的裙子和猩红色的紧身裤在她眼前几步远的地方穿过草坪。一个巨大的皮球砸在她的报纸上弹了起来。紫罗兰色、橙黄色、鲜红色、蓝色的光透过树叶的缝隙,一闪一闪地照在她的翡翠戒指上。她读完一句话,仰头看看天空;她仰头看看天空,又低头看看报纸。生活?文学?要把两者融为一体?可是那该有多么难啊!因为——又过来了一条猩红色的紧腿裤——艾迪生会怎么办呢?那边有两只狗立在后腿上跳舞,如果兰姆见到了会怎么形容?因为读尼古拉斯爵士和他的朋友们的评论文章(她一边四下张望,一边阅读),让她产生了这样一种印象——这时她站起来,走了几步——即人永远、永远也不应该说出自己真正所想的东西。(她站在蟒湖边。湖水是青铜色的,湖面穿梭着轻舟。)读这些文章让她有种极其不适的感觉,它们让人觉得,你必须一直模仿其他人的风格写作(泪水涌上了她的眼眶)。她用脚尖推开一只小船,想道,我没法这样(如同所有文章一样,尼古拉斯爵士的文章在隔了十分钟后,连同他房间的陈设、他的头颅、他的猫、他的书桌、他写作当天的具体时刻等等,一起浮现在她的脑海里),我想我做不到像他那样去看、去思考:坐在书房里,不,不是书房,是发了霉的起居室里,一坐就是一整天,和漂亮的年轻人交谈,给他们讲些“绝对不要外传”的名人轶事——图珀尔如此这般评论斯迈尔斯[65],诸如此类,然后——她伤心地啜泣了起来。他们都那么有男子气概,可是我真的很讨厌谈论公爵夫人,也不喜欢蛋糕,而且虽然我已经够恶毒了,但我永远都学不会像他们那样恶毒,那我又怎么成为一个批评家,写出我们时代最好的英语散文来呢?该死!她大叫着猛地发动了小汽船,差点让它倾覆在青铜色的湖面上。 当人处在某种心理状态时(用护士们的话说)——而此时眼泪仍在奥兰多的眼里打转——其视力就会扭曲变形,一样东西在他眼里会变成另一样,更大,更重要,但形态还与原来一样的东西。如果你在这种心境下看蟒湖,在你眼中湖水很快就会变得如大西洋般波涛汹涌;玩具船也与远洋邮轮毫无二致。因此奥兰多把玩具船当成了她丈夫的双桅帆船,把自己脚尖激起的涟漪当成了合恩角的惊涛骇浪。她看着小船爬上浪尖,以为自己目睹的是邦斯洛普的船沿着山一般的巨浪上行,上行,突然一个白色的浪头挟千钧之力朝它拍了下去,它在浪头下消失了——“船沉了!”她痛苦地大叫一声——可是,看啊,它又出现了,正在和一群鸭子一起,稳稳行驶在大西洋的另一边。 “太好了!”她连连惊叹,“太好了!邮局在哪里?”她想知道,“因为我得马上拍个电报给谢尔,告诉他……”嘴里交替嘀咕着“蟒湖上的玩具船”和“太好了”(这两个词的意思完全相同,因而可以互换),她匆匆起身往公园街赶去。 “玩具船,玩具船,玩具船。”她不断重复着这几个字,借以说服自己,重要的不是什么尼克·格林评论约翰·邓恩的文章,也不是八小时法案、国际公约或工厂法,而是一种无用、骤然、激烈、能要人命的东西……红色、蓝色、紫色……无拘无束的精灵、喷溅而起的水花……就像这些风信子(她正经过一大片花圃),既不被人性的污秽所沾染,又没有“关心同类”的负担,一种荒唐而不顾一切的东西,就像我的风信子,我是说,就像我的丈夫邦斯洛普一样,像蟒湖上的玩具船一样——太好了!只有这种狂喜的感觉才是最重要的。就这样,她在斯坦霍普门等着过马路的时候自言自语,因为除了无风的季节以外,她多数时候都与自己的丈夫分居,而这造成的结果就是她会在公园街和自己大声地胡言乱语。要是她整年都和他住在一起,就像维多利亚女王所建议的那样,事情无疑会大不相同。但有时她会突然想到他,并感到必须马上和他说话,刻不容缓。她一点都不在乎自己可能说些没有意义的话,或者打乱了叙事的节奏。尼克·格林的文章让她坠入了绝望的深渊;玩具船将她托上了狂喜的峰顶。于是,边她嘴里重复着:“太好了,太好了”,边等着过马路。 但那天下午的车子碰巧特别多,她被堵在了原地,口中不断重复着“太好了”和“蟒湖上的玩具船”。在她面前,英格兰的富豪权贵,正头戴礼帽,身穿斗篷,雕像般一动不动地坐在四架马车、维多利亚马车和敞篷马车里,招摇过市,仿佛一条金河凝固了,沿着公园街结成了一块大金条。贵妇们用手指拈着名片盒;绅士们把镶金的手杖夹在膝间。奥兰多站在那里,惊奇艳羡,充满敬畏地看着这一切。只有一个想法让她不安,一个凡是见过巨象或鲸鱼的人都不会陌生的想法,那就是:他们怎么繁殖?显然任何压力、变化或活动都会让这些庞然大物心生反感。说不定,奥兰多看着那些庄重严肃的面孔想道,他们的繁殖季节已经结束;这是繁殖过后的结果,是最终的目的。她现在所看到的,是一个时代的胜利。他们雍容大度,踌躇满志地坐在那里。不过这时警察举起了手,金河又开始流动了,这个光辉灿烂的巨大凝结物移动着,渐渐散开,最后消失在皮卡迪利大街上。 于是,她穿过公园街,回到科松街的家。在那里,每当绣线菊盛开、满街飘香的时候,她就会想起麻鹬的叫声和一位带枪的老人。 她跨过门槛时,想起了切斯特菲尔德勋爵曾经说过……可是具体说了什么,却不大想得起来了。就在这朴素的十八世纪大厅里,她曾领略过切斯特菲尔德勋爵的迷人风度:他把帽子放在这里,大衣挂在那边,其举止之优雅,对一旁观看的人来说是种享受。而现在,大厅却堆满了包裹。她坐在海德公园时,书商已经把她的订货悉数送到。整个房子都堆满了书——楼梯上还有包裹往下滑——所有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作品都在这里了,用灰纸和细绳整整齐齐地捆着。她自己抱了几包进房间,然后又叫男仆把其他的都搬进来,然后切断无数细绳。转眼间,她就被包围在了书山之中。 奥兰多习惯了十六、十七、十八世纪文学作品的规模,此时不禁对这一购买行为的后果感到震惊。因为对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们来说,“当代文学”当然不仅意味着四个独特的伟人的名字,而是四个伟大的名字浮现在一大堆亚历山大·史密斯、迪克森、布莱克、米尔曼、巴克、谭恩、佩恩、杜柏、詹姆森之中。这些人全都能言善辩,吵吵嚷嚷,当仁不让,而且处处要求得到和其他人一样的注意。奥兰多对铅字的崇拜面临了严重考验,但她还是把椅子拉到窗前,借着梅费尔区高大建筑之间漏下来的光线,打开这些书,读了起来,试图得到一个结论。 显而易见,要对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得出结论,只有两个方法——一种是八开本的著作写个六十卷,另一种是把它压缩成六行文字。既然时间有限,就让我们选择后一种快捷经济的方法吧。奥兰多在翻看了半打书之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些书没有一本是题献给某个贵族的,这很奇怪;其次(翻开一大堆回忆录),没几个作者像她自己一样出身名门望族;再次,如果克里斯蒂娜·罗塞蒂[66]小姐来喝下午茶的话,拿一张十英镑的钞票卷住糖夹子是极不妥当的行为;再次(这里有半打庆祝某某成立一百周年的请帖),如果文学赴了这么多场宴会,它一定吃得红光满面了;再次(她被邀请去参加一系列讲座,都是关于“什么影响了什么”、古典主义的复兴、浪漫主义的幸存以及其他许多类似的诱人题目),如果文学听了这许多讲座,它一定变得很枯燥无味了;再次(她去参加了一个贵妇的招待会),如果文学穿上了这么多毛皮披肩,它一定变得十分尊贵了;再次(她拜访了卡莱尔位于切尔西、隔音极好的房间),如果天才需要这般小心养护,那它一定娇贵异常;最后,她得出了最终的、无比重要的结论,但既然我们已经超出了六行的字数限制,就必须将它略过不谈了。 得出了这一结论之后,奥兰多站在窗前,向外凝望了很久。因为,一旦你有了一个结论,就如同把球扔过了网,必须等待对面那无形的对手将其打回来。她想知道,那片笼罩在切斯特菲尔德宅子上的、无色透明的天空,接下来将怎样回应她?她双手紧扣,站在窗前思索良久。她突然一跃而起——这里我们只能希望,像上次纯洁、贞洁和谦恭三女神闯进门来时一样,至少可以给我们传记作者留一点喘息的空间,让我们有时间停下来好好想想,如何把这件必须小心处理的事情讲得尽量委婉一点。但是,啊,这次她们没有这样做。自从上次她们把白色衣裙扔到赤裸的奥兰多身上,却发现差了几英寸之后,这几位女神多年来早已放弃了与她交流的尝试,另找对象去了。那么,在这个阴沉的三月早晨,就没有其他事情能够缓和、遮盖、掩饰这一无可否认的真相了吗?因为,在猛地跳起来之后,奥兰多——感谢老天,就在这个时刻,窗外响起了微弱、尖细、流畅、断断续续的音乐声,是那种老式的手摇风琴的声音,这种乐器直到现在还会有意大利的风琴师在窄街上演奏。尽管它很不上档次,吱吱呀呀的,但我们还是接受这种干预吧,就当它是仙乐来聆听,以填满书页,直到那不可避免的一刻最后来临。连男女仆人们都料到了这件事。读者们也一定料到了。因为奥兰多本人显然再也不能忽视它了——让风琴声继续吧,带着我们的思绪飘远,因为音乐响起时,思绪不过是一条随波逐流的小船,是所有交通工具中最笨拙、最不可控制的一种,它漂过屋顶,漂进晾着衣服的后院,漂进——这又是哪里?你能否认出这树林,和林丛中间的尖顶,以及两旁各蹲了一头狮子的大门?哦,是的,这是邱园[67]!那么,就邱园吧。现在,我们在这里,在邱园,然后我今天(三月二日)要指给你看,在那棵李子树下,有一株麝香兰,一株番红花,还有一个花苞在杏树上;所以在那里散步,就意味着要想到球茎,多毛的红色球茎,十月份埋到地里;现在开出了花;还要想到那些接下来会发生的,不适宜被说出来的事情,要从烟盒里拿一根香烟甚至雪茄,要把斗篷平铺在橡树之下(为了押韵),然后坐下来,等着那只翠鸟,据说有人曾见到它在夜里横穿湖面。 等等!等等!翠鸟来了;翠鸟没来。 看,工厂的烟囱在冒烟;看,那些市政文员正乘着小船在湖上漂过;看,那个老妇人在遛狗;看,那边的小女佣第一次戴上新帽子,帽檐有点歪。看看他们。尽管依照自然仁慈的安排,我们无从知晓人们心中埋藏着的秘密,却永远受到诱惑想去猜度那些或许并不存在的东西。但透过袅袅升起的烟圈,我们还是能清楚地看到那些对一顶帽子、一条小船、阴沟里的一只老鼠燃起的欲望,就像当年我们看到君士坦丁堡附近尖塔边的田野里燃起的火焰一般——当思绪被风琴声牵动着,泼洒到调色盘上的时候,我们就会产生这种离奇愚蠢的联想——让我们向欲望实现之辉煌致敬。 自然的欲望万岁!幸福万岁!神圣的幸福万岁!以及形形色色的欢娱、鲜花与美酒,虽然前者凋谢,后者令人醉生梦死;星期日花半个克郎买张票就可以离开伦敦,去昏暗的小教堂里唱赞美诗,关于死亡或者其他,无论什么,只要能中断那些譬如敲打字机、信件归档、打造链条、把帝国更紧密地团结起来之类的勾当就好。甚至要赞美女店员嘴上那粗糙、鲜红的弧线(仿佛朱庇特笨拙地用拇指蘸了红墨水,草草涂写的一个标志)。幸福万岁!翠鸟横穿湖面,一切自然的愿望都得以实现,无论男性小说家怎么说;或祈祷;或否认;幸福万岁!无论它以什么形式来,越多种多样、越奇怪越好,因为黑暗的溪流涌动着——假如它真像韵脚所暗示的,“仿佛梦境”——但我们通常的命运连这都不如,更糟糕,更无趣;没有梦,只有“活着”,沾沾自喜,滔滔不绝,因循守旧,仿佛生活在橄榄绿色的巨大树冠之下,茂密的枝叶遮蔽了翠鸟横穿湖面时翅膀上闪过的蓝光。 让我们歌唱幸福,但幸福过后的梦境不再值得歌颂:在那些梦境里,一切都膨胀变形,如同乡下小酒馆的店堂里污迹斑斑的镜子映出的人脸。在那些梦境里,我们被撕扯开来,伤痕累累,却依然沉睡着,沉睡着,睡到所有形状都被碾碎成轻柔的灰尘和粉末,黑暗的水面神秘莫测,在那里,折叠着,层层包裹着,木乃伊一般,飞蛾一般,我们躺在最深的睡梦的沙滩上。 不过且慢!且慢!这次我们并不打算造访那黑暗的国度。蓝光一闪,恰似有人在我们头脑中划了根火柴,翠鸟飞了起来,像一团火焰,冲破了睡眠的封印;于是,洪水冲开闸门,重新涌入,鲜红的、浓稠的生命之流,涓涓,汩汩;我们起身,目光落在——(风琴声戛然而止) “是个男孩,漂亮极了,夫人。”助产妇邦汀说道,将奥兰多的头生子放到她怀里。换言之,三月二十日星期四凌晨三点整,奥兰多平安产下一子。 奥兰多再次站到窗前,不过读者们大可放心;今天不会再有同类的事情发生了,而且无论如何,这也不是同一天了。因为,如果我们和奥兰多一道看向窗外,就会发现公园街已变面目全非。现在,一个人可以在那里站上十来分钟,就像奥兰多正在做的那样,却见不到一辆敞篷马车经过。“看那边!”几天后,她看到一辆截短了的马车,没有马拉,孤零零地在街上滑行,不禁惊叫了起来。一辆马车,却没有套马!说罢,她就被人叫走了,过了一会才回来,又看了一眼窗外。近来天气变得很奇怪。她不由自主地想道,天空变了,变得不像原来那么阴沉、水淋淋、五颜六色了。看,那里是爱德华国王,他继承了维多利亚女王的位子,现在正从他那神气的四轮轿式马车上下来,去拜访对街住着的一位女士。现在,云朵仿佛缩成了一层薄纱,天空仿佛由金属制成似的,热天时光泽全无,成了铜绿或橙黄色,像金属着了雾一般。这种缩小了的感觉看上去有点不对头。似乎所有东西都缩小了。前一天晚上,她从白金汉宫前驾车经过,发现那个拔地而起,她曾以为会永世长存的俗艳玩意儿已经不在那里了:那些高顶礼帽、寡妇的丧服、喇叭、望远镜、花环……一切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人行道上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连个水坑都没有。但变化最大的还是——又过了一会儿,她再次回到窗前自己最喜爱的驻足的地方——现在又到了傍晚,她看到了最为惊人的变化。看那些房子里的灯光!只需碰一下开关,整个屋子就全亮起来了;每家每户都是如此,处处灯火通明。一个个四方盒样的小房间,内部一览无余,没有隐私可言;不见了以前那些久久逗留的身影和隐秘的角落;也不见了那些身穿围裙、手提油灯的女人,她们把油灯小心翼翼地放在这张或那张桌子上。只需碰一下就亮起来了!现在天空彻夜明亮,街道也是彻夜明亮;一切都是明亮的。第二天中午,她又回到窗边。女人们近来变得多么颀长啊!她们看上去像玉米杆子,腰背挺直,闪闪发光,所有人看上去都一模一样。男人们的脸像手掌般光洁。干燥的空气让色彩变得更加鲜艳,似乎也让人们面颊上的肌肉变得僵硬,哭泣越发难了。两秒钟就能把水烧得滚热。常春藤或是干枯脱落,或是从墙面上被铲了下去。植物长得不那么茂盛了,家庭也越变越小。帘子和台布收起来了,露出了墙面,挂上了色彩明丽、镶着框子的静物油画或木版画,画的是街道、雨伞、苹果一类的东西。这个时代有一种确定、独特的特质,让她想起十八世纪,但同时也有种旁逸斜出、铤而走险的东西在里面——她正这样想着,仿佛自己这几百年一直走在一条漫长的隧道里,隧道到这里一下子豁然开朗了;有光照进来;她的思绪骤然一紧,全身都警觉起来,好似有个钢琴调音师正把琴键插入她的背脊,然后旋紧了神经;与此同时她的听力变得更敏锐,可以听到此时屋子里每一个细微的声音,壁炉架上的座钟滴答在她耳中有如重锤落下。就这样过了几秒钟,灯光变得越来越亮,她看到一切越来越清晰,钟表的滴答声也越来越响,直至变成巨大的雷暴响在她耳畔。奥兰多一跃而起,好似头部受到重击了一般。她被重重地打了十下。现在是1928年,10月11日,上午10点,也就是此时此刻。 奥兰多跳了起来,手按胸口,面色苍白,这也不足为怪。因为还有什么,能比“身处此时此刻”这一启示更可怕呢?我们能避过这一惊吓,全仗前有“过去”、后有“未来”的庇护。但是,我们现在没有时间来思考这一问题,因为奥兰多已经迟到了。她跑下楼,跳进小汽车,按下自动启动装置开走了。巨大的蓝色建筑高耸入云;红色的烟囱通风帽星星点点地散布在天空上;马路像银光闪闪的钉子;公交车由表情呆滞的司机们开着,朝她的方向直冲过来;她注意到海绵、鸟笼、一箱箱美国绿绒布。但是,在驶过“当下”这一独木桥时,她不允许这些景象在自己的脑海里留下任何印象,唯恐一不留神,就会跌进桥下汹涌的湍流。“你就不能看着自己要去的地方?……把手伸出来,不行么?”——这些话完全是冲口而出。因为街道无比拥挤,行人又根本不看要去的方向,全都吵吵嚷嚷地围着商店的玻璃橱窗看个不停,橱窗里面流光溢彩,琳琅满目。好大一群蜜蜂啊,奥兰多想——然而这念头倏尔闪过,随即就被截断,她眨了眨眼,眼前的景象恢复到了正常的比例,发现那些是人。“你就不能长眼睛看看路么?”她厉声喊道。 她终于来到马歇尔与斯奈格夫百货商店。她下车,走了进去,各种色彩和气味扑面而来。“当下”像灼热的水珠般,从她的身上挥发殆尽。灯光上下摇曳,如轻薄的衣料飘荡在夏日的和风里。她从手袋里拿出一张单子,念了起来,声音起初有点生涩僵硬,仿佛她正在一个流出五色水的水龙头下举着这些字眼:男孩的靴子、浴盐、沙丁鱼……她看见,这些东西在灯光之下变形。“浴盐”和“靴子”变得笨重迟钝;“沙丁鱼”长出了锯齿。她站在马歇尔与斯奈格夫百货商店的底层,东瞧瞧、西看看,闻闻这个、嗅嗅那个,耽误了几秒钟。随后,她走进电梯,只因为电梯门开着。电梯平稳地向上升。她站在里面,禁不住想,如今生活的本质是一种魔术。十八世纪的时候,我们知道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但现在我被举上空中,听到来自美国的声音,看到有人飞上了天——但这一切都是怎么做到的,我连猜测都无从猜测起。我又相信魔术了。电梯顿了顿,停在了一楼。她看到各种琳琅满目、流光溢彩的商品在微风中摇曳,空气中还飘荡着种种独特而奇异的气味。电梯在每一层停下,电梯门打开时,都会现出一个新的小世界,带着这个世界所有的气味扑面而来。这让她想起伊丽莎白时代,泰晤士河流经沃平区的那个河段,满载珍宝和货物的船全都停在那里。它们的气味多么丰富,多么奇特啊!她还清晰地记得自己把手伸进装宝物的袋子,未经打磨的红宝石从她的指尖滑过时的触感。然后和苏琪——或是什么名字类似的姑娘——躺在一起,坎伯兰的灯笼从他们身上一闪而过!坎伯兰现在有幢房子在波特兰街,某天她去那里赴午宴时,还试着拿希恩路的救济院和那老头子开了个玩笑,他眨了眨眼作为回应。这时,电梯已升到顶层,她必须下来了——走进了天知道他们叫做什么“部”的地方。她站在那里,查询着手中的购物单,却哪里也找不到上面写的“浴盐”或“男孩靴子”。正当她一无所获,打算往楼下走的时候,却福至心灵,不由自主地念出了清单上的最后一样东西,而它碰巧是“双人床单”。 “双人床单,”她对柜台后面的男人说道,似乎是出于天意,那男人碰巧也是卖床单的。因为格里姆斯迪奇,不,格里姆斯迪奇已经死了;是巴瑟罗缪,不,巴瑟罗缪也死了,那么是路易斯——那天路易斯气鼓鼓地找到她,因为她在君王卧榻的床单底下发现了一个洞。许多君主都在这张床上睡过——伊丽莎白、詹姆斯、查理、乔治、维多利亚、爱德华——也难怪床单会磨出洞来了。但路易斯说她清楚这是谁干的。是康索特王子。 “讨厌的德国佬!”她说道(因为又发生过一场与德国人的战争)。 “双人床单,”奥兰多梦呓似地重复了一遍。一张铺着银色床罩的双人床,她现在想起来,觉得那房间的格调有点粗俗——到处都是银色,但当年装修的时候,她恰好钟爱那种金属。趁那男人去取双人床单的空档,她掏出小镜子和粉扑,一边漫不经心地补妆,一边想,现在女人的举止可没那么优雅了,可不像当年她刚刚变成女人,躺在“痴情女郎”号甲板上时一样了。她轻轻往鼻子两边拍了几下粉,但从来不碰脸颊。实话讲,虽然已经三十六岁,但她看上去一点也没有老,还像少年时一样任性、忧郁、俊俏、青春(像一棵燃烧着无数蜡烛的圣诞树,萨沙说过),当时泰晤士河结冻了,他们在河上溜冰—— “最好的爱尔兰亚麻制品,夫人,”那个店员说着,把拿来的床单摊开在柜台上——当时,他们还遇到了一个捡柴火的老妇人——她正心不在焉地摸着床单,分隔两个部的弹簧门突然打开了,或许是从饰品部那边,飘来一股好像是粉红色蜡烛的香气,香气缭绕着,渐渐现出一个人影来——是个男孩还是女孩——年轻,苗条,充满魅力——啊,是个姑娘!上帝啊!毛皮、珍珠、俄罗斯裤子,但背信弃义,背信弃义! “背信弃义!”奥兰多叫出声来(那个男人已经走开),整个商店仿佛汹涌翻腾着黄色的河水,她看见远方那正扬帆出海的俄罗斯船高高的桅杆。然后,神奇的事发生了(可能是那扇门又开了),那香气的形状渐渐变成了一个台子,从上面走下一个肥胖的女人,遍身裘皮,保养得很好,性感魅惑,头戴冠冕,是一位公爵的情妇,曾经斜靠在伏尔加河畔吃三明治,也曾亲眼看着很多人淹死,而现在她踏下商店的台阶,正向奥兰多走来。 “哦,萨沙!”奥兰多惊呼。她万分震惊,从没想过她竟会变成这样,变得如此臃肿,动作迟缓。她连忙把头埋在亚麻床单里,好让所有这些幽灵,灰色的遍身裘皮的女人和穿俄罗斯裤子的姑娘,以及随之而来的这些蜡烛、白花和旧船的气味全都从她身后过去,别再给她看见。 “夫人,今天还需要什么吗?手帕,毛巾,扫帚一类?”店员追问。多亏了这购物单,才能让奥兰多镇定自若地回答,现在这世界上只有一样东西是她需要的,那就是浴盐,要到另一个部门才买得到。 再次乘坐电梯——任何景象的重复都会让人觉得有点怪——她再次下沉,远离当下。当电梯砰的一声降到地面上时,她仿佛听到一只罐子摔碎在河岸上。至于找到正确的商品部,无论是哪一个,她若有所思地站在各式手提包中间,对所有店员的建议充耳不闻。这些店员个个彬彬有礼、身穿黑衣、头发整齐,生气勃勃。他们一概是什么人的后裔,可能有些人也像她一样,自豪地来自久远的过去,但他们选择降下“现时”这道防护屏,于是,今天他们不过是马歇尔与斯奈格夫的店员。奥兰多犹豫不决地站在原地。透过巨大的玻璃门,可以看到牛津街上的车流。公共汽车似乎堆到了一起又分开,就像那天泰晤士河上的冰块一样涌动。一个老贵族脚穿毛皮拖鞋,横跨在两块冰中间。他就那么沉下去了——她现在还清楚地记得他当时的样子——嘴里咒骂着爱尔兰的乱党。他沉下去的地方,现在正停着她的车。 “时光弃我而去了,”她边想,边试图理清杂乱的心绪,“这是中年来临的征兆。多奇怪啊!一件事情总会勾起另一件。我拿起一个手提包,就想起了那个被冻在冰里的老妇人。有人点燃粉红蜡烛,我就看见穿俄罗斯裤子的姑娘。当我踏出门外——就像现在这样。”她走到牛津街的人行道上,“我嘴里尝到的是什么味道?香草。我听到山羊颈上的铃声。我看到山峦起伏。土耳其?印度?波斯?”泪水涌上了她的眼眶。 读者或许会觉得,奥兰多离“当下”有点儿太远了,他们看到她正准备钻进自己的汽车,却满眼都是泪水和波斯山峦的幻象。此外,实际上,我们也不得不承认,那些最擅长生活这门艺术的人——他们往往是些无名之辈——能够把六十或七十个同时在正常人体中跳动着的时刻协调在一起,这样当钟声敲响十一点时,所有其他的时刻也会随之震动,这样“当下”就既不会突兀断裂,也不会完全迷失于“过去”。关于他们,我们可以公正地说他们活得不多不少,恰好是墓碑上写着的那个岁数:68或72。另外有些人虽仍然行走于人世间,但我们知道,他们已经死了;有些人尽管过完了一辈子,却还没有出生;有些人说自己只有36岁,但实际上他们已度过了几百年。无论《国家传记辞典》上怎么说,一个人究竟活了多久,永远是一个可以争论的话题。因为这种计时非常困难;转眼就能扰乱它的,莫过于接触艺术。或许是因为迷恋诗歌,奥兰多丢了购物单,没买沙丁鱼、浴盐和靴子就回了家。现在她站在汽车旁边,一只手扶在车门上,“当下”再次狠狠敲击她的脑袋。这次敲了十一下。 “真讨厌!”她大叫。因为钟声对神经系统震动很大,有好一会儿她都没太回过神来,只是皱起眉头,熟练地换挡,像之前一样朝着行人大喊大叫:“看看路啊!”“你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那你刚才为什么不说?”同时开着车子飞驰,转弯,钻来钻去(她是个熟练的司机),驶过摄政街、草市街、诺桑波兰大道,穿过威斯敏斯特桥,左转,前行,再右转,再前行…… 1928年10月11日,星期四,老肯特街上热闹非凡,许多人甚至被挤到了人行道外面。妇女们手里提着购物袋。孩子们四下奔跑。布店大减价。街道有的地方窄,有的地方宽。眼前的景象在远处渐渐缩成一条线。这里有个集市,那边在办葬礼。游行的人群打着横幅,上面有 'Ra -- Un'的字样,可中间的字是什么呢?肉的颜色鲜红。肉店老板站在门口。女人们的鞋跟都快磨平了。门廊上写着“爱战——”(原文Amor Vin——,拉丁谚语“爱战胜一切”的前半部分)。一个女人从卧室窗口向外凝望,一动不动,若有所思。艾珀约翰和艾珀贝德,殡仪……没什么东西能让人从头到尾读完,看到了什么事情的开端——比方说,两个好朋友在街上偶遇——就肯定看不到结局。二十分钟后,人的身体和心灵就成了撕碎的纸片,从麻袋里颠簸出来,而且驱车离开伦敦的过程,恰好与失去知觉或死亡之前,身份被切碎成小块的那种感觉类似,因此,奥兰多现在究竟可否算得上还活着,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事实上,我们几乎以为她已经彻底分崩离析了,但这时终于从右侧伸出了一道绿色的帷幕,减缓了纸片飘落的速度;然后另一道帷幕从左边升起,我们可以看到纸片在空中不停翻转飘舞;帷幕在她周围不断伸展着,最后她的意识重新获得了“把事物聚合成整体”这一幻觉:她看见一个村舍,四头牛,都与实际一样大小。 奥兰多这才松了口气,默默点燃一支香烟,静静地吸了一两分钟。然后,她试探着叫了一声“奥兰多?”仿佛她叫的那个人可能不在一样。“奥兰多?”因为如果76个(我们随便说个数字)不同的时间能够同时在人的头脑中滴答作响,那么老天保佑,该有多少个人格同时停驻在一个身体里呀?有人说是2052个。于是,独处时,直接开口唤“奥兰多”(如果这是你的名字的话)就是天下最稀松平常的事情了,它意味着“唉!唉!我已经厌倦死这个自我了。我想换一个。”这就能解释我们在朋友身上目睹的那些惊人的变化了。但这也并非每次都能如愿,因为你可以像奥兰多现在这样(她来到了乡间,于是需要另一个自我),唤出自己的名字,可她想要的那个自我却很可能不出现。我们把这许多自我建立起来,一个摞在另一个上面,像侍者手里高高堆起的盘子一样,而其中的每一个都有自己的朋友,自己的情感倾向,自己小小的宪法和权利,随便你怎么称呼(其中很多事物并没有固定的名字),所以,可能某个人格只在下雨时出现,另一个只进有绿窗帘的房间;一个只有琼斯太太不在的时候才肯光顾;还有一个必须得给她倒杯酒,她才答应前来……如此这般,每个人都能从自己的经历中总结出,他与这些不同的自我究竟达成了哪些协议,其中有些协议过于荒诞,根本无法在这里提及。 于是,奥兰多站在谷仓边的转弯处,呼唤“奥兰多?”语气中有点质询的意味。她等了一会,奥兰多没有来。 “那好吧。”她好脾气地说道,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通常都只能这样。她又试着呼唤另一个,因为她有许多个自我可以召唤,远超出我们的篇幅所能允许的限度。因为一部传记如果能记录六七个自我,就可以算得上完整了,而一个人实际拥有的自我数量可能成千上万。那么,选择我们已经叙述过的,奥兰多现在可能在呼唤那个挥剑斩下摩尔人头颅的少年、重新把它又挂回去的少年、坐在山上沉思的少年、见到了诗人的少年、向女王呈上玫瑰水碗的少年,也可能是那个爱上了萨沙的年轻人、宫廷侍从、大使、军人、旅者,又或许她想呼唤的是一个女人,比方说那个吉卜赛姑娘、贵族小姐、隐士、热爱生活的女人、诗人们的庇护人,抑或是那个会喊马尔(意味着热水澡和傍晚的炉火)、谢尔默丁(意味着秋天树林里的番红花)、邦斯洛普(意味着我们每天都要死去)或是三个名字一起喊——其含义过于丰富,这里写不下——的女人。这些人格彼此迥然相异,而她可能在呼唤其中的任何一个。 或许如此。然而似乎可以肯定的是(因为我们现在身处“或许”和“似乎”的领域之内),她最需要的那个自我却游离在外,因为听她说话,她变换自我的速度就像开车一样快——每转一个弯,就有一个新的自我出现——这种情况表明,出于某种还不明朗的原因,她显意识中的那个自我(是最重要的一个,因为它有欲望的能力)现在只想保持原状。这个就是某些人所谓的“真我”,人们说,它集中了人身所有的自我,由它作为船长来加以指挥,它把它们锁起来,它就是钥匙,将所有这些自我合并在一起加以控制。她在寻找的正是这个自我,这一点读者从她开车时嘴里的自言自语就可以判断(如果这些话零散琐碎,杂乱无章,让人提不起兴趣,那也是读者们的错,谁叫你们去听一位女士的自言自语呢;我们只是如实记录这些话,并且把我们猜可能在发言的那个人格用括号标出,但我们也很可能猜错)。 “那么,我是什么?是谁?”她说,一个女人,36岁,坐在汽车里。是的,但同时其他一百万种描述也同样适用。我势利么?府邸里悬挂嘉德勋章?豹子盾徽?祖先?为他们感到骄傲?是的!我贪婪、奢侈、邪恶么?(另一个自我出现了)是又怎样?我才不在乎呢。诚实?我想是的。慷慨?哦,不过那也不算什么(又是一个自我)。上午躺在铺着上好亚麻被单的床上,听鸽子咕咕叫;银餐具、葡萄酒、男女仆人们。我被宠坏了么?可能是吧。锦衣玉食却又一事无成。所以我的作品也(这里她提到50个充满古典气息的标题;我们猜这些可能是她全部撕掉的那些早年的浪漫作品)肤浅,油滑,多愁善感。不过(又换了一个自我)我真是笨手笨脚啊,再没见过比我更笨拙的人了。而且——而且——(她迟疑了一下,想找个恰当的词儿,“爱情”可能不大合适,但最后还是大笑着,红着脸叫了出来——)绿宝石镶嵌的癞蛤蟆!哈利大公!天花板上的蓝酒瓶!(另一个自我)可是奈尔、基蒂、萨沙她们呢?(她情绪低落下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可她早已放弃了哭泣)树,她说道。(另一个自我)我喜欢在这里生长了两千年的树(她经过树丛)。还有谷仓(她在路边看到了一个,已经破旧不堪了)。还有牧羊犬(有一只从她前方的路上跑过来,她小心地避开了),还有夜晚。但是人,(另一个自我)人呢?(她重复了一遍这个词,像是在发问)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人类。他们饶舌,恶毒,总是不说真话。(在这里她拐进了家乡小镇中心的那条街,今天是赶集的日子,街上热闹非凡,到处都是农夫、牧人和用篮子提着母鸡的老妇人)我喜欢农民。我懂庄稼是怎么一回事。但是(这是另一个自我跳进她的脑海,像从灯塔上照过来的一束光),名望!(她笑起来)名望!前后印刷了七版。得了一个奖。照片上了晚报(这里她指的是《橡树》以及她获得的“柏德特·库茨纪念奖”;这里我们必须占用点篇幅交代:她只这么笑了一下,就把这个本来应该作为这本书的高潮,和前面所有叙事的终点的内容,用一句话轻轻带过去了,但事实是我们的传主是个女人,而当你写一个女人的时候,所有的结构和比例都乱了套——她人生的什么高潮啊,重点啦,都和男人的大不一样)。名望!她又重复了一遍。诗人——江湖骗子;两者都像早晨的邮件一样,每天准时出现。宴请,聚会;聚会,宴请;名望——名望!(她放慢了车速,穿过集市上拥挤的人群。但是没人注意到她。鱼店里的海豚要比获过奖的女士引人注目得多了,就算她在头顶戴上三重冠冕,也是一样。)现在她慢慢开着车,嘴里哼唱一首老歌的旋律,“花几个基尼,买上几棵开花的树,走在我的花树间,告诉儿子们,名望到底是什么”……渐渐地,歌词开始这里缩一点,那里瘪一块,像用大而不均匀的珠子串起来的一条项链。“走在我的花树间,”她唱着,每个字都咬得很清楚,“看月亮升起,马车开走了……”唱到这里她突然停住,使劲盯着汽车的引擎罩,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他坐在杜希德的桌子旁,”她琢磨着,“戴着个脏兮兮的皱领……是来量木材的老贝克?还是——莎——比亚?(因为我们在提到自己深深崇拜的人时,从来不说全名。)她停下汽车,两眼盯着前方,发了十分钟的呆。 “我被迷住了!”她大叫一声,一脚踩在油门上,“被迷住了!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有只大雁飞了过去。大雁从窗前飞过,飞向大海。我跳起来想够到它(她抓紧方向盘),可是它飞得太快了。我看到它了,在这里——那里——在英格兰,在波斯,在意大利。它总是飞向大海,而我跟在后面,向它撒出文字织成的网(她双手挥出,做了个撒网的动作),然而我收回网的时候它总是皱缩成一团,就像撒向海里的网,拉上来的却只是水草一样。有时网底会有一寸银子——六个字——但从未捕到过珊瑚礁里的大鱼。”她低下头,苦苦思索着。 就在她已经放弃了呼唤“奥兰多”,而一心想着其他事情的时候,那个她想召唤的奥兰多却自己出现了。这一点从她身上的新变化就看得出来(她已驶过了看门人的小屋,进入了庄园)。 她全身都沉静下来,就好像添了衬托物之后,整体更稳定、更浑和了,于是浅的变成深的,切近变为辽远,一切都被包含在轮廓之内,如井壁环抱着井水。这个奥兰多到来之后,她变得宁静多了,成为了所谓唯一、真实的自我,无论这种说法是否经得起推敲。她开始沉默。因为很可能当人们大声喧哗之时,那些自我(可能有两千多个)意识到他们彼此分裂,于是试图交流,而一旦有了交流之后,却全都变得沉默了。 她娴熟而迅速地驱车驶过弯弯曲曲的车道,穿过一大片榆树和橡树,穿过园中起伏的草地,那起伏十分平缓,仿佛碧绿宁静的潮水漫上河滩。肃穆地一丛丛立在那里的,是橡树和榉树,两只鹿在树林里徜徉着,一只洁白如雪,另一只歪着头,原来是角被铁丝网挂住了。她心满意足地看着这一切,这树林、这鹿、这草地,仿佛她的心化成了水,在它们四周流淌,将它们包围在里面。很快,她就来到了庭院,几百年前她来这里都是骑着马,或乘坐着六匹马拉的车子,被众多侍从簇拥着的,这里曾经羽饰飞舞,火把闪动,花团锦簇,而现在她却是孤身一人,在萧萧而下的落叶之中。看门人来开门了。“早安,詹姆斯,”她说道,“车里有些东西。把它们拿进来吧?”我们得承认,这些字眼本身既不美好,也无趣味,更不重要;但它们现在却突然变得意味深长,仿佛熟透的坚果从树上坠落,这证明,如果日常事物瘪缩的表皮因意义而鼓胀,也可以奇特地使人的感官得到满足。现在对于每个平平常常的行为来说,都是如此。看着奥兰多脱掉裙子,换上马裤和皮夹克,全过程不到三分钟,但她的每一个动作却充满了至高的美感,如同拉普科娃夫人在表演她那炉火纯青的艺术。然后,她走进宴会厅,见到她的老朋友德莱顿、蒲伯、斯威夫特、艾迪生,他们一开始有点羞怯地看着她,像是在调侃,“我们的获奖者来啦!”但当他们发现涉及到的是两百基尼的时候,就赞许地点点头。两百基尼,他们仿佛在说,两百基尼可不是个小数目。她给自己切了面包和火腿,夹在一起吃了起来,在屋子里上下踱步,不知不觉间忘了自己正和其他人在一起。走了五六个来回之后,她拿起一杯西班牙红酒,一饮而尽,又另外倒了一杯,拿着它大步走过长长的走廊,穿过一打起居室,开始巡视大宅,几只猎麋犬和长毛垂耳小狗跟在她身后。 这也是这天的例行公事之一。回到家却不巡视大宅,就像出门前不与祖母吻别一样不可理喻。她想象,她一进来,房间就会一下子明亮起来,兴奋地睁开眼睛,仿佛她不在的这么长时间里,它们一直在沉睡一样。她也想象,虽然她已看了这些屋子千百万次,但每次看到的都不一样,仿佛在如此漫长的生命里,它们体内贮存了无数种心境,随着季节、天气、她本人的运气和来访客人的性格而变化。对陌生人,它们总是彬彬有礼,却无精打采;而和她在一起,它们可以全然放松,敞开心怀。为什么不呢?他们已经认识了四个世纪,没有什么需要掩饰的了。她知道它们的喜怒哀乐、年龄以及小秘密——比方说,一个隐蔽的抽屉,一个秘密的橱柜;也知道它们都有些什么毛病,例如有些部分曾经修过,有些是后添上去的。她所有的情绪变化,它们也通通知晓。在它们面前,她从未掩饰过什么;无论身为少年还是女人,她都会来到这里,哭泣或舞蹈,沉思或欢笑。在那边靠窗的座位上,她曾提笔写下第一行诗句;在这里的小礼拜堂,她与谢尔默丁结了婚。我将来也会葬在这里,她想着,跪在长廊的窗台上,小口地喝着西班牙红酒。尽管很难想象,有一天她也将长眠于祖先中间,棺木落下时,她纹章上的豹子会映在地板上,形成一个个黄色的光点。她不相信永生,但却禁不住觉得自己的灵魂也将和护墙板的红色、沙发的绿绒一样长存于世。因为,这间屋子——她举步踱进了大使的卧房——这间屋子就如同在海底沉睡了几百年的一只贝壳,已被微生物层层覆盖,被海水涂上了千万种色调,玫瑰色、黄色、绿色、沙棕色……这屋子如贝壳般脆弱,光彩照眼,却又腹内空空。再不会有大使住在里面了。啊,但她知道这大宅的心还在某处跳动。轻轻推开门,她站在门槛上,不想被房间发现(她是这么想的)。她看着壁毯在永不停息的微风中起伏,猎人仍在追赶,达芙妮仍在奔逃。那颗心仍在跳动,她想,无论多么微弱,多么与世隔绝,这大宅的那颗柔弱却不屈的心仍在跳动。 她呼唤狗群和她一起走过长廊。地面都是用一整棵橡树锯开铺成的。一排排椅子沿着墙面排列,天鹅绒椅面已经褪色,仿佛在等待迎接伊丽莎白、詹姆斯、莎士比亚或是塞西尔,但后者从来没有光临过。这景象让她心里难受。她解下拦住它们的绳子,坐到女王的座椅上;翻开躺在贝蒂小姐桌子上的手抄本;用手指搅动旧日留下来的玫瑰叶;用詹姆斯国王的银质发梳理了理自己的短发,又在他的床上跳了几下(即使路易斯换了新床单,也不会再有君王来这里下榻了),然后把面颊紧紧贴在那张银色的旧床罩上。不过,宅子里到处都放着用来防虫的薰衣草小香袋,还有印出来的告示,“请勿触摸”,尽管这些告示都是她亲自贴上的,但她还是有种被拒绝的感觉。这宅子不再完全属于她,她叹道。现在它属于时间,属于历史,已经不在活着的人的触摸和掌控之内了。再也不会有人把啤酒洒在这地上,她想(她正身处老格林住过的卧房),也不会有人在地毯上烧出洞来了。再也不会有两百个仆人同时在走廊里进进出出,手里端着热气腾腾的锅,或是为大壁炉准备的柴火。再不会有人在宅子外的作坊酿大麦酒、制蜡烛、打造马鞍或打磨石料,榔头和大头锤的声音都已消失。椅子和床全都空空荡荡。金杯、银杯被锁进了玻璃柜。寂静在空旷的宅子里四处翻飞。 她坐在走廊尽头伊丽莎白女王的那把硬木扶手椅上,狗群在她的脚边蜷缩着。走廊很长,向前伸展,直到光线几乎消失的那一点。它像是一条通往过去岁月的隧道。向走廊的深处望去,可以看到人们有说有笑,那些她所认识的大人物:德莱顿、斯威夫特和蒲伯,政治家们开着讨论会,调情的恋人们坐在窗边。人们围在长桌旁吃饭喝酒,被壁炉里冒出的烟呛得咳嗽不断,喷嚏连连。更远处,她看到衣着华丽的人们成双成对,准备跳方阵舞。一阵悠扬、微弱却又庄严的音乐传来。风琴低低地轰鸣着。一口棺材抬进礼拜堂。结婚的队伍走出来。头戴盔甲的男人们奔赴战场。他们把从弗劳顿和普瓦捷带回的旗帜插在墙上。长长的走廊中渐渐现出这些图景,而再往前看,她觉得在走廊的尽头,在那些伊丽莎白时代和都铎王朝的人们身后,依稀可以辨认出一个更老、更远、更暗的人影,一个头戴兜帽、面容严厉的僧侣,双手紧紧握住一本书,口中低声诵读着什么——突然间,如平地惊雷乍起,大座钟敲了四下。像经历了一场能毁灭整个镇子的大地震般,长廊和长廊里的一切瞬间灰飞烟灭。她的面色本是阴沉、严肃的,此时却好似被火药的爆炸所照亮。同时,她眼前的一切也都极其清晰地显现出来。她看到两只苍蝇在空中盘旋,注意到了它们翅膀上有一抹蓝色;她看到脚下的地板有个木瘤,狗的耳朵抽动着。与此同时,她还听到花园里树枝折断的声音,庭院中羊的咩叫声,窗外一闪而过的燕子的尖叫。她整个身体颤抖着,皮肤微微刺痛,仿佛一下子赤身裸体站在了寒霜之中。然而,她没有像伦敦大钟敲响十下时那样惊慌失措,而是保持了完全的镇静 (因为她现在是一个整体了,或许能分散时间震动的表面也变大了些)。她不慌不忙地站起来,把狗群叫到身边,步伐坚定却谨慎地走下阶梯,来到了花园里。这里植物的影子奇迹般地分外清晰。她能够看清每一粒泥土,仿佛眼前挂了一个显微镜。她看到树上的嫩枝缠绕。青草的叶片,花瓣和叶脉也根根分明。园丁斯塔布斯沿着小径走来,绑腿上的每颗纽扣,她都看得一清二楚。她看着拉车的两匹马,贝蒂和“王子”,觉得自己从来没这么仔细地注意过贝蒂前额有颗白色的星星,“王子”尾巴里有三根鬃毛,比其他毛都要长一些。屋外的方庭里,房屋灰扑扑的旧墙面看上去好似表面划花了的照片;她听到平台上的扬声器放着的舞曲,是人们在维也纳铺着红色天鹅绒的歌剧院里欣赏过的一段。她全身心沉浸在此时此刻里,但又有点莫名地担心,好像只要时间的深渊裂开一个罅隙,让一秒钟溜过去,未知的危险就会接踵而至。这种精神上的紧张让人感到精疲力竭,无法长时间忍耐下去。她不由自主,步履飞快地穿过花园,走进庭院,好像腿在被一种外在的力量推动着似的。她花了好大力气,逼迫自己停在木工房旁,一动不动地看乔·斯塔布斯在做一个车轮。她两眼紧盯着他的手,这时四点一刻的钟声响了。钟声如流星穿透她的身体,炙热灼人。她清楚地看到乔的右手大拇指没有指甲,只有一块圆圆的、粉红色凸起的肉。看上去真让人反胃,有一刻她觉得自己昏了过去,但就在眼睑合上这瞬间的黑暗中,她摆脱了“现时”的压迫。在她眼睑眨动时的阴影中(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看天空来验证),有某种奇异的,“现时”永远缺少的东西——所以,它令人恐怖,却又无法具体加以描述——某种人们急于要用某个名称固定下来、称之为美的东西,因为它不是个实体,而像个影子,没有自己的实存或特性,但它的力量却足以令它所依附的任何物体改观。当她在木工店里晕眩眨眼时,这个影子偷偷溜了出来,依附在她看到的无数景象之上,让这些景象变得可以接受,容易理解。她的思绪如海水般翻滚。她从木工店里出来,爬上小丘,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想道——是的,我又可以开始生活了。我在蟒湖边,小船正爬上惊涛骇浪的白色波峰。我开始懂了…… 以上都是她本人的话,字字句句一清二楚,但我们不能忽略这样一个事实,对于眼前这一切来说,她只是一个毫无干系的旁观者,很容易就把羊看成牛,把叫史密斯的老人当作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琼斯。因为那没有指甲的大拇指带来的晕眩感投下的阴影,在她的脑后部(距视线最远的部位)逐渐加深了,进入了事物栖息其中的那潭幽暗的池水,而我们对那里的情况几乎一无所知。她现在正凝视这潭池水,或是海洋,一切事物都在它的表面映照出投影——实际上,有人说我们所有激烈的感情,艺术或是宗教,都是在可见世界变得模糊时,我们从大脑后部那个黑洞中看到的映像。她深深地、长久地朝里面望去,于是她上山时走过的,长满羊齿蕨的小路不再是一条完整的小路,而是有一部分变成了蟒湖;荆棘丛有一部分变成了指夹名片盒的女士和手拿金头手杖的先生;羊群部分变成了梅费尔高高的房子;每种东西都有一部分变成了另一种,仿佛她的意识变成了森林,里面杂乱地散布着一些空地;景象时而靠近,时而远离,时而交杂在一起,时而分开,随着光影的变化,形成最奇异的联结和组合。她忘却了时间,直到猎犬卡努特去追一只兔子时,她才想起,现在一定已经4:30了,可实际上已是五5:37。 长着羊齿蕨的小径弯弯曲曲,一路延伸到山顶那棵大橡树下。比起她1588年初见这棵树时的样子,它现在更高大,更结实,也长出了更多树瘤,但仍然蓬勃茂盛,细小而带有锯齿的叶子依旧浓密,在枝头随风轻摆。她扑在地面上,感觉到树的筋骨像脊椎伸出的肋条,在她身下四处伸展。她乐于想象自己骑在整个世界的背脊上,喜欢把自己和坚实的土地联结在一起。她俯下身子时,一本四四方方、用红布包裹着的小册子从皮夹克胸前的口袋掉了出来,是她的诗作《橡树》。“我要是带把铲子来就好了。”她想。树根处的泥土只有薄薄一层,她开始怀疑自己能否按计划把书埋在这儿。另外,它还可能会狗翻出来。这类符号性质的纪念仪式从来都凶多吉少,她想,可能还是不要这个仪式为好。她原来还想着在埋书的时候发表一个小小的演讲(这是本有作者签名的初版书),“我把它埋在这里,”她本打算说,“以回报这片土地所给予我的一切。”但是,天哪,这些话一旦出了口,就显得好傻啊!她记起来,那天老格林走上讲台,将她与弥尔顿相比(除了他是盲人这一点),然后递给她一张两百基尼的支票。当时她想到了山上的这棵大橡树,可是这一切与它又有何相干?赞美和名望,与诗歌有何相干?印刷了七版(没错,她的书已经印了这么多)与这首诗的价值又有何相干?难道写诗不应该是一种秘密的交流,是一个声音对另一个声音的回应么?那么,这些喧哗、赞美与指摘,以及会见那些喜欢你和不喜欢你的人,与这件事本身,即一个声音回应另一个声音也是互相不搭界的了。她想,所有这些年,对树林古老的低吟,对农庄和门边交颈而立的枣红马,对铁匠铺、厨房、辛辛苦苦孕育出麦子、芜菁和青草的田野,对盛放着鸢尾和百合的花园,她试着做出了迟疑的回应,还有什么能比这回应更私密,更慢,更似恋人之间的絮语呢? 于是,她任自己的书散落在地上,欣赏起了眼前开阔的景色来。天色忽明忽暗,变幻多端,一如时有日光照射的海底。远方的村庄,露出榆树掩映的教堂尖顶;庭园中有一座灰色拱顶的庄园大屋;温室中灯火闪烁;农家场院里堆着黄色的玉米秸垛。原野里星星点点散布着黑色的树丛,原野后面更远处,是狭长的林地和闪着银光的河流,再后面又是起伏的山峰了,能看见斯诺登山高耸入云的白色崖壁。目光尽处,是苏格兰的山峦和赫布里底群岛周围那片漩涡密布的海域。她侧耳倾听海面上隐约传来的炮击声,却发现那仅仅是海风的低鸣。现在没有人在打仗。德雷克们和纳尔逊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这里,”她想道,把视线从远方收回,看着脚下这片土地,“曾经是我的领地:丘陵之间的那个城堡,一直蔓延到海边的那片荒原,都曾经是我的财产。”此时四周的风景(一定是因为天光逐渐暗了下去)开始晃动,叠加,于是,所有房屋、城堡和树林都从帐篷状的四壁上滑落,眼前现出了土耳其光秃秃的群山。正值中午阳光最烈的时候,她视线无遮无挡地朝焦炙的山坡看去,山羊伏在她脚旁的沙地上吃草。雄鹰直冲天际。吉卜赛老人拉斯多姆粗哑的声音在她耳旁响起:“你那古老的族裔和家系,你那些引以为豪的财产,和这个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建造四百个卧室,饭菜盖着银盖子端上来,雇许多女仆打扫灰尘,又有什么用呢?”这时,峡谷中某个教堂的钟声响起,帐篷状的风景坍塌了,“此刻”再次劈头盖脸地落在她身上。然而现在光线已趋幽暗,温柔了起来,不再映出栩栩如生的细小景象,而是看见雾气蒙蒙的原野、灯光闪闪的农舍、沉沉睡去的树林,以及一束扇形的灯光,沿小路向前推移着,拨开前方的黑暗。钟敲的是九下,十下,还是十一下,她说不清。黑夜降临了——这是她一天中最喜爱的时刻,黑夜里,意识如一潭深邃的池水,倒映出的景象总比白昼时清晰。现在,不必晕眩,就能看到黑暗中形成的事物,凝神向池水深处望去,渐次出现了莎士比亚,穿俄国裤子的女孩,蟒湖上的玩具船,然后现出来的是大西洋本身,正在合恩角附近掀起滔天风浪。她往那黑暗的中心深深望去。那是她丈夫的双桅帆船,正被推上风口浪尖!它在海浪上爬得越来越高,越来越高,一千次毁灭的白色波峰在它前方升起。哦,鲁莽的,荒唐的男人们,总是要去做顶风绕过合恩角这种无用功!然而那帆船越过了波峰,从另一边出现了:他成功了! “好极了!”她大喊道,“好极了!”而后,风渐渐小了,海水平静下来;她看到海浪在月光下平静地泛着涟漪。  “马默多克·邦斯洛普·谢尔默丁!”她站在大橡树旁呼喊着。 那美妙、闪烁着光芒的名字,犹如一根铁青色的翎毛,从天空中飘落下来。她看着它飘落,翻转,旋舞,像一支缓缓飞落的箭,姿态优美地划过长空。像往常一样,他又在一个死寂的时刻来到了;河水泛起清波,红黄相间的秋叶飘落在她脚面时;豹子一动不动,月影倒映水中,天地万物无不陷入静寂时,他来了。 一切都无比安静。时近午夜,原野上缓缓升起了月亮,月光下现出一座幻影般的城堡。大宅依然矗立着,所有的窗子都沐浴在银色的月光里。没有围墙,没有实体,一切都是幻影,一切都是死寂,所有的灯都亮着,像是在迎接某个女王的魂灵。奥兰多向下望去,看到暗色的羽毛在庭院里飞舞,火炬闪烁着点点光亮,人影跪在地上。一位女王再度跨出銮舆。 “我们全都听您调遣,夫人,”她叫出来,深深行了一个屈膝礼。“什么都没有变,已故的勋爵,我的父亲,将为您引路。”她话音刚落,午夜的钟声就响了起来。“当下”的丝丝凉风轻拂她的面颊,她没来由地有点恐惧。她焦急地仰望天空。天很黑,阴云密布,风在她耳边咆哮。但在风的咆哮中,她听到一架飞机渐行渐近的轰鸣声。 “这里!谢尔,我在这里!”她拼命喊着,向月亮(月亮已升到半空)敞开前襟,露出一大串闪烁着光彩的珍珠项链——像是巨大的月蜘蛛的卵。飞机冲破云层,在她的头顶盘旋。在黑暗中,她的珍珠炽亮得像一团白色的火。 此时已是一名优秀海船长的谢尔默丁,容光焕发,敏捷地跳到地上,就在此时,一只野鸟忽然飞起,掠过他的头顶。 “是那只雁!”奥兰多叫道,“那只大雁……” 午夜的第十二声钟声敲响了。现在是星期四,10月11日,1928年。 [60] 霍佳思出版社,是伍尔夫和她的丈夫伦纳德一起创办的出版社。伍尔夫的大部分作品都是由此出版社所推岀。(译注) [61] 救世军 (The Salvation Army),是一个成立于1865年的基督教教派,以街头布道和慈善活动、社会服务著称。(译注) [62] 勃朗宁,即罗伯特·勃朗宁(Rober Browning,1812—1889),他与丁尼生齐名,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大诗人之一。他以精细入微的心理探索而独步诗坛,对英美20世纪诗歌产生了重要影响。(译注) [63] 《四季》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詹姆斯·汤姆森(James Thomson,1834-1882)的代表作之一。他的《四季》相当成功地描述一年四季的多变,以及风景中的细微变化。(译注) [64] 约翰·邓恩 (John Donne,1572-1631),是17世纪英国玄学派诗人。他通过使用一种更注重智力的比喻,将激情与推理融为一体,给英国诗歌注入了一种新的活力。(译注) [65] 塞缪尔·斯迈尔斯(Samuel Smiles,1812-1904)是英国19世纪伟大的道德学家、著名的社会改革家和脍炙人口的散文随笔作家。(译注) [66] 克里斯蒂娜·罗塞蒂(Christina Georgina Rossetti,1830-1894),英国诗人,她在题材范围和作品质量方面均为最重要的英国女诗人之一。(译注) [67] 邱园(Kew Gardens),英国皇家植物园林,坐落在伦敦三区的西南角。(译注)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